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51 中工国际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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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06 │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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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04 │中工国际(002051):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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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33 │中工国际(002051):经营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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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8 │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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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2 │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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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全资子公司案件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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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6:12 │中工国际(002051):经营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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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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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7 │中工国际(002051):经营合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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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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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06│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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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
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审计风控部
更名为审计风控部(综合监督部),并相应调整部门工作职责。
2、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全文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f4d8a69-b124-4d50-880f-e4e447e93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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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04│中工国际(002051):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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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工作机制,规范回购股份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办理。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意见》《回购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授权或者审议,公司、大股东不得对外发布回购股份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公司回购股份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章 股份回购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四)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公司依法采用下列方式之一回购股份:
(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制度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通过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方式进行。公司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指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
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第八条 公司因本制度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三)项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因本制度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第九条 公司依据本制度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十条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一)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因本制度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十一条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优先股发行行为的除外。
前款所称实施股份回购行为,是指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实施股份发行行为
,是指公司自向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或者取得注册批复并启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日起至新增股份完成登记之日止的股份发
行行为。
第十二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进行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仅限于存放所回购的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股东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有关业务规则,办理与股份回购相关的申领股东名册、开立回购专用账户、查询相
关人员和中介机构买卖股票情况、注销回购股份等手续。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结合回购股份实际情况,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相关问题出具专业意见,并与回购股份方案一并披露。
第三章 回购股份的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因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因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回购股份的,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十六条 在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事实发生时,公司应对经营现状、财务状况以及股价表现等进行评估与论证,根据
评估论证情况,适时提请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充分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科学、审慎对回购股
份事项进行决策。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方案和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须经股东会决议的,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及时发布股东会召开通知,将回
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八条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五)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六)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
响分析;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九)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如适用);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并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
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公司回购股份拟用于多种用途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在回购股份方案中明确披露各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购股份数
量或者资金总额。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回购方案需经股东会决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三日,披露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后,应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
。
第二十二条 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三)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第二十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
得变更或者终止。
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及时披露拟变更或者终止的原因、
变更的事项内容,说明变更或者终止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可能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
影响,并应当按照公司制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条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应当根据披露的回购用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
定办理注销或者转让事宜。第二十六条 公司拟注销所回购的股份的,应当向深交所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和公告,以及中国结算出
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公司应当按照回购股份注销公告确定的注销日期,及时办理注销和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七条
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应当根据披露的回购用途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及本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转让或者注销事宜。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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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33│中工国际(002051):经营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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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自合同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需收到预付款,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3、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 7月 16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与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以下简称尼加拉瓜
交通部)签署了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商务合同。
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金额为 5,990万美元,二标段合同金额为 3,495万美元,两个标段合同总金额为 9,485万美元
。项目位于尼加拉瓜南加勒比海岸自治区。一标段项目内容为建设一座可停靠 5万吨级船舶的多功能码头及配套工程,工作范围包括
采购、施工等,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日起 18个月。二标段项目内容为建设码头配套道路、桥梁等,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日起 16个月
。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Ministerio deTransporte e Infraestructura de Nicaragua)
2、注册地址:尼加拉瓜马那瓜斯坦利卡亚索国家体育场对面(Frente al Estadio Nacional Stanley Cayasso, Managua, Nica
ragua)
3、关联关系: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与中工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上一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金额为人民币 589,976,430.24元,主要为执行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
场改扩建项目(A标段和 B标段)等项目确认的收入。
