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9 紫光国微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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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41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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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8:36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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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06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
│2026-10-12 18:06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10-11 15:36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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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8:11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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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8:11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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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1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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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紫光国微(00204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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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紫光国微(00204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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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41│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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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2.回售价格:100.658 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7张
5.回售金额:704.60 元(含息税)
6.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8.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
失效。
一、本次“国微转债”回售的公告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2026 年 10 月 8 日、2026 年10 月 9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2026 年 10 月 13 日、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92)、《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7),提示投资者可在回
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国微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658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二、本次“国微转债”回售的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国微转债”回售的结果
“国微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收盘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
申报汇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国微转债”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7张,回售金额为 704.60 元(含息税)。
公司将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二)本次“国微转债”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微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本结构等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国微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国微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6d4a1223-9cbf-42d7-b419-8dfc90af1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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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8:36│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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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3.回售价格:100.658 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触发日:2026 年 9月 29日
5.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9.回售申报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
10.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
失效。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5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国微转债”。截至目前,“国微转债”的收盘
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月 18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70%(即 97.01
元/股×70%=67.91 元/股),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B=100 元/张(即每张“国微转债”面值 100 元);i=2.00%(“国微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6月 10 日
至 2027 年 6月 9日的票面利率);t=120 天(2026 年 6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算头不算尾,2026 年 10 月 8日为回售
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120/365=0.658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国微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65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526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658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658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
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
日。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国微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微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21 日。
回售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国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微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74dc4aa8-fe01-4e8e-8317-e7985299c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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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06│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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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2.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5.恢复转股日期:2026 年 10 月 15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74 号”文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 亿元,期限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
021]673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 7月 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国微转债”,债券
代码“127038”。根据相关规定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国微转债”转股期自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月 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
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9 月 30 日在《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国微转债”在实施回售期间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
个交易日,即自 2026 年 10 月 8 日(星期四)起至 2026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 30 日
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售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90)。
根据相关规定,“国微转债”将在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起恢复转股。敬请“国微
转债”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a080a3fb-07a8-4fdc-8791-07864aa70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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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06│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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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3.回售价格:100.658 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触发日:2026 年 9月 29日
5.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9.回售申报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
10.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
失效。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5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国微转债”。截至目前,“国微转债”的收盘
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月 18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70%(即 97.01
元/股×70%=67.91 元/股),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B=100 元/张(即每张“国微转债”面值 100 元);i=2.00%(“国微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6月 10 日
至 2027 年 6月 9日的票面利率);t=120 天(2026 年 6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算头不算尾,2026 年 10 月 8日为回售
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120/365=0.658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国微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65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526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658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658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
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
日。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国微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微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21 日。
回售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国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微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682fcb91-ba08-49e0-9db6-7628779c4a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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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15:36│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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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3.回售价格:100.658 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触发日:2026 年 9月 29日
5.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9.回售申报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
10.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
失效。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5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国微转债”。截至目前,“国微转债”的收盘
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月 18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70%(即 97.01
元/股×70%=67.91 元/股),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B=100 元/张(即每张“国微转债”面值 100 元);i=2.00%(“国微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6月 10 日
至 2027 年 6月 9日的票面利率);t=120 天(2026 年 6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算头不算尾,2026 年 10 月 8日为回售
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120/365=0.658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国微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65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526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658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658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
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
日。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国微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微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21 日。
回售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国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微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6967b28e-8aa6-4fd2-951f-565f2ef31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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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8:11│紫光国微(002049):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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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2049 股票简称:紫光国微
2.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97.01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紫
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年 6月 10 日公开发行了 1,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 亿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673 号”文同
意,公司 15 亿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
(二)转股期限及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转股期自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月 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国微转债
”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37.78 元/股。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 8月,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8.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8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4年 6月,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7.5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5 年 6月,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7.3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6 年 6月,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6.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2026 年 7月,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完成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6,396,
000 股的注销。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7.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二、“国微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6 年第三季度,“国微转债”票面总金额因转股减少 22,000 元(220 张),转股数量为 224 股。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
,公司可转债余额为 1,491,486,400元(14,914,864 张)。
2026 年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812 0.01 141,375 255,187 0.03
非流通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高管锁定股 113,812 0.01 141,375 255,187 0.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9,515,732 99.99 -6,537,151 842,978,581 99.97
三、总股本 849,629,544 100.00 -6,395,776 843,233,768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 010-56757310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紫光国微”《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国微转债”《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cce0e284-2fd2-433b-8c67-f106dd45c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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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8:11│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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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3.回售价格:100.658 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触发日:2026 年 9月 29日
5.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9.回售申报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
10.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
失效。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5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国微转债”。截至目前,“国微转债”的收盘
