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8 宁波华翔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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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4 │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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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4 │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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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3 │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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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3 │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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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 │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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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 │宁波华翔(002048):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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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 │宁波华翔(002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筱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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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 │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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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 │宁波华翔(002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纾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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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 │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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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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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9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
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
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周晓峰)
1.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王世平)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杨 累积投票提案 √
筱球)
2.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杨 累积投票提案 √
纾庆)
3.0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4.0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0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管理办法》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登载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 年 9月 13 日、2026 年 9 月 14 日,每日 8:30—11:00、13:30—16:00;2026 年 9 月 15 日 8:30—11:00、13
:00—14: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 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张远达、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eedef6b-81c7-4772-a54b-155792ab3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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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4│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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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e282e1b-ced9-4ebc-9f62-1a538dca4c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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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3│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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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1de79f0-ff00-48fd-bdf8-af3b51002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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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3│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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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03dd5b7-0824-4c7d-96eb-2fe289e73e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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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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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b76856d-4ace-4832-81a7-c544e5820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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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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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7431970-f134-4b3c-8940-94026f874b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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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筱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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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杨筱球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公司第 8届董事会提
名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对于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杨筱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74b329e-2913-4240-825d-251296a0b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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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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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5a0829f-b405-4d01-a87c-eba793802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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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纾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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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YANG SHUQING(杨纾庆)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
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会提名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对于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杨纾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20aba76-ecf3-40bc-bf92-fd5f71a069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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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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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e228af3c-eb91-4b81-810d-02ab441444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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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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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528cfdf-f75e-407c-877a-9b2776bac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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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筱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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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筱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2af36be-bc6c-4215-9423-a66099da3a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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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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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d2754be-7883-4105-b254-86c0f11605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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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宁波华翔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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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管理办法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员工激励计划而制定。
2、本管理办法覆盖的对象范围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全资或控股,下同)的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应
当予以激励的其他员工。
