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6 国机精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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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18 │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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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52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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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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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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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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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37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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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 │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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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2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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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 │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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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 │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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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18│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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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 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000 ~ 6,000 17,447.41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77.07% ~ -6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 5,000 ~ 7,000 13,556.86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3.12% ~ -48.37%
基本每股收益 0.0746 ~ 0.1119 0.328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轴承业务板块收入下滑金额超过超硬材料业务板块收入的增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 7,600 万元,毛利额同比减少
约 1,000 万元;
2.本期研发投入较大,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约 4,600 万元;
3.公司持有的苏美达股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2,353 万元,此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4.去年同期处置中浙高铁股权确认投资收益 4,000 万元,当期无此特殊事项,此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以上业绩变动原因说明中所涉及的数值,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最终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可能会
存在差异,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谨慎决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9a39136-e383-4b0d-b51b-3e4b4941b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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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52│国机精工(002046):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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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出具的《关于更
换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函》。光大证券作为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保荐
代表人万国冉先生、陈雨辰女士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
束为止。陈雨辰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此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光大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钱旭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陈雨辰女士承担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万国冉先生和钱旭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光大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
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陈雨辰女士在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d539808-2be9-4655-a5b8-e56c0e494d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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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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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5
36,190,8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6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分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
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6,190,8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6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76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92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电话:0371-860951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3be50e1-94c6-4682-8872-92b99cbf1e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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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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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8,979,281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52.0298%。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8,339,857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50.0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7人,代表股份10,639,4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84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8,78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3%;反对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2、审议通过了《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8,78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3%;反对1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8,752,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8%;反对2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3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61%;反对215,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59%;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0%
。
4、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43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24%;反对1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185%;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55,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78%;反对193,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23%;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8,74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2%;反对2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9%;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2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61%;反对228,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7%;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
。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待遇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8,74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5%;反对2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弃权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8,771,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1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瑞、孔欣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664c144-987d-44c2-878e-b13d14e0a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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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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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c39d632-a11b-4750-b774-f0b016287a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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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37│国机精工(00204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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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67c43e0-63c1-40a4-9562-1585a6e20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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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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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 年 5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5 年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待遇管理办法》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 1-5 和议案 7 的相关内容见 2026 年 4 月 1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6 的相关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 3-5 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
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议案 4 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6、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靳女士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a5dcb6-3523-40ed-aaad-635158490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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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2│国机精工(00204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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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0f94fe-c0e7-419d-9f6f-4ddf47781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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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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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c47419-69a8-49c7-8264-304455617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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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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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委员4名,实际参加表决的委员4名。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及《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国机精工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岳云雷: 唐超:
