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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5(华帝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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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35 华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7:47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6-11 17:22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00:00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8 00:37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27 21:35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1:35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1:35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 │2026-04-27 21:35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公告 │ ├─────────┼──────────────────────────────────────────────┤ │2026-04-27 21:34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20 17:47│华帝股份(00203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奋进投资” )、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日 其一致行动人 奋进投资 是 12,550,000 10.38% 1.48% 2023 年 7 2026 年 7 银河 月 17日 月 17 日 证券 奋进投资 是 11,000,000 9.09% 1.30% 2023 年 7 2026 年 7 银河 月 19日 月 17 日 证券 潘叶江 否 13,000,000 14.96% 1.53% 2024 年 4 2026 年 7 银河 月 8 日 月 17 日 证券 合计 - 36,550,000 17.58% 4.31%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 例 押 所 司 况 股份数量 持股份比 总股本比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股) 例 例 份限售和 质押 限 质 冻结数量 股份 售和冻结合 押股 (股) 比例 计 份 数量(股) 比例 奋进投 120,960,000 14.27% 0 0% 0% 0 0% 0 0.00% 资 潘叶江 86,922,235 10.25% 0 0% 0% 0 0% 65,191,676 75.00 % 合计 207,882,235 24.52% 0 0% 0% 0 0% 65,191,676 31.36 % 二、 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奋进投资、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 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购回交易委托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e411e715-4540-4020-b3da-44620b5099d9.PDF ─────────┬──────────────────────────────────────────────── 2026-06-11 17:22│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年年度 分红类型:年度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8日 除权前总股本:847,653,618股 每10股派息(含税):1元 现金分红总额:83,106,373.60元 每10股分红股:0股 送股总额:0股 每10股转增:0股 转增股份总额:0股 除权后总股本:847,653,618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6,589,882股 除回购股份外是否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否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 息(含税): 0.980428元 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股派息(含税): 0.0980428元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分配比 例,即(847,653,618-16,589,882)÷10×1.00=83,106,373.6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83,106,373.60÷847,653,618≈0.0980428元,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98042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980428元)。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106,373.60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7,653,618 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 股后的 831,063,73 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5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2 01*****744 潘叶江 3 02*****340 潘垣枝 4 01*****874 潘权枝 5 02*****738 杨建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具体如下: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3,106,373.60÷847,653,618≈0.0980428 元 。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980428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 咨询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电话:0760-22839256 咨询联系人:郑丹敏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c976686-87d4-409d-9fc5-746c728332aa.PDF ─────────┬──────────────────────────────────────────────── 2026-05-20 00:00│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3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7,653,61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 ,88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31,063,736股。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18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2,464,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85%。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2,476,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97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8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988,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405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8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4,582,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45%。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47,672,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18 %;反对2,9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3%;弃权1,888,1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9%。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提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49,523,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 352%;反对 2,9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2%;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1,641,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36%;反对 2,931,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57%;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的议案》。 本提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37,075,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 044%;反对 15,30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24%;弃权 8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9,193,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815%;反对 15,305 ,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308%;弃权 8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7%。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提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提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249,149,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71%;反对 3,1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6%;弃权 1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1,26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50%;反对 3,197,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24%;弃权 1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7%。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本提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提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8,38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690%;反对 4,0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弃权 1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 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381,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690%;反对 4,069,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6%;弃权 1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4%。 由于该提案涉及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和潘垣枝先生之间的关联事项,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 普通合伙企业、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已离任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丁北辰先生和现任独立董事孙冬柏先生、赵述强先 生、麦强先生向股东会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主要对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权益 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答邦彪律师、何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 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711db45-7c5b-4d0e-bc32-56a5c01e9e5e.PDF ─────────┬──────────────────────────────────────────────── 2026-05-20 00:00│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f004034-e8c4-4f18-9101-c207efde0de2.PDF ─────────┬──────────────────────────────────────────────── 2026-04-28 00:37│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913d87-5c13-4539-9170-2babee84fd74.PDF ─────────┬──────────────────────────────────────────────── 2026-04-27 21:35│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40b7d3-7a97-4604-9799-873439a1a700.PDF ─────────┬──────────────────────────────────────────────── 2026-04-27 21:35│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e5af1bb-9bcb-473a-a919-f70e604cbf4e.PDF ─────────┬──────────────────────────────────────────────── 2026-04-27 21:35│华帝股份(002035):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拟在累计金额 4,000 万美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 汇、外汇期权、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主要用于对冲及规避外币交易业务所带来的外汇风险,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 等风险为目的。2.审议程序: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或“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发 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得厨卫”或“子公司”)在累计金额 4,000万美元的额度内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并同意授权百得厨卫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百得厨卫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百得厨卫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主要用于对冲及规避外 币交易业务所带来的外汇风险,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百得厨卫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 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及期限: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买卖、外汇掉期等。