3、本管理办法从2026年度开始实施。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经股东会审批后予以调整。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人才优先的原则,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子公司(全资或者控股)的核心管理人员及公司认定的应当予以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立公司长期激励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是本管理办法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如下职责:
(一) 负责审议批准本管理办法及本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变更;
(二) 授权董事会批准长期激励基金运用时相关人员获取奖励的方案;
(三) 在其权限范围内将相关的事宜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四) 其他依法属于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本管理办法的管理机构,行使如下职责:
(一) 负责制定本管理办法及本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变更的方案;
(二) 审议批准长期激励基金运用时相关人员获取奖励的方案;
(三) 其他依法属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长期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并行使如下职责:
(一) 审议批准公司各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的提取方案;
(二) 负责制订、修改本管理办法的相关配套制度(若有);
(三) 负责制定长期激励基金运用时相关人员获取奖励的方案。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是本管理办法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具体行使如下职责:
(一) 监督长期激励基金相关方案的制定及实行;
(二) 对长期激励基金的运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三) 有关本管理办法的其他监督权。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章长期激励基金的计提
第六条 公司当年长期激励基金的计提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最近一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 未出现公司董事会认定的绩效目标完成度出现较大偏差等其他不满足激励计提条件。
第七条 公司以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长期激励基金以年度为单位进
行计提。
第八条 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式
长期激励基金的具体金额以年度人力总预算为基础,进行一定比例的计提。根据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情况、公司发展需要等方面
,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计提以及提取比例。
第九条 如果出现由于会计政策调整或会计差错导致对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以
往年度提取的长期激励基金进行调整,差额部分在确定进行调整的当年计算长期激励基金提取额时做补提或扣减。
第十条 年度长期激励基金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
况,在权限范围内对长期激励基金的提取及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进行调整。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章长期激励基金的用途
第十一条长期激励基金的主要用途:
(一)作为参与对象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
(二) 委托给专业机构成立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购买公司股票;
(三)公司股东会批准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用途。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章本管理办法的参与对象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参与对象为与公司(包括子公司)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且正在任职的人员。
第十三条 参与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人才发展情况考核拟定。在公司经营战略的指引下,参
与对象范围向公司未来发展迫切需要的人才倾斜。
第十四条 参与对象的确定,并不意味着在本管理办法的有效期内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参与对象与其聘用单位的劳
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劳动合同续签事宜(如需)仍按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有效劳动合同执行。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章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条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变更
在本管理办法实施周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拟定及调整本管理办法,调整后的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批后提交股东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终止:
(一)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终止本管理办法的;
(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需要终止本管理办法的。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以后者的规定为准,公司将在相关法律法规公布实施后的最近一
次股东会上对本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3876174-57bc-46f6-b8d9-9f3c74f9e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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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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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6bea468-53c3-4664-9714-a1f15599e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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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2│宁波华翔(0020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纾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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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纾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46ac1b6-dfa3-42f6-b322-17ebbd4409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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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0│宁波华翔(002048):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华翔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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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8月 27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尚需提交宁波华翔公司股东会审
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现将宁波华翔公司有关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账款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根据宁波华翔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9月 1
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经对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数据进行分析:账龄 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基本处于客户信用账期,回款率较高;账龄超过 1年后,款项回
款质量随账龄拉长显著变差。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账龄组合中 1年以内的账龄进一步拆分成
0-6 个月和 7-12 个月,并调整 0-6 个月、1-2 年、2-3年账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情况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变更前 变更后
0-6 个月(含,下同) 5.00 1.00
7-12 个月 5.00
1-2 年 20.00 30.00
2-3 年 50.00 8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宁波华翔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核查结论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宁波华翔公司实际情况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da25447-d51b-4ced-b9be-a828d7c3f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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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1:30│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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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b362847-f8ad-432c-849d-e38a2b834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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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7:27│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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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0 日完成新办公地址的搬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
号东方金融广场 A座 6层 号
邮政编码 200122 201204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公司网址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号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电子信箱:stock-dp@nbhx.com
为保障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因搬迁导致电话线路出现暂时中断的情况,投资者可通过以上电子信箱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在收
到邮件后将及时予以回复。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096aac99-ebb2-418f-9c61-1496fb507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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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02│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公司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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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月 20 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闪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个人原因其申请辞去所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闪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闪星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 2026 年 6 月 27 日),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延期,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闪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闪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董事会对闪星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
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622af134-2251-4c3f-89ca-d774001f39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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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1│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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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3日、2024年12月 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相关规定,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起由不超
