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53 云南能投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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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45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获得龙陵县段家坝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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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5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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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5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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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5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
│ │司转让云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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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5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屯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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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4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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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2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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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2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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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1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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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02 │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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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45│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获得龙陵县段家坝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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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保山市能源局中选结果通知书,公司获得龙陵县段家坝风电场项目
开发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 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项目场址位于保山市龙陵县中南部,工程建设条件总体较好。根
据前期规划成果,预计总装机容量 80MW,工程建设总工期 12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获得龙陵县段家坝风电场项目开发权,交易对手方为保山市能源局。公司与保山市能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源集团”)为昌宁县长田风电场及中寨风电场项目中选企业,
经云南能源集团研究决定,由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执行上述风电项目的开发任务,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拟投资建设昌宁县长田风电场及中寨风电场项目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6年 4月 8日,经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昌宁
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长田风电场、中寨风电场项目。《关于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长田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2)、《关于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寨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详见 2026年 4月
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公司于 2026 年 5月获得龙陵县老蒋营风电场项目开发权,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阿谷子风电场(二期)等 4个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4)。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龙陵县段家坝风电场项目开发权,有利于公司紧抓战略机遇,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绿色能源
建设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的同
时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将加快推进龙陵县段家坝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符合条件后尽快开工,项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核准及相关审批,尚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
)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及项目的推进进度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气候以及风资源条件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选结果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5019e887-62b3-4720-9de6-540157c26d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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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5│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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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6年 7月 16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弥勒公司”)永
宁风电场(五期)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其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弥勒公司增资人民币 5,000.00
万元,匹配项目进展分批注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弥勒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 25,100.
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的主
体批准。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弥勒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8MA6NE2NG8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烜嘉
注册资本:25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20日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康健路8号研发楼203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电
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弥勒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15,659.79 86,322.93
负债总额 86,990.72 60,698.30
净资产 28,669.07 25,624.63
营业收入 4,178.11 416.38
净利润 3,038.65 413.26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人民币 5,000.00万元。
2.增资方式:现金增资,根据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注入。
3.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4.增资前后弥勒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 25,100.00 100% 30,100.00 100%
有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公司本次对弥勒公司增资,旨在满足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对进一步提升公司风
电装机规模,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增资完成后,弥勒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弥勒公司的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严控项目投资成本,积极防范和降低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c84f4939-4f29-4bb1-aeff-0e1e7c9a7c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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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5│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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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2026年7月16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弥勒云能投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的议案》。为紧紧把握战略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
同意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项目装机容量54MW,项目总投资26,465.40万元。本项目资
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其余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措。
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的主体
批准。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核准及相关审批。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名称: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8MA6NE2NG8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烜嘉
册资本:25100 注
注万元
注: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
完成后,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5,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20日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章保社区康健路8号研发楼203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电
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15,659.79 86,322.93
负债总额 86,990.72 60,698.30
净资产 28,669.07 25,624.63
营业收入 4,178.11 416.38
净利润 3,038.65 413.26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的东北部区域,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项
目建设规模为54MW,工程总工期为6个月。项目投产后年上网电量10,933万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约2,025小时。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26,465.40万元,按上网电价0.2894元/kW·h(含税)测算,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32%
。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其余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措。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新能源板块
公司目前已投产发电的新能源(包括风电和光伏)总装机容量275.486万千瓦,其中风电249.386万千瓦,光伏26.1万千瓦。项目
的投运可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容量54MW,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本项目,可培养一批新能源项目的
开发、建设、运维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锻炼一批业务骨干,为未来争取新增装机打好基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云南省新能源行业的
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新能源板块。
(二)助力双碳目标落地
风电是利用大自然中的风能来进行发电,风能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与常规能源相比,风力发电过程几乎不消耗自然资源,而且
也不产生污染物,项目建成运行时不排出有害的气体、液体和固体废弃物,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每年可节约标准
煤约3.31万t,并可减少因燃煤造成的废气排放,环保效益明显。
(三)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在本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对当地的建筑材料、小型机械和日常生活用品的需求将增加,有利于增加当地务工人员收入和地方财政
收入,与此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将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项目投资的主要风险分析
(一)电力市场消纳风险
项目投产后,可能由于电力市场无法消纳等原因,产生电力市场消纳风险。主要应对措施:目前云南省新能源处于装机激增与系
