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0 南 京 港 更新日期:2025-09-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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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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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1 │南 京 港(00204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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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0 │南 京 港(002040):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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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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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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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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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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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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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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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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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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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0893042-4d24-47e2-a6e3-df9fcc22ae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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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1│南 京 港(00204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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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
5年8月27日在南京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董事朱同才授权委托董事张传平出席会议,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5年 8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于 2025年 8月 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5票同意(关联董事赵建华、朱同才、张传平、时青松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以及《南京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 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股东
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并更名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1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并更名 否
15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修订 否
20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修订 否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以及修订后的
各项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发展需求,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三、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c88d57e-bdda-4573-a114-c646264f1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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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0│南 京 港(002040):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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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
5年8月27日在南京召开,共有监事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5年 8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于 2025年8月 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以及《南京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 8月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以及各项治理
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ac41655-53d2-424e-b89c-8fdddd17a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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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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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6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 出席会议人员:
(1)2025年 9月 10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的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9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4)
4.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03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0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 上述第 1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 上述第 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3. 上述第 4项议案需逐项表决,包含 4项子议案,股东应对 4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
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
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 19号南京港口大厦 A座 18层1807室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它事项
1.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8层1807室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部
邮政编码:210011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a0c3779-26d5-421a-92dc-55a0f5e36a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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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南 京 港(002040):南 京 港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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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
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
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
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证券部,由证券部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
处理。
第九条 公司下属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情况信息汇总至
各单位信息联络人处;由信息联络人统一报送至公司证券部,并协助证券部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十条 公司证券部设专人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
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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