5、履约能力分析: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作为国家政府的重要部委,全面负责国家运输系统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
护与监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业主:尼加拉瓜交通与基础设施部
承包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一标段项目内容为建设一座可停靠 5 万吨级船舶的多功能码头及配套工程,工作范围包括采购、施工等;二标段项目内容为建
设码头配套道路、桥梁等,工作范围包括采购、施工等。
3、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标段合同金额为 5,990万美元,二标段合同金额为 3,495万美元,两个标段合同总金额为 9,485万美元。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
支付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4、合同工期
一标段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日起 18个月,二标段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日起 16个月。
5、合同生效
自合同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6、开工条件
(1)合同双方签署合同;
(2)承包商收到项目预付款;
(3)业主交付工地,满足开工所需条件;
(4)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或许可证已准备就绪。
7、双方主要责任
业主应按合同约定,提供承包商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按照施工进度及审批的量单向承包商付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进行
管理协调。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其拥有的技术经验和自主研发的项目管理技术为业主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承担项目工程的实施、竣
工以及修补缺陷(如发生),工程竣工后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
8、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合同总金额为 9,48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64,412.64 万元,为公司 2025 年营业
总收入1,156,750.86 万元的 5.57%。该合同履行后对公司以后两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公司在尼加拉瓜有多个在执行的重要
项目,本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深化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专业优势,筑牢区域可持续发展基础,持续扩大在共建“一带一路”国
家的市场份额。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自合同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2、本项目履行需收到预付款,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3、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原材料价格、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尼加拉瓜布港建设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商务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3bb4b2a-96ee-4ed1-a351-810f416eeb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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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8│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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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
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5,007,303,221.68 4,787,737,964.11 4.59%
营业利润 202,323,240.79 223,377,296.74 -9.43%
利润总额 201,957,581.00 226,310,567.20 -10.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1,069,090.59 177,012,247.14 -25.95%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34,473,193.34 170,282,108.23 -21.03%
后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14 -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3% 1.53% -0.40%
益率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25,460,138,072.73 24,492,987,572.50 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511,718,097.36 11,623,695,419.61 -0.96%
东的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26,483,145.00 1,237,408,937.00 -0.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39 9.23 1.73%
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注 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 2:报告期内,因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总股本由 1,237,408,937 股变更为1,226,483,145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2026年上半年,面对全球地缘局势波动加剧与国内经济转型深化的复杂形势,公司以“组织进化年”为引领,持续深化“一
体两翼”发展格局,立足“新市场布局、新细分赛道、新资源配置”定位,积极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与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深度参与
海外工业化建设,整体经营稳健,经营质量持续优化,合同储备充足。
在海外,公司高标准推进在执行项目,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年产 50万吨纯碱厂、土耳其图兹湖地
下天然气储库项目三期等重点项目有序进行,公司投资建设的乌兹别克斯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滚动开发重点
国别和优势领域项目,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在油气工程领域,成功签约印尼东加里曼丹天然气项目,叠加上年签约的印尼东爪哇液化
天然气项目,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印尼油气领域;在工业工程领域,成功签约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谷
物与豆类深加工农业综合体等海外工业化项目。此外,公司高端装备出海势能强劲,顺利签约乌兹别克斯坦魔术公园索道项目,填补
公司在中亚索道市场空白。在国内,公司锚定新型工业化建设主线,聚焦医疗健康、算力中心、能源、客运索道及智能仓储等优势领
域,推进国内工程承包与设计咨询业务提质增效,持续提升装备制造业务国际化经营能力,强化投建营一体化项目建设力度。公司首
个投资建设的新疆阿图什天门索道项目运营稳健。公司围绕算力基础设施,打造差异化竞争力,构建起“咨询、设计、测试、认证、
评价”一体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59%,主要系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乌兹别克斯坦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等重点项目进入执行高峰期,项目进展顺利,带动收入增长。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1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
25.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1.03%,主要是报告期受汇率波动影响,产生浮动汇兑损失 1
.53亿元。公司将不断加强外汇风险管理,降低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业绩预计的情况。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公司不存在业绩泄漏和股价异动情况。
五、其他说明
无。
六、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d8a614d-36bf-4b57-ab27-61b1b4590f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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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2│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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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要经营数据
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国际工程业务新签重要合同 2 个,新签合同额为 4.12 亿美元,包括: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谷物和豆类深加工农业综合体项目一期等项目。2026年上半年,公司国际工程业务累计新签重要合同 3个,累计
新签合同额为 5.28亿美元;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生效合同额 13.06亿美元,同比增长 34.22%。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国际工程业
务主要在执行项目 40个,在手合同余额为 97.70亿美元。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新签合同额为 11.66亿元,主要为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100MW/102MWh独立混合储能电
站工程总承包等项目;咨询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为 3.33 亿元,包括:招商银行贵安云数据中心产业园、肇庆市绿色低碳重大装备智
造储运基地等项目。2026年上半年,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累计新签合同额为 11.97 亿元,咨询设计业务累计新签合同额为 6.20
亿元。截至2026 年 6月末,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48.50亿元,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 9.43亿元
;咨询设计业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 48.21亿元,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 2.19亿元。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为 2.35亿元,包括:河北井陉县苍岩山脱挂索道、漳州片仔癀药业物流中心等
项目。2026年上半年,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累计新签合同额为 7.38亿元,同比增长 24.45%。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装备制造业务
累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额为 38.08亿元。
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新签合同额为1,384.15万元。截至 2026年 6月末,暂无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
2026年上半年,公司新签合同额合计 8.92亿美元。
注:公司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二、重大项目情况
1、新签重大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披露了《经营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与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在第 17届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暨展览签署了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项目(一至六标
段)商务合同,合同金额 1,716,688,234.67元,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披露了《经营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安
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100MW/102MWh 独立混合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12,738.00
万元,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在执行重大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末,公司在执行的重大项目 2个,情况如下:
(1)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A标段和 B标段),合同总金额 35.93亿元。该项目已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正在
进行飞行区水泥混凝土道面浇筑以及航站区航站楼网架拼装。
(2)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年产 50 万吨纯碱厂项目,合同金额3.43亿美元。该项目纯碱工艺区共 11个核心建筑单体已全面封顶
,进入装饰装修及配合安装施工阶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06d283a-b53b-416b-86bf-16622658b2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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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全资子公司案件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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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尚未裁决。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原诉讼案件原告)。
3、涉案金额:264,415,781.99 元(包括工程款 233,263,566.58 元、逾期利息 29,955,529.61 元、其他仲裁费用 1,196,685.
