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6 联创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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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 │联创电子(00203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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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47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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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12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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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30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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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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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3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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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42 │联创电子(002036):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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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9 │联创电子(002036):联创电子章程(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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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8 │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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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8 │联创电子(002036):联创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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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58│联创电子(00203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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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30,972 万元-20,648 万元 盈利:2,409.39 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1,062 万元-20,778 万元 亏损:3,200.18 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932 元/股-0.1954 元/股 盈利:0.022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半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受存储芯片大幅涨价,下游终端市场需求走弱,部分终端厂商主动下调生产及出货计划,公司销售订单规模阶段
性减少;受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
2、报告期内,公司秉持“集中资源发展光学产业”的发展战略,不断坚持以利润为中心,不断提升竞争力,深度调整和优化产
品结构,由于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为确保现金流,对公司整体业务规模进行了收缩,导致较大亏损。
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较高,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4、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对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有关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a6be35f-666f-4447-91ec-faede35e39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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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47│联创电子(00203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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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已超过 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告知函,获悉江西鑫盛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
行股份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第一大 股数(股) 所持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股东及 股份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比例 押
动人 (%)
江西鑫盛 是 2,000,000 2.18 0.19 否 是 2026 年 7月 2027年 8月 信达证 补充质押
10 日 10 日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前 后
(股) 比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数 数 股份 股本 份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 (% 结 ) (股)
) ) 数量(股
)
江西鑫 91,584,31 8.66 74,080,00 76,080,00 83.0 7.19 30,395 0.04 6,600,00 42.57
盛 2 0 0 7 0
韩盛龙 673,348 0.06 0 0 0 0 0 0 505,011 75.00
曾吉勇 637,662 0.06 0 0 0 0 0 0 478,246 75.00
合计 92,895,32 8.78 74,080,00 76,080,00 81.9 7.19 30,395 0.04 7,583,25 45.10
2 0 0 0 7
注:韩盛龙先生、曾吉勇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江西鑫盛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江西鑫盛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5,5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0.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0%,对应的
融资额为 28,808.00 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508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47%,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43%,对应的融资额为 5,540.00 万元;
3、江西鑫盛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其经营性现金流、收回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4、江西鑫盛不存在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5、江西鑫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江西鑫盛高比例质押股份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持股份的
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
续出现平仓风险,江西鑫盛将采取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
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江西鑫盛出具的《关于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b8836ec-5d3e-44e5-838b-ab325b2e4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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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1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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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3 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国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王国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王国勋先生担任副总裁职务
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国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国勋先生已依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完成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国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3,800 股,辞职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有关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王国勋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王国勋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王国勋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2c15e5ad-dde1-4b6d-8098-94d1c5747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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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3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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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公司存在向
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于 2026 年 5月 20 日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
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预计发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6,000.00 万元,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5,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951,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
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4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 5 月,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4,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保证期间
号 (万元) 范围 方式
1 联创电子科 江西联晟 中国农业 3,500.00 银行 连带责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技股份有限 精密工业 银行股份 授 任保证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信、 年。
万年县支 贷款
行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保证期间
号 (万元) 范围 方式
1 联创电子科 江西联创 赣州银行 10,000.00 银行 连带 三年,自债务履行期
技股份有限 电子有限 股份有限 授 责任 限届满(包括借款提
公司 公司 公司青山 信、 保证 前到期)之日起计算。
湖支行 贷款 如分期还款的,从最
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计算。
2 联创电子科 桐城联创 中国建设 600.00 银行 连带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技股份有限 电子有限 银行股份 承兑 责任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保证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桐城支行 止。
合计 10,600.00
备注:桐城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为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156,000.00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2.9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51,460.33 万元,占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812.41%,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a1cfd6d-64b5-47d0-a7d9-96287454e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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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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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055,379,018元变更为1,0
57,598,056元,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十名调整为九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4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章程修订案》(公告编号:2026-032)。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
后的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1、名 称: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51719X
3、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4、住 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 1699 号
5、法定代表人:曾吉勇
6、注册资本:105759.8056 万人民币元
7、成立日期:1998 年 4月 22 日
8、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摄像头模组、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及计算机等电子产品的
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2a132f2-5560-47f6-a80d-4c9fa7ee4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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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3│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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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21 日、5月 22 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e8a2be47-1d40-4634-9c72-9193207a1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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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4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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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日收到独立董事饶立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十名调整为九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饶立新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职期间为 2021 年2 月 22 日至 2027 年 2 月 21 日,离任生效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辞职后,饶立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饶立新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
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饶