过 20.16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19.69元 / 股 ( 含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
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42 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 2024年 12月 4日至 2026年 6月 3日。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 5月 20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3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005%,实际回购实施期间为 2025年 2月 5日至 2026年 5月 20日,最高成交价为 32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12.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9,218.15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
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债权申报期限现已届满,申报期
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631,8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05%,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本次回购股份注
销日期为 2026年 7月 14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
销手续。本次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份总数将由 813,833,122 股变更为 812,201,32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4,030,980 12.78% 104,030,980 12.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09,802,142 87.22% 708,170,342 87.19%
总股本 813,833,122 100% 812,201,322 100%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13,833,122 股变更为 812,201,322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峰梅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张松梅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由 45.92%被动
增加至 46.01%,触及 1%整数倍的情形。具体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99,718,951 24.54% 199,718,951 24.59%
2 周晓峰 138,673,236 17.04% 138,673,236 17.07%
3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29,202,719 3.59% 29,202,719 3.60%
4 张松梅 6,103,151 0.75% 6,103,151 0.75%
合计 373,698,057 45.92% 373,698,057 46.01%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980bdb6-f7f4-4773-ace6-0eec6f4a5f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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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07│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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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61,000.00 万元~69,000.00 万元 亏损:37,360.5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263.27%~284.6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9,000.00 万元~58,000.00 万元 盈利:59,957.8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8.28%~-3.2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75 元/股~0.85 元/股 亏损:0.4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处置欧洲、北美相关资产,产生一次性处置损失约 10.3 亿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年同期利润形成
较大拖累;本报告期无上述偶发性损益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beba219-ee34-4708-933f-f1ae6a0778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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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47│宁波华翔(002048):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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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6月 27日任期届满。目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将适当延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7a30e265-dcea-4561-9d29-a5d3f6db05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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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7│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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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现有总股本 813,833,122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498,2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
权利。
2、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10,即 209,127,079.72 元÷813,
833,122 股×10=2.569655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69655 元/股。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最新总股本 813,833,12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2.6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在此期间开展回购股份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为 9,498,200 股。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数,本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为 804,334,92
2 股,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6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209,127,079.72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498,200.00 股后的 804,334,922.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发放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83 周晓峰
2 08*****363 象山联众投资有限公司
3 08*****265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 08*****724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498,2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10,即 209,
127,079.72 元÷813,833,122 股×10=2.569655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
56965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金融广场 A座 6层
2、咨询联系人:张远达、陈梦梦
3、咨询电话:021-68948127
4、传真电话:021-689422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7d4d524-dc3b-4df4-83c7-233ee416d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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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0│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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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布雷博(Brembo)是全球制动领域的创新引领者,致力于为乘用车及赛车提供高性能制动解决方案。随着高阶自动驾驶和底盘智
能化的快速发展,为抢占国内智能制动增长赛道,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华翔”)与布雷博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布雷博股份”)及布雷博(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布雷博”)于 2026 年 5月 21 日签署了《股
东协议》,拟在中国设立两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一和合资公司二),共同致力于智能底盘相关产品在中国的本地化产业落地与规模
化应用。
合资公司一注册资本为 1亿元人民币,其中南京布雷博出资 5,100 万元,占比51%,公司出资 4,900 万元,占比 49%;合资公
司二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2,550 万元,占比 51%,南京布雷博出资 2,450 万元,占比 49%。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方情况
1.布雷博(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Brembo (Nanjing) Brake Systems Co.,Ltd.,简称“南京布雷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28375219C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技术开发区西京路 2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Aleksandar Iliev Gramatikov
注册资本:7,234.948 万美元
股东结构:Brembo N.V.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加工制动系统产品及其零部件和汽车用精铸、精锻毛坯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有关售后服务,以及上
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布雷博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布雷博股份公司(Brembo N.V.,简称“布雷博股份”)
荷兰商会注册号:93710054
注册地址:荷兰阿姆斯特丹
企业类型: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Matteo Tiraboschi
注册资本:8,825,662.61 欧元(截至公告披露日)
股东结构:NUOVA FOURB S.R.L.持股 53.56%;BREMBO N.V.(TREASURY SHARES)持股 4.73%。
实际控制人:NUOVA FOURB S.R.L.
主营业务:机动车其他零件及配件生产、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未分类)生产、技术测试和分析、有关自然科学和工程的其他研发
和实验性开发
布雷博股份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1.合资公司一:博翔智驱未来(宁波)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BRHX (Ningbo)Auto Parts Co., 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园区 C区长兴路 525 号
合资期限:30 年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南京布雷博 货币 51% 5100 万
2 宁波华翔 货币 49% 4900 万
合计 100% 1 亿
主营业务:生产电子机械制动(EMB)及相关产品
2.合资公司二:博翔智驱未来(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BRHX (Shanghai)Auto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晓群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 1160 号
合资期限:30 年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宁波华翔 货币 51% 2550 万
2 南京布雷博 货币 49% 2450 万
合计 100% 5000 万
主营业务:面向中国市场销售 EMB 产品
(二)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布雷博股份公司(Brembo N.V.)
乙方:布雷博(南京)制动系统有限公司(Brembo (Nanjing) Brake SystemsCo., Ltd.)