80元)。
4、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案件处于仲裁审理阶段,裁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于 2026年
6月26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仲裁委”)送达的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仲裁案的前期公告情况
因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心医院”)就唐山市中心医院的建设项目未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中国中元于 202
2年9 月 1日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2 年 9 月 5日收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2-056号公告。
2023年 2月 24日,中国中元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中国中元诉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一案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唐山中心医院支付水电工程应结未结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3-005号公告。
2023 年 7 月 5 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中元与唐山中心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驳
回中国中元的起诉,驳回唐山中心医院的反诉。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中国中元于 2023年 8月 4日向河北高院提起上诉申请。中国中
元于 2024年5月 8日收到开庭传票,河北高院于 2024 年 6月 3日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4-025号公告。2024年 7月 23日,河北高院向中国中元送达了《
民事裁定书》((2024)冀民终 612 号),裁定撤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冀 02民初 71号民事裁定;指令河北省唐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4-036号公告。
2025年 1月 14日,中国中元向北京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并于 2025年 1月 26日收到北京仲裁委送达的《关于(2025
)京仲案字第 00822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刊登的 2025-005号公告。
二、本次变更仲裁请求的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二)原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唐山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水电部分工程款 155,590,304.71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 2022 年 2月 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以 155,590,304.71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 2024年 12月 31日利息金额为 15,715,686.46元);
3、请求裁决申请人对唐山市中心医院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欠付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次仲裁案件的全部仲裁费用。
(三)变更后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就唐山市中心医院项目水电工程部分向申请人支付欠付工程款 197,591,098.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
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就唐山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完成结算部分向申请人支付欠付工程款 35,672,467.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
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请求裁决申请人对唐山市中心医院项目折价或者拍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支出的律师费1,140,0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维护自身权益支出的财产保全费 5,000元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51,685.8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造价鉴定费用、仲裁费用。
(四)事实与理由
1、申请人就原仲裁请求第 1项中主张的工程款进行了补充增加,被申请人就水电部分欠付申请人的工程款变更为 197,591,098.
98元,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相应逾期付款利息。
2、被申请人尚欠付申请人已完成结算部分工程款 35,672,467.6元。
3、申请人对案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被申请人未按约支付水电部分及已结算部分工程款,导致申请人为寻求救济产生了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
保险费支出,该等费用亦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5、被申请人因长期拖延并拒绝结算水电部分工程款,致使该部分造价至今未能确定,构成严重违约,应承担申请人为此支出的
鉴定费用和仲裁费用。
(五)仲裁进展情况
北京仲裁委已受理中国中元《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尚未进行裁决。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次案件裁决结果尚未确定,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并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 00822号仲裁案变更仲裁请求受理通知》
2、《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cc8db04-b57a-41ac-a5de-4350becfb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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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6:12│中工国际(002051):经营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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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元控储充)签署了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100MW/102MWh独立混合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100MW/102MWh 独立混合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12,738.00万元,该项目位于安徽省
合肥市。项目内容为整个储能电站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等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长征
3、注册资本:577.00万元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方兴社区中山路 1298号
5、关联关系:元控储充与中工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6、类似交易情况: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元控储充发生类似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元电(北京)飞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电(北京)飞轮储
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磁悬浮飞轮储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业务覆盖电网侧调频、轨道交通能量回收、新能源车
超充站等领域。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发包人: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为暂估总价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112,738.00万元。合同价格将根据双方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机制进行调整,即以发
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经双方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进行调整。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
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
3、工程期限
开工之日起 244天。
4、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5、双方责任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基础资料、施工现场及工作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合同价款;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对工程质
量和安全负责,并履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和保修义务。
6、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若承包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
应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100MW/102MWh独立混合储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12,738.00
万元,为公司 2025年营业总收入 1,156,750.86万元的 9.75%。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开拓新型混
合储能领域业务,完善新能源业务布局,契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公司中长期战略布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法律法规调整、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031436a-9833-40b5-a0af-1be616e2d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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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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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6年 5月 22日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6年 3月 31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645,792股后的股本总额 1,228,763
,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
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截至 2026 年 4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25,792股,回购股份方案实
施完毕。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37,408,937股变更为 1,226,483,145股。
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现将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6,483,145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204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6,483,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2044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9918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409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2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8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003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08*****524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4 08*****111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7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号(100080)
咨询联系人:谢晓瑶、周辉
咨询电话:010-82688212 010-82688120
传真电话:010-82688582
七、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c451d72-a32e-470d-97a3-2292eff391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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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7│中工国际(002051):经营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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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项目(一至六标段)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2、本项目合同履行需收到预付款,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3、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年 6月 11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工国际江苏)与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安哥拉)在第 17届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暨展览签署了
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项目(一至六标段)商务合同。
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项目(一至六标段)商务合同金额为 1,716,688,234.67元,该项目位于安哥拉本戈省丹德市丹德
工业园区,项目内容为扩建一条年产 12万吨电解铝生产线,中工国际江苏提供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服务,合同工期自开工之
日起 24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HUATONGANGOLAINDUSTRY, LDA)
2、法定代表人:李志刚
3、注册地址:安哥拉丹德自贸区奥德工业园内
4、关联关系:华通安哥拉与中工国际不存在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上一会计年度与中工国际发生类似业务的金额为人民币 1,079,940,704.47元,主要为执行安哥拉华通电解铝
生产线一期项目确认的收入。
6、履约能力分析:华通安哥拉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5196,以下简称华通线
缆)的全资子公司。华通线缆是一家电线电缆行业综合性企业,主要从事电线电缆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双方
业主: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商:中工国际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扩建一条年产 12万吨电解铝生产线,中工国际江苏提供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服务。
3、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的合同价格为 1,716,688,234.67元,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
4、合同工期
开工之日起 24个月。
5、合同生效
自合同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6、开工条件
(1)合同双方签署合同;
(2)承包商收到项目预付款;
(3)承包商收到经业主确认的产品所有技术文件及开工确认函;
(4)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或许可证已准备就绪。