立新先生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完成工作交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作为独立董事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饶立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业务发展与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饶立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饶立新先生出具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f5fcccd-d13e-4f96-9f9a-00babac726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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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9│联创电子(002036):联创电子章程(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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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联创电子章程(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3027b81-ab3f-420e-83a0-cbeec4cc3c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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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8│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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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3-1 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曾吉勇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67 人,代表股份 122,102,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683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 94,717,2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0629%;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2 人,代表股份 27,384,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203%。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57 人,代表股份 27,764,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566%。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了如下议案:议案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606,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59%;反对2,067,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0%;弃权 428,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2%。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68,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03%;反
对 2,067,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54%;弃权 428,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3%。
议案二、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070,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81%;反对3,85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4%;弃权 1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4%。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732,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91%;反
对 3,852,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769%;弃权 1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0%。
议案三、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794,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10%;反对3,07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4%;弃权 2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6%。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456,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863%;反
对 3,070,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80%;弃权 2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58%。
议案四、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4,173,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66%;反对7,738,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74%;弃权 190,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0%。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83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35%;反
对 7,738,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706%;弃权 190,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8,907,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38%;反对2,991,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97%;弃权 203,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569,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43%;反
对 2,991,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734%;弃权 2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2%。
议案六、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064,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31%;反对3,81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2%;弃权 22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6%。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726,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71%;反
对 3,815,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441%;弃权 22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88%。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290,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86%;反对3,570,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43%;弃权 240,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0%。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53,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729%;反
对 3,570,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06%;弃权 240,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谌文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6c293ad-0d44-4b37-a7bc-2b6312276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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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8│联创电子(002036):联创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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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
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召开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6—033),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有
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567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2,102,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3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由两名
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参加清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9,606,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59%;反对2,067,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0%;弃权428,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268,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103%;反对2,067,17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4%;弃权428,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3
%。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070,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81%;反对3,85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54%;弃权1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32,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791%;反对 3,852,8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769%;弃权 1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440%。
议案三、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79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10%;反对3,070,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44%;弃权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456,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863%;反对3,070,17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80%;弃权2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
8%。
议案四、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173,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66%;反对7,738,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74%;弃权190,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835,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435%;反对7,738,08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706%;弃权190,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907,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38%;反对2,991,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97%;弃权2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569,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43%;反对 2,991,17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734%;弃权 20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322%。
议案六、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064,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31%;反对3,81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2%;弃权221,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26,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71%;反对 3,815,97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441%;弃权 221,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88%。
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290,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86%;反对3,570,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43%;弃权240,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53,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729%;反对 3,570,67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606%;弃权 240,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6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d6b5465-056a-4ab2-baa0-1399141d3c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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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1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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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告知函
,获悉江西鑫盛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股份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第一大 股数(股) 所持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股东及 股份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比例 押
动人 (%)
江西鑫盛 是 2,000,000 2.18 0.19 否 是 2026 年 5月 8 办理解除质 信达证 补充质押
日 押登记手续 券股份
之日 有限公
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例 前 后 所持 司总 况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 数 比例 比例 股份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量(股) (% (% 限售和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 ) 冻结 %) (股) )
数量(
股)
江西鑫 91,584,312 8.66 72,080,0 74,080,0 80.8 7.00 30,395 0.04 6,600,000 37.70
盛 00 00 9
韩盛龙 673,348 0.06 0 0 0 0 0 0 505,011 75.00
曾吉勇 637,66292,89 0.068. 072,080, 074,080, 079. 07.0 030,395 00.04 478,2467,58 75.0040
合计 5,322 78 000 000 75 0 3,257 .30
注:韩盛龙先生、曾吉勇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江西鑫盛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江西鑫盛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7%,对应
的融资额为 3,00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9,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3.50%,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63%,对应的融资额为 28,000 万元;
3、江西鑫盛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其经营性现金流、收回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4、江西鑫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江西鑫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
响,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
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江西鑫盛出具的《关于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f7e84f4-0b52-4ec4-9322-1f9f3ade3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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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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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
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 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吉勇
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周满珍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
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6c94080-b07f-4707-a35b-029dac8da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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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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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公司存在向
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5月 16 日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
