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4 旺能环境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3 16:2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70bc4b8-611e-47f3-8a66-0f08c2080550.PDF
─────────┬────────────────────────────────────────────────
2024-11-13 16:21│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账户名称: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股份种类:A股非限售
回购用途:注销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
回购金额:48,959,856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回购股份注销数量:3,289,951 股
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7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公司此次不对“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
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
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2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0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月
2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7)、《回购报告书》(2024-13)。
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13.00元/股调整至 12.70 元/股,自 2024 年 6月 6日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5 月 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
024-42)。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12.70元/股调整至12.50元/股,自2024年10月11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79)
。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86)。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7 月 6日披露了《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54号);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自 2024 年 7月 5日首次回购股份至 2024 年 11 月 4日(含)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 3,289,95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最高成交价为 15.7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8,959,856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
币 5,000万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1月 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2024-92)。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安排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3,289,951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3,289,951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9,496,237 股变更为 426,206,286 股,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153,788 0.50 0 2,153,788 0.5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7,342,449 99.50 -3,289,951 424,052,498 99.49
总股本 429,496,237 100.00 -3,289,951 426,206,286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手续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a3753a09-ba30-4c26-8487-9b9b58c0c4b7.PDF
─────────┬────────────────────────────────────────────────
2024-11-04 20:06│旺能环境(002034):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
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0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5,000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于 2024 年 2月 7日、2024 年 2月 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
7)、《回购报告书》(2024-13)。
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13.00元/股调整至 12.70 元/股,自 2024 年 6月 6日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5 月 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
024-42)。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12.70元/股调整至12.50元/股,自2024年10月11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79)
。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86)。
截至 2024 年 11 月 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7 月 6日披露了《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54号);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自 2024 年 7月 5日首次回购股份至 2024 年 11 月 4日(含)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 3,289,95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最高成交价为 15.7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8,959,856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
币 5,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的条件。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89,95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注销之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91ae51fc-a2bb-4d73-8078-a8c13e501f64.PDF
─────────┬────────────────────────────────────────────────
2024-11-02 00:0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510b67e0-30fd-4e05-950c-5f48525f9dec.PDF
─────────┬────────────────────────────────────────────────
2024-10-30 00:00│旺能环境(00203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旺能环境(002034):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4512c500-7961-4993-bc52-be185d72064f.PDF
─────────┬────────────────────────────────────────────────
2024-10-29 16:47│旺能环境(002034):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
将运营项目 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4 年第三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 80,917.52 万度,上网电量 67,982.14 万度,平均上网电价 0.52 元/
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 67,982.14万度,垃圾入库量 229.67 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 211.4
1 万吨)。餐厨第三季度共提取油脂量 7,817.53 吨。公司有 14 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 26.17 万吨。
2024 年 1-9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 226,210.10 万度,上网电量191,983.85 万度,平均上网电价 0.52 元/
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 191,983.85万度,垃圾入库量 674.90 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 618.
63 万吨)。餐厨 1-9月共提取油脂量 22,966.91 吨。公司有 14 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 86.21 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区域 项目 2024年第三季度 2024 年前三季度累计
浙江省内 发电量(万度) 34,155.58 97,388.95
上网电量(万度) 28,048.61 80,779.92
平均上网电价(元/度) 0.51(不含税) 0.53(不含税)
结算电量(万度) 28,048.61 80,779.92
垃圾入库量(万吨) 82.50 254.59
供热量(万吨) 10.59 30.34
油脂量(吨) 4,055.29 11,632.81
浙江省外 发电量(万度) 46,761.94 128,821.15
上网电量(万度) 39,933.54 111,203.93
平均上网电价(元/度) 0.52(不含税) 0.52(不含税)
结算电量(万度) 39,933.54 111,203.93
垃圾入库量(万吨) 128.91 364.04
供热量(万吨) 15.58 55.87
油脂量(吨) 3,762.24 11,334.10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a7290bf-0c51-467a-960c-c1f0ba82df74.PDF
─────────┬────────────────────────────────────────────────
2024-10-29 16:46│旺能环境(00203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 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89)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3b6b37b-55e3-4b40-936f-23ed6d6ae4c6.PDF
─────────┬────────────────────────────────────────────────
2024-10-29 16:45│旺能环境(002034):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
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29 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应
参会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的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经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1-9 月经
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89)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7593303-78eb-494c-bf27-2e67f28e9d26.PDF
─────────┬────────────────────────────────────────────────
2024-10-12 00:0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2.50 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0.00 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 10 月 14 日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3点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2.5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 元/股。本次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7)、《回购报告书》(2024-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0
8%,回购成交价为 12.7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1,910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截止 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89,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最高成交价为 12.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647,025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历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一)第一次调整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13.00元/股调整至12.70元/股,自2024年6月6日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5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42)。
(二)第二次调整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12.70元/股调整至12.50元/股,自2024年10月11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9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79)
。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市场行情影响,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基于对企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20.00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0 月 14 日。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0.00 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
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135.74 万股至 260.7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
32%至 0.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制度规范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但并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
,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39592f55-3ec3-42e1-ad8d-ddbb9932c234.PDF
─────────┬────────────────────────────────────────────────
2024-10-12 00:00│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旺能环境(002034):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4a8e02dc-4725-4d76-837a-ba3ed41ca9ba.PDF
─────────┬────────────────────────────────────────────────
2024-10-10 00:0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旺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旺能环境(002034):关于旺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5bf9a069-921f-47ac-81f0-5401456e4746.PDF
─────────┬────────────────────────────────────────────────
2024-10-09 00:00│旺能环境(002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