7、双方主要责任
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承包商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的必备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及时向承包商付款以及在建设过程中进
行管理协调等。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其拥有的技术经验和自主研发的项目管理技术为业主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承担项目工程的设计、设
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竣工以及修补缺陷(如发生),工程竣工后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
8、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项目合同金额为 1,716,688,234.67元,为公司 2025年营业总收入 11,567,508,564.02元的 14.84
%。该合同履行后对公司以后两年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把握共建“
一带一路”国家工业化发展和产业升级需求,巩固公司在海外工业化建设及产业类工程项目实施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扩大公司在共建
“一带一路”国家相关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方向。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项目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2、本项目合同履行需收到预付款,合同履行前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3、本项目存在因法律法规、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安哥拉华通电解铝生产线二期项目(一至六标段)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5b23c36-1c47-4b73-804d-900647764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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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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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6月 9日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9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号 A 座 10 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51 人,代表股份793,906,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303%。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784,619,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7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9 人,代表股份 9,286,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72%。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349 人,代表股份 9,286,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72%。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792,836,480股同意,871,120股反对,198,54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3%,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1
7,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820%;反对871,120股,弃权198,540股。
2、以792,837,980股同意,894,040股反对,174,12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5%,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21
8,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981%;反对894,040股,弃权174,120股。
3、以792,991,100股同意,732,520股反对,182,52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7%,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项颂雨律师、熊孟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8760494-4fe5-46fc-947c-feaffee5e5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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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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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609 第 0419 号致: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的聘请,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
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8)(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
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下午2: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
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51人,代表股份数为793,906,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303%。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784,619,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73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349人,代表股份数为9,286,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49人,代表股份数为9,286,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72%。上述中小股
东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上述议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之外的其余议案均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
议案 1、议案 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
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 792,836,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653%;反对 871,120股,弃权 198,540股。其中,中小股
东同意 8,217,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20%;反对 871,120股,弃权 198,540股。议案 2:关于为
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 792,837,9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655%;反对 894,040股,弃权 174,120股。其中,中小股
东同意 8,218,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981%;反对 894,040股,弃权 174,120股。
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92,99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32,520股,弃权 182,52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f545e353-b407-4653-a800-0cd48c58a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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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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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下午 3:30在公司 10层多功能厅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王世宏、
马超英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 100%,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博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里南分公司的议案》。分公司名
称拟定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苏里南分公司”(CAMCE SurinameBranch),注册和办公地点为首都帕拉马里博。经营范围为
:开发苏里南市场工程项目,负责后续项目执行工作。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de704e02-02ca-4de5-a762-4d25738e9a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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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00│中工国际(002051):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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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绿
能塔什干)负责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投资、建设并运营一座日处理量 2,500 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 2.97亿美元,
建设期 2年,运营期 30年。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中工绿能塔什干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5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中工国
际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生态空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工绿能塔什干 85%股权,担保责任比例为 85%,担保责任对应的本金金额
不超过 29,750万元,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自第一笔提款日起 364天。
2. 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日召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
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中工绿能塔什干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CAMCEGREEN ENERGYTASHKENT” FE LLC)
成立日期:2025年 9月 11日
注册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市奇兰扎尔区别什约戈奇街 28号楼37室(28/37 Beshyogoch Street, Chilanzar district, Ta
shkent, Uzbekistan)
公司总经理:郭子杰
注册资本:9,3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负责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股东情况:中工国际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生态空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工绿能塔什干 85%股权,康斯科申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中工绿能塔什干 15%股权。
产权关系结构图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94,907,708.63 386,576,067.92
负债总额 667,160,201.86 379,041,630.52
净资产 27,747,506.77 7,534,437.40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 480,780.73 (汇兑收益)
净利润 0 480,780.73
中工绿能塔什干于 2025年 9月成立,该公司为实施塔什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目前,由于项目处于建设
期,尚未建成投产,项目公司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或有事项:中工绿能塔什干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工国际为中工绿能塔什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5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的担保责任上限为被担保
债务总额的85%,即对应的被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 29,750万元,担保期限自第一笔提款日起 364天。中工绿能塔什干其他股东按持股
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具体条款以中工国际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绿能塔什干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29,7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
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中工绿能塔什干其他股东已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
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为 186,634.49万元。本次担保以及为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
供保证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 179,978.7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162,369.54万元
的比例为 15.48%,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81334f7-3205-45af-92ac-578039c04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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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00│中工国际(002051):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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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绿
能安集延)负责在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投资、建设并运营一座日处理量 1,500 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总投资 1.78亿美元,
建设期 2年,运营期 30年。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中工绿能安集延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5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中工国
际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生态价值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工绿能安集延 85%股权,担保责任比例为 85%,担保责任对应的本金金额
不超过 29,750万元,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自第一笔提款日起 364天。
2. 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日召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
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中工绿能安集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CAMCEGREEN ENERGYANDIJAN” FE LLC)