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预计发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18,000.00 万元,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44,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74,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
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4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 4 月,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26,4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保证期间
号 (万元) 范围 方式
1 联创电子科 郑州联创 郑州银行 2,000.00 银行 连带责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技股份有限 电子有限 股份有限 授 任保证 之日起三年。
公司 公司 公司中牟 信、
支行 贷款
2 联创电子科 江西联晟 长江联合 2,000.00 融资 连带责 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
技股份有限 精密工业 金融租赁 租赁 任保证 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
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
的期间。
3 联创电子科 合肥联创 渤海银行 10,000.00 银行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技股份有限 光学有限 股份有限 授 任保证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 公司 公司合肥 信、
分行 贷款
4 联创电子科 江西金融 4,990.00 融资 连带责 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技股份有限 租赁股份 租赁 任保证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最
公司 有限公司 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次日起三年。
合计 18,990.00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保证期间
号 (万元) 范围 方式
1 联创电子科 江西联创 中国工商 7,500.00 银行 连带 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
技股份有限 电子有限 银行股份 承兑 责任 日起三年。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保证
南昌高新
支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118,000.00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
,066.7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58,219.09 万元,占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 818.86%,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a4d1e3f-a50f-44fa-a279-05fe8127c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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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联创电子(00203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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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14:30在公司三楼3-1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等事项。
2、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38920d4-98c2-49dc-9d0b-ebd81e06b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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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联创电子(002036):公司章程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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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联创转债”已于 2026 年 3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为 1,057,598,056 股。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十名调整为九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四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55,379,018 元。 1,057,598,056 元。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055,379,01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57,598,05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55,379,018 股。 1,057,598,056 股。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十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 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
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董 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一人,
事 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代表董事由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通 过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选举产生。 由公司通过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选举产生。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a697993-df60-4c1f-bf97-994518abc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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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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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该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也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3-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3.00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
事宜的议案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和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 4、议案 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
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
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至 5 月 19 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 5 月 19 日 17: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wq_lai@lcetron.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
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上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③信函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6:00 前信函快递送达至本公
司。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4:2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
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君、赖文清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 1699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27e2b29-4997-4000-83ae-110ccc7cf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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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2:22│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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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9a698e-10c7-4b95-9e8e-80095fd5c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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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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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acbb9b7-40ce-45a5-9d92-a0b82adcd6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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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联创电子(002036):联创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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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 78 号院首汇广场 10 号楼[100141]
电话:86(10)6827 8880 传真:86(10)6823 8100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108 号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
电子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联创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联创电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绍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玲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6c1b56b-aaf0-4e26-b82b-64158e0fc5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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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5│联创电子(002036):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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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 78 号院首汇广场 10 号楼[100141]
电话:86(10)6827 8880 传真:86(10)6823 8100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6]00001150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
]00001894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
明细表已由联创电子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 号)(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联创电子公司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联创电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联创电子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6]00001894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绍保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玲娜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度 具体扣除 上年 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825,883.64 销售商 1,021,156.54 销售商
品及原 品及原
材料 材料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9,840.27 主要为 27,339.99 主要为
原材料 原材料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2.40% - 2.68% -
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 19,840.27 主要为 27,339.99 主要为
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 原材料 原材料
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
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 - - - -
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
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
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 - - - -
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 - - - -
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 - -
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 - - -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7eb722-82fe-4c28-99e3-1c787f5f7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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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启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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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启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6a2716-e3f8-4011-a16b-30188680a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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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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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金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949b0ca-803c-4270-b693-f2b394815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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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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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立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df9f1a-f8a3-4fff-96d9-4ebd149f3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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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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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美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ce07ee-9227-41f9-a561-661f07a79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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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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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11,339,141.79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8,493,344.0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1,126,79
7.34 元,加员工股权激励影响 35,964.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80,923,319.16元;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45,870,424.76 元 ,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1,310,695.60 元,加员工股权激励影响 35,964.00
元,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5,476,234.84元。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未达到法律、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
1、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11,339,141.79 -552,822,266.81 -992,386,862.6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80,923,319.1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5,476,234.8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52,182,757.07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