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月 18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70%(即 97.01
元/股×70%=67.91 元/股),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B=100 元/张(即每张“国微转债”面值 100 元);i=2.00%(“国微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6月 10 日
至 2027 年 6月 9日的票面利率);t=120 天(2026 年 6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算头不算尾,2026 年 10 月 8日为回售
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120/365=0.658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国微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65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526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658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658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
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
日。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国微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微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21 日。
回售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国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微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9552f476-3f49-409e-8b0b-b7265346e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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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1│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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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3.回售价格:100.658 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触发日:2026 年 9月 29日
5.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9.回售申报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
10.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
失效。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5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国微转债”。截至目前,“国微转债”的收盘
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月 18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70%(即 97.01
元/股×70%=67.91 元/股),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B=100 元/张(即每张“国微转债”面值 100 元);i=2.00%(“国微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6月 10 日
至 2027 年 6月 9日的票面利率);t=120 天(2026 年 6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算头不算尾,2026 年 10 月 8日为回售
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120/365=0.658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国微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65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526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658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658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
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
日。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国微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微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21 日。
回售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国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微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51d511d7-ed83-46dc-9dcc-fc8e52f0ab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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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紫光国微(00204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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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
光国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紫光国微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文涉及金额均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1,212.34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48,787.66 万元。截至 2021 年 6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47 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1年7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
二、“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
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70%(即 97.01
元/股×70%=67.91 元/股),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B=100 元/张(即每张“国微转债”面值 100 元);i=2.00%(“国微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6月 10 日
至 2027 年 6月 9日的票面利率);t=120 天(2026 年 6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算头不算尾,2026 年 10 月 8日为回售
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120/365=0.658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国微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65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526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658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658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
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
日。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国微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微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21 日。
回售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国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微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保荐机构对“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36ecf270-9f7d-4b27-afcf-7e768f7ac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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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紫光国微(002049):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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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常
年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就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以下简
称“本次回售”)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回售相关的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
始材料一致,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仅就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法律审查,仅就公司本次回售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不对本次回
售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评级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中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评级、《募集
说明书》等专业文件之数据和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本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在本次
回售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自行引用或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和曲解,本所有权对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情况
(一)发行人的批准和授权
2020年 9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
案》等议案。
2021年 2月 1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年 6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财政部和教育部财务司的批准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批复清华大学所属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的函》,对本次发行予以批准。2021 年 1月 12 日,教育部财务司出具《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批复清华大学所属紫光国芯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函>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9号),同意本次发行方案。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2021年 4月 30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57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
(四)上市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1年 7月 14日披露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
公告书》”),公司于 2021年 6月 10 日公开发行 1,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15亿元。上述可转换
公司债券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673号”文同意,于 2021年 7月 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国微转债”,
债券代码为“127038”,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1年 6月 10 日至 2027年 6月 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本次回售的相关情况
(一)《管理办法》和《15 号指引》的相关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
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根据《15 号指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
全部或者部分无限售条件的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
(二)《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相关约定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
发行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之“12、回售条款”之“(1)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三)公司实施本次回售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1年6月 10日至 2027年 6月 9日。因此,国微转债目前处
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于 2026年 7月 24日披露的《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6.99元/股调整为 97.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7月 24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自 2026 年 8月 18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 97.01元/股的 70%(即 67.907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
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符合《管理办法》《15号指引》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回售条件。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符合《管理办法》《15号指引》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回售条件。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管理办法》《15 号指引》《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
售给公司,但应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申报。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有
关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程序。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负责人及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aa753473-d5f7-4f6d-b883-aa9fb77d02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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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回售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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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2.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5.恢复转股日期:2026 年 10 月 15 日
一、“国微转债”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国微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74 号”文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6月 10日公开发行了 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亿元,期限 6 年。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673 号”文同意,公司 15亿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7月 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
“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
根据相关规定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国微转债”转股期自 2021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
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国微转债”在实施回售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
2026 年 10 月 8日(星期四)起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10 月 15
日)起,“国微转债”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国微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国微转债”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457c6d2-740d-4abe-8c7e-9fce709af9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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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国微转债”回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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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3.回售价格:100.658 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触发日:2026 年 9月 29日
5.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
9.回售申报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
10.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
失效。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65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国微转债”。截至目前,“国微转债”的收盘
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8月 18日至 2026 年 9月 2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国微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微转债”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
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8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70%(即 97.01
元/股×70%=67.91 元/股),且“国微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B=100 元/张(即每张“国微转债”面值 100 元);i=2.00%(“国微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6月 10 日
至 2027 年 6月 9日的票面利率);t=120 天(2026 年 6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算头不算尾,2026 年 10 月 8日为回售
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120/365=0.658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国微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65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0.526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FII),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658 元/张;对于持有“国微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658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在本次回售申报期内,“国微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国微转债”。“国微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
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
日。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国微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国微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21 日。
回售申报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国微转债”在回售申报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国微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实施“国微转债”回售的申请;
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962e4ec1-673f-4926-a961-110534445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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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8:17│紫光国微(002049):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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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0ae4c082-5c84-4776-bda9-af457c078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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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8:52│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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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6 年 7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849,608,288