统调节能力不足的阶段性矛盾阶段,未来需持续关注该矛盾的缓解情况。云南省绿色能源占比已超过90%,新能源的快速增加及其波
动性与水电季节性特征叠加,使得目前电网调峰压力日益突出,造成新能源项目出现阶段性的消纳和送出困难。另一方面,在构建新
型电力系统的要求下,云南省正通过加快新型储能建设、机制创新、区域协同等方式逐步缓解调峰矛盾,促进新能源项目接入和消纳
问题的改善,预计未来随着新增储能、电网结构的不断优化,本项目消纳的风险将逐步缓解。项目消纳风险最终体现在弃电比例的上
升,上网电量的减少和盈利能力的减弱。为此,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关注新能源项目调节能力技术的进步和运用(例如构网型技术的
运用),二是优先考虑项目的储能配置,三是关注政策的变化,特别是绿电直供等政策的调整优化以及对项目消纳的改善。
(二)电价政策风险
因本项目还没进入申报阶段,机制电价和电量目前无法预测;另外市场交易均价也存在波动性。电价的不确定性会导致项目盈利
能力方面的风险。
主要应对措施:一是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项目未来实际投资水平,做好后续机制电量申报比例、申报电价方面的策略研究,提升
市场化交易能力。二是做好全过程成本控制,压降投资成本。三是加快项目建设,采取倒排工期、调度、现场蹲点等措施加快项目建
设力争尽快投产。
六、其他
(一)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核准及相关审批。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项目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fc95403f-dc32-4c2d-b6f6-c697d21e9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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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5│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
│让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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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云南省...。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d6429d8-7e9a-4f48-b005-6c5d135ee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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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5│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屯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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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2026年7月16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马龙云能投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屯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为紧紧把握战略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同意马
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龙公司”)投资建设新屯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额定容量30MW,项目总投资11,970.06万
元。本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其余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措。
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的主体
批准。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相关审批。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马龙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069820437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校煜
注册资本:64137.96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3日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办事处袜度居民委员会上袜度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马龙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90,874.27 199,682.24
负债总额 114,784.70 110,262.20
净资产 76,089.56 89,420.04
营业收入 12,242.79 19,980.43
净利润 4,566.61 4,956.51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街道新屯社区保谷庄村周
边的山坡上,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项目额定容量30MW,安装容量35.76MWp,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项目投产后年平均上网电量4
,762万千瓦时,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331.8小时。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11,970.06万元,按上网电价0.2784元/kW·h(含税)测算,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22%
。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其余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措。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新能源板块
公司目前已投产发电的新能源(包括风电和光伏)总装机容量275.486万千瓦,其中风电249.386万千瓦,光伏26.1万千瓦。项目
的投运可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容量30MW,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本项目,可培养一批新能源项目的
开发、建设、运维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锻炼一批业务骨干,为未来争取新增装机打好基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云南省新能源行业的
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新能源板块。
(二)助力双碳目标落地
本项目为利用太阳能进行发电,既没有燃料的消耗,又没有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项目建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4,762万千
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44万t(按发电标煤耗302.4g/kWh计),相应每年可减少因燃煤造成的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SO
2)3.67 t ,氮氧化合物(NOx)5.95 t ,二氧化碳(CO 2)3.91万t ,烟尘0.62 t ,节约淡水5.76万m 3,项目建设具有十分显著
的环境效益。
(三)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在本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对当地的建筑材料、小型机械和日常生活用品的需求将增加,有利于增加当地务工人员收入和地方财政
收入,与此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将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项目投资的主要风险分析
(一)电力市场消纳风险
项目投产后,可能由于接入送出系统建设滞后、送出基础条件的障碍、电力市场无法消纳等原因,产生电力市场消纳风险。
主要应对措施:目前云南省新能源处于装机激增与系统调节能力不足的阶段性矛盾阶段,未来需持续关注该矛盾的缓解情况。云
南省绿色能源占比已超过90%,新能源的快速增加及其波动性与水电季节性特征叠加,使得目前电网调峰压力日益突出,造成新能源
项目出现阶段性的消纳和送出困难。另一方面,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下,云南省正通过加快新型储能建设、机制创新、区域协
同等方式逐步缓解调峰矛盾,促进新能源项目接入和消纳问题的改善,预计未来随着新增储能、电网结构的不断优化,本项目消纳的
风险将逐步缓解。项目消纳风险最终体现在弃电比例的上升,上网电量的减少和盈利能力的减弱。为此,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关注新
能源项目调节能力技术的进步和运用(例如构网型技术的运用),二是关注政策的变化,特别是绿电直供等政策的调整优化以及对项
目消纳的改善。
(二)电价政策风险
因本项目还没进入申报阶段,机制电价和电量目前无法预测;另外市场交易均价也存在波动性。电价的不确定性会导致项目盈利
能力方面的风险。
主要应对措施:一是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本项目未来实际投资水平,做好后续机制电量申报比例、申报电价方面的策略研究,提升
市场化交易能力。二是做好全过程成本控制,压降投资成本。三是加快项目建设,采取倒排工期、调度、现场蹲点等措施加快项目建
设力争尽快投产。
六、其他
(一)本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相关审批。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项目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屯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8d99d36f-163b-4733-aea2-92b976fe9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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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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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7月 16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8 月 4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4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 月 0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 27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
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刘益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597541817@qq.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3fa4f50d-bd3f-41b6-9168-ba5d0db46f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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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2│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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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 16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莫秋实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向
公司股东会提名钟德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钟德红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09247b5b-54db-418b-8342-a7dc5944a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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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2│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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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 16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代进能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34fd5d8b-b2cd-4b8f-af16-930bdbed7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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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11│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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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
体董事,于 2026年 7月 16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莫秋实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公司股东会提名钟德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详见 2026 年 7月 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代进能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81)详见 2026 年 7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屯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
为紧紧把握战略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同意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屯光伏发电项
目,项目额定容量 30MW,项目总投资 11,970.06万元。本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 20%计,其余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方式筹
措。《关于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屯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详见 2026 年 7 月 18 日
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五期)项
目的议案》。
为紧紧把握战略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同意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五
期)项目,项目装机容量 54MW,项目总投资 26,465.40万元。本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 20%计,其余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
方式筹措。《关于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详见 2026 年
7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弥勒公司”)永宁风电场(五期)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其工程
