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6 联创电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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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 │联创电子(00203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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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
│ │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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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1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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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0 │联创电子(00203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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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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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联创电子(0020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启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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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联创电子(0020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卫东-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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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联创电子(00203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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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联创电子(002036):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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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45 │联创电子(0020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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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联创电子(00203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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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1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曾吉勇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50 人,代表股份 116,835,5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160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94,592,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0355%;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1 人,代表股份 22,242,8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124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41人,代表股份22,242,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124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
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730,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09%;反对 4,876,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38%;弃权 22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4%。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38,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501%;反
对 4,876,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237%;弃权 228,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62%。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00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45%;反对 4,614,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95%;弃权 21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0%。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11,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774%;反
对 4,614,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458%;弃权 21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8%。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286,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06%;反对 5,304,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02%;弃权 24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2%。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93,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526%;反
对 5,304,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484%;弃权 24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0%。
议案四: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783,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60%;反对 4,847,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92%;弃权 204,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7%。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90,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874%;反
对 4,847,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47%;弃权 204,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79%。
议案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432,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52%;反对 5,17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80%;弃权 2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8%。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839,4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072%;反
对 5,173,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593%;弃权 22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6%。
议案六: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703,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39%;反对 8,918,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36%;弃权 2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6%。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110,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441%;反
对 8,918,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970%;弃权 2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742,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12%;反对 4,78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43%;弃权 30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5%。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150,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044%;反
对 4,783,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061%;弃权 309,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5%。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7,51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573%;反对 6,095,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51%;弃权 21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7%。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3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353%;反
对 6,095,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044%;弃权 2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03%。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669,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221%;反对 5,948,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16%;弃权 2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3%。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76,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764%;反
对 5,948,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448%;弃权 2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87%。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611,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75%;反对 4,599,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60%;弃权 18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6%。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62,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093%;反
对 4,599,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785%;弃权 18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81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433%;反对 5,934,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96%;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0%。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18,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135%;反
对 5,934,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819%;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46%。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谌文友、陈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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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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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
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2025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公司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5月 21日(周三) 15: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吉勇先
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满珍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
、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年 5月 20 日(星期二)17:30 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43418d2a-353c-4d0f-ba6a-db7afe8073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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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1│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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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4月 26日公司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5月 17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未满足第三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的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
鉴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和解除限
售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40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车载光学营业收入不低于18亿元人民
币,或2024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较2021年增长幅度不低于350%”条件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若各行权/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
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行权/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30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1.20万股以授予价
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情况
(1)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
0万股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
0万股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
为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80万股以授
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3、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情况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职务,其已行权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熊明华和罗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第九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不得成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此公司拟对其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401.60 万股,占截至 2025 年 5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1,059,386,525 股的 0.3791%
;公司总股本将由1,059,386,525股减少至 1,055,370,525股,注册资本由 1,059,386,525 元人民币减少至 1,055,370,525 元人民
币。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
,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 年 5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9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赖文清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电子邮箱:wq_lai@lcetron.com
3、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后续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61f24909-55b5-4af8-87a4-e3ad82b8f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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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0│联创电子(00203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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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7789e317-b67c-4c62-a9b0-406d5c591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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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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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公司存在向合并报表
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已经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31,600.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66,60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65,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
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
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 3,930.00 万元,根据联创宏声经营发展的需求,江西联创继续为联创宏声
上述已发生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到期日为止。联创宏声已承诺在上述已发生银行融资担保到期后,江西联创在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为联创宏声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 2,000.00万元,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发
生后任一时点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3,930.00 万元。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及联创宏声实际
控制人肖啟宗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的担保向江西联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为联创
宏声向金融机构贷款人履行担保责任所代偿的全部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及《
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 月 21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将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2,600.00 万元,其
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06,60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96,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
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 4月,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2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保证期间
号 (万元) 范围 方式
1 联创电子科 合肥联创 渤海银行 10,000.00 申请 连带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
技股份有限 光学有限 股份有限 银行 责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公司 公司 公司合肥 授 保证 之日起三(3)年。
分行 信、
贷款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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