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6 联创电子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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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52 │联创电子(002036):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债终止评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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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27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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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3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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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7:36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比例达到20%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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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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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6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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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5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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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06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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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23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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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33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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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52│联创电子(002036):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债终止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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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
”)及其发行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联创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2025 年 6月
25日,东方金诚对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债”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联创转
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结果在“联创转债”的存续期内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近日联创电子发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创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称,“联
创转债”自 2020 年 9月 2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最后转股日(2026年 3月 16 日),累计共有 265369 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
,累计转股数为 2349538 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联创转债”张数为 2734631 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 300809410.00 元(含税及最
后一期利息),已于 2026 年 3月 17 日兑付完毕。自 2026 年 3月 17 日起,“联创转债”已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鉴于到期未转股的剩余“联创转债”已兑付完毕,且“联创转债”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
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债”的评级,自本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
债”的评级结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9178322-8d37-44d6-b8fc-68231dbbc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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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27│联创电子(00203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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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曾吉勇、周满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1、代收代缴水电费核算不规范。公司 2023、2024 年对外代收代缴水电费,全额计入收入并结转成本,导致公司 2023 年多计
收入、成本 1390.48 万元,2024年多计收入、成本 1508.59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
2、坏账计提跨期。公司 2023 年应收客户销售款 1.3 亿元,误计入预付账款,公司于 2024 年进行了更正,计入了应收账款。
该笔应收账款未在 2023 年当年计提坏账,而是迟至 2024 年补提,导致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多计 391.45 万元,2024年净利润少计
391.45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缺陷
1、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收账款工作考核。2023 年、2024
年公司未实际开展相关内部追责、实施奖惩措施等考核工作。
2、应收账款催收记录和相关证据材料未妥善保存。一是公司通过工作邮件、召开专题会议、向客户发放征询函、发送律师函、
电话录音、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相关应收账款进行催收。但因经办人员变动、回款管理松懈、内部控制不严等原因,相关催收记录保存
不完整。二是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已破产客户“应收账款是否无法回收”应留存分析、判断等相关证据
材料,但公司未能有效留存。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号——销售业务》第十条的规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曾吉勇作为公司董事长
,周满珍作为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
百七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曾吉勇、周满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
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强化财务核算管理、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收款项坏账的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493dabab-0400-40bc-84a7-a4946d4ef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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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3│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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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数量:2,734,631张
2、“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300,809,410.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联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7日
4、“联创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7日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
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联创转债”到
期兑付结果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2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月 16 日)止。
二、“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
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情况具体如下:
1、“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数量:2,734,631张
2、“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300,809,410.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联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7日
4、“联创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7日
“联创转债”自2020年9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6年3月16日(最后转股日),累计共有265,369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
,累计转股数为2,349,538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联创转债”张数为2,734,631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300,809,410.00元(含税
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6年3月17日兑付完毕。
三、“联创转债”摘牌情况
“联创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3月17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联创转债”已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股本变动情况
自前次披露转股公告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6年3月16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1,990,281 0.19 140,000 2,130,281 0.20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990,281 0.19 140,000 2,130,281 0.20
二、无限售条 1,053,414,492 99.81 2,053,283 1,055,467,775 99.8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55,404,773 100.00 2,193,283 1,057,598,056 100.00
注:1、因2025年9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高管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导致高管锁定股发生变化;
2、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创电子”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创转债”股本结构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兑付派息结果反馈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b40ed447-15fa-42ec-b749-b8bc027d39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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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7:36│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比例达到2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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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比例达到20%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005e4278-e4fb-4aac-a4bb-ad29427674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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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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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联创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3月16日
2、“联创转债”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联创转债”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7日
4、“联创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7日
5、“联创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1日
6、“联创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3月12日
7、“联创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3月16日
8、截至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联创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联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联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联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联
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为11.18元/股。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2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月 16 日)止。
二、“联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
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联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联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3月16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3月11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创
转债”。“联创转债”将于2026年3月12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
联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联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1.18元/股。
四、“联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联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为2026年3月16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联创转债”持有人。
五、“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10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3月17日。
六、“联创转债”兑付方法
“联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联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联创转债”摘牌日
“联创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3月17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联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联创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
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按照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利息2%)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联
创债券”,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联创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10元(税前),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
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联创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
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联创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0元(含税)。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 5 号),自 20
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
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791-88161608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cbbdfe07-c382-41a6-9731-3737101a6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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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6│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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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联创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3月16日
2、“联创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联创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1日
4、“联创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3月12日
5、“联创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3月16日
6、“联创转债”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7日
7、“联创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7日
8、截至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联创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联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联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联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联
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为11.18元/股。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2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月 16 日)止。
二、“联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利息)向可转债
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联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联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3月16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3月11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创
转债”。“联创转债”将于2026年3月12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
联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联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1.18元/股。
四、“联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联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为2026年3月16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联创转债”持有人。
五、“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10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3月17日。
六、“联创转债”兑付方法
“联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联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联创转债”摘牌日
“联创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3月17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联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791-88161608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6f6a6745-bfdb-403f-8a0f-d8ee3bae6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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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5│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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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公司存在向
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5月 16 日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
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预计发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18,000.00 万元,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44,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74,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
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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