成立日期:2025年 9月 11日
注册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州安集延市巴布尔沙赫街22e号(22eBoburshokh Street, Andijan city, Andijan region, Uzb
ekistan)
公司总经理:郭子杰
注册资本:5,7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负责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股东情况:中工国际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生态价值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工绿能安集延 85%股权,康斯科申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中工绿能安集延 15%股权。
产权关系结构图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1,881,195.23 212,033,792.50
负债总额 243,333,643.39 203,234,681.77
净资产 8,547,551.84 8,799,110.73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 1,728,697.40(汇兑收益)
净利润 0 1,728,697.40
中工绿能安集延于 2025年 9月成立,该公司为实施安集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目前,由于项目处于建设
期,尚未建成投产,项目公司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或有事项:中工绿能安集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工国际为中工绿能安集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3.5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的担保责任上限为被担保
债务总额的85%,即对应的被担保债务本金不超过 29,750万元,担保期限自第一笔提款日起 364天。中工绿能安集延其他股东按持股
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具体条款以中工国际与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绿能安集延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29,75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
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中工绿能安集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担
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累计为 186,634.49万元。本次担保以及为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
供保证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 179,978.7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162,369.54万元
的比例为 15.48%,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3c562d4-b1ab-4bb9-b17f-fac891c39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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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9│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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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
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 10,925,792股,并于 2026
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 1,237,408,937 元变
更为 1,226,483,145 元,公司总股本由1,237,408,937股变更为 1,226,483,145股。
二、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表格中的粗体字
部分。
条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37,408,937 元。 1,226,483,145 元。
第 二 十 一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条 1,237,408,937 股,公司的股 1,226,483,145 股,公司的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1,237,408,937 股。 1,226,483,145 股。
三、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4313bf7-58d5-47c5-bef9-4dac1deee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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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9│中工国际(002051):中工国际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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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中工国际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0950c76-ee8f-4cf1-ba6e-162c1caca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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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8│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召开中工国际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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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9日(周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
(七)出席对象:
1、2026年6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 √
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
案
2.00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 √
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
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 √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
告、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述议案 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此之外的其余议案均为普
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
求,上述议案 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 2026年6月 4日下午 4: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日、6月 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晓瑶、周辉
电话:010-82688212,82688120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dae2ab8f-634f-47dd-9f74-0e3b97a4e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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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8│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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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下午 2: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号 A 座 10 层多功能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10 人,代表股份795,43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549%。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787,499,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07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7 人,代表股份 7,935,3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0%。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307 人,代表股份 7,935,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794,946,822股同意,423,440股反对,64,40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审议通过
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 794,392,422 股同意,996,640股反对,45,6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0%,审议
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9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6.8658%;反对 996,640股,弃权 45,600股。
3、以 794,384,022 股同意,985,240股反对,65,4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9%,审议
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 794,949,722 股同意,456,740股反对,28,2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0%,审议
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50,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889%;反对 456,740 股,弃权 28,200股。
5、以 794,389,022 股同意,973,240股反对,72,4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5%,审议
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以 794,354,222 股同意,1,018,640 股反对,61,8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2%,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54,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38
45%;反对1,018,640股,弃权 61,800股。
7、以 794,365,422 股同意,1,018,540 股反对,50,7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6%,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66
,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256%;反对 1,018,540 股,弃权 50,700股。
8、以 794,355,322 股同意,1,018,640 股反对,60,7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3%,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5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6.3983%;反对 1,018,640股,弃权 60,700股。
9、以 794,939,522 股同意,428,940股反对,66,200 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8%,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40,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3.7603%;反对 428,940股,弃权 66,20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张黎群、王世宏、辛修明年度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 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侯玉振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54848a2-6e5a-4b41-993b-2610c82599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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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8│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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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891362b-a356-46ce-8152-fb0c4b040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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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6│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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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 3:30在公司 10层多功能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
九名,其中董事李海欣、赵立志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王玮玲、张黎群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 100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博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塔什干)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
026-035 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中工国际绿色能源(安集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
026-036 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 2026—037号公告
。修订后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4、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6-038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0cd229c-4e32-4d54-b3e8-d59c0b31e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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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22│中工国际(002051):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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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6 日(星期二)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o
nline.cn)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网址 https://e
seb.cn/1y9i6YsIJV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海欣先生,独立董事张黎群女士、王世宏先生、马超英先生,
财务总监康志锋先生,董事会秘书芮红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