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弥勒公司增资人民币 5,000.00万元,匹配项目进展分批注资,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增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弥勒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 25,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100.00万元。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详见 2026年 7月 18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六)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云南省盐业怒江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更好地推进瘦身健体,促进管理层级压缩及法人户数的压降,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云南
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集团”)转让云南省盐业怒江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价款 375.6610 万元(最终
金额以评估备案值为准)。
绿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绿能集团
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滕卫恒、秦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向云南
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云南省盐业怒江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详见 2026年 7月
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七)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6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6年度投资计划合计金额 50.64亿元(财务口径),其中新能源板块投资计划 47.99亿元,盐板块投资计划 2.65亿元。
上述计划已获履行国资监管职责主体的批复同意。(八)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86)详见 2026 年 7月 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d2b66c61-51ab-413e-aba3-306b1b396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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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02│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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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26年4月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详见20
26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进展情况
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于日前完成了注册资本等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出资100万人民币元 出资9100万人民币元
投资人名称等)
注册资本变更 100万人民币元 9100.000000万人民币元
该公司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2MA6NDR5H4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志华
注册资本:玖仟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3日
住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居民委员会形象佳阳小区一楼33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登记通知书》((保昌)登字[2026]第1030号)及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8d80a83a-9046-4499-b8a8-bd4a5e433d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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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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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会泽云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清公司”)投资建设的
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于 2026年 7月 12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至此,公司已投产发电的新能源(包括风电和光伏)总装机容量
达到 275.486万千瓦,其中风电 249.386万千瓦,光伏 26.1万千瓦。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项目额定容量3.5万千瓦。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全容量投产后多年平均上网电量5,886万千
瓦时,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353小时。2025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泽云能清洁能源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会清公司投资建设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关于会泽云能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投资建设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详见2025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对公司的影响
披嘎打厂箐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全容量并网发电,是公司在双碳背景下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
的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促进公司新能源核心主业的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与此同时,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助力云南省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其他说明
该项目未来运营可能受气候条件变化风险、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e083605-2a88-4af1-9942-2b308b8b46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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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20:25│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拟投资建设丽江市宁蒗县100MW/400MWh全钒液流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的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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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选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丽江市宁蒗
县 100MW/400MWh全钒液流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的中选单位。2026 年 7月 2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
省能源局印发 2026 年云南省新型共享储能项目清单的通知(云能源科技[2026]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项目已列入 2026年
云南省新型共享储能项目清单。根据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云南省新型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和电力系统调
节能力,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积极推进丽江市宁蒗县100MW/400MWh全钒液流独立共
享储能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保
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规划建设容量为 100MW/400MWh,拟选场址位于宁蒗县烂泥箐乡,采用构网型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项目主要是为宁蒗
县及丽江市片区新能源集中接入解决受阻、提供削峰填谷、调峰调频的服务。根据通知要求,项目开工后投产并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2年。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中选丽江市宁蒗县 100MW/400MWh全钒液流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交易对手方为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司与丽江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情况:公司于 2025年 5月获得丽江市永胜县阿谷子风电场项目及丽
江市华坪县华坪西风电场项目开发权,于 2026年 5月获得阿谷子风电场(二期)项目开发权,于 2026年 6月获得丽江市古城区九东
风电场、丽江市华坪县马鹿光伏发电项目及丽江市华坪县温泉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8 日、2026 年 5月 12
日、2026年 6月 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获得富源县南冲风电场等 3个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
获得阿谷子风电场(二期)等 4个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关于获得丽江市古城区九东风电场等 3个
项目开发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正有序有力推进昆明安宁 350MW 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本次中选丽江市宁蒗县 100MW/400MWh全钒液流独立共享
储能项目并列入 2026年云南省新型共享储能项目清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紧抓战略机遇,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加
快推进云南省新型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和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增强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的同时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将加快推进丽江市宁蒗县 100MW/400MWh全钒液流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符合条件后尽快开工,项目的实施预计
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备案及相关审批,尚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
)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及项目的推进进度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环境以及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选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66acae0-14b8-4b10-9508-7820d7a6e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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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获得华宁县大龙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开发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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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到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成交通知书,公司获得华宁县大龙山风电场(
二期)项目开发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 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项目场址位于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东北部,工程建设条件总体较
好。根据前期规划成果,预计总装机容量30MW,工程建设总工期 6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获得华宁县大龙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开发权,交易对手方为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司与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存在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情况:经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龙山风电场项目,项目装机容量 56.25MW。《关于华宁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大龙山风电场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详见 2026年 4月 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华宁县大龙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开发权,有利于公司紧抓战略机遇,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
绿色能源建设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实现的同时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将加快推进华宁县大龙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符合条件后尽快开工,项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核准及相关审批,尚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