张永振: 王怀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42f715-6918-45bf-8fe2-7c414bee4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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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1│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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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4e09c7-38c4-4b90-b187-ac979f277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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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国机精工(002046):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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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c0b16f4-8dd4-47bd-991e-ab764d0d56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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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9│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董事薪酬待遇管理办法(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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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国机精工董事报酬、待遇及相关管理事项,明确董事履职保
障与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公司、股东及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与治理
运行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三条 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出现亏损,
应当在董事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五条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
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二章 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薪酬待遇
第六条 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报酬由年度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构成。
年度基本报酬标准:8 万元/人/年。
会议津贴标准:参加董事会会议津贴为 2000 元/次;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津贴为 1000 元/次。
第七条 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出差,外部董事按照派出机构规定的交通和住宿相关标准执行,独立董事按照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交通和住宿标准执行。
第八条 公司为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保证工作用车。
第九条 公司股东或从股东单位(含股东单位所属企业)在职人员和专职外部董事派出的董事,以及公司内部董事,不享受上述
规定的年度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
第三章 内部董事薪酬待遇
第十条 除董事长外,其他内部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其他职务的薪酬待遇执行,如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其薪酬结构与董事长保
持一致,薪酬水平按董事长薪酬的 0.6 至 0.9倍确定。
第十一条 董事长的年度总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年度提取额三部分构成,计算公式如下:
董事长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年度提取额
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
(一)薪酬基准值。薪酬基准值是测算董事长收入的基数,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与年度考核周期保持一致,与公司的利润当量
直接挂钩。
(二)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董事长的年度基本收入,按照薪酬基准值的 30%确定,按月支付。
(三)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标准。
绩效年薪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年薪=薪酬基准值×5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100)
绩效年薪的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绩效年薪的 10%采取递延支付,递延支付期限为 3 年,支付进度为 80%、10%、10%,与支付进度挂钩的风险防控、项目完结等
指标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确定。
(四)任期激励年度提取额。任期激励年度提取额是董事长任期激励收入的基数,每年按照薪酬基准值的 15%提取,当年不兑现
,任期末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兑现。
第十二条 除按照上述规定核定的薪酬外,董事长可领取的薪酬外收入限于符合条件的下述类型:
(一)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的奖励;
(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有明确受益对象的研发项目、科技成果奖励;
(三)国家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
(四)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补贴;
(五)以专家身份获得的科研成果鉴定费、科研项目评审费、授课费、稿费等。
第十三条 董事长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国有资产损失的,根据党纪政纪
处分和资产损失责任认定结果,视情节轻重对董事长扣减当年绩效年薪或追索扣回相应年度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第十五条 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留置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公司停止支付其在此期间
薪酬。被错误采取上述措施的,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公司不再补发其薪酬。
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但未被采取上述措施,对无法正常履职的,企业应暂缓支付其无法正常履职期间
的薪酬,按照不超过本人当年基本年薪月发放标准计发生活费。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纪违法事实的,公司补发其应发薪酬。存在违纪
违法事实的,公司根据处理结果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其薪酬。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
止支付未支付的年度绩效(含递延部分)和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年度绩效(含递延部分)和任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按照核定的额度确定,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机精工《外部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薪酬管理办法》《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及中长期激励办法》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97f955-2a3a-4cc7-b40b-f1a71f3ea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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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5│国机精工(002046):光大证券关于国机精工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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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光大证券关于国机精工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59c24cb-9b57-4f0c-8b9d-eaa3c53945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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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5│国机精工(002046):光大证券关于国机精工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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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光大证券关于国机精工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8b29c1b-ca4d-47af-9ce8-9d9ce3485a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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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5:47│国机精工(002046):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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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73e1a80-a60e-4f67-9abf-35a3e6baa3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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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00:31│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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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3c4645e-d04b-4d69-8d46-6ef35f2b8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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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4│国机精工(002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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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怀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1569355-b406-4aaf-b278-8c9df3fccd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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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3│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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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3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00 ~ -800 8,848.22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000 ~ -2,500 4,787.94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24 ~ -0.0149 0.1673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轴承业务板块收入下滑金额超过超硬材料及制品业务板块收入的增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 5,000 万元,毛利额同
比减少约 1,300 万元;
2.轴研所搬迁至伊滨区后运营费用增加,受此主要影响,公司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增加约 1,100 万元;
3.本期研发投入较大,研发费用同比增加约 2,700 万元;
4.受账龄滚增及当期确认收入未到回款期影响,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约 1,700 万元;5.去年同期处置中浙高铁股权确认投资
收益 4,000 万元,当期无此特殊事项。
四、风险提示
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谨慎决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1302e45-9383-4b6f-a8e8-decb4ff0a2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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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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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be60ee6-fef3-4641-985f-9d6ee5aa4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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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章程修订对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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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536,266,835 元。 536,190,854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数为 536,266,835 股,全部为人 536,190,854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民币普通股。 股。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负责定战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负责定战略、
