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6 国机精工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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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6:27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租赁定制化厂房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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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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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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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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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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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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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阜阳轴研实施清算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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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国机精工(002046):关于调整国机金刚石组建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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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4 │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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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4 │国机精工(00204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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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6:27│国机精工(002046):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租赁定制化厂房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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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月 11 日,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磨超硬”)与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聚创”)签署《合作协议》,约定由三磨超硬租赁天健聚创根据三磨超硬
要求建造的定制化场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定制化厂房签署合
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终止协议的原因
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积极推进定制化厂房建设的前期设计工作,但就初步设计及概算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
2026年 3月 24 日双方签署《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天健聚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一)协议解除
双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双方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均无需继续履行。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
双方在原协议项下无待决事项。
(二)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 30日内将原协议项下共管账户中的履约保证金及自资金转入日至资金转出日履约保证金产生的应计
利息退回至乙方银行账户。
2、乙方收到甲方退回的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解除原协议项下甲方专户的共管。
(三)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退未退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
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收到该等金额为止。
四、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终止,对三磨超硬相关业务板块的场地布局规划产生一定的影响。按照目前双方的意向,天健聚创将继续推进项目建设
,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三磨超硬再结合厂房情况、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租赁。同时,三磨超硬将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厂
房,多措并举保障生产经营场地需求,确保产能规划有序落地。
该终止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6907d5da-11ba-4f6e-b1b1-336e2a202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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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国机精工(00204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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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07 日 15: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7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0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3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调整国机金刚石组建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国机金刚石组建方案的公告》。
3、特别决议事项
无。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6 年 4月 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靳晓明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787acba6-40c0-4a26-9cfb-d1e8a992d7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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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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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9a17e74d-5bb4-4732-be7f-f81b41b67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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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国机精工(002046):国机精工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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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科技发展方向、重大新产品研发和创新计划、ESG发展开展研究
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
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公司战略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业务支撑部门,负责委员会议事范围内
议案的材料准备、决议落实等事项。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以及ESG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产权转让、并购重组和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负责审议公司科技政策及重大科技发展方案、公司 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方案;
(四)负责公司整体ESG管理工作,审议、评估并监督公司ESG规划、实质性议题、管理方针、执行管理、风险和机遇、绩效表现
、信息披露等ESG事项。
(五)指导并监督ESG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审议公司ESG报告草案并提出专业意见,最终提请董事会批准;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
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第十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
在委员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召开。
第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
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通讯会议、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通讯会议方式包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
和书面议案会议等形式。
第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决定召集会议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在会议召开3 天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通知方式为专人
送达、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四条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
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
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若不能形成推举的意见,则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由董事会指定
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十五条 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
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员未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
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会议议程,可以
召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到会介绍有关情况或听取有关意见。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就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但没有
表决权。
第十七条 在公司依法定程序将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决议事项予以公开之前,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列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
用内幕信息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程序为:
(一)公司战略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编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
(二)公司战略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履行会议文件的内部审批程
序,并及时将履行完程序的内部文件递交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负责将会议文件提交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四)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报告、决议或提出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对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的,由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首先由会
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并根据会议议程主持议事。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每一议题的议事时间,是否停止讨论,是否进行下一议
题等。
会议主持人应当认真主持会议,充分听取到会委员的意见,控制会议进程,节省时间,提高议事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十条 会议原则上不审议在会议通知上未列明的议题或事项。特殊情况下由到会委员的 1/2 以上同意,可对临时增加的会议
议题或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对于需要表决的议案和决议草案,在进行表决前,如有委员在审议中有重要不同意见的,经会议主持人提出,由出席会议的委员
过半数同意,可以暂不交付表决;凡在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
手表决或书面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委员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委员行使表决权。出席该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人数不足两人的,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
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议,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决议上签字。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当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
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为十年。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委员出席情况;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细则,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7fd575f-03f2-47b9-99a7-f0576b839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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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国机精工(00204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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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7d41323-d3c6-4c88-bf95-a0187c0c26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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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国机精工(00204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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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发出通知,2026 年 3 月 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及附表的议案》
对公司 2026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进行了预测评估。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国机金刚石组建方案的议案》
根据原方案,已成功组建成立国机金刚石,并将三磨所、精工博研、新亚公司等股权注入,中机合作 100%股权注入国机金刚石
事项尚未启动。调整组建方案后,终止中机合作整体注入,改为将中机合作持有的中磨海南 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国机
金刚石,推动国机金刚石业务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国机金刚石组建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
法》。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
5.审议通过了《关于阜阳轴研轴承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见同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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