)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及项目的推进进度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气候以及风资源条件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成交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78f7b370-127d-40a2-b8a4-e8aafb21c3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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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18│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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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4ba2cfc-2127-403c-b388-2714d913f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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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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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对公
司主体信用状况进行了续评级。上海新世纪在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云南能源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有效期至 2027 年 6 月 27 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d7b1f26-22c4-4e01-8e91-5eaa82288f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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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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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天勐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已逾期,公司按深交所相关规定每月公告一次进展情况。
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且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种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逾期情况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与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
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
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
;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
-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公
司于2015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58)。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
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
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
、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
该委托贷款,2015年11月该项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采取措施积极追偿,同时自2015年起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自2013年11月委托贷款发放日起算,截至2018年9月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不会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种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5e3ae81-d40f-4256-ae40-85fd4459e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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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11│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长田风电场项目及中寨风电场项目获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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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8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昌宁云能
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长田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关于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寨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关于昌宁云
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长田风电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关于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寨风电场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详见 2026年 4月 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公司于日前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昌宁县长田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6〕496 号,
以下简称“长田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昌宁县中寨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
〔2026〕494 号,以下简称“中寨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
一、长田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长田风电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 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新能〔2025〕51号),项目建设符合
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建
设长田风电场(项目代码:2512-530000-04-01-817475)。项目单位为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山市昌宁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 4.375万千瓦。”
二、中寨风电场项目核准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寨风电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 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新能〔2025〕51号),项目建设符合
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建
设中寨风电场(项目代码:2512-530000-04-01-725314)。项目单位为昌宁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山市昌宁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 3.75万千瓦。”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尚需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林地、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昌宁云能新能源有
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78f96bc-feab-4cb3-aa2a-bef36c297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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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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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82,430,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4.11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5,705,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88
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24,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4%。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24,8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4
%。其中:无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24,89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682,055,661 99.9451% 330,726 0.0485% 44,200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6,349,967 94.4248% 330,726 4.9179% 44,200 0.6573%
决情况
注:“比例”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李翰杰、刘鑫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见2026年6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9e178f0-7689-4b4d-ac0f-6588fbb3a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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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0│云南能投(002053):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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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受贵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本
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
法律意见书
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经办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
会的决议,并分别于 2026年 5月 30日、2026年 6月 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cn)等媒体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
记方法、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06月 16日 14:30 在昆明市春城路 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主持。
3.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06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6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法律意见书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675,705,69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3.3881%,均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19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6,724,89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0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周满富先生主持。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
行了监票和计票,待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2,055,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1%;反对 330,7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 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49,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4248%;反对 330,726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9179%;弃权 4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57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f34ec32-3f6e-4f1d-81f8-75e65d3c0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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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拟投资建设富源县木瓜坪风电场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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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源集团”)为云南省 2
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富源县木瓜坪风电场项目的中标人。公司于日前接到云南能源集团通知,根据云南能源集团总体战略、对公
司功能定位以及云南省 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相关要求,经云南能源集团研究决定,由公司在项目所在地组建的项目公
司执行上述风电项目的开发任务。
根据上述通知,为紧紧把握战略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积极筹建富源
县木瓜坪风电场项目。
上述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
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富源县木瓜坪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东部富村镇西南部附近的山脊,工程总体建设条件较好。根据前期规划成
果,预计项目总装机容量 25MW,工程建设总工期 10个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富源县木瓜坪风电场项目为云南省 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有利于公司紧抓战略机遇,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
,加快绿色能源建设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公司战略发
展目标实现的同时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上述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后续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审议通