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 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0615b56-d46d-4460-a2c7-a5792f570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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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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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536,190,854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在保持
分红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60,342,822.70 元(合
并报表),母公司净利润 237,077,700.29 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3,707,770.03 元,提取上述法定
盈余公积金后,2025 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236,635,052.67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1,307,838,988.38 元。2025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3.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536,190,8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6 元(含税),共计 105,093,407.38 元
,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的 40.3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母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259,716,766.16 元,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未超过该金额,满足本次分红要求。
4.2025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5.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在保持
分红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5,093,407.38 112,616,035.35 105,791,57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60,342,822.70 279,803,894.92 258,804,774.1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07,838,988.3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59,716,766.1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3,501,015.73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66,317,163.93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23,501,015.73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23,501,015.73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70,073,
358.81元的 119.78%,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
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795cd50-9663-4889-b8bb-9ee216f004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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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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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
王怀书、王波、岳云雷、张永振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怀书、王波、岳云雷、张永振的任职经历、股东名册以及签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
司认为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eb4d59d-c355-44d3-b092-3e2b597c6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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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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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4c7913e-8349-498a-836f-957f0076d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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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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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
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5 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
能够保持独立性,基本能做到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
,其中 27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共承担205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
业包括:(1)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专用设备制造业(5
)医药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 9家。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
业资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咨询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
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签字合伙人:陈先丹,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 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
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5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202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 年至今在中汇执业
;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会英,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
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 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
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
技术问题。
(二) 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
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
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
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
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 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
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
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四) 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
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
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
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
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
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成本、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2025 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开展公司审计工作,基本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预
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基本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a51d724-1864-4faa-9055-be901946e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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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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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5 年 3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7,504,321 股,每
股发行价为15.29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74.11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20.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为 11,254.0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 2025 年 3 月 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06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474.11
减:发行费用 220.06
募集资金净额 11,254.05
减:2025 年度使用金额 10,120.2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6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36.42
减:现金管理金额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36.4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3月,公司、光大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郑州磨
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光大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 53760180800678656 11,362.98 - -
(已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 53760180808765762 - 1,136.42 活期
合 计 —— 11,362.98 1,136.42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未支付。
注2:存储余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897.80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3,222.43万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1。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61.16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93万
元,合计
2,638.0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61Z0342号)。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36.42万元(含利息),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未来将继续按计划投入
募投项目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非募集资金。2025年5月16日,公司从非募集资金账户(财务公司GJ01-01-0127-3)转出1.64万元至募集
资金专户(光大银行53760180800678656)。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第五条相关规定。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同时持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
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除前述情况外,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4 日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254.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2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20.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总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总额 (2) (3)=(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型高功率MPCVD 法大单
否 8,031.88 8,031.88 6,897.80 6,897.80 85.88% 2026.9.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晶金刚石项目(二期)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否 3,222.17 3,222.17 3,222.43 3,222.43 100.0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1,254.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254.05 10,120.23 10,120.23 89.93% - 不适用 不适用
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61.16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6.93万元,置换资金总额 2,638.0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 1,136.42万元,未使用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 9.90%,未使用完毕的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的“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
)”尚在建设
中,相关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非募集资金
。2025年 5月 16日,公司从非募集资金账户(财务公司GJ01-01-0127-3)转出 1.64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光大银行 5376018080067