广大投资者于 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2: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002051@camce.cn,公司将在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0ecec30-037a-4377-95b9-98fe1add0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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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26│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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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工国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为10,
925,79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237,408,937股)的 0.88%,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
2.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37,408,937股变更为 1,226,483,145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年 12月 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25,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88%,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年 12月 1日至 2026年 4月 30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117,064.6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
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依法
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需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的股份为 10,925,792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88%,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37,408,937股变更为 1,226,483,145股。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1,220 0.01% 71,220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7,337,717 99.99% 1,226,411,925 99.99%
股份总数 1,237,408,937 100% 1,226,483,145 100%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电器科
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触及 1%整数倍。持股比例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77,853,876 62.86% 777,853,876 63.42%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 6,765,445 0.55% 6,765,445 0.55%
公司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880,000 0.23% 2,880,000 0.23%
合计 787,499,321 63.64% 787,499,321 64.21%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不
涉及增持或减持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六、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内容,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
等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1e7d663-900a-41a3-a2ca-b66bc6f71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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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6│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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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工国际”)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10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12.85元/股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4日、2025年 10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5日在巨潮
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6)。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年 12月 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925,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88%,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年 12月 1日至 2026年 4月 30日。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117,064.6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
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股份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925,792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
算,本次股份回购全部注销后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1,220 0.01% 71,220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7,337,717 99.99% 1,226,411,925 99.99%
股份总数 1,237,408,937 100% 1,226,483,145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依
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680bb66-354e-4840-9d02-29ff3dfef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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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0│中工国际(002051):中工国际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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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中工国际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4021ef3-992e-4c35-94ea-1df0107a9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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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4│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召开中工国际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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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周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
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 √
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
告及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4月 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 2026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
求,上述议案 2、4、6、8、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了解
投资者诉求,现就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方面等事项向投资者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日期为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5月 8日,投资
者可将意见通过“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中的“联系方式”以文字方式反馈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向公司提交反馈意见时,请
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股东账号。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 2026年5月 20日下午 4: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5月 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晓瑶、周辉
电话:010-82688212,82688120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6ed0f1-5eb3-4bef-a358-6bff4d9aa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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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4│中工国际(002051):关于202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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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506,601,535.36 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314,222,302.5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119,212,126.3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5,917,480,042.01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11,921,212.63 元,减去 2024 年度已分配股利 154,676,117.13 元,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870,09
4,838.55 元。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6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645,792股后的股本总
额 1,228,763,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至下年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
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情况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135,163,945.95元。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2,633,400股,累计回购金额 23,593,582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 158,757,527.95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0.5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35,163,945.95 154,676,117.13 154,676,112.3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14,222,302.55 361,306,146.95 360,516,551.19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983,633,800.39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870,094,838.55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44,516,175.41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345,348,333.56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44,516,175.41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
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687,496,603.07元、893,480,754.52元,分别占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86%、3.65%,均未高于
5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
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
规划(2024-2026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公司在 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和长
期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时间
2026年下半年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
(四)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 2026年
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d16dcba-69c4-4602-97a4-9fdadc024f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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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4│中工国际(002051):独立董事王世宏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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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独立董事王世宏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1e04803-c8b9-4e64-8c51-411995f5b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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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4│中工国际(002051):独立董事张黎群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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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独立董事张黎群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12676c8-a8d3-42be-a993-6a3ca63367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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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4│中工国际(002051):独立董事辛修明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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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独立董事辛修明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d7c6740-ed84-4a3e-ab17-7e9721daeb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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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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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
