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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50(三花智控)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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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50 三花智控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06 18:22 │三花智控(002050):H股公告-截至2026年4月30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 │2026-04-30 00:00 │三花智控(0020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30 00:00 │三花智控(00205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三花智控(002050):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2026-04-30 00:00 │三花智控(00205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30 00:00 │三花智控(00205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30 00:00 │三花智控(0020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 │2026-04-22 18:52 │三花智控(00205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6-04-22 18:51 │三花智控(00205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5 18:32 │三花智控(002050):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 │ └─────────┴──────────────────────────────────────────────┘ ─────────┬──────────────────────────────────────────────── 2026-05-06 18:22│三花智控(002050):H股公告-截至2026年4月30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三花智控(002050):H股公告-截至2026年4月30日止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3ed8f43-e864-4351-a511-3c744f39de0e.PDF ─────────┬──────────────────────────────────────────────── 2026-04-30 00:00│三花智控(0020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三花智控(00205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8c58934-efc6-4b1d-95e5-793cb04b7083.PDF ─────────┬──────────────────────────────────────────────── 2026-04-30 00:00│三花智控(00205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 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股东单位、本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除 经股东会另行批准外,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若未在上述主体内兼任任何职务的,则其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 定。 (2)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 16万元/年,按月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高级管 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36f4df6-da7c-4dc7-ac4c-8317937308bf.PDF ─────────┬──────────────────────────────────────────────── 2026-04-30 00:00│三花智控(002050):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致力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注重投 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公 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如下:第一条 制定本规 划考虑因素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发展战略、企业愿景、盈利能力、股东回报、资本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 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 ,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分红比例: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三)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也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董事会因不满足上述情况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用途。 第四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方案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等提出、拟定合理的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三)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 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 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五)董事会认为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详细论证调整 原因并制定有关议案,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以现金 方式派发股利时,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五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原则上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若公司未发生《公司章程》规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形,可 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股东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若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现行的利润分配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以及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颁布新的规定,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 划的基本原则,重新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 政策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84a1541-dc8e-43b9-851a-233e3099d163.PDF ─────────┬──────────────────────────────────────────────── 2026-04-30 00:00│三花智控(00205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 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 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如有)及独立董事。本 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裁、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 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3、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6、业绩联动与追索扣回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 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年度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专项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确保薪酬与经营业绩、 履职情况严格挂钩。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是年度固定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考核结果挂钩;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 司相关激励制度执行。第十条 根据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基本年薪标准,基本年 薪不浮动,按月平均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利润完成率、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年薪方案上限以孰高者确定,不重复计发。 第十三条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内部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 之日起的次月发放。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 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以及个人绩效达成情况; 4、组织结构调整;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立即启动薪酬止付追索机制: 1、出现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公司应当立即解聘其职务并止付自解聘之日起的全部薪酬;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应当立即止付其行为发生 之日起的薪酬及行为发生当年的年度绩效薪酬;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应当立即止付其行为发 生之日起的薪酬及行为发生当年的年度绩效薪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三条 追索扣回相关事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涉及董事薪酬的按规定履行披露 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ea21e2a-b543-4f20-8379-2ae3d18391df.PDF ─────────┬──────────────────────────────────────────────── 2026-04-30 00:00│三花智控(00205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 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0人,实际出席 10人。本次会 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 二、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理财产品 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 三、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3)。 五、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陈雨忠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3)。 六、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d4edd18-471a-4aab-afbc-afff00976c7a.PDF ─────────┬──────────────────────────────────────────────── 2026-04-30 00:00│三花智控(0020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向银行、证券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中列示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止。 5、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管理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的非关联方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受托方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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