8656)。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五条相关规定。除前述情况外,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
存在重大问题。
注 1:“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二期)”因实施进度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无法对承诺效益与实现效益
情况进行对照。注 2:“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a095a4a-2116-4be2-91d1-3d6b9581bf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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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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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a97dcfd-9d32-4753-a386-cdde6f57e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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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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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法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能,持续优化
公司治理,深化改革攻坚,不断提升决策质效,有力推动公司实现新发展。
一、总体经营运行情况
(一)落实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聚焦主责主业,推进瘦身健体。大力压缩非主营贸易业务。轴承业务聚焦航空航天、工业母机及新能源等关键领域,磨料磨具业
务聚焦金刚石功能化应用、战略性新型超硬材料、超精密加工等发展方向。
聚集优势资源,协同科技攻关。联合相关科研机构及高校结成紧密战略联盟,协同建设高能级国家创新平台。三代半导体加工用
高效精密超硬磨具等系列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风电轴承、MPCVD 法合成金刚石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
深化股权重组与资源整合。完成三磨所、精工博研及新亚公司股权注入国机金刚石,新材料集团同比例增资 16.5 亿元。
构建“1+3+N”全周期人才发展体系。确立人才管理机制及目标。构建领军、骨干、青年人才雁阵格局,持续优化“选育用留”
机制,支撑战新业务发展。持续建强三支队伍,推进专项培养计划,实施科技、管理、技能人员系列成长计划,覆盖人才发展全周期
。
统筹推进薪酬激励体系。加大工资总额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科技人才及一线苦脏险累岗位倾斜力度,扩大项目收益分红覆盖
面,精准激发关键岗位、核心员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二)优化创新体系,攻关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进展。国机精工承担国家等多项重点专项,聚焦高端轴承、超硬材料等领域开展集中攻坚。轴研所成功研
制高端轴承智能检测装备,国机金刚石突破半导体用碳化硅陶瓷吸盘、高能激光窗口用金刚石材料等关键技术,轴研科技主轴轴承助
力全球单机功率最大直驱型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下线。
创新平台能级持续提升。高性能工具全国重点实验室攻克航空航天、工业母机、集成电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多项技术难题;特
种轴承技术创新中心突破特种轴承表面精密控制、特种结构工艺等关键技术。轴研所河南省高性能轴承技术重点实验室成功重组,国
家磨料磨具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正式授牌,精工锐意获批河南省先进超硬材料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轴研科技认定工信部专精特新“
小巨人”。
(三)战略新兴产业培育
战新业务强力推进。推动 MPCVD、超硬刀具、航天轴承、风电轴承等重点投资项目落地。
产业布局加速成型。国机金刚石布局“三园区一平台”,加快产业智能化、高端化发展;轴研所伊滨产业园(一期)顺利建成投
用;轴研科技建成智能产线,推动产品技术迭代。
(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轴承板块优势巩固与高速发展并举。轴研所在航天特种轴承领域保持绝对优势。轴研科技风电轴承业务呈现高速发展态势。精工
发展通过提升自营产品外贸收入,有效推动轴承产品“走出去”。
超硬材料板块技术应用与装备突破共进。国机精工在金刚石功能化方面实现突破,为后续产业化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气相沉积
装备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
机床工具板块产品领先与市场拓展协同。国机精工精密陶瓷部件和划片刀产品持续保持高位增长,行业领先地位稳固。
二、充分发挥董事会功能作用,扎实履行监督职责
(一)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功能作用
1.“定战略”情况
审慎决策重大投资事项。董事会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全年审议相关重大议案 5项:一是收购新亚公司股权、投资 RVD 金刚
石产业化、高性能超硬材料装备产业化基地等项目,巩固并延伸超硬材料产业链;二是投资大功率风电精密轴承产能提升项目、调整
伊滨科技产业园建设方案,强化精密轴承制造能力和竞争优势。
系统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董事会开展轴承产业、超硬材料产业现场调研 4 次,深度参与国机精工及主要下属企业的“十
五五”战略规划专题研讨会。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董事会从财务可持续性、市场竞争力、技术路线可行性及运营风险等
多个维度,对各板块战略规划进行了深入剖析与论证,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指导意见。
2.“作决策”情况
科学决策与治理保障。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审议议案 86项,均获审议通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2 次,审议
议案 36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10 项;提交股东会议案23 项。审议重大投资与项目建设,优化产业布局;严
控财务预决算、融资授信及资金运作;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确保信息透明;持续完善内控审计体系,强化风险评估;系统修订章程及
十余项治理制度,调整专门委员会及高管人选;严格审查各类关联交易,保障合规性;完善经理层及企业负责人考核机制。整体上有
效履行决策与监督职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治理保障。
决议执行与过程管控。健全执行台账机制,由董事会办公室按月汇总决议进展并向董事报告,实现过程可视、动态跟踪;严格落
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独立表决、个人负责制度,保障决策合法合规;高度重视独立董事专业意见,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
易等事项进行事前认可,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经理层严格执行国机精工《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定期接受董事会评估监督,编制《经理
层2025 年半年度行权评估报告》《经理层 2025 年度行权评估报告》,授权事项决策及时,执行到位,维护了公司利益。
3.“防风险”情况
健全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董事会持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通过顶层设计强化风险防控合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
年召开会议 8 次,审议风控类议案 19 项,有效履行专业监督与指导职责。委员会深度参与公司重大风控事项,组织召开年报审计
沟通会,重点关注审计风险与报告质量,并审议通过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关键文件,推动内控体系持续
完善,从战略层面防范重大决策、业务整合等风险。
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全年共完成各类审计 24 项;按照企业风险分类标准,在全公司开展风险评估,每季度对重大风险进行跟
踪监测;按照上市公司需要,完成了《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董事会发挥监督作用实践探索
完善监督架构,夯实制度基础。完成全级次监事会改革,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为董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奠
定坚实基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年内召开 4 次会议,重点审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独立监督
职能。
严控信息披露质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深度参与年报审计、内控评价及经济责任审计等关键环节,强化对财务信息真实性与
合规性的全过程监督。委员会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审议通过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保障信息披露的准确与及时。
强化内外审计监督评估。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审议通过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质量自评估报告
,督促内控体系持续完善与有效运行,筑牢风险管理防线。严格履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履
职评估及监督报告,并审慎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审议,确保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与质量。
2026 年,国机精工董事会将坚守初心、履职尽责,持续充分发挥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 的核心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力支持管理层高效履职,严格督促管理层勤勉奋进、担当作为,确保公司高质量发展步伐稳健坚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3ae1686-17eb-44d5-a09d-525ad18acb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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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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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78f3360-78ee-4cb6-8418-274fdd504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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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2│国机精工(00204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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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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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1│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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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99bbdf5-df7f-491d-8fd4-17fca1307b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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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1│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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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fa90ecc-d11a-4612-b98a-c9b1f0dc6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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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1│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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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39cf96d-34c9-4b3e-97c4-16bdf23f7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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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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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对国机精工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情况
2025年4月,经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于 2025年 4月签署了《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二)财务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成立日期:1989年 1月 2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号
注册资本:17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
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
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及财务数据
国机财务前身系于 1989年设立的海南机设信托投资公司,1996年 2月更名为中工信托投资公司,2003 年 8月 19日,根据中办
发〔1999〕1号文件精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3〕23 号文件批准,正式移交国机集团并改组为国机财务。国机
财务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国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贷款、内部结算等金融服
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108,487.28万元,净利润 19,324.65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国机财务总
资产 5,285,149.07 万元,负债总额4,846,226.72万元,其中各项存款 4,762,583.0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98.27%,净资产 438,922
.35万元;资本充足率 12.21%,资产质量良好。
二、《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国机财务同意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本、外币存款服务;
(2)本、外币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办理委托贷款;
(6)承销企业债券;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提供担保;
(9)外汇业务;
(10)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本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不包括为公司募集资金提供的金融服务