过后方能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或批复,项目的推进存在一定程度的
不确定性。
3.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气候以及风资源条件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
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ded7011-1846-4922-8d4a-07b6097122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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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27│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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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 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第一大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云南能投 是,为公司 21,950,000 10.83% 2.38% 2023年 6月 15 2026年 6月 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新能源投 控股股东 日 日 司
资开发有 的一致行
限公司 动人
合计 21,950,000 10.83% 2.38%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份 押股份
合计数量 比例 限售和冻 比例
(股) 结
合计数量
(股)
云南能 202,649,23 22.01% 74,124,04 36.58% 8.05% 74,124,042 注 100% 0 0%
投 0 2 2
新能源
投
资开发
有
限公司
云南省 300,572,37 32.65% 0 0% 0% 0 0% 0 0%
能 9
源集团
有
限公司
合计 503,221,60 54.65%注 74,124,04 14.73% 8.05% 74,124,042 100% 0 0%
9 1 2
注 1:该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注 2:已质押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冻结
类型为股票质押式回购。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
业绩补偿义务,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
力。公司将持续关注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本次解除质押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113e8da-eea2-44d9-ae17-4fa87851a91c.PDF
─────────┬────────────────────────────────────────────────
2026-06-11 17:45│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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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16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
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5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 27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公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
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6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刘益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597541817@qq.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55b2960-7fa8-4654-a31e-ccaf45ff3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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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获得丽江市古城区九东风电场等3个项目开发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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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选/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丽江市古
城区九东风电场、丽江市华坪县马鹿光伏发电项目及丽江市华坪县温泉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开优选的中选人/中标人,公司获
得丽江市古城区九东风电场、丽江市华坪县马鹿光伏发电项目及丽江市华坪县温泉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丽江市古城区九东风电场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 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北部,工程总体建设条件较好
。根据前期规划成果,预计总装机容量 70MW,工程建设总工期 12个月。
(二)丽江市华坪县马鹿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 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永兴傈僳族乡马鹿村和思木村
附近的坡地上,场地条件有利于光伏电站的建设。根据前期规划成果,预计总装机容量 80MW,工程建设总工期 8个月。
(三)丽江市华坪县温泉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 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温泉村、黄家垭口附近
的坡地上,场地条件有利于光伏电站的建设。根据前期规划成果,预计总装机容量 80MW,工程建设总工期 8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获得丽江市古城区九东风电场、丽江市华坪县马鹿光伏发电项目及丽江市华坪县温泉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权,交易对手方
为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司与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情况:公司于 2025年 5月获得丽江市永胜县阿谷子风电场项目及丽江市华坪县华坪西风电场项目开
发权,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披露了《关于获得富源县南冲风电场等 3个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公
司于 2026年5月获得阿谷子风电场(二期)项目开发权,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获得阿谷子风电场(二期)等 4个
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丽江市古城区九东风电场等 3 个项目开发权,预计总装机容量合计230MW,有利于公司紧抓战略机遇,积极践行国
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绿色能源建设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
优做大,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的同时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将加快推进上述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符合条件后尽快开工,项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
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核准/备案及相关审批,尚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如需)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及项目的推进进度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气候以及风光资源条件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选/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75f2578-1aeb-47aa-a932-275c03931a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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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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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 年 5月 29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6 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 276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公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276号;邮编:650200;传真号码:0
871-63126346,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6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刘益汉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 2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 0871-63126346
电子邮箱:597541817@qq.com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0bfb57e-bf6f-4d61-988a-3e541e45da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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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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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de706b1-37af-4ec5-8eeb-f0814f823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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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合规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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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合规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db281f0-f521-4f92-b0cf-96ac604e88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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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印章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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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印章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e061936-31d1-4b40-b4a5-cfe7d2910b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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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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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c2ea1c2-ebed-4f36-9291-13998aa825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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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工资总额管理制度(2026年5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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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工资总额管理制度(2026年5月制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75c1a34-2e1f-4913-acf5-5fcb224ba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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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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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b535515-be71-4bce-90c0-57580a8765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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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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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 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
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严格遵循省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要求,对标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构建覆盖全层级、全业务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体系与公司发
展形势同频、与监管要求同步、与实际业务需求适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印章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制度》等 16项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并对原《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废止。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档案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 印章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修订 否
4 保密管理制度 修订 否
5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 修订 否
6 基本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7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修订 否