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
的情况。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
预期。”
《公司章程》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规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2026 年经营及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状
况等,提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实现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0dbdc8-ec28-4e15-9647-db079e9fc5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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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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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饶立新先生、张启灿先生、王金本先生和陈美玲女士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饶立新先生、张启灿先生、王金本先生和陈美玲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eee886b-8248-47db-bf80-a05ad9d67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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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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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
计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 313,298,001.53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即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9.89%。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
案金额为 64,679,246.39 元,占本次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总金额的 20.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
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 248,618,755.14 元,占本次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总金额的79.36%。
上述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
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
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起诉状、裁定书、判决书等相关案件材料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7a9862-27cf-4208-8c70-d5e999a04c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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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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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36951ec-fd99-4eb8-805f-685b1728f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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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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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
小额快速融资”),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
在股东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
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项须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
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
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cbc824-296a-4309-b34b-17228ce2e2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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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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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 1-4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149 号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4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189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规定,就联创电子编
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联创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联创电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联创电子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联创电子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绍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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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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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
分配利润为-1,180,923,319.16元 , 公 司 未 弥 补 亏 损 金 额 为 -1,180,923,319.16 元 , 实 收 股 本 为1,055,404,773.0
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公司2025年年末未弥补亏损为-1,180,923,319.16元,实收股本总额为1,055,404,77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主要亏损原因为近年由于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产品价格承压,盈
利空间压缩。公司聚焦光学产业发展,对公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导致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收缩的同时,管理与财务费用两
项刚性费用增加,政府补助等支持减少,再加上营业外支出的增加,共同导致了持续亏损。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
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对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存货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三、应对措施
1、抓住行业机会,大力发展车载光学产业
智能驾驶趋势已经确立,2025 年是智能驾驶放量的第一年,智能驾驶正在由现在的L2 级别向L3 级别甚至L4 级别(完全无人驾
驶)迭代。可以预期未来三到五年,智能驾驶行业将继续高速成长。
公司在智能驾驶光学行业耕耘多年,将发挥在车载镜头领域的先发优势和完善的全球布局的制造能力,把车载光学产业打造成公
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持续高增长的“丰产田”。
2、战略发展机器视觉产业
公司通过发展机器视觉产业,可以利用智能驾驶光学的技术积累以及手机光学的低回报设备,一方面参与机器视觉产业的高增长
浪潮,一方面大幅度提升手机光学的固定资产回报率,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降本增效
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深入推动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
面对行业挑战,公司继续聚焦技术创新、运营质量提升与销售渠道拓展,并积极开拓新市场,强化全球销售和技术服务网络,以
实现国内和海外市场的双循环发展,多维度强化产品全球竞争力,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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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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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3日和2026年 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
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72人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 人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40,109.58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2,890.81 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700.69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6,627.92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
有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 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 1次(除 1
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熊绍保,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7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贺顺祥,200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
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玲娜,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合理的基础上与北京德皓商谈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17b937-a5f0-47e6-8db4-dd4b769aa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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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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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1f6419-e2b4-4df4-8b26-489be0418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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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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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由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大华国际”)更名而来,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是在北京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业务资质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04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合伙人 72人,
注册会计师 296人;注册会计师中,16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北京德皓 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2025 年度为 129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
服务收费总额 16,627.92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
发和零售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德皓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
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沟通和现场交流的方式,与北京德皓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事
项。
(三)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加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
,督促、提醒会计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四)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意见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工作进行了评价。重
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
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b4bee2-2d3f-4f31-85f8-76ba9b061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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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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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49e7315-2fb7-4a01-a9f9-79de2a27f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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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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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
确地反映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
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对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
2025 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存货、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总金额为 51,103
.22 万元,核销资产金额为12,421.84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年初金额 本期计提 收回或转 核(转)销 其他 年末金额
金额 回金额 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 69,250.58 13,411.95 1,252.73 12,490.63 314.02 68,605.15
账损失
应收票据坏 232.35 39.10 172.48 - 98.96
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 902.77 7,368.18 203.09 -68.79 8,136.65
坏账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 28,416.04 22,744.77 - 3,491.40 47,669.41
备
无形资产减 9,167.52 9,167.52
值准备
合计 98,801.74 52,731.52 1,628.30 15,913.24 314.02 133,677.70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按单项或账龄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
收账款核销主要系注销、吊销、破产终结等的客户款项。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按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按单项或账龄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4、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存货跌价准备。
5、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9,190.93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计提12,159.22 万元,应收票据坏账转回 133.38 万元,其他应
收款坏账计提 7,165.09万元。
本期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31,912.29 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744.77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9,167.52 万元。
(二) 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
条件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经核查取证后,经公司管理层谨慎审核与评估,确认实际已形成损失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
款进行核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核销应收账款坏账 12,490.63 万元和其他应收款坏账-68.79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
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51,103.22 万元,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