,公司募集资金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专户存储。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服务原则
国机财务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各类存款,国机财务公司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公司在国机财务取得的贷款,国机财务公司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国机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
准;
4、国机财务免予收取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四)交易限额
公司在国机财务的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国机财务承诺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人民币 4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协议期限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
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三、《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 16.00 亿元,贷款业务余额为 1亿元,在财务公司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余额为 3,66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支付的利息
及
手续费
一、存放于财务 800,000,000. 22,760,656,603 21,960,458,349 1,600,198,254 11,043,166. -
公司 00 .71 .42 .29 28
存款
二、向财务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 - 1,576,836.
借款 00 0 11
(一)短期借款 1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 - 1,576,836.
00 0 11
三、与财务公司 81,015,744.7 36,679,975.95 81,015,744.73 36,679,975.95 - 14,672.00
的其 3
他金融业务
(一)应付票据 81,015,744.7 36,679,975.95 81,015,744.73 36,679,975.95 - 14,672.00
3
注:(1)2023年 9月,国机集团委托国机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 70,000,000.00元,2025年度产生利息费用 233,333.33 元,202
5 年 2月已还清;(2)2024年 12 月,国机集团委托国机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 130,000,000.00元,2025年度产生利息费用 3,479,6
66.67元,尚未还款;(3)2025年 1月,国机集团委托国机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 150,000,000.00元,2025年度产生利息费用 3,850,
000.00元,尚未还款;(4)2025年 12月,国机集团委托国机财务向公司发放贷款 10,000,000.00元,2025年度产生利息费用 650.0
0元尚未支付。
公司与国机财务签署了《金融服务合作协议》,2025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和国机财务公司开
展金融合作的议案》。
上述汇总表信息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获董事会批准。
四、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执行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认为:
国机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国机财务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
发现国机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国机财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发生的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二)风险防范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信息披露与报告、风险处置程序、后续事项
处理等内容,内容全面、明确、可行。
五、会计师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其审计国机精工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六、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及会计师出
具的专项说明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已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履行情况良好
,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
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已经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公司关于《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条款的完备性、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http://dis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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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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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8ed2ef8-bf82-4138-8143-40cba5c02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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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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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daf3a80-c0e6-41ba-9448-55198cda7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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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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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对国机精工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国机精工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国机精工本部各部门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投资管控、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业
务外包、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子公司管控。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5)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 错报金额≥净资产 净资产的 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净资产的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的 2%,或错报金额 净资产的 2%,或 2000 万 1%,或错报金额<2000
额 ≥5000 万(取较小 元≤错报金额<5000 万元 万元(取较小值)
值) (取较小值)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 损失金额≥净资产的 2%, 净资产的 1%≤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净资产的
能导致的财产损 或损失金额≥5000万(取 净资产的 2%,或 2000 万 1%,或损失金额<
失金额 较小值) 元≤损失金额<5000 万元 2000万元(取较小值
(取较小值)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频繁出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者制度体系失效;
⑦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①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⑥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⑦内部控制重要或者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①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③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⑤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一般内部控制执行存在偏差。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①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②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③一般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①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②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③一般缺陷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在部分一般业务制度方面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针对上述缺陷,
公司督办责任部门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具体整改责任人,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检查、跟踪整改进度和结果。
④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⑤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一般缺陷,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已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有效性。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围绕“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目标,不断优化内控工作机制。在组织架构、制度
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内控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序。通过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宣贯培训、强化重点领域监
督检查及推动问题整改闭环,内控体系的适应性与有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持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内控管理效能。一是
动态优化内控制度和流程,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二是聚焦高风险领域和新业务模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内控队伍
建设,深化内控合规理念;四是探索推动内控、风险、合规协同融合,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
展。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国机精工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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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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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A,UDC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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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26]5712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3710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修订)》的相关规定,国机精工公司编制了本专项
说明所附的《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国机精工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
审计国机精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国机精工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国机精工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国机精工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2025年度已审财务报
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国机精工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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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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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编制单位: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费
一、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800,000,000.00 22,760,656,603.71 21,960,458,349.42 1,600,198,254.29 11,043,166.28 -二、向
财务公司借款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1,576,836.11(一)短期借款 100,000,000.00 1
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1,576,836.11三、与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
81,015,744.73 36,679,975.95 81,015,744.73 36,679,975.95 - 14,672.00业务
(一)应付票据 81,015,744.73 36,679,975.95 81,015,744.73 36,679,975.95 - 14,672.00注:(1)2023年9月,中国机械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70,000,000.00元,2025年度产生利息费用233,333.33元,2025年2月已还
清;(2)2024年12月,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130,000,000.00元,2025年度产生
利息费用3,479,666.67元,尚未还款;(3)2025年1月,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150
,000,000.00元,2025年度产生利息费用3,850,000.00元,尚未还款;(4)2025年12月,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机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10,000,000.00元,2025年度产生利息费用650.00元尚未支付。
本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合作协议》,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和国
