公司公告☆ ◇002033 丽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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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8 │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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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8 │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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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7 │丽江股份(00203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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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7 │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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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6 │丽江股份(00203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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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5 │丽江股份(002033):关于与丽江旅投集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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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5 │丽江股份(00203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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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4 │丽江股份(002033):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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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10 │丽江股份(002033):关于与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共同增资牦牛坪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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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27 │丽江股份(00203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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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8│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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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457133ab-0b0f-4ee7-8e0e-0fca77cb7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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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8│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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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e741b19c-08a5-40dc-a6ea-08e5942ff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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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7│丽江股份(00203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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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00203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9072edef-8e82-452a-a28a-b6acbfdfd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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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7│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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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00203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71b5d604-349d-4cf2-a83a-5ca283d48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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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6│丽江股份(00203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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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7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5 年 8月 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与丽江旅投集团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丽江旅投集团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2025年8月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丽江旅投集团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灿英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3b9246de-8984-4be8-981b-a1d9dbbdd6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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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5│丽江股份(002033):关于与丽江旅投集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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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 8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10票赞成、0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丽江旅投
集团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灿英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预计 2025 年与丽江市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江旅投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金额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丽江旅投集 索道、 市场化原 1,200.00 312.49
或提供劳务 团 印象演 则
出及餐
饮
小计 1,200.00 312.49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丽江旅投集 平台手 市场化原 400.00 179.88 359.47
劳务 团 续费、 则
监理费
小计 400.00 179.88 359.4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丽江市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白合军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丽水丹霞二期雪景苑 10 幢 301号
5、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旅游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股权投资;经市政府授权管理经营市级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资产重组相关业务;非金融性资产管理;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从事新城开发、老城改造;旅游项目的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旅游景区、旅
游生态农业、旅游创意产业项目开发投资经营;旅行社业务、景区门票订票的收费管理、房屋租赁、扶贫项目综合开发(包括易地扶
贫)。(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130,278.64万元,净资产为 647,475.19 万元,2024年度营业
收入 30,386.34万元,净利润-9,405.45万元。
7、关联关系介绍:本公司董事吴灿英在丽江旅投集团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丽江旅投集团之间发生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丽江旅投集团的交易均以市场化原则开展,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履约能力
丽江旅投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根据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历史交易情况分析,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交易必要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且必要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公平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
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8月 7日召开了专门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将《关于与丽江旅投集
团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旅投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无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816b5807-fc67-4112-ad10-4256bc364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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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5│丽江股份(00203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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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7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
于 2025年 7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5名,实际出席监事 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与丽江旅投集团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丽江旅投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e2eb7a9e-4128-4534-99bb-77f02df851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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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24│丽江股份(002033):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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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投资理
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是指公司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目标,通过银行存款产品、金融机构理财及其他投资和
理财工具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现金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闲置资金保值增值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投资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的发展
为先决条件。
第五条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
强的金融机构,且投资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
资。
第六条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
金,不得因进行投资理财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建设。
第七条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实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
定投资规模及期限。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为投资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监督执行进展、跟踪到期资金和收益、日常核算及信息
披露报告。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为投资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
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第十条 投资理财审批权限
1.投资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及以内的,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投资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以上至 10%及以内的,由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投资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至 50%及以内的,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4.投资理财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经审批的投资理财额度在连续十二个月期间内可滚动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实际发生的理财余额(含本金)均不应超过该期间内
已审批的最高额度。公司向关联方投资理财的,应当以发生额作为披露的计算标准,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相应
审议程序。已按照相应审议程序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一条 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范
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对未来十二个月投资理财总额度合理预估,该额度适用第十条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的,所投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的,原则上仅对商业银行发行的投资产品进行投资。如确有必要投资于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符
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要求的理财产品,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如适用)的明确同
意意见。
第十三条 公司的子公司拟进行投资理财的,应在初步方案论证后向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子公司未按本制度履行审批程序的,不得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活动。
第四章 核算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进行的投资理财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据并及时记账,相关合同、协议等应作为重要
业务资料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第五章 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 投资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
亏情况等。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临时董
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投资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向其他个人或组织透露公司投资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的应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相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如有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及本制度细则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87a5ddd3-1f4d-4222-bf8f-5fd2e80beb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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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10│丽江股份(002033):关于与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共同增资牦牛坪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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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况
2025 年 4 月 8 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与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共同增资牦牛坪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推进丽江玉龙雪
山牦牛坪旅游索道改扩建项目,解决丽江玉龙雪山牦牛坪旅游索道改扩建项目下部站建设用地和所需资金,公司拟与丽江市玉龙雪山
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共同对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丽江牦牛坪旅游索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牦牛坪公司”)增资。本次增资本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 31,423.90万元;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拟以非货币资产方式出资 4,432
.50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15,289.69 万元,合计19,722.19万元。各方确认,牦牛坪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设定为 20,000.00 万
元,本次增资本公司和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的出资额为:本公司出资31,423.90万元,其中计入牦牛坪公司实收资本 12,000.00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19,423.90万元;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出资 19,722.19万元,其中计入牦牛坪公司实收资本 7,000.00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 12,722.19万元。
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 5.81%的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关联交易经本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10日,本公司已向牦牛坪公司支付出资额 176,136,481.53元,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已向牦牛坪公司支付出
资额 78,533,944.78 元,双方的首期货币出资额已到位,牦牛坪公司已取得丽江市市场监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牦牛坪公司的
股东结构:注册资本 20,000.00万元,公司认缴额 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5%;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认缴额 7,000.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35%。
目前,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用于出资的非货币性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根据《增资扩股协议》,后续货币资金出资时间和
金额为:(1)《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2025 年 4月 30日)起 210日内,本公司支付出资额 86,219,434.32元,玉龙雪山景区
投资公司支付出资额 46,425,849.25 元;(2)《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2025 年 4月 30日)起 510日内,本公司支付出资额 5
1,883,123.59元,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公司支付出资额 27,937,066.55元。
三、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ee802216-e05d-4e70-8ac1-2df24bdaf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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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27│丽江股份(00203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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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549,490,7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共派发现金红利192,321,748.8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
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权益分派方案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9,490,7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
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5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5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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