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6 联创电子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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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21:41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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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21:41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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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 │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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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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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 │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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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 │联创电子(00203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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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 │联创电子(00203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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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 │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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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 │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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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 │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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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21:41│联创电子(002036):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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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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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21:41│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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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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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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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换届后,连任董事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
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
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
等书面形式发出,如时间紧急,可以电话通知,该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说
明。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半数以上委员有权提议召开委
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障各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采取专人送达、视频会议、电话会议
、电子邮件或借助所有委员能够进行交流的通讯设备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表决;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任委员提交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至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任委员。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委托人签名和签署日期。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专业咨询顾问、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
少于十年。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78fc0b1a-2565-427c-98a3-ee4b08d547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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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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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月 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也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1、提案 3.00将以本次股东会提案 2.00 为前提条件,如果提案 2.00表决结果未通过,那么提案 3.00和表决结果将无效。公司
将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后,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2、上述议案二、议案三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
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
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 1月 3日至 2025年 1月 8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 17: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wq_lai@lcetron.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
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上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③信函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 1月 8日 16:00前信函快递送达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2025年 1月 9日(星期四)14:2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
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君、赖文清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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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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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59ed3060-5625-4b22-9acc-ae23053c7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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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联创电子(00203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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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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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联创电子(00203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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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7f4ac422-4507-45e2-b41f-6a185dbe3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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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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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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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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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88b2b7a1-950f-4a97-9e72-04c5bf0ed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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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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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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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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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
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从每人
每年税前 81,600 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120,000 元人民币,按月发放,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
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履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该事项与独立董事存在关联关系,故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43790cf8-42ae-44c8-94f1-1949d8a44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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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52│联创电子(002036):公司章程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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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
情况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8,568,522元。 1,059,369,899 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8,568,52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1,059,369,899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1,068,568,522 股。 通股 1,059,369,899 股。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议”)。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诺的方案;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诺的方案;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有下 第一百六十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列主要职责: 委员会有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
并提出建议; 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
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重大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资产优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
标、规划质量、进展达成负责检审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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