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8 宁波华翔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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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6:45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子公司获得机器人关节订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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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5:45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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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21 │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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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20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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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06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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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40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宁波华翔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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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40 │宁波华翔(00204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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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7 │宁波华翔(00204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华翔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
│ │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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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6 │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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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6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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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6:45│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子公司获得机器人关节订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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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启源”)于 2025年 12月 23日与国内某头部机器人关节厂
商(以下简称“客户”)签订了《机器人关节委托生产合同》,基于双方资产、团队及其他资源,华翔启源将在未来两年内为其生产
制造部分机器人关节产品,以满足其市场需求。公司将按照客户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产品的生产制造。
本次合作是有利于华翔启源打造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智能机器人零部件产品矩阵,为开发基于 PEEK材料的核心关节件打下坚实
基础,推动公司新兴产业战略的快速落地。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随着 2026年 1月启动客户批量供货
,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fb29fa0c-5eaa-4643-af29-4287b548e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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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5:45│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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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战略合作意愿订立的框架性文件,在后续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相关
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合作签署概况
2025 年 12 月 22 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
启源”)与深圳市大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寰机器人”)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加快建设通用机器人产业
,推动通用机器人供应链示范和产品创新双驱动,本着依法合规、优势互补、友好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拟在通用人形机器人
灵巧手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领域加强合作。
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大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23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A4 栋1401
4、注册资本:2,588,663.94 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847X5
6、法定代表人:孙杰
7、经营范围:机器人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开发、软件技术开发;商务咨询;国内贸易;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8、主要股东:第一大股东为孙杰,直接持股比例 14.6567%
9、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10、履约能力分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华翔启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大寰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双方就甲方及甲方客户机器人产品需求的特定六自由度灵巧手产品开展相关的开发和量产方面的合作,其中乙方
负责产品设计及开发验证,伺服电缸模组,甲方负责灵巧手方案确认、量产组装及甲方客户销售。
2、合作机制:高层会晤机制、项目组建机制、日常联络协调机制
3、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
4、知识产权
本协议期限内,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如联合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设计、工艺及生产制造等相关的
技术成果)原则上归双方共同所有(但届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都有权对本协议研究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完成方单独所有;双方共同改进完成的成果
,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所有(但届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5、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翔启源以“推动智能机器人普惠千行百业”为使命,自其成立以来专注于智能机器人的制造,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华翔启源将
进一步深化机器人产业链建设,加快实现“硬件制造解决方案服务商”的愿景目标。本协议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次合作系公司主营业务的战略延伸,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是华翔启源与大寰机器人达成的初步意向,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能否顺利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实施尚需进一步协
商后签署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后续合作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2025 年 5月 8日,公司与象山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智元新创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象山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在
合资公司组建、机器人装配、供应链、场景、基金投资、海外业务拓展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具身智能机器人生态体系。截至本
公告日,该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重大差异。
4、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
上股东、董监高暂无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以上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665a6653-312a-4f7e-8723-d4e27f1e51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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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21│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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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ade70bab-cb84-496c-b9ec-d1e4c653d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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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20│宁波华翔(002048):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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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13da9582-3340-4196-b010-e8295a90ce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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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06│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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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2024年12月 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2 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年 7月 16日起由不超过 20.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9.69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42 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个月,延期至 2026年 6月 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年 12月 4日至 2026年 6 月 3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
546%,最高成交价为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780,44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
格上限51.4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公告日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4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
79%,最高成交价为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18,67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
格上限51.4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ba7b38f9-11bc-4f6c-9aa8-2ef77541cc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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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40│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宁波华翔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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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宁波华翔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b2fdd32a-e9f9-4c4b-8322-ae9ce608e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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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40│宁波华翔(00204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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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4b54a33d-d54c-49ba-8a8b-495acfe7a4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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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7│宁波华翔(00204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华翔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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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华翔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
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2e83b5b0-9be9-41d3-ba0f-126743514d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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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6│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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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55d8af57-f20c-40ee-90d8-bb0cbc915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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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8:36│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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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fe434f37-f716-43df-982d-56b7331bc8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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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10│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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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子公司参与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2cd7e65f-b4e0-450b-9d55-89ed9c6b1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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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51│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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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2445d9d5-0f4e-449d-8eed-3e19d8831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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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1│宁波华翔(002048):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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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51.4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2、公司拟对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 6个月,延期至 2026年 6月 3日止。3、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
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
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次
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6日起由不超过20.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69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
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1.42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
延期至2026年6月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6年6月3日。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
349%,最高成交价为15.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67,9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将回购
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9.69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51.4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6月3日
止。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公司总股本813,833,122股为基数,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51.42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仍需要回购股份数量约298,145
股至687,098股,累计回购数量约为1,396,145股至1,785,098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0.17%至0.22%。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对公司
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
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的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
市地位。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风险。公
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3e1d542-fe67-4c9f-86e2-e5b91ab61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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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01│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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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3点半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周晓
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
,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4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
董事会通过本次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个月,延期至 2026年 6月 3日
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年 12月 4日至 2026年 6月 3日。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办
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本次回购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为美国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经营计划的顺利开展以及日常生产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NorthernEngraving Corporation(以下称“NEC”)拟向
商业银行借款,本次会议同意为 NEC向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占公司 2024 年 12月 31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 1.85%(美元以 1:7.1055折算),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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