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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49(紫光国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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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49 紫光国微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6 19:06 │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6 19:05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间接控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 ├─────────┼──────────────────────────────────────────────┤ │2025-06-23 19:51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 │2025-06-23 19:36 │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3 19:35 │紫光国微(00204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微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专项核│ │ │查报告 │ ├─────────┼──────────────────────────────────────────────┤ │2025-06-23 19:35 │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3 19:35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 ├─────────┼──────────────────────────────────────────────┤ │2025-06-18 19:42 │紫光国微(00204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18 19:41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5-06-18 19:41 │紫光国微(002049):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 ─────────┬──────────────────────────────────────────────── 2025-06-26 19:06│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月 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间接控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 无锡紫光集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微电子” )的全资子公司。紫光集电计划溢价增资 21,000.00 万元,其中 11,666.6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深圳国微 电子计划放弃《公司法》规定的部分优先认缴权,认缴18,779.15万元; 5 家由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员工组成的跟投合伙 企业以同股同价的方式跟投,认缴剩余份额。本次增资完成后,紫光集电的注册资本由 5,000万元增加至 16,666.67万元,深圳国微 电子对紫光集电的持股比例由100%降低至 92.60%。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天池先生、副总裁岳超先生、副总裁杜林虎先生、财务总监杨 秋平女士、副总裁翟应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罗永君先生、公司原董事兼总裁谢文刚先生等将通过前述跟投合伙企业参与本次增资,上 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以及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与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前述深圳 国微电子对紫光集电增资、关联交易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权事项。 因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与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会受到影响,关联董事陈杰先生、马道杰先生、范新先生 、李天池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间接控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99107be-e732-4bc1-b591-0ce6b44c0028.PDF ─────────┬──────────────────────────────────────────────── 2025-06-26 19:05│紫光国微(002049):关于间接控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间接控股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c2396087-5006-4290-88f6-292113fd704d.PDF ─────────┬──────────────────────────────────────────────── 2025-06-23 19:51│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2.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 12月 17日至 2027年 6月 9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18日至 2025年 6月 25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26日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代码:127038,债券简称:国微转债)自 2025年6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 止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根据相关规定,“国微转债”将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年 6月 26日)起恢复转股。敬 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9db739ab-95b4-4608-b021-34a495ed59a1.PDF ─────────┬──────────────────────────────────────────────── 2025-06-23 19:36│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月 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月 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 9年 2月底。除上述变更外,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2.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茂业创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茂业创芯”)持有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紫光同创”)146,000,000股,持股比例为 28.2384%。紫光同创本次计划溢价增资 6,050.0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 184.00万元),润 智(兰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深圳市岭南聚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紫光同创的 366,666 股,计 划行使相关股东协议约定的优先认缴权,认缴 349,752 股;剩余增资份额由公司非关联方认缴,西藏茂业创芯计划不行使前述股东 协议约定的优先认缴权。紫光同创本次增资完成后,西藏茂业创芯对其持股比例由 28.2384%降低至 28.1383%。润智(兰溪)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青恒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 ,润智(兰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前述关联交易暨放弃优先认缴权事项 。 关联董事陈杰先生、马道杰先生、范新先生、李天池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dfdbe916-e0f3-4575-972d-a85f39355649.PDF ─────────┬──────────────────────────────────────────────── 2025-06-23 19:35│紫光国微(00204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微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专项核查报 │告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 光国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紫光国微延长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 ,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2.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787.66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47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新型高端安全 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车载控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芯”)。 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微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紫光同芯作为实施主体的部分募投项 目进行变更,并将拟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回,变更投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微 电子”)的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与紫光同芯归还的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 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现金管理 收益)之间差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业务子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及备用资金储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元: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高速射频模数转换器系列芯片及配套时 24,274.71 20,500.00 钟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 新型高性能视频处理器系列芯片研发及 30,505.70 24,000.00 产业化建设项目 3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 37,888.00 30,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3,787.66 73,787.66 合计 166,456.07 148,787.66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具体情况 (一)相关募投项目概况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为支持区内优质企业的发展,推出以联建的方式解决重点企业产业场地的支持政策,组织企业联合竞拍土地建 设总部大厦,并在项目成本上给予较大优惠。深圳国微电子积极申请并成功入选,参与了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先进制造业联合 大厦联建项目(即“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获批建筑面积约 15,000 平方米,重点用于保障公司研发生产用场地 。该项目在深圳市南山区区政府的安排下按计划推进中。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建设期约 2.5年,拟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片区建设,拟投入金额 37,888.00 万元,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500.00万元。 (二)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原计划将于 2025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原违规电 缆及水管需改迁等非公司原因导致的不可预见情况,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进度,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9 年 2 月底。 四、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影响 本次延长“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不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 9 年 2 月底。除上述变更外,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fcb16dad-9329-456d-a81d-59c4f3c59f04.PDF ─────────┬──────────────────────────────────────────────── 2025-06-23 19:35│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6月 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B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马宁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并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219c9bf3-b1ba-4615-ab64-b63f1a3a932d.PDF ─────────┬──────────────────────────────────────────────── 2025-06-23 19:35│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 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2.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48,787.66 万元。截至 2021年 6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47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新型高端安全 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车载控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芯”)。 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 1月 12日召开的 20 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紫光同芯作为实施主体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 变更,并将拟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回,变更投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微电子” )的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与紫光同芯归还的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 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之间差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业务子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及备用资金储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变更后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元: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高速射频模数转换器系列芯片及配套时 24,274.71 20,500.00 钟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 新型高性能视频处理器系列芯片研发及 30,505.70 24,000.00 产业化建设项目 3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 37,888.00 30,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3,787.66 73,787.66 合计 166,456.07 148,787.66 三、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具体情况 (一)相关募投项目概况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为支持区内优质企业的发展,推出以联建的方式解决重点企业产业场地的支持政策,组织企业联合竞拍土地建 设总部大厦,并在项目成本上给予较大优惠。深圳国微电子积极申请并成功入选,参与了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先进制造业联合 大厦联建项目(即“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获批建筑面积约 15,000 平方米,重点用于保障公司研发生产用场地 。该项目在深圳市南山区区政府的安排下按计划推进中。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建设期约 2.5年,拟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片区建设,拟投入金额 37,888.00万元,其 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0,500.00万元。 (二)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原计划将于 2025 年 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原违规电 缆及水管需改迁等非公司原因导致的不可预见情况,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进度,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9年 2月底。 四、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影响 本次延长“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不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国微科研生产用联建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9年 2月底。除上述变更外,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专项核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7f207365-6739-4117-ae0f-3cd0d4296cd5.PDF ─────────┬──────────────────────────────────────────────── 2025-06-18 19:42│紫光国微(00204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微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849,623,456股增加至849,623,466 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 /现有总股本849,623,46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6,396,000股后的总股数=0.2100000元(含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849,623,46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396,000股后的总股数*10=2.100000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 股 现 金 红 利 为 2.084191 元 , 即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10=177,077,765.76/849,623,466*10=2.084191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20841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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