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49 紫光国微 更新日期:2026-03-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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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46 │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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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46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不向下修正“国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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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6 │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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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4 │紫光国微(00204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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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4 │紫光国微(00204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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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4 │紫光国微(00204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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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05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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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 │紫光国微(002049):关于预计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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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8:49 │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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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8:49 │紫光国微(00204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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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46│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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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
董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国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国微转债”于本日触发《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董事会综合考虑现阶段各方面情况,决定本次不行使“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次一交易日起算的未来三个月内
(即 2026 年 3月 17 日至 2026 年 6月 16 日),如再次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
026 年6 月 17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
行使“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
向下修正“国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278cf526-6d0c-42e2-902a-deafc1be99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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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9:46│紫光国微(002049):关于不向下修正“国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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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关于不向下修正“国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a95b594b-22bf-4e99-887d-a1b5b8c328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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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6│紫光国微(00204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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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月 1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号致真大厦 B 座 16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及外部政策条件,与海南复兴城产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复兴城”)签订《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在海口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紫光集瑞电子(海南)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
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
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协议》,且海南复兴城是海南省人民政
府指定的合作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认定海南复兴城为
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相关方(即海南省人民政府)与交易对方(即海南复兴城)存在利益关系,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会受
到影响,关联董事陈杰先生、马道杰先生、范新先生、李天池先生、马宁辉先生及邬睿女士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该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该制度名称更新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 年 3月修订)》
。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6 年 3月修订)》。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 年 3月修订
)》。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a6cda8ad-d6db-4e2d-8159-3c48cbb12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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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4│紫光国微(00204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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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d531b062-3d78-45f3-a7d1-a0f551030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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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4│紫光国微(00204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6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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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召集与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独立董事对会议议题没有
表决权。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时,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七条 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如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会
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过半数独立董事要求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可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
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其余两名
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四章 会议的议事规则与履职保障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表意见,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意见类型包括同意意见;保留意见及其
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独立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独立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者弃权的票数)。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召开。公司应当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提供必备的资料,并根据需要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承
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及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资料和会议审议的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参与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依照前述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dc83459e-e05f-4b5a-b150-32e41b139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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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4│紫光国微(00204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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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微(00204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4e169a7-0aba-4d63-9d3f-8e5fc9365d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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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9:05│紫光国微(002049):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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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日披露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在“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详细披露了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涉及的风险因素,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前述《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已披露的有关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撤销、中止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
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昌建恩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天津瑞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
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鉴于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紫光国微,证券代码:002049)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及暂停转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期间“国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停牌期间,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
2026 年 1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紫光国微,证券代码:002049)于
2026 年 1月 15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国微转债,债券代码:127038)于 2026年 1月 15 日(
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及恢复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
《关于“国微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 年 2月 13 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事项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
等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公司将根
据本次交易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
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
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5a47654f-7662-42e6-b96d-9692c44a7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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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紫光国微(002049):关于预计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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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2049 股票简称:紫光国微
2.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3.转股价格:97.30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5.本次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2 月 24 日开始计算,截至 2026 年 3 月 9日,紫光国芯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国微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继续低于其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前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
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国微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574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6月 10 日公开发
行了 1,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 亿元,期限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上[2021]673 号”文同意,公司 15 亿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7月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债券代码“127038”。
(二)转股期限及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相关规定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国微转债”转股期自 2021年 12 月 17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国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7.78元/股。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 8月,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8.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8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4年 6月,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7.5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5 年 6月,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7.3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
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国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次一交易日起算的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2
4 日至 2026 年 2月 23 日),如再次触发“国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6 年 2月 24 日重
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国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国微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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