合约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机构。 3、交易金额:结合子公司外汇收支测算及年初存量余额,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余额不超过 4,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在 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信贷资金或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形。 5、流动性安排:外汇业务以子公司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 求相匹配。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百得厨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 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 将可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信用风险: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合同到期一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百得厨卫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对可能存在的履约风险、重大变化等风险的外汇衍生品合约,制定风险处理预案,快速反应,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加强与 金融机构的密切沟通与合作,选择相对低风险的交易方式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 3、百得厨卫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4、百得厨卫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汇 率走势的变化以及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梳理和风险评估,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 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百得厨卫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 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392728-a054-4e0a-93c2-20f907d2955b.PDF ─────────┬──────────────────────────────────────────────── 2026-04-27 21:35│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公告 ─────────┴────────────────────────────────────────────────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db0a0a-b4d2-49e2-953c-ab73d09b38a1.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动收益类产品的议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公司已离任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丁北辰先生和现任独立董事赵述强先生、麦强先生、孙冬柏先生将在 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 5.00外,其他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5.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提案 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上午 9:00-12:00及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联系人:郑丹敏 联系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 4、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65490f-bcfc-4e13-9a0a-9c5d2e740224.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麦强)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麦强,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讲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教授,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现 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MPA学术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5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自 2025年 5月 20 日起。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2次,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4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 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3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间共参加 3次提名委员会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共参加 1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不存在缺席情况,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 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常性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情况,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股东会上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回答了中小投资者的问题,日常通过公司公布的投资者关系 邮箱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沟通。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听取经营 层及相关负责人员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和监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并给予建议和意见;追踪检查股东会和董 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宏观经济、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报告期内 ,本人任职期间在华帝股份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九日。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 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条件,符合公司的任职资格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 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于 2025 年 6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11 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提名、选举/聘 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职期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客观发表意见。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秉持审慎、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21a089-6ee7-4ee4-a041-68c15d090b94.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孙冬柏)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孙冬柏,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机械工业部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北京科技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腐 蚀过程系副主任、学校科技处处长、校长助理、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南海 研究院院长、中山大学号科考船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现任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副 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2 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2 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 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 0 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2 次,本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0 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 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其他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间共参加 1 次提名委员 会,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不存在缺席情况,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常性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情况,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股东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通过到公司厂区现场考察、会谈 、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 ,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 任职期间在华帝股份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八日。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 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人员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职期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 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客观发表意见。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秉持审慎、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75226d9-8e41-4d93-8e1f-f946fd24e5f5.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孔繁敏)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孔繁敏,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MBA项目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硕博项目主任、企业文化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法国巴黎一大访问学者,美国明尼苏达大 学助教、研究员,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访问教授,韩国庆熙大学访问教授,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等职。曾任华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桑达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湾区国际商学院访问教授,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 。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次,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1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 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除回避表决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1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会的次数为 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间共参加 1次提名委员会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共参加 1次战略委员会,审议《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共参加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不存在缺席 情况,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会及专门会议,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 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常性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情况,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年审过程中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年度股东会上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回答了中小投资者的问题,日常通过公司公布的投资者 关系邮箱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沟通。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经营层及相关负责人员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和监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 理和内控状况,并给予建议和意见;追踪检查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并时刻关注宏观经济、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华帝股份的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为六日。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积极支持本人履职,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确保 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为 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 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 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5 月,公司完成了第九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认为:公司提名、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 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鉴于本人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 2025年 5月 20日届满离任,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 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a4e5fb-5df3-4d1d-89b4-243941621656.