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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9(黔源电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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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39 黔源电力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7:09 │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7:09 │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8:14 │黔源电力(0020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27 18:14 │黔源电力(002039):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 │2026-04-27 18:12 │黔源电力(00203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7 18:11 │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18:11 │黔源电力(00203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8:10 │黔源电力(00203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4 19:54 │黔源电力(00203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4 19:54 │黔源电力(002039):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6-05-15 17:09│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州黔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州 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刘慧颖、王康明青(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2026年05月 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贵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 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本所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 公 司 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股东会通知》”)。《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显 示,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4月27日作出决议,同意2026年05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股东会通知》中记载了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投票规则、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及投票程序等。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05月15日15:30在贵州省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 /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 事长杨焱主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均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东会投票表决方式、会 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等相关内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至2026年05月1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的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0,967,06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9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 贵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65人,代表股份39,632,1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2694%。 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7人,代表股份160,599,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62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部分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议案为: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议案的提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议案审议后,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情况,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表决情况:同意160,110,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57%;反对41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577%;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6%。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43,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71%;反对413,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1.0442%;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 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自本所盖章及本所经办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f26f690-6b6b-4c52-9d31-2b6097e99aeb.PDF ─────────┬──────────────────────────────────────────────── 2026-05-15 17:09│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23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7人,代表股份160,599,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6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20,967,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9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39,63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5人,代表股份39,63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人,代表股份39,63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10,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7%;反对413,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577%;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143,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71%;反对413,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2%;弃权7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04b92d5-05a3-42a5-8ab0-87cf78439c86.PDF ─────────┬──────────────────────────────────────────────── 2026-04-27 18:14│黔源电力(0020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完善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效益优先原则; (四)坚持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决定董事的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发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予以确定或调 整。 第八条 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及业绩达成情况领取薪 酬。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和经营业绩联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半年发放。 第十条 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 类社会保险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 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9c3705-a994-4b64-b95f-549d9bcac50d.PDF ─────────┬──────────────────────────────────────────────── 2026-04-27 18:14│黔源电力(002039):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黔源电力(002039):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bc4a14-4736-40a6-8f9d-17a2b10bbe76.PDF ─────────┬──────────────────────────────────────────────── 2026-04-27 18:12│黔源电力(00203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为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和国务院 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制定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坚持绿色“零碳”发展 公司作为贵州省唯一的电力上市企业,致力于贵州境内“两江一河”(北盘江、芙蓉江、三岔河)流域梯级水电和清洁能源开发 ,坚持绿色“零碳”高质量发展道路,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共拥有 9座水电站和 4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 397.31 万千瓦,资产 总额 151.62 亿元,公司资产全部为“零碳”绿色清洁可再生产业。 公司将紧盯“一利五率”目标要求,扎实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用好用足公司主体长期信用 AAA 评级带来的降本渠道和优势 ,全力降低融资成本。深化“两个治理”工作,落实“一企一策”扭亏纾困方案。构建“技术+策略”双驱动的灵活运营体系,探索 气象、来水、功率预测相关应用,提升预测精度,确保实现盈利目标。 二、加快推进数智化,深入实施科技创新 公司持续加快推进数智黔源建设,以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生产智慧平台建设等领域取得成效,积极 承担工信部、国资委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任务。 公司将围绕智慧运维、自主可控、绿色低碳等重点方向,加快推进数智化转型,深入落实中央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数智化 基础设施建设和高价值场景应用。加快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强化激励,拓宽科技人才发展通道,培养更多科技创新人才, 不断激发创新活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的保障安排,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不断修订完善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重要治理制度。 公司将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夯实董事会行权履职制度基础,推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作用,提升公司运作规范化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优化利润分配,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报公司股东,持续增 强分红稳定性,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 14.83 亿元(注:包含公司 2025 年度分红),连续两年实施中期分红。 公司将在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等因素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不断完 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增强投资者获 得感。 五、深化沟通互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保持多渠道投资者交流,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于年报、半年报、季报披露后及时组织召开业绩说明 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均出席说明会并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答复,常态化通过深交所“ 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 公司将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与投资者的日常短期沟通提升到为公司创造长期投资价值的战略层面上来。搭建多元 化沟通平台,每年召开年度、中期、季度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让投资者能够更加充分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和战略 发展前景。 六、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公司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要求,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披露原则, 及时、准确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其中,自愿性披露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进一步满足投资者价值判断的需求,连 续第 3 年披露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连续两年获评深交所信息披露最高等级 A 级,获颁中国证券报 2024 年度“金信披奖”。 公司将主动适应监管政策变化,及时掌握有关规则变化的要点、难点,持续提升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质量和效率。进一步 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增加必要的主动自愿披露,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31d583-cf6c-46ca-abde-7aa742452366.PDF ─────────┬──────────────────────────────────────────────── 2026-04-27 18:11│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69e2cf-8163-408e-872d-4854a15b1f4d.PDF ─────────┬──────────────────────────────────────────────── 2026-04-27 18:11│黔源电力(00203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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