元变更为 843,232,292 元、股份总数由 849,608,288 股变更为 843,232,292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 日、2026
年 7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0)、《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工商登记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010646915
注册资本:捌亿肆仟叁佰贰拾叁万贰仟贰佰玖拾贰元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1 年 9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陈杰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玉月路 100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814f482c-1f6f-4dc1-9c9e-79eeeb094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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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1│紫光国微(002049):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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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
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昌建恩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天津瑞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4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就此,公司聘
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30 日止)》([2026]京会兴审字第 00020168 号)、《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审阅报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020058 号)。
陈杰先生、李天池先生、马道杰先生、岳超先生、马宁辉先生及邬睿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
4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30 日止)》《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以及更新审计基准日后的审计
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意见,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陈杰先生、李天池先生、马道杰先生、岳超先生、马宁辉先生及邬睿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止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该事项出具《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6.61 元/份调整为 66.30 元/份。
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天池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岳超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
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决定以 2026 年9 月 11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 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9.86 万份预
留股票期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的签订事宜。
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天池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当前智能驾驶正从 L2 向 L3 加速跨越,智驾芯片作为核心计算基底,以智驾芯片为核心的端侧 AI 级解决方案行业处于快速发
展阶段。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同芯”)目前已布局车规域控芯片、车规安全芯片、功率器件等
产品,但在智驾芯片领域存在产品空白。基于其智驾芯片发展的战略规划,为拓展智驾芯片业务,紫光同芯、重庆清泉向荣人工智能
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泉向荣”)、重庆清泉生辉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泉生辉”
)和重庆清泉弘毅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泉弘毅”),将与北京紫光智行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紫光智行”)签署《关于紫光曲率同芯(重庆)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紫光同芯、清泉向荣、清泉生辉和
清泉弘毅将分别以 2,280 万元、420 万元、1,260 万元和 600 万元,购买紫光智行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紫光曲率同芯(重庆)人工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率同芯”)38%、7%、21%和 1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曲率同芯成为紫光同芯参股公司,无控
股股东。
紫光智行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股的公司,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同时担任紫光智行董事
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紫光智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事长陈杰先生持有清泉向荣 54.29%的财产份
额,为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岳超先生分别持有清泉向荣 28.57%、清泉生辉 52.38%、清泉弘毅 99.99%的财产
份额,在上述三家合伙企业中均担任有限合伙人;清泉向荣、清泉生辉、清泉弘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重庆清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岳超先生持有重庆清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股权并担任其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清泉向荣、清泉生辉和清泉弘毅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综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陈杰先生、李天
池先生、马道杰先生、岳超先生、马宁辉先生及邬睿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62f9315a-1f77-4149-b8cb-bb10c0a21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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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1│紫光国微(002049):关于深交所《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
│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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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深交所《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
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b5f0add7-6060-4cb0-96fd-fe6b9b3ec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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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深交所《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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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深交所《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资产评...。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7407281a-5655-42ac-9f5f-b633e213b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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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紫光国微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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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紫光国微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7db1bdc4-0743-42e7-830d-28b246372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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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深交所《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回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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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深交所《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414202d-6bef-42e2-8b28-c7573c920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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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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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交所《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604b81b-e43b-4e9c-af1e-31b362212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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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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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a091dd1-16cb-4909-89a2-4d7911abd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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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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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541e4fd1-5e0c-45ba-842b-9afa4e6ae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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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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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70caf3b-2614-4309-946d-730019562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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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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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bbd05ad9-6293-47c2-8ac2-c54b2a00d4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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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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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8495f58-8fd9-4f94-bef9-7ca205a61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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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1:00│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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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e37d5b7e-a7af-4bbb-a588-e9c0dac9b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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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9│紫光国微(00204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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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提交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
案进行审议,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就此,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4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止
)》([2026]京会兴审字第 00020168 号)、《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年 1-6 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
告》([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020058 号)。我们认可上述报告。
2.公司根据更新审计基准日后的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意见,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和更新,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事项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
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3408a0d1-706b-4d1b-a957-0232886caf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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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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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紫光国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进行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信息
1.激励计划类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激励对象范围: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3.公示名单内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方式与期限
1.公示渠道:公司公告栏、内部 OA 系统
2.公示期限:自 2026 年 8月 27日至 9月 5日(共 10 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1. 反 馈 途 径 :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反 馈 书 面 意 见 , 收 件 邮 箱 为 :zhengquan@gosinoic.com。
2.截止时间:2026 年 9月 5日 17:00(以收到时间为准)。
(四)公示结果
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或控股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
职文件、与公司或控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二)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
意以 2026 年 9月 11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 5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9.86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89fe3e3c-50be-4d08-80aa-5d01fc3f0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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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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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a6d2fcaf-ddb7-4336-93a8-3c5b2dabf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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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关于紫光国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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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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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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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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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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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
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6.61 元/份调整为 66.30 元/份。本次对行权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312c7bb7-9ea9-41ae-9d60-059a8d87e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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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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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昌建恩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瑞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4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瑞能半导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3001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事项逐项说明
、论证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5 日披露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紫光国芯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回复”)等
文件。2026 年 9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的议案》《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结合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
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