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华帝股份(00203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d31185-2af6-4d22-83d4-c7f373928bf7.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和《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 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或者其专 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四条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 除其职务,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股东会在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第六条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第七条 出现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应当免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时,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董事会或者公司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确保公司业务和管理的连 续性。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及纸质的文件资料、印章和公司其他资产、未结事项的说明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拟接手的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九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明确保障承诺履行、配合 未尽事宜的后续安排,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第十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 、增持计划等),不因离任变更或者豁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诺的履行,不 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公司有权要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承诺人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 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 承担忠实义务的具体期限为 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 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的其它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时间之间的长短,以 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确定。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 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者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可制定对该等人 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c9f2a1-8b4f-4f71-a863-c1c8e135563c.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丁北辰) ─────────┴────────────────────────────────────────────────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丁北辰,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山大学智能工程学院“百人计划”助理教授、中山大学智能工程学院副教授,曾任华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先进制造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因个人原因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本人2025 年度任职期间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1 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1 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 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 0 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2 次,本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0 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 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充分发挥了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其他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间共参加 2 次提名委员 会,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 于审议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不存在缺席情况,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 要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的情形。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根据履职需要保持 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交流,在参与公司治理、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股东会上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回答了中小投资者的问题,日常通过公司公布的投资者关系 邮箱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沟通。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厂区现场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治理情况等,关 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任职 期间在华帝股份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三日。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高效配合与支持,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虽未参与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但通过查阅公司公开披 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了持续关注。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人员 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条件,符合公司的任职资格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 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 项;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 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因个人原因自 2025年 7月 1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0f371c-c351-4c4a-a528-21e8c29bce65.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丁云龙)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丁云龙,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德州市人民政府秘书、德州石化总厂厂长助理、东北大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工 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曾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哈尔滨九州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次,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1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 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除回避表决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1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会的次数为 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 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 真审阅,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其他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间共参加 1次提名委员会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共参加 1次战略委员会,审议《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共参加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不存在缺席情 况,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会及专门会议,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 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常性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情况,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年审过程中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年度股东会上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回答了中小投资者的问题,日常通过公司公布的投资者 关系邮箱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沟通。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 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任 职期间在华帝股份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六日。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 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 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5月,公司完成了第九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认为:公司提名、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于 2025 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鉴于本人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 2025年 5月 20日届满离任,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 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述职人:丁云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e7e65fa-24d9-47c3-a88c-f8c3d483010e.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华帝股份(00203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0db987-74a9-4353-8fc5-ba2d8f20c8ac.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周谊)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周谊,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山市晨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科员,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曾任华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键电 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1次,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 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除回避表决议案外,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1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会的次数为 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 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 认真审阅,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其他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间共参加 1次战略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不存 在缺席情况,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参与独立董事相关沟通会及专门会议,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 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 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股东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日常通过公司公布的投资者关系邮箱 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沟通。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利用出席相关会议、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和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及公 司管理水平提升。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华帝股份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六日。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 和大力支持。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 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 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5 月,公司完成了第九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认为:公司提名、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 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鉴于本人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 2025年 5月 20日届满离任,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 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b2d4a0-6044-4534-b766-9648c1bd909e.