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4 旺能环境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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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50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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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1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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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56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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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56 │旺能环境(002034):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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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1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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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5:56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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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20:46 │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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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20:42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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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21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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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21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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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6:5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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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d1187c8f-fe66-44a0-98b5-33c378d38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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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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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可转债代码:128141
2、可转债简称:旺能转债
3、付息年度:第4年
4、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
5、除权除息(付息)日:2024年12月17日
6、1000元面值债券利息(含税):15元
7、方案简称:每10张派15元
8、下一年度的利率:1.80%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
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6 号”文同意,公司1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根据《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和《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在“旺能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
息一次,现将“旺能转债”2023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6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旺能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WANGNENG-CB
3、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141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14亿元(1,4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数量:14亿元(1,400万张)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7、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1月18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6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1年6月23日至2026年12月16日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
.00%。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并
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1985D号)。根据该评级报告,旺
能环境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21年6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1276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维持“旺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2022年6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0709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维持“旺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2023年6月1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482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AA。
2024年6月1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
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0597号)。该评级报告维持旺能环境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
债”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旺能转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6日期间的利息,当期
票面利率为1.50%,本次付息每10张(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5.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2.00元(税后);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
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5.00元(含税);对于持有“旺能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15.00元(含
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2、除息日: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
3、付息日: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
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境外机构投资
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
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
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2、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F座
3、联系人:邱燕燕
4、电话:0572-2026371
5、传真:0572-2026371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3c81a878-9439-4ddf-ae37-a3a7ba2c4b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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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56│旺能环境(00203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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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元/股,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11月 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后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 12月 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18,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
%,最高成交价为 15.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3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365,060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f75cea97-e55d-4b00-b278-e28bcad62c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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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56│旺能环境(002034):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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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002034):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4/c387220f-d52d-4e19-8578-e89f6a8d78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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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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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元/股,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11月 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 月 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3cdd95a9-3fc1-4253-90a4-ac4f12f87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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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5:56│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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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142,866,210 33.52
2 单建明 74,472,826 17.47
3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 15,529,485 3.64
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新享 10,258,854 2.41
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鲍凤娇 10,150,500 2.38
6 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惠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89,269 1.87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7,706,908 1.81
户
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6,451,704 1.51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6,398,531 1.50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6,217,942 1.46
券投资基金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142,866,210 33.69
2 单建明 74,472,826 17.56
3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 15,529,485 3.66
国泰-高端装备并购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顶新享 10,258,854 2.42
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鲍凤娇 10,150,500 2.39
6 北京鼎翰投资有限公司-湖州惠赢投资合伙企业(有 7,989,269 1.88
限合伙)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7,706,908 1.82
户
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6,451,704 1.52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6,398,531 1.51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瑾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6,217,942 1.47
券投资基金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ece13727-3195-46e4-8a39-d053117d0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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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20:46│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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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26 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 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专项贷款资金等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
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0 元/股。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按
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1.07%;按回购价格上
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0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2.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
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2024-9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55ade47a-4668-437f-88b9-471772a4df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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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20:42│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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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a9f6c2b9-a0a5-4450-9eac-5f6eb1148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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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2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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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70bc4b8-611e-47f3-8a66-0f08c2080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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