交易能否通过上述相关部门审批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d7e32367-2508-41d9-90aa-ca15ba488b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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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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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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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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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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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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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权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af191e14-f0d3-4f78-b366-ac222b71ef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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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20:57│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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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5faf1837-32ca-4a9e-bee2-b9907259e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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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20:42│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参加2026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6年半年报集体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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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河北资
本市场之家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6 年半年报集体业绩说明
会”。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
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6 日(周三)14: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00c84583-64fe-4204-a02d-2a104671e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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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20:41│紫光国微(002049):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相关方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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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主体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路资产”)出具的《关于增持紫光国微股份结果的告知及承诺函》
。智路资产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东晟粤(广州)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策源智芯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名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同时系间接控股股东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滨先
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智路资产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6年8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6年8月27日收盘后数据,下同)的0.0094%,增持金额499.2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下同),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增持 本次增持 增持前持股 增持数 增持数量 增持均 增持金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股
主体 前持股数 数量占总股 量(股) 占总股本 价(元/ 额(万 后持股数 数量占总股
量(股) 本比例 比例 股) 元) 量(股) 本比例
智路 0 0.0000% 79,400 0.0094% 62.88 499.27 79,400 0.0094%
资产
本次增持系智路资产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自主实施,事先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智路资产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智路资产不是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不存在内幕交易,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窗口期、敏感期买卖股票的相关禁止性规
定。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
(五)智路资产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配合公司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智路资产出具的《关于增持紫光国微股份结果的告知及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1ebeb28-3b3d-4d59-8af9-ceea14a05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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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9:56│紫光国微(00204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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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dea6640-bf76-4766-8919-377278d61b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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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 19:15│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延期回复《关于紫光国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
│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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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昌建恩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瑞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4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瑞能半导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3001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在 30
日内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交书面回复。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事项逐项说明
、论证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所需工作时间较长,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自《审核问询函》回复期限
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 30 日向深交所提交修订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
通过上述相关部门审批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cd0ab839-7b43-4d95-a722-cbdb94693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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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8:18│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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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f80cbebc-0fe6-40ed-b891-392fa629a5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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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8:18│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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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44866b16-3896-4774-a063-e2c08aa9f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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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8:17│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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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b0141b05-a7ad-4541-9a32-7b16ab9d5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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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8:17│紫光国微(002049):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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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31ca7fc0-c09a-415b-91d9-d550cd74c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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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8:16│紫光国微(00204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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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
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
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052f9db4-22bd-453d-a366-a1979dbbe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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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12│紫光国微(00204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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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4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产
生 6名非独立董事及 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陈杰先生
副董事长:李天池先生
其他非独立董事:马道杰先生、岳超先生、马宁辉先生、邬睿女士
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谢永涛先生、来有为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上述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且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其中,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长、选举李天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来有为先生、董事马宁辉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谢永涛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董事长陈杰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来有为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谢永涛先生、董事长陈杰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召
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天池先生和岳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其余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及其附件。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李天池先生
副总裁:岳超先生、翟应斌先生
财务总监:杨秋平女士
董事会秘书:佟晓丹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丁芝永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佟晓丹女士及证
券事务代表丁芝永先生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 10 号院 1号楼众秀大厦 42 层
投资者联系电话:010-56757310
传真:010-56757366
电子信箱:zhengquan@gosinoic.com
四、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范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范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范新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
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bfb1a89c-158e-4545-a6d6-a55d1a2903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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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11│紫光国微(002049):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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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全部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经全部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陈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李天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来有为先生、董事马宁辉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谢永涛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董事长陈杰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来有为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谢永涛先生、董事长陈杰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李天池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李天池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岳超先生、翟应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李天池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杨秋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佟晓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芝永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aa1de15d-3392-4795-8c6a-740bccd6f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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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09│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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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a6f0ac80-83e4-4d67-b9cc-5a3b0f3227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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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0:09│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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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89b1c8e1-51ce-4a0a-849e-469df266566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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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紫光国微: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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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紫光国微: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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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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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紫光国微: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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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3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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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紫光国微: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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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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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紫光国微: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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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55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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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紫光国微: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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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6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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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紫光国微: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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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2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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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紫光国微: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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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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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紫光国微: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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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36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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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紫光国微: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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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829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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