机财务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议案》。
上述汇总表信息已于2026年4月10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仅供中汇会专 2026]5712号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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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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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c9a2cc1-0634-4c9e-83d9-5fb03f06e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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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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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5709 号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
精工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国机精工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国机精工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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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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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告
中汇会鉴[2026]5711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国机精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国机精工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国机精工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机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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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
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机精工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国机精工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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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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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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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5710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精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3710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国机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国机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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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国机精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国机精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国机精工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国机精工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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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50│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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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00e0e8e-61b9-4f04-ac4a-4223893322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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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9│国机精工(002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岳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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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岳云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0ac9524-63e7-487a-95a1-1e5eba32d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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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9│国机精工(002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永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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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永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21ca9e8-ad7a-4051-a953-6056bb49a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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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9│国机精工(002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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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806db94-bf70-4291-a6bf-446e2cd5fa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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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49│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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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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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47│国机精工(00204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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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
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6〕10 号)
(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蒋蔚、朱峰、闫宁、陈锋、闵莉、刘斌、许世栋、赵祥功:
经查,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二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余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上述情况,导致专项报告
披露不准确。
三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非募集资金。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182 号)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第四条、第七条第三款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五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蒋蔚,时任董事长朱峰,总经理闫宁,时任总经理陈锋,财务总监闵莉,时任财务总监刘斌,时任财务总监许
世栋、董事会秘书赵祥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226 号)
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蒋蔚、朱峰、闫宁、陈锋、闵莉、刘斌、许世栋、赵祥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30 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
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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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44│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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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1fa88c46-f5f8-4ea9-9a1e-915123a21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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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44│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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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58890abf-e7a5-427d-a93c-da31c4d3e14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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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国机精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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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2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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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国机精工: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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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098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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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国机精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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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8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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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国机精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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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9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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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国机精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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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4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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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国机精工: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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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国机精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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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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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国机精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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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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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国机精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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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486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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