8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修订 否
9 资金筹集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1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2 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4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合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制定 否
18 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制定 否
19 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0 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细则 废止 否
上述修订后的及新制定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8e151ed-e4e0-4d20-8c50-f2bcf4387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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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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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0783eca-f028-4004-a6df-035d7fda3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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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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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
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云南省省属
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外捐赠是指公司无偿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支出行为
,包括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和其他捐赠。
第三条 对外捐赠应当坚持自愿无偿、量力而行、权责清晰、诚实守信的原则,捐赠程序及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捐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外捐赠资金的年度预算核定,统筹公司对外捐赠管理;
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审核,报公司相应决策机构审批。
第五条 党群工作部负责乡村振兴与常态化定点帮扶相关捐赠工作,并按照本办法关于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办理。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拨付对外捐赠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日常支付台账管理。负责在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就当年对外捐赠的
实施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根据国家财会税收制度的规定,做好对外捐赠的账务处理工作。
第七条 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负责对达到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捐赠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八条 风控与审计法务部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合规审核,并根据职能职责开展审计监督。
第九条 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外捐赠全过程的监督,并指导所属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管理
第十条 公司对外捐赠支出预算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安排的对外捐赠预算支出应当经过公司党委会、总办会审议批
准。所属公司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
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
捐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的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的发展。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
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一般不能对外捐赠。
第十四条 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范围为: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定点帮扶地区、援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向
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对于公司内部职工、与
公司在股权、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给予捐赠。可按照以下类型进行对外捐赠: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青
少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以及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需要的用于
社会公益事业的其他捐赠。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公司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主要固定资产、持
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变质、破损及
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及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等,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十七条 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当为公司外部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对与公司在股权、经营或者财务方面
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十八条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自办或者与他人共同举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学、环境保护等经营实体的,应当作为对外
投资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为宣传企业形象、推介公司产品发生的赞助性支出,应当按照广告费用进行管理。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机构、团
体或者某些个人强令的赞助,公司应当依法拒绝。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二十条 公司每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按照下列程
序执行:
(一)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 50 万元以下(含本数),且单项捐赠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捐赠方案由公司党委会
研究,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报董事会备案;
(二)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 50 万元以上,或单项捐赠 10 万元以上的,捐赠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党委会研
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三)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达到0.3%以上的,捐赠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党
委会研究,董事会审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股东会审批执行;
(四)对于同一主体或不同主体下的同一事项产生的捐赠行为,在连续 12 个月内应视为单项捐赠并累计计算;
(五)捐赠事项未列入年度预算或捐赠金额超出年度预算的,应与捐赠事项程序办理同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前
置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由经办部门和人员提出捐赠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其中捐赠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
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产交接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外捐赠事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对外捐赠工作。对外捐赠事项应建立备查账簿
登记,同时报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备案。
第六章 对外捐赠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在捐赠项目完成后,各所属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捐赠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并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公司“社
会公益对外捐赠”情况,向办公室及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外捐赠事项全过程管控,重视对外捐赠项目实施效果的后续跟踪,有
必要时应组织对重大捐赠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或审计,确保捐赠财产使用安全、管理精准,督促受益对象发挥捐赠的最大效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修订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a0ef43e-519a-4a69-a9b3-6b5c5a75b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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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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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被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
约责任等内容。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原因以及是否已采取可行的补救措施,并充分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
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章 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对外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时,除应当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且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当表决人数不足三
人时,应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条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公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对该事项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
风险等发表意见。
第八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
务资助。
公司在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九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还应当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的,上市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
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第三章 提供财务资助操作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前,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做好被财务资助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工作,由公司风控与审计法务部对财务管理部提供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按照本制度要求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财务资助手续;并负责做好对被资助企业日后的跟踪、监督及其
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 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披露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包括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资金用途以及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主要财务
指标(至少应当包括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等)以及资信情况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关联情形;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况;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是否提供担保。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
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四)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关
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该控股或者参股公司相应提供财务资助的,应
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主要包括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
的判断;
(六)保荐机构意见,主要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所发表的意见(如适用);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还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
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章 罚 责