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资产事项。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3ad569c-be65-46c8-93bf-496b9b830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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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2│联创电子(00203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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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00f40c-8d3e-4ece-9f87-f84accf075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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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联创电子(00203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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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2747cc-247a-4b3b-aaed-29fd99464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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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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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9d73995-b2f3-4366-b18a-c091c75e6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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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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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c7685f2-ffc9-4384-9b26-917f221e8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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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1│联创电子(00203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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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ac92c71-7f41-4290-b449-e0cc467a4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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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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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26645b-6975-4ee9-b463-d71387dfb6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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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0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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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随着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
及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
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
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500.00 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5,000.00 万美元(含等值外币)。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目的: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及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
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
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
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用于对冲在开展境外业务的过程中所持外币资
产受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必须以签约生效的合同、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00 万美元
(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00 万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开展该业务的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用于规避和防范
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 2026 年度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稳健、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交
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双向波动明显,远期及期权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当天实际汇率有差异的可能性,有可能产生亏损,公司以真实
的进出口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签订远期及期权合约,以“风险中性”思想和成本利润原则管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外
汇头寸汇率风险。
2、违约风险:公司基于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预计签订上述外汇资金交易合约,不存在履约风险;公
司的外汇交易合约选择资信好的商业银行,基本不需考虑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所有外汇资金交易将满足贸易真实性要求,相关外汇资金交易将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影响公司
的流动性。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
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业务需求,提出合理
评估和具体实施方案。
5、公司实时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各项风险因素,市场波动有较大影响时及时预警并制定应对方案。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对外汇交易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
及责任人、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
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2dd26f-525b-4c6b-8167-589a306bba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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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1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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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公司存在向
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5月 16 日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及实
际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预计发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18,000.00 万元,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644,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74,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
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4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 3 月,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29,39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保证期间
号 (万元) 范围 方式
1 联创电子科 江西联益 九江银行 1,800.00 银行 连带责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技股份有限 光学有限 股份有限 授 任保证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公司 公司 公司高新 信、 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
支行 贷款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
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
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
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2 联创电子科 交通银行 10,995.00 银行 连带责 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
技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授 任保证 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
公司 公司江西 信、 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
省分行 贷款 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
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
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3 联创电子科 合肥联创 中国工商 3,600.00 银行 连带责 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
技股份有限 光学有限 银行股份 授 任保证 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信、 日起三年。
合肥科技 贷款
支行
4 联创电子科 合肥科技 2,000.00 银行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技股份有限 农村商业 授 任保证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 银行股份 信、
有限公司 贷款
高新分行
5 联创电子科 南洋商业 10,000.00 银行 连带责 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的
技股份有限 银行(中 授 任保证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公司 国)有限 信、 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
公司合肥 贷款 笔清偿,则保证期间为
分行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后三年。
合计 28,395.00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 保证期间
号 (万元) 范围 方式
1 联创电子科 合肥智行 合肥科技 1,000.00 银行 连带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技股份有限 光电有限 农村商业 授 责任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公司 公司 银行股份 信、 保证 年。
有限公司 贷款
高新分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118,000.00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12.5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70,762.0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 399.24%,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ed14cf5-6896-41b9-9a2f-7064667cd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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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8:52│联创电子(002036):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债终止评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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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或“公司
”)及其发行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联创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2025 年 6月
25日,东方金诚对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债”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联创转
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结果在“联创转债”的存续期内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近日联创电子发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创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称,“联
创转债”自 2020 年 9月 2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最后转股日(2026年 3月 16 日),累计共有 265369 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
,累计转股数为 2349538 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联创转债”张数为 2734631 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 300809410.00 元(含税及最
后一期利息),已于 2026 年 3月 17 日兑付完毕。自 2026 年 3月 17 日起,“联创转债”已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鉴于到期未转股的剩余“联创转债”已兑付完毕,且“联创转债”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
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债”的评级,自本公告出具日起不再更新关于联创电子主体及“联创转
债”的评级结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9178322-8d37-44d6-b8fc-68231dbbc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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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27│联创电子(00203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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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曾吉勇、周满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1、代收代缴水电费核算不规范。公司 2023、2024 年对外代收代缴水电费,全额计入收入并结转成本,导致公司 2023 年多计
收入、成本 1390.48 万元,2024年多计收入、成本 1508.59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
2、坏账计提跨期。公司 2023 年应收客户销售款 1.3 亿元,误计入预付账款,公司于 2024 年进行了更正,计入了应收账款。
该笔应收账款未在 2023 年当年计提坏账,而是迟至 2024 年补提,导致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多计 391.45 万元,2024年净利润少计
391.45 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二)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缺陷
1、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收账款工作考核。2023 年、2024
年公司未实际开展相关内部追责、实施奖惩措施等考核工作。
2、应收账款催收记录和相关证据材料未妥善保存。一是公司通过工作邮件、召开专题会议、向客户发放征询函、发送律师函、
电话录音、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相关应收账款进行催收。但因经办人员变动、回款管理松懈、内部控制不严等原因,相关催收记录保存
不完整。二是根据公司应收账款相关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已破产客户“应收账款是否无法回收”应留存分析、判断等相关证据
材料,但公司未能有效留存。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号——销售业务》第十条的规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曾吉勇作为公司董事长
,周满珍作为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
百七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曾吉勇、周满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
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强化财务核算管理、完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收款项坏账的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493dabab-0400-40bc-84a7-a4946d4ef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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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3│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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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数量:2,734,631张
2、“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300,809,410.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联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7日