丙方: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两家合资公司,遵循双方各自适用会计准则,合资公司一由南京布雷博实现并表管控,合资公司二
由宁波华翔实现并表管控。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治理
(1)股东会
两家合资企业均设立股东会,根据股东协议、合资协议、章程及适用法律行使权力并履行职责。
(2)董事会
各合资公司董事会均由 5名董事组成。合资公司一由南京布雷博提名 3名,宁波华翔提名 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由南京布
雷博提名的董事其中 1名担任;合资公司二由宁波华翔提名 3名,南京布雷博提名 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由宁波华翔提名的董
事其中 1名担任。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双方各派至少 1名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3)指导委员会
设立独立于两家合资企业内部治理体系的指导委员会,双方委派同等数量人员组成,统筹协调两家企业合作事宜,化解股东经营
分歧。
2、信息与审计权
合资公司的股东可提前 10 个工作日申请获取经营、财务、质量、客户信息;每年可自费审计 1次。
3、合资锁定期
自两家合资企业成立日起满 5年内为股权锁定期,锁定期内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含自身关联企业)出让所持合资企业全部或
部分股权。
4、竞业禁止
为保护全体投资方利益,签约各方及旗下关联方均不得直接、间接开展违规竞业行为。
5、交割条件
完成欧盟及中国境内反垄断审查(如适用)审批,双方获得必要内部批准、营业执照与资本金账户开立、首期出资到位。
6、法律与争议
因股东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依据其届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新加坡进行
仲裁,并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智能驾驶产业化提速的背景下,线控制动赛道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拟与布雷博组建合资公司
,依托其成熟底盘制动核心技术,同时发挥公司在精密制造、客户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深耕国内乘用车线控制动领域,进一步完
善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布局、开辟新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智能底盘及制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合资事宜尚需欧盟及中国境内反垄断(如适用)审查通过,存在一定审批风险;汽车行业面临周期波动、市场竞争加剧,整
车厂订单落地或不及预期;合资公司运营可能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产能释放缓慢等情形,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
密切跟进合资公司经营进展,积极采取有效对策和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成立合资公司将补齐公司线控制动业务短板,丰富产品矩阵。若项目顺利投产并达成预期效益,将助力公司抢占国内乘用车智
能制动市场,增厚经营业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be78097-fe9e-47a7-94ca-02df86e3a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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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47│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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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12 月 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25 年 10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42 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6月 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2月 4日至 2026 年 6月 3日。
截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本次回购已完成,总回购股份数量为 1,631,800 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13,833,122
股变更为 812,201,322 股,注册资本由813,833,122 元变更为 812,201,32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的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 年 5月 20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申报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68 号东方金融广场 A座 6层
联系人:张远达、陈梦梦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联系邮箱:stock-dp@nbhx.com
其他说明: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
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60ada20-132a-4a54-810a-52723408c0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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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46│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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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12 月 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16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2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
024-04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月 16日起由不超过 20.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9.6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42 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
长 6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6月 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2月 4日至 2026 年 6月 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 年 2月 5日至 2026 年 5月 20 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间的要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31,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05%,最高成交价为 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43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30,009,218.15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51.42 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
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
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优化资本结构。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
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63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05%,后续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按
照公司截至 2026 年 5月 19 日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030,980 12.78% 104,030,980 12.81%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9,802,142 87.22% 708,170,342 87.19%
总股本 813,833,122 100% 812,201,322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实际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结果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之前此次回购的所有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
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1adb84e-2530-433d-9085-f4037307f0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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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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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7989c09-974c-49d6-9422-ebc54be2c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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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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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a5e170b-c7ca-451c-b658-23550dd22c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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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11│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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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概述
1、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12 月 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16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2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
024-04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月 16日起由不超过 20.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9.6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42 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
长 6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6月 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2月 4日至 2026 年 6月 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5)。
2、2026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1,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8.88 元/股(
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1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 2024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48,0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1779%,最高成交价为 32.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4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918,671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 51.42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026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 2026 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866,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666%,最高成交价为 28.070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7,99
8,163.20 元(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 48.88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
用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2903a0c-dba6-458e-90fa-09f699bb4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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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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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4 日,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26〕9792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8,527,310.01 元。因期末
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超过注册资本 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73,736
,577.03 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381,172,763.26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51,
091,123.78 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 813,833,12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314,400 股后的804,518,722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9,174,867.72元,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 50.0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9,174,867.72 381,172,772.22 514,342,533.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5,031,777.31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18,177,316.30 953,005,012.56 1,030,346,388.6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732,265,285.6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151,091,123.7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04,690,173.0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31,777.31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00,509,572.5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09,721,950.3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不适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21318d-8dfc-4515-b848-5662275f59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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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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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峰先生,财务总监马婕女士,董事会秘书张远达先生,独立董事杨筱球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
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zXwdsZnVu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68948127
传真:021-68942260
邮箱: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37b48e-18ee-4cab-bfae-d523e6410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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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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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594cbc-8051-4c8b-81b9-d7a17bb2a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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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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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
