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9 黔源电力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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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黔源电力(00203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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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002039):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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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黔源电力(0020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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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00203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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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黔源电力(002039):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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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罗涛先生、彭松涛先生、冯荣先生、赵刚先生、汤世飞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差异化推广应用”项目机房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
式进行采购,公司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为中标单位,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 166.3146 万元。
2.关联关系
国电南自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电南自为
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余 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4689.7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阁路 39 号
法人代表:经海林
成立时间:1999 年 9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162522468
营业范围: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设备、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配用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继电保护系统、控制系统、
电力自动化系统、监测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轨道交通自动化系统、船舶自动化系统及其他工业自动化系统、节能
减排系统、储能系统、新能源及新技术的利用与开发系统、大坝及岩土工程系统、水电水资源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
技术防范系统、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高低压电器及传动设备、智能测试设备
、智能仪器仪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楼宇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乘客信息系统、隧道及城市管廊监控系统、轨道交通
信号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轨道交通工程、市政管廊工程、电力(新能源发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处理工程、工矿企业建
设工程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支持、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
科研用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职业
技能培训;能源工程总承包、设备集成。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国电南自总资产 983,020.04 万元,净资产303,003.33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762,330.
3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2,686.65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电南自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由于中国华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电南
自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方的良好商誉,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如与公司签署协议,能够遵守协议,及
时向本公司提供服务及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款项。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途径查询核实,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差异化推广应用”项目机房配套设备设施采购
2.主要工作内容: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光照、马马崖、董箐光伏分公司采购 UPS 主机、机柜等设备及
电缆敷设、安装调试、试验、负载分配等。
3.项目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到货验收,45 天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4.交易金额:166.3146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基于市场化定价,定价
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和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国电南自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中主要工作事项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的有关内容,协议的生效条件
、生效时间、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差异化推广应用”项目机房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根据要求,公司实施
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关联交易定价采用竞标
价,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826.3146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公司在交易中拥有主动权,属于正常的商
业行为,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九、备查文件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68c5ac7d-3a8c-4ea3-b227-c0421a5cd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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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黔源电力(002039):关于对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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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002039):关于对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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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黔源电力(00203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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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00203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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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0:00│黔源电力(002039):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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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6月30
日总股本427,558,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755,812.6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7,558,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
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咨询联系人:石海宏
咨询电话:0851-85218945
传真电话:0851-85218925
七、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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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黔源电力(002039):关于黔源电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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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州
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
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刘慧颖、王琼(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4年9月13
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
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贵公司提交给本所律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 /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本所律师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贵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股东大会通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显示,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决议,同意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通知》中记
载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投票规则、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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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30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
公司董事长罗涛先生主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均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等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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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的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969,26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9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
计并经贵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09人,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62,070,28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74%。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3,039,54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81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贵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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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议案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提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议案审议后,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情况,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通过议案1.00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2,003,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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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数的99.4341%,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获得通过。中小
股东同意股份数:18,360,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00%。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自本所盖章及本所经办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4/d2f7289c-9f7c-48d4-8ab8-9d527ada9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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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黔源电力(00203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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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00203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3/63f9ddc8-7ae7-4c98-b431-7c1dd597a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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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黔源电力(00203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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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00203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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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黔源电力(00203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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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23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月 1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监事 5名,实际出席监事 5名(其中
监事余扬先生、职工监事黄光敏先生以通讯(视频)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友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请详见 2024年 8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二)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请详见 2024年 8月 28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9e3ee990-4277-4807-a2ff-79b76f0767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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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黔源电力(00203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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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 23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董事赵刚先生、黄成节先生、独立董事祝韻女士、王冠先生以通讯(视频)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本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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