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51 中工国际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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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9:18 │中工国际(00205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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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34 │中工国际(0020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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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34 │中工国际(0020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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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31 │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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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6 │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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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39 │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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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39 │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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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36 │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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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06 │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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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9:03 │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召开中工国际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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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9:18│中工国际(00205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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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中工国际,股票代码:002051)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
6年4月 14日、4月 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为 20.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
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度业绩
快报》(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的年度业绩预计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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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34│中工国际(0020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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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有效
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加快发展和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一)坚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推动改革发展,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强化业绩导向。
(三)坚持短期业绩与长期激励并重原则。实现短期经营业绩的同时,通过长期激励加强对公司长期目标的投入,培育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
(四)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六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讨论及表决。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董事会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础,根据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规定及公
司当年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原则:
(一)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年度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公司不再额外支付董事津贴。由公司股
东依法委派、推荐,不担任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其董事报酬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以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三)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领取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
法》领取薪酬。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
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职情况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激励计划(含任期激励)。任期激励收入
是指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收入,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外部董事报
酬按月度或季度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
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6d6bb92-5691-427a-8522-7675d73c4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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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34│中工国际(00205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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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及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动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
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
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会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
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或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除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当
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解除其职务。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
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
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公司妥善办理移交手
续,完成工作交接。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尽义
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对其在任职期间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仍需继续履行。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
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当然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
义务。
第十一条 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的其他未尽事
宜,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妥善处理。公司可视情况要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相关协议,明确责任义
务。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
《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深化改革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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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31│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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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 100%,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投资计划的议
案》。为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同意公司 2026年度投资计划:2026 年计划投资总额 27 亿元,其中固
定资产投资23.05亿元,股权投资 3.95亿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开展计划项目的相关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类型、项目个数及项目金额等调
整事宜。本议案不代表对具体项目的审批决策,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权限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或总
经理办公会决策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2026-2028年审计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 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发
展战略要求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6-2028年审计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 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 2026年度内审项目计划进行合理调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 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工国际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制订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全文
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工国际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制订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全文
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82b1112-0166-4d82-ab33-a9127d5ef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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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6│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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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251cdf1-89e5-4c1b-80d1-4f7d4cea33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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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39│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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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3月 26日下午 2: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3月 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26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号 A 座 10 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22 人,代表股份789,799,131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截至本次股东会股
权登记日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下同)的64.2498%。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777,913,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8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0人,代表股份 11,885,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69%。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 221人,代表股份 11,945,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17%。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以11,548,835 股同意,354,120 股反对,42,3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
意 11,548,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814%;反对354,120股,弃权 42,300股。
(1)同意公司向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 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不超过 89,513.05万元。
(2)同意公司向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与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9,555.79万元。
同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调整。
2、以 789,342,911 股同意,325,520 股反对,130,7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选举王锡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489,0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807%;反对325,520股,弃权 130,700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以 789,409,711 股同意,347,620股反对,41,8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马超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 11,555,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400%;反对 347,620股,弃权 41,800股。
马超英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以 789,377,391 股同意,375,140股反对,46,6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523,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6.4694%;反对 375,140股,弃权 46,600股。
5、以 783,848,718 股同意,5,910,213 股反对,40,2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66%,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2026 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
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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