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 年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决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2024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的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 年 1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6 年 4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对 2025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报表调整事项及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和《宁波华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的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
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4fae22-fb3f-4fd1-a8cf-66929a081e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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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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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4 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
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9a9912-e081-46c9-8f9b-0cc0367d6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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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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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根据宁波华
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就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02ee7b-48f8-4cfa-b7f4-28a002a27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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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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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公司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de30c1-4809-461d-a2d2-c6813433d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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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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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4 日,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范围
公司根据各项资产的减值测试结果进行了账务处理,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
下:
类别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的金额(单位:元)
信用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 43,950,232.61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128,160,171.2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2,798,516.6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346,886.79
商誉减值损失 5,220,829.33
合计 190,476,636.59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信用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
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具体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的详细会计政策参见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43,950,232.61 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1、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人民币128,160,171.22 元。
2、商誉减值损失
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
誉相关的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的,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公司将商誉根据形成原因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收购溢价形成的商誉,即核心商誉,这部分按照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要求进行减
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另一部分为收购时因经营性长期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产生的商誉,即非核心商誉
,这部分按照报告期内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
(1)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23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 8276 号)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 1,840,777,569.87 元,账面价值 1,819,856,015.46 元,商誉未减值。
(2)埃驰公司
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23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 8287 号)
,包含核心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 660,260,407.00 元,账面价值 608,680,525.36 元。本期公司核心商誉未出现
减值损失,公司按照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同等金额计提非核心商誉减值损失为 5,220,829.33 元,合计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为5,
220,829.33 元。
3、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
期损益。
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人民币 13,145,403.43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90,476,636.59 元,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190,476,636.59
元(不含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d3896bc-217c-4e01-a173-1efab79a6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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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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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ac3997-cdb9-4bcb-97dd-76f058b528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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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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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791 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
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宁波华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宁波华翔公司 2025 年
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宁波诗兰姆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度完成收购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诗兰姆公
司)的 47.50%股权、Schlemmer Automotive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诗兰姆公司)的 10%股权、Schlemmer Japan Co.
, Ltd.(以下简称日本诗兰姆公司)的 99.50%股权以及 Schlemmer Korea Co., Ltd.(以下简称韩国诗兰姆公司)的 100%股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 Fengmei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峰梅公司)持有的宁波诗兰姆公司 47.50%的股权、新加
坡诗兰姆公司 10%的股权、日本诗兰姆公司 99.50%的股权以及韩国诗兰姆公司 100%的股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宁波诗兰姆公司 47.5
0%的股权、新加坡诗兰姆公司 10%的股权、日本诗兰姆公司 99.50%的股权以及韩国诗兰姆公司的 100%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147,250.0
0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截至本说明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117,800.00 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 29,450.00 万元尚未
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宁波诗兰姆公司 95%股权,宁波诗兰姆公司持有新加坡诗兰姆公司 100%股权,新加坡诗兰姆公
司持有日本诗兰姆公司 99.50%股权和韩国诗兰姆公司 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新加坡峰梅公司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新加坡峰梅公司承诺宁波诗兰姆公司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实际
净利润数分别为(以宁波诗兰姆公司实际所实现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孰低原则确定的净利润
数)31,800.00 万元、32,200.00 万元、33,000.00 万元。
若宁波诗兰姆公司当期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期净利润承诺数,新加坡峰梅公司应对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如存在未支付
股权转让款,则补偿金额从本公司当期向新加坡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9daabb-d7dd-4ab1-80c3-d1f9fc4132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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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2│宁波华翔(002048):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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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2e263fd-0757-41a8-9e18-736257a70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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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1│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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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ccb0de4-c68e-4488-9b85-e5d9b4c21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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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1│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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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1d96d3-9d06-4aed-9c69-1a394060c3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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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1│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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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a76b07-9526-4305-bd23-7d4cf5df1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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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1│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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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1da501-dccc-4f53-bf78-eb442b806f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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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0│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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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793 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华翔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宁波华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宁波华翔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9793 号报告后附之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793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1000611889323 37010001 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0805090096 11000154 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201160796417077 12010023 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609134343 31000007 2020/11/02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4927874 11010032 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1302035795687109 13020011 2020/11/02
2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31585821 32000010 2020/11/02
2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300005793421213 33000001 2020/11/02
27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374 2020/11/02
2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150 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复印件仅供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9793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经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限公司天健审〔2026〕979