4、“联创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7日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
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联创转债”到
期兑付结果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2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月 16 日)止。
二、“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
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情况具体如下:
1、“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数量:2,734,631张
2、“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300,809,410.00元(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联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7日
4、“联创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7日
“联创转债”自2020年9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6年3月16日(最后转股日),累计共有265,369张可转债已转为公司股票
,累计转股数为2,349,538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联创转债”张数为2,734,631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300,809,410.00元(含税
及最后一期利息),已于2026年3月17日兑付完毕。
三、“联创转债”摘牌情况
“联创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3月17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联创转债”已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股本变动情况
自前次披露转股公告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截至2026年3月16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1,990,281 0.19 140,000 2,130,281 0.20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990,281 0.19 140,000 2,130,281 0.20
二、无限售条 1,053,414,492 99.81 2,053,283 1,055,467,775 99.8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55,404,773 100.00 2,193,283 1,057,598,056 100.00
注:1、因2025年9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高管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导致高管锁定股发生变化;
2、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创电子”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创转债”股本结构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兑付派息结果反馈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b40ed447-15fa-42ec-b749-b8bc027d39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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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7:36│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比例达到2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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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002036):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比例达到20%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005e4278-e4fb-4aac-a4bb-ad29427674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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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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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联创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3月16日
2、“联创转债”兑付本息金额: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联创转债”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7日
4、“联创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7日
5、“联创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1日
6、“联创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3月12日
7、“联创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3月16日
8、截至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联创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联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联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联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联
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为11.18元/股。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2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月 16 日)止。
二、“联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
利息)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联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联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3月16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3月11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创
转债”。“联创转债”将于2026年3月12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
联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联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1.18元/股。
四、“联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联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为2026年3月16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联创转债”持有人。
五、“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10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3月17日。
六、“联创转债”兑付方法
“联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联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联创转债”摘牌日
“联创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3月17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联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联创转债”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
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
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按照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利息2%)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联
创债券”,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联创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10元(税前),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
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联创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
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联创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0元(含税)。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 5 号),自 20
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
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
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791-88161608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cbbdfe07-c382-41a6-9731-3737101a6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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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8 15:36│联创电子(002036):关于联创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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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联创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3月16日
2、“联创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联创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1日
4、“联创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3月12日
5、“联创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3月16日
6、“联创转债”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7日
7、“联创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7日
8、截至2026年3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联创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联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提醒“联创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转股期内转股。
9、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联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联
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为11.18元/股。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
实施细则》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将“联创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 号)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月 1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2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月 16 日)止。
二、“联创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利息)向可转债
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联创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联创转债”到期日为2026年3月16日,根据上述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3月11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创
转债”。“联创转债”将于2026年3月12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
联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联创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11.18元/股。
四、“联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
“联创转债”到期日及兑付登记日为2026年3月16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联创转债”持有人。
五、“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联创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10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3月17日。
六、“联创转债”兑付方法
“联创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联创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
七、“联创转债”摘牌日
“联创转债”摘牌日为2026年3月17日。自2026年3月17日起,“联创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 0791-88161608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9/6f6a6745-bfdb-403f-8a0f-d8ee3bae65b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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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联创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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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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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联创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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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255.PDF
─────────┬────────────────────────────────────────────────
2025-10-28│联创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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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0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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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联创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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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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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联创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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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2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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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联创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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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27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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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联创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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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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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联创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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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4/12208621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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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联创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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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50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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