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赵述强)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述强,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回水学校教师,中山市星达纸品厂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 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现任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帝股份” 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5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自 2025年 5月 20 日起。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3次,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3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 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3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其中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3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 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其他专门委员会 本人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在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常性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情况,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股东会,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日常通过公司公布的投资者关系邮箱与中小股东进行有效沟通 。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利用出席相关会议、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和可能产生 的经营风险,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及公 司管理水平提升。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华帝股份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一天。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 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任职期间未参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 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条件,符合公司的任职资格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 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于 2025 年 6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11 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提名、选举/聘 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职期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与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客观发表意见。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秉持审慎、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a74670-4b52-42e9-93be-586640d3aaa0.PDF ─────────┬──────────────────────────────────────────────── 2026-04-27 21:34│华帝股份(00203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华帝股份(00203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5bf56d-beda-4dd2-a52a-2ebf6e3f945c.PDF ─────────┬──────────────────────────────────────────────── 2026-04-27 21:33│华帝股份(0020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帝股份(00203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1c0fbd-46d2-4007-876c-dda500609303.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本预案尚需提交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9 85,682.08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1,422,283.2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计提法定公积金,不存在需 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情况。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723,468,830.84元,母公司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728,126,730.48元,公司总股本为 847,653,61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数量为 16,589,882股,享有利润 分配权的股份数量为 831,063,736股。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28,126,730.48元。 3、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股后的股本 831,063,736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3,106,37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公司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说明 (1)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66,212,747.20元,其中包括: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3,106,37 3.60元,已于 2026年 2月 4日实施完毕;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83,106,373.60元(含税),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形。 (3)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55.2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6,212,747.2(预 249,319,120.80 249,319,120.80 计金额)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0,985,682.08 484,691,472.08 447,154,320.5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723,468,830.8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728,126,730.48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664,850,988.8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10,943,824.8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664,850,988.80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 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2、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449,817,459.66元、1,379,104,429.80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9.87%、19.38%。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685f2b-b6fa-4915-9cce-d77b9d48a01b.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实施问答以及根据 2025 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25年 7月 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 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 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 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 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根据《关于严 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 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 2025年 12月 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 ,规定:“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 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及相关披露”和“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如上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2、变更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财政部会计 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以及按《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 更,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e88c11-9910-464f-a471-00da772e9d0e.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7f6ee8-b34b-49bc-b956-9e4f813c9a39.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3bcb04b-f0b8-4621-b68d-f55f0bc9ae7c.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 6: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文字交流方式。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 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4:00 前访问 http://irm.cninfo.com.cn 进入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 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公司出席人员 届时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潘叶江先生,独立董事赵述强先生,财务总监何淑娴女士,董事会秘书潘楚欣 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罗莎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644515-45ac-4414-899d-9411818642fd.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照行业及所在区域薪酬水平等因素,拟定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 贴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 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薪酬、津贴发放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且在上市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不含职工董事)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且在上市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不含职工 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 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二)非独立董事(不在上市公司担任具体职务)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不在上市公司担任具体职务)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5 万元/年(税前)。 (三)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5 万元/年(税前)。 (四)职工董事薪酬方案 职工董事薪酬发放根据其岗位设置,按照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五、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至少 10%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及津贴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被选举/聘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生效与解释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方案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2、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fbba317-7b5a-4ce0-a02b-b7fa66157e97.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所”)成立于 2000年 9月,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 街 21号 4栋 1003室,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审华所共有合伙人 98人,注册会计师 558人;注册会 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中审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续聘中审华所作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 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华所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14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中审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华所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中审华所为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1月 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预审沟通会议 ,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3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24日,公司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所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7eb62c-f54a-4923-a570-2d3ef64340bf.