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5 华帝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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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15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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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56 │华帝股份(00203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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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54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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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56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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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1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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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31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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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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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华帝股份(00203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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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华帝股份(00203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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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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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15│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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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97852e6e-b9f9-4a42-a982-53749ad43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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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56│华帝股份(00203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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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4年 12月 12日上午 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7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申请和
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其中包括各类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履约保函等业务,并授权
董事长潘叶江先生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并与授信银行签署单笔借款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业务的合同及其相关法
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697b61ed-cae1-405b-ac6c-38aec4263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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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54│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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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12月 30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月 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 30日 9:15-9:25,9:30-11
: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2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12 月 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1-11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议案1、2、3、5已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7、8、9已经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2024年10月29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2024年8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提示和说明
议案1、2、3、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星期五,上午 9:00—12:00及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 2024年 12月 27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0760-22839992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
电子邮箱:002035@vatti.com.cn
5、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2ef1c985-b1bc-48eb-a542-8397b9f534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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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16:56│华帝股份(00203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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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d4930bb7-8bbb-4068-a6fc-dcff61ca7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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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7:51│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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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73bde971-7051-47ae-a534-a5f2042d5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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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31│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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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300dd6ff-614f-4111-9025-b1da97a6d1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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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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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a9843600-2fda-476e-a33b-84a8402a9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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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华帝股份(00203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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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4年 10月 29日上午 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萍
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4年 10月 3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4-036)。
2、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0月 3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6259f3ec-e70f-4822-847d-2b43af743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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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华帝股份(00203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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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4年 10月 29日上午 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
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
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4年 10月 3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
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宙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74beec2-4d92-4457-8b1d-486284be2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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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华帝股份(00203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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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所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色完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
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 9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号 4栋 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 99 人,注册会计师 51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4
人。
3、业务信息
中审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2,7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11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650万元。
2023年度,中审华共承担 23 家上市公司和 83 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分别为 1,848.8万元和 1,177.6万元,共计
3,026.4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
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审华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 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客户为
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已购买职业保险,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符合相关规定,具有投资者
保护能力。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600.8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81.70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3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业惩戒 1 次,均已整改完毕。1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2 人
次、行政监管措施 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人次,行业惩戒 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吴淳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在中审华执业,从事证券审计服务业务20多年,负
责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秀兰,201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3月开始在中
审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签字会计师:李启有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0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
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允合理定价。
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预计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较2023年有所增加,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预计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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