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的决策部署,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
际或公司)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8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4-044 号公告。现将行动方案相关进展报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重点构建设计咨询与工程承包、先进工程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工程投资与运营三大业务板块。2025年,公司聚焦“韧性发
展”主题年,锚定“十四五”战略目标,坚持“转型发展、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三大战略主线,立足“新市场布局、新细分赛道
、新资源配置”“三新”定位,积极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与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深度参与海外工业化建设,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品牌影
响力持续增强,“科技型专业化工程公司”转型成效显著。
2025年,公司国内外业务整体经营稳健,经营质量、合同储备显著增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5.68亿元,利润总额 5.07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14 亿元,战新产业营业收入 8.91亿元。2025年,公司新签合同额合计 35.32亿美元,同比增长 4.19
%。
二、强化科技驱动,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 年,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全面落实“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全链条、协同化科技创新
管理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动能。
科研产出成果丰硕,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公司主持或参加制修订标准 65项,其中国际标准 2项、国家标准 31项;专利授权 1
19 项,其中发明专利 43项。获批住建部“标准化基础研究”项目,入选首批“中国标准海外应用试点”,斩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
11项,其中“轻型短站房八人吊厢脱挂索道项目”获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显著提升行业影响力与国际技术硬实力。
发布《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管理办法》,构建“制度引领-分层落实-全链覆盖”的创新保障体系。联合南开大学、北京交通
大学搭建绿色环保领域“产学研用”融合平台,依托“科技大讲堂”和专家聘任机制,组建高层次专家梯队,搭建了由突出贡献专家
、首席专家、技术带头人及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青年科技人才构成的多层次专家梯队,强化核心人才支撑。
三、持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稳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坚持打造“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协作高效”的董事会,持续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
风险”的核心职能,全年重点审议事项涵盖中长期发展决策权、财务事项管理权、高管薪酬管理权和业绩考核权等董事会职权,助推
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根据《公司法》规范有序取消监事会,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办法,进一
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充分保障董事规范履职。公司蝉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等多个
奖项,连续第四年获得董事会“金圆桌奖”之“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
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ESG绩效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连续四年披露符合国际标准的 ESG专项报告,主流机构 ESG评级持续提升,E
SG影响力持续扩大。蝉联中国上市公司 ESG百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获评国新杯 ESG
卓越央企“金牛奖”和 2025年中国 ESG企业领先者徽章,伊拉克九区油气中央处理设施、乌兹别克斯坦奥林匹克城等多个项目入选
权威机构评定的行业标杆或典型案例。
四、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基石,多渠道强化投资者交流,推动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互促进
(一)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有效性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以投资者的需
求为导向,积极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自愿披露经营亮点比例超过四分之一,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与透明度。全年披露文件
139份,信息披露质量得到监管认可,连续十五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 A级评价。
(二)建立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
持续开展形式丰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通过股东会、互动易、投资者调研、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紧密沟通
与交流,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2025 年,公司常态化召开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业绩说明
会,参加国机集团集体投资者交流活动,回复投资者互动易线上问题 87条,回复率为 100%;接待 11次投资者调研,覆盖机构近 50
家,组织 1次反向路演,参加多次券商策略会。
公司蝉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和“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案例”,多次获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
马奖。
(三)重视市值管理与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以良好经营业绩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回报股东。2025 年,公司发布《市值管理制度》,明
确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常态化运用市值管理“工具箱”。首次开展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为目的的股份回购,以 5,000万元
至 1亿元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并进行注销。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约 865万股,回购资金约人民币 7,629万元。保
持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与股东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自上市以来,公司现金分红持续稳定,累计已分红金额 32.39亿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9bd1e16-e458-4ce6-8c27-3e98e6156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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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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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2026年1月1日。
2、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
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ea74c6c-324e-48b2-b57c-f457d8280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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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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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
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
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中审众环 2025 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2025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
、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 万元,与公司同行业(土木工
程建筑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共 6家(含本公司)。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超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中工国
际提供审计服务。徐超玉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1年,先后为多家大型央企、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服务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长,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
中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李建长先生已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郝国敏,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
中工国际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郝国敏先生已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
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
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
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
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审众环
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中审众环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审众环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建筑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
险基金之和超过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88c01de-f67e-463a-a861-9b6276871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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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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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494a0a0-5b74-4b6b-a0ba-844a7d63c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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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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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工国际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
业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中审众环 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2025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万元,与公司同行业(土木工程建筑
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共 6家(含本公司)。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七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
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境内子公司和境外子公司,并提交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境内子公
司和境外子公司。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审计小组的组成
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见面会,就2025年年报审计情况进行了
深入沟通。
(三)2026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
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
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e1c87d-3931-42d5-8277-b6dd77cb8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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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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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1b0298b-1543-4902-a2b8-a1ba8eb3b7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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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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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要经营数据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国际工程业务新签重要合同 1 个,新签合同额为 1.16 亿美元,包括:哈萨克斯坦年产 100 万吨带钢
热轧生产线项目。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生效合同额 5.10亿美元。截至 2026年3月末,公司国际工程业务主要在执行项目 39个,在手合
同余额为94.24亿美元。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新签合同额为 3,120.58万元;咨询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为 2.87 亿元,包括:云南数
字枢纽智慧机场建设一期项目、福建省晋江市安海医院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等项目。截至 2026年 3月末,公司国内工程承包业务已签
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 43.45亿元,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 8.85亿元;咨询设计业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金额 47.5 亿元
,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 3.06亿元。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为 5.03亿元,包括:陕西省留坝县紫柏山景区脱挂索道、立高集团广州增城总
部基地中央冻库项目等项目。截至 2026年 3月末,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累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合同额为 46.74亿元。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业务无新签合同。截至2026年 3月末,已中标尚未签约项目合同金额 3.15亿元。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新签合同额合计 2.34亿美元。