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赵述 强先生、麦强先生、孙冬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赵述强先生、麦强先生、孙冬柏先生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前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其他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397a1f-2f1c-4545-a0f5-04aed973adb5.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华所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华所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 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所成立于 2000年 9月,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栋1003室,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截至 20 25年 12月 31日,中审华所共有合伙人 98人,注册会计师 558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3 人。 2、业务规模 中审华所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 75,977.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980.68万元。2025年度,中审华所共承担 22家上市公 司和 77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分别为 1,912.60万元和 963.98万元,共计 2,876.58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 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中审华所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0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客户为 0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华所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公司认为中审华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 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d280225-be96-4a0c-8456-8089d6127626.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74fc94-417a-4523-a2cd-cb0a050eb8bb.PDF ─────────┬──────────────────────────────────────────────── 2026-04-27 21:32│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25a0887-4642-4a82-8c7a-c0512c58e7ad.PDF ─────────┬──────────────────────────────────────────────── 2026-04-27 21:31│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e7f910-ea0f-4994-9487-6dc7670bee0e.PDF ─────────┬──────────────────────────────────────────────── 2026-04-27 21:31│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报告 ─────────┴────────────────────────────────────────────────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4ba8861-4d8a-4540-a18c-fe54939b9e60.PDF ─────────┬──────────────────────────────────────────────── 2026-04-27 21:31│华帝股份(002035):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下午 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 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 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已离任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丁北辰先生和现任独立董事孙冬柏先生、赵述强先生、麦强先生分别 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内容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5、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0,985,682.08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41,422,283.2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计提法定公积金,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23,468,830.84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728,126,730.48元。按照母 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28,126,730.48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847,653,618 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 股后的股本 831,063,736 股为基数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3,106,37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得厨卫”)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不 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在累计金额 4,000万美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 过已审议额度;并同意授权百得厨卫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百得厨卫 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的议案 》。 在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公司(含子公司)不超过 20.00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的公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报告对公司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 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前述制度 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全文。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11、审议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全员回避表决,直 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6bff8d-7e0b-404f-91fd-a8fcf0417d72.PDF ─────────┬──────────────────────────────────────────────── 2026-01-28 19:12│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年中期 分红类型:其他(2025年前三季度)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3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2月4日 除权前总股本:847,653,618股 每10股派息(含税):1元 现金分红总额:83,106,373.60元 每10股分红股:0股 送股总额:0股 每10股转增:0股 转增股份总额:0股 除权后总股本:847,653,618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6,589,882股 除回购股份外是否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否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 息(含税): 0.980428元 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股派息(含税): 0.0980428元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3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分配比例 ,即(847,653,618-16,589,882)÷10×1.00=83,106,373.6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83,106,373.60÷847,653,618≈0.0980428元,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98042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980428元)。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1月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 户持有股份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3,106,373.6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7,653,618 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 股后的 831,063,73 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2月 3日,除息日为:2026 年 2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至 2026 年 2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2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5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2 01*****744 潘叶江 3 02*****340 潘垣枝 4 01*****874 潘权枝 5 02*****738 杨建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2 月 3 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具体如下: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3,106,373.60÷847,653,618≈0.0980428 元 。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980428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 咨询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电话:0760-22839256 咨询联系人:郑丹敏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3122f505-0109-44c7-88cb-d19cc489eeb8.PDF ─────────┬──────────────────────────────────────────────── 2026-01-06 18:45│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华帝股份(002035):华帝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54d651ab-d39e-4da4-a516-027991fd600c.PDF ─────────┬──────────────────────────────────────────────── 2026-01-06 18:45│华帝股份(0020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01月06日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1 月 0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6 日 9:15-9:25,9:3 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6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0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7,653,61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 9,88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31,063,736股。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31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8,181,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926%。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2,475,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97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0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5,705,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719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0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0,299,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786%。