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
限公司天健审〔2026〕
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0544d1-0e1d-4b3d-93fc-2d9f192191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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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0│宁波华翔(002048):天健审〔2026〕9794号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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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9794 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宁波华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宁波华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宁波华翔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宁波华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宁波华翔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9794 号报告后附之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794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号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0827260072 44010079 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701000611889323 37010001 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50805090096 11000154 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201160796417077 12010023 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609134343 31000007 2020/11/02
1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54927874 11010032 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1302035795687109 13020011 2020/11/02
25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31585821 32000010 2020/11/02
26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300005793421213 33000001 2020/11/02
27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00374 2020/11/02
2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150 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1010047 2020/11/02
本复印件仅供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9794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经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9
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
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
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e5df64-7250-4571-9553-e4d033ccad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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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0│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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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0020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8748c1-95c8-47d2-8289-66c59ce87f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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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0│宁波华翔(00204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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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复杂的国际政治造成近两年以美元为首的国际汇率大幅波动,这对拥有海外业务的宁波华翔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抵御此类风险,
保证海外工厂正常运行,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要方式的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方式
远期结售汇的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
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涉及币种只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主要包括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开展远期外
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总额度不
超过 20,000 万美元(以 1:7.0288 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 140,576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2.24%)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能缴纳一定数额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除此之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具体缴纳的保证
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订前述额度范围内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协议。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
险: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合约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
,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导致公
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
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及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
息隔离措施以及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有利于降低风险。
3、为防止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
象。
五、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功能,通过远期结汇操作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
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0f8d02-acf4-4534-9948-adac30fd8b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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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50│宁波华翔(002048):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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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相应子公司的业务
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
预计在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约 34,231.4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本
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并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担 年度担保额 担保额度 是否关
持股比 最近一期 保余额 度预计 占上市公 联担保
例 资产负债 司最近一
率 期净资产
比例
华翔金属科 沈阳华翔 100% 91.50% 13,145 万元 13,145 万元 1.14% 否
技股份有限 金属部件 人民币 人民币
公司 有限公司
宁波华翔电 Northern 100% 62.49% 3,000万美元 3,000 万美 1.84% 否
子股份有限 Engraving 元
公司 Corporat
ion
合计 34,231.4 34,231.4 万 2.98%
万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注:美元兑人民币按 2025 年 12 月 31日汇率 1:7.0288 折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Northern Engraving Corporation
1、成立日期:1979 年 5月 18 日
2、注册地址:600 Exchange Building 205 Fifth Ave. South PO Box 1626La Crosse, WI54602-1626
3、法定代表人:马学虎
4、注册资本:535,300 美元
5、主营业务:汽车行业铝饰件的开发、生产、装配和销售,以及为汽车行业提供工程和开发服务。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子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382.07 75,733.35
负债总额 47,733.24 47,633.76
净资产 28,648.83 28,099.59
营业收入 57,944.58 14,033.88
利润总额 -3,935.68 -108.63
净利润 -3,935.68 -108.63
(二)沈阳华翔金属部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 年 1月 6日
2、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3甲 3-11 号
3、法定代表人:毛晓群
4、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6、与宁波华翔的关系:为宁波华翔全资孙公司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7,651.82 114,462.01
负债总额 89,353.17 103,649.12
净资产 8,298.64 10,812.90
营业收入 4,192.04 1,414.27
利润总额 -1,031.12 2,447.26
净利润 -1,027.13 2,514.25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未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新增担保合同。公司将根据被担保人实际需求情况,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预计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在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进行的合理
预计,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认为上述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因部分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4,231.4 万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余额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8%;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及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6ffc4b-345b-48b9-bc43-2a7130375b8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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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宁波华翔: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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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33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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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宁波华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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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2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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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宁波华翔: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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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2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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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宁波华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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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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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宁波华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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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0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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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宁波华翔: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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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3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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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宁波华翔: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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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3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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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宁波华翔: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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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5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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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宁波华翔: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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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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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宁波华翔: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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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357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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