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5 华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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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51 │华帝股份(00203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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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9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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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9 │华帝股份(002035):公司章程(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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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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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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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 │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孙冬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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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 │华帝股份(00203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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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 │华帝股份(00203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冬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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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 │华帝股份(00203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冬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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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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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51│华帝股份(00203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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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帝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
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
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赵述强先生、麦强先生、丁北辰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潘叶钊先生为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
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董事会同意拟新增“一照多址”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
工业大道 81号、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 83号”,即公司住所拟由“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变更为“广东
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一照多址企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6日
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办理
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冬柏先生为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拟担任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冬柏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孙冬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2b3ac484-dadd-4747-be4b-338e5540c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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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9│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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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7月 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月 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15日 9:15-9:25,9:30-11:
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月 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7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由股东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2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 7月 14日(星期一,上午 9:00-12:00及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联系人:郑丹敏
联系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 2025年 7月 14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d67a595e-6918-4a3d-9e72-2de2938327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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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9│华帝股份(002035):公司章程(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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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公司章程(2025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1d29c12c-c77b-4ca1-a518-162271850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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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华帝股份(002035):关于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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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一照
多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一照多址的具体事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拟新增“一照多址”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 8
1号、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 83号”,即公司住所拟由“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变更为“广东省中山市小
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号(一照多址企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
南华园路 1 号,邮政编码:528416。 南华园路 1 号(一照多址企业),邮政编码:528416。
一照多址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 81 号、
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工业大道 83号。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
完毕之日止,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ede26172-6517-4f8d-ac22-5b44a390f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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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华帝股份(00203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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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丁北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丁北辰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北辰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丁北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丁北辰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丁北辰先生将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北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丁北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丁北辰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有效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6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孙冬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拟担任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孙冬柏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孙冬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丁北辰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5fe079c0-4a15-4d46-b43c-cb0fd0f759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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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华帝股份(002035):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孙冬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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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人孙冬柏被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截至公司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孙冬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62414d61-1cfe-4ad5-8074-d76c1c5ce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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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华帝股份(002035):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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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
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冬柏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
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
的有关规定。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以上提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8f83408e-36fa-4057-99cb-1ce9835577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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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华帝股份(00203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冬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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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冬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967a9d6e-d8b9-441b-84b5-ea2bf6afae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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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47│华帝股份(00203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冬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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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冬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076f9f9a-543b-461a-a32a-7044fc0e49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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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华帝股份(00203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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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除权前总股本:847,653,618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6,589,882股每10股派息(含税):3元 现金分红总额
:249,319,120.80元
除权后总股本:847,653,618股
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
2.941285元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分配比
例,即(847,653,618-16,589,882)÷10×3.00=249,319,120.8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249,319,120.80÷847,653,618≈0.2941285元,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94128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
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41285元)。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319,120.80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6,589,882股后的 831,063,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现金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25日,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至 2025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5 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
2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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