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提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35,949,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 399%;反对 2,188,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3%;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8,067,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67%;反对 2,188 ,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00%;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答邦彪律师、何畏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 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4d64eb85-2b52-441e-8e65-eec3b0f53427.PDF ─────────┬──────────────────────────────────────────────── 2025-12-22 18:34│华帝股份(002035):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华帝股份(002035):公司章程(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bd663573-ee08-4a25-af2b-259e4a17ab0b.PDF ─────────┬──────────────────────────────────────────────── 2025-12-22 18:32│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 息如下: 1、名称: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120215D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潘叶江 5、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肆仟柒佰陆拾伍万叁仟陆佰壹拾捌元 6、成立日期:1992年4月8日 7、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一照多址)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燃气器具生产;家用 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 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 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 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电器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制 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上述经营范围涉及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备案情况 公司同步完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登记机关核 准,《公司章程》最终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生产、批发、零售:燃气具系列产品,太阳能及类 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 似能源器具,家庭厨房用品,家用电器、橱柜、烟 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燃 雾净化器、净水器、卫浴及配件;家用电器的修理, 气器具生产;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 自产产品的售后服务;商业营业用房、办公用房、 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具制造; 工业用房出租;企业自有资产投资、投资办实业, 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 企业投资管理咨询;家用电器及厨卫系列产品的技 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 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经营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 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 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 五金产品批发;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非电力 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用电器 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电器修理; 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 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 服务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金属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 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 产;消毒器械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燃 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f89b727c-adb2-48b4-8e7f-59e199367fe0.PDF ─────────┬──────────────────────────────────────────────── 2025-12-16 18:27│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f36b2ba7-76b0-4274-90ab-3e8f304491d2.PDF ─────────┬──────────────────────────────────────────────── 2025-12-16 18:26│华帝股份(002035):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 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5,759,635.70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44,004,474. 90 元,未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9 月 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 2,792,385,012.79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844,851,150.42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 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44,851,150.42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 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847,653,618 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 股后的股本 831,063,736 股为基 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3,106,373.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 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公司未来 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于《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215275a2-527b-4211-aa5d-ef584f0bb5ab.PDF ─────────┬──────────────────────────────────────────────── 2025-12-16 18:23│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06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月 0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 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1 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 年 01 月 05 日(星期一,上午 9:00-12:00 及下午 14:00-17:00);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联系人:郑丹敏 联系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 2026 年 01 月 05 日下午 17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013182a6-21c0-4664-8edb-26f5c5221194.PDF ─────────┬──────────────────────────────────────────────── 2025-12-04 18:59│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12月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7,653,61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 ,88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31,063,736股。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229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7,385,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69%。 1、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5,554,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51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2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1,831,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082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9,503,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29%。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提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35,577,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 642%;反对 1,78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1%;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695,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41%;反对 1,785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84%;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提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提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35,76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92 %;反对1,5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8%;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7,881,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73%;反对1,5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7%;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答邦彪律师、何畏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 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db66b8c9-bf0d-425f-83f1-e2049bdf23ce.PDF ─────────┬──────────────────────────────────────────────── 2025-12-04 18:55│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华帝股份(00203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d7582f0a-52d3-4aab-8565-721821ac007f.PDF ─────────┬──────────────────────────────────────────────── 2025-11-18 19:35│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度公司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7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2026 年 公司综合授信额度较 2025 年无变化。综合授信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申请和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各类 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履约保函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潘叶江先生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并与授信银行签署单笔借款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业务的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47a4e906-36d5-463a-a803-d65b02781847.PDF ─────────┬──────────────────────────────────────────────── 2025-11-18 19:34│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0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 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2 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1 由股 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 及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联系人:郑丹敏 联系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7: 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 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75d4d6ee-8a47-4b59-8158-7d5c44b9898c.PDF ─────────┬──────────────────────────────────────────────── 2025-11-18 19:34│华帝股份(002035):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 华帝股份(002035):公司章程(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4dad3caf-4e5e-4647-ab69-a09829cea13b.PDF ─────────┬──────────────────────────────────────────────── 2025-11-18 19:32│华帝股份(00203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e10a179b-394e-42e8-8d18-13c77cc3585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华帝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787.PDF ─────────┬──────────────────────────────────────────────── 2026-04-28│华帝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795.PDF ─────────┬──────────────────────────────────────────────── 2025-10-28│华帝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4939.PDF ─────────┬──────────────────────────────────────────────── 2025-08-30│华帝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3824.PDF ─────────┬──────────────────────────────────────────────── 2025-04-29│华帝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821.PDF ─────────┬──────────────────────────────────────────────── 2025-04-29│华帝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748.PDF ─────────┬──────────────────────────────────────────────── 2024-10-31│华帝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280.PDF ─────────┬──────────────────────────────────────────────── 2024-08-30│华帝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4040.PDF ─────────┬──────────────────────────────────────────────── 2024-04-26│华帝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945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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