注:公司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二、重大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末,公司在执行的重大项目 2个,情况如下:
(1)尼加拉瓜蓬塔韦特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A标段和 B标段),合同总金额 35.93亿元。该项目已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正在
进行飞行区水泥混凝土道面浇筑,航站区航站楼已完成二层混凝土浇筑。
(2)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州年产 50 万吨纯碱厂项目,合同金额3.37亿美元。该项目全部工艺设备及施工主材已发运至现场,纯
碱工艺区核心建筑除轻重灰工序外已全部封顶并交付安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e677829-4d62-4487-90ce-9d925f9d39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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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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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公司不再额外支付董事津贴。其薪酬结构由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
由公司股东依法委派、推荐,不担任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其报酬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具体
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根据公司 2016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会议津贴的议案》和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年度基本报酬的议案》。外部董事年度基本报酬标准为 8 万元/人/年,会议
津贴标准为参加董事会 2,000 元/次/人、参加专门委员会为 1,000 元/次/人。以上基本报酬及会议津贴标准,如需调整应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执行。
2.独立董事:领取年度津贴,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津贴标准为每年 15 万
元/人。以上年度津贴标准,如需调整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取薪,根据其在公司工作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
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
,并据此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含任期激励)等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收入,每个任期核定一次。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
)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4c4e0d7-91a6-4e71-b793-caaa23290c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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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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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黎群、王世宏、马超
英以及报2025年度时任独立董事辛修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黎群、王世宏、马超英以及 2025 年度时任独立董事辛修明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其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563bc1c-7c7a-4028-9c89-a45cf59d2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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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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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857f12-9b07-4919-bd14-43cadc75e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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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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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3a448d-6611-4052-ac8a-3fc790ac6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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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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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关于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a9e778f-85ca-4b33-b42a-b7bf01cf05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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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2│中工国际(002051):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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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261e3c-bd0e-45a3-ba3e-f756f0d44a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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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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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aa2e3a-30c2-4545-aa68-302cccd4a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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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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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17f9da-f913-4528-910e-31adf0cec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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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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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c6dc5d8-ba11-4287-a380-26b9d27ea9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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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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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58929e8-5b1f-4322-8913-e838a423e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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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中工国际(002051):中工国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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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中工国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452edd7-b121-49d1-a56f-da39ad99f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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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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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ebdad31-5310-4e4b-a78f-66e9770f8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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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中工国际(00205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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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00205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b40f6f5-dbf6-48ad-a212-25afbd2f4d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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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9:18│中工国际(00205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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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中工国际,股票代码:002051)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
6年4月 14日、4月 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为 20.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
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度业绩
快报》(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的年度业绩预计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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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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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中工国际: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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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4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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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中工国际: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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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4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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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中工国际: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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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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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中工国际: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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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8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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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工国际: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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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9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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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中工国际: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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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97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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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中工国际: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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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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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中工国际: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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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59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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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中工国际: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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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5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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