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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52(*ST同洲)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052 *ST同洲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12 18:58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3-10 00:00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3-04 18:03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3-02 15:32 │*ST同洲(002052):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2-26 18:33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2-18 20:48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2-16 15:32 │*ST同洲(002052):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2-06 19:28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2-06 19:27 │*ST同洲(002052):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2025-02-05 08:18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 2025-03-12 18:58│*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 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 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及公司 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 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法院对公司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 会进一步增加,进而导致公司的净资产进一步减少。 3、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1日、2025年 3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关注和核实,现对有关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 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继续停产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 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9、2025-012)》,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目 前已收到法律文书的诉讼案件,公司已经根据法院已判决案件的赔偿责任认定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 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会进一步增加。 3、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 .3.12条的规定,若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出现9.3.12条所列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交易所终止上市风险。 5、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5)》,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 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c6860fa3-90e0-4c0d-9bba-029aaca5b471.PDF ─────────┬──────────────────────────────────────────────── 2025-03-10 00:00│*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265ebf50-78f0-46cd-a75d-f575559bd3a3.PDF ─────────┬──────────────────────────────────────────────── 2025-03-04 18:03│*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3ca20e33-f8f2-42b9-9b29-4c371221d293.PDF ─────────┬──────────────────────────────────────────────── 2025-03-02 15:32│*ST同洲(002052):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 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 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属于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示公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审计工作正在进行,2024 年度财务信息未最终确定,公司判断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 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 业收入低于 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 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 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 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 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2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 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预计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扣除后营业收入为5.00亿元至5.60亿元。鉴于财务数据需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存在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风险。 公司预计2024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000万元至7500万元,余额较少。鉴于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公司投资 者诉讼案件可能带来的预计负债计提金额尚不确定以及资产减值测试尚正进行中,最终可能导致期末净资产余额减少,公司存在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的风险。 2023年度,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鉴于审计意见需经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暂时无法确定2024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的审计意见类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项目 1.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提 起诉讼投资者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至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公司将继续根据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计提预计负债,计提预计 负债金额将影响公司2024年期末净资产金额。 2.2024年12月26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7),公司 与重庆特斯联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联”)买卖合同案达成和解。根据和解协议,特斯联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 ,向公司支付尾款152,609,472.31元,截至本公告提交时,尚未支付尾款余额为135,961,932.31元。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将影响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将影响公司2024年末净资产金额。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9)。 四、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2024年度预计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业绩预告是公司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根据《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8/a45f554d-c8a5-4aa6-b6b9-aa35540c34cc.PDF ─────────┬──────────────────────────────────────────────── 2025-02-26 18:33│*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 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 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及公司 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 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法院对公司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 会进一步增加,进而导致公司的净资产进一步减少。 3、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5日、2025年 2月2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关注和核实,现对有关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 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继续停产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 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 025-004、2025-009)》,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相关 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4)》。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目 前已收到法律文书的诉讼案件,公司已经根据法院已判决案件的赔偿责任认定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 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会进一步增加。 3、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 .3.12条的规定,若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出现9.3.12条所列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交易所终止上市风险。 5、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5)》,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 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0a3e9eb8-ecd0-4914-921f-f83881436660.PDF ─────────┬──────────────────────────────────────────────── 2025-02-18 20:48│*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7092a7fe-97b3-4648-a5f9-37ac1226fe34.PDF ─────────┬──────────────────────────────────────────────── 2025-02-16 15:32│*ST同洲(002052):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ST同洲(002052):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da7b4bd0-c61b-43d9-a227-970a5e921bef.PDF ─────────┬──────────────────────────────────────────────── 2025-02-06 19:28│*ST同洲(0020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 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 修订)》9.3.1、9.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及公司 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 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 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法院对公司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 会进一步增加,进而导致公司的净资产进一步减少。 3、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6日)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关注和核实,现对有关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 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继续停产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相关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 年8月9日、2024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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