第十七条 违反以上规定提供财务资助,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解释,由董事会审批,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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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资金筹集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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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融资行为,控制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以下简称“各所属公司”)。
第三条 筹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资本结构调整等需要,运用一定的筹资方式,筹措和获取所需资金的一
种行为。按所筹资金的权益性质不同分为股权资本和负债资金。
第二章 职责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公司除战略投资引进和股权合作以外其他融资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总体协调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公司的融资事务,组织设计和实施各类融资方案,并对融资结构等实施有效管理。
(二)银行授信管理,获取并保持一定的银行信贷授信规模。
(三)债务台账及债务系统的管理,动态跟踪债务结构及变化情况,评估债务风险,监控所属公司的融资活动。
(四)公司信用评级管理,积极跟踪公司评级情况,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资信等级。
(五)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并积极拓展与金融机构的关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
第五条 公司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是公司战略投资引进、股权合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股东层面战略投资、股权引进相
关工作。
第六条 公司其他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协助财务管理部、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开展融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所属公司是本单位融资管理的提案和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一)按照投融匹配、资金平衡的原则,提出本单位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融资方案。
(二)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提前预判,有计划地融资。各所属公司对接融资事宜需服从公司统筹安排。
(三)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80%的,应提前谋划融资结构调整,通过控投资、追回款、减垫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等方式
多措并举逐步降低融资规模。
第三章 方式及原则
第八条 筹资方式:
(一)股权融资。股权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留存收益、吸收直接投资等融资方式。
(二)长期负债融资。长期负债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入长期借款、融资租赁、中期票据、信托
、私募债及其他创新型等融资方式。
(三)短期负债融资。短期负债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短期债券、短期融资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短期借款、商业信用
及其他创新性等融资方式。
第九条 筹资原则:
(一)集中管理原则。公司及各成员单位的融资需求,需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融资预算,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集中管理和组织
实施。
(二)结构合理原则。合理规划公司资本结构,控制财务风险,原则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坚持投融匹配,避免以短期
融资满足长期性资金需求。
(三)规模适度原则。根据金融市场状况、企业的实际资金需求(包括项目投资、日常运营、偿还债务等)进行科学预测,确定
最优的融资规模,防止过度融资或融资不足。
(四)成本效益原则。原则上筹资方式的组合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一般情况下,选取的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发生的筹资成
本比其他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发生的筹资成本要低。
(五)及时性原则。融资活动应与资金需求的时间相匹配,避免资金过早到位造成闲置浪费,或资金不到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六)来源合理原则。公司资金筹集应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点、信用状况、资产规模等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和方式。
(七)风险控制原则。在进行融资活动时,密切关注市场利率变化趋势,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成本上升的风险,同时严格控制融资
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障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运营。
第四章 外部融资管理
第十条 年度融资计划
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投资及资金预算编制,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融资审批决策程序:
(一)年度融资计划内融资事项:借款主体为公司本部,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借款主体为所属公司,经所属公司审议批
准后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财务管理部会同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经营管理部、风控与审计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查后,提交公
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年度融资计划外融资事项:借款主体为公司本部,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借款主体为所
属公司,经所属公司审议批准后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财务管理部会同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经营管理部、风控与审计法务部
等相关部门审查,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公司发行股票、债券、信托、吸收直接投资等,筹资方案经董事会、股东会审定后,如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获得相
关批文后方可实施。
(四)对于涉及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融资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融资执行
第十二条 筹集的资金,应严格按筹资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不许挪作他用。第十三条 在年度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在签订借款
合同、担保合同或具体融资事项发生后,所属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及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第十四条 公司及
各所属公司融资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融资核心要素如遇重大调整,需重新上报决策。融资核心要素包括交易结构、融资金额、融资期限
、融资成本及增信方式等。其中,融资成本调减的情况则在原批复情况下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利率计价方式或计价基数由于国家监管政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LPR、Libor、Hibor、Shibor等)进行固定利率与浮动
利率之间相互转换或金融机构更名的情况,无需上报公司重新决策。若需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或书面文件,正常履行合同审批、签订流
程。
第十六条 公司本部需对存量融资开展提前还款,由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董事长
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及各所属公司应按年完成融资合同等材料归档管理,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提前与涉及的金融机构沟通,尽快采
取措施化解风险。开展融资的单位需于每月末进行融资数据复核确认,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及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批,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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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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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构
建相互融合、协同高效的内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
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
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以下简称“各所属公司”)。各所属公司应根据本
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具备条件的,可适时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形成全面、全员、全
过程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
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以风险为导向,内控为手段,合规为底线,制度为抓手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司内控管理水平
,保障公司稳健运营与持续发展。
第六条 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
第二章 控制环境
第七条 控制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
第八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决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案,审议批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
手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评价报告,重大内控缺陷认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内控评价方案。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向董事会报告,并听取缺陷整改情况汇报。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审议内部控制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审议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
部控制评价手册,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评价报告,审批公司内控评价方案、内控流程优化方案、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第十一
条 风控与审计法务部是公司内部控制牵头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二)牵头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开展评价;
(三)会同公司各部室研究改进内部控制缺陷的措施;
(四)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及时报告内部控制重大事项;
(五)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六)指导、协助监督所属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七)组织公司及所属公司内控专(兼)职人员培训。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室负责建立健全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协助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开展职责范围内内部控制缺陷整
改工作并向内部控制归口管理部门反馈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在职责范围内对口指导、监督所属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第十三条 各所
属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规范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
大”决策制度有效落实,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内部控制及合规文化建设,明确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和风险应对措施。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按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风险管理要求,开展风
险的信息收集与识别、风险评估、预警、应对、报告等活动。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十六条 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应覆盖公司所有经营管理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招标管理、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
金运营管理、融资管理、担保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投资管理、金融投资管理、经营管理、安健环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法务和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内部监督等。
第十八条 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信息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
制和绩效考核控制等。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室应当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各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
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力和责任,实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建立敏感岗位轮岗制度,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形成相互衔
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条 公司风控与审计法务部牵头组织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管理手册需明确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
程等情况,并负责组织对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修编、统筹协调、运行效果测评等。
第二十一条 公司风控与审计法务部根据内外部环境、组织架构及管理要求的改变,组织对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开展更新,当发生
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新:
1.公司组织架构发生变化时,不调整可能会影响相关业务流程的运行效率和效果;
2.公司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时,不调整可能会影响相关业务流程的运行效率和效果;
3.公司业务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不调整可能会影响相关业务流程的运行效率和效果;
4.公司出现新业务,且无法参照现有控制手册执行的,可编写新的控制流程,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5.其他公司认为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二十二条 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
效沟通。
第二十三条 各部室应充分运用公司信息化系统,梳理和规范业务系统的审批流程及各层级人员权限设置,将制度要求和控制措
施嵌入业务流程中,固化到信息系统,确保自动识别并终止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和审核材料不健全等行为,减少线下审批流程,促使
各项决策和审批流程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有效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带来的风险。
第六章 内部监督与整改
第二十四条 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
加以改进。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明确内部控制评价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部室在内部控
制评价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方法、要求、评价标准和缺陷认定标准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归口管理部门每年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存在
的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并分析产生缺陷和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
会报告,并跟踪落实缺陷整改情况,全面提升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第七章 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与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挂钩的考核机制,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执行不力、瞒报漏报谎报
评价结果、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应当给予考核扣分。
第二十八条 各部室及所属公司严格按照《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对未按规定履行
内部控制建设职责、未执行或执行不力,以及瞒报、漏报、谎报或迟报重大内部控制缺陷事件的单位,坚决追责问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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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基本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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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基本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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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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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0ccb4fe-d029-4a82-9d2a-b7594c7ffa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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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6年5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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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债券类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债券类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办法,并结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要
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募集资金主体的资金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即募集资金主体在银行间市场以及证券交易所市场通过发行各类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债券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如项目收益债、超短期融资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
据、项目收益票据、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
第二章 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谁融资、谁监管”的管理原则,公司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涉及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
业的,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以公司为融资主体的募集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运行监控。公司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辅助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一)审议以公司为融资主体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案;
(二)以公司为融资主体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运行监控。
第七条 公司财务总监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
(一)指导财务管理部对募集资金规范管理;
(二)审核募集资金管理过程中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各类方案和报告。第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
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组织以公司为融资主体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二)拟定以公司为融资主体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的各类报告,并按照公司的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
(三)对各所属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监督。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第九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要求,如募集资金需进行专户监管的,募集资金主体应与相关监管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开立
专项账户用于当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不得在专项账户中将本期公司债
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第十条 募集资金如无专户监管要求,募集资金主体可根据实
际情况做出存储账户安排。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受托管理机构、存放募集资金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主体应积极督促银行履行协议,包括及时提供对账单,并保证对账单内容的真实、准确等。
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主体应严格按照发行公告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主体应负责、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应当以最低投入和最大产出效益为原则,把握
好投资时机、投资金额、投资进度、投资效益的关系;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借款的,应及时做好款项的调拨,谨防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在合理、谨慎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 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台账。
第五章 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
第十五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审批通过,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对变更调整程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第十六条 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审批通过,可以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实际用途需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相符。
第十七条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募集资金主体经董事会批准,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可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债券主管部门允许的投资
品种。
第十八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投资环境重大变化、募投项目搁置、募投项目投资期限超过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且募集资金未完
全使用、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项目发生不合法不合规情形且严重影响建设运营投资的、项目主要建设或者投资内容发生变化等情
形时,募集资金主体可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募集资金主体如决定终止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应当及时、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或其他用途安排;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应合规程序与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仍需满足相关监管机构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要求。
第二十条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需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相应合规程序和
披露义务。
第六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完整记录募集资金
收支和使用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第二十三条 受托管理
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商业银行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约定,对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相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51daa7f-3983-4abf-bbac-73236b3cf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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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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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
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行为,
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上述委托理财业务的投资品种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其他相关风
险投资产品。委托理财涉及风险投资时,按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以下简称“各所属公司”)。
第二章 委托理财业务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
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五条 委托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及投资需求。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
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七条 公司委托理财原则上只开展 3 个月以内的委托理财活动,使用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灵活期限现金管理的,理财期限原则
不得超过 12 个月。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充分防范风险,交易标的应当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委托理财产品,包
括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为R2级及以下的理财产品及其他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指不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
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
第九条 公司委托理财应适度分散,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第十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应当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
设立委托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或个人账户操作委托理财产品。
第十一条 各所属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是公司委托理财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投资范围、额度及
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的比例,达到股东会审议权限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
额度。
2.年度理财议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可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银
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R2 及以下)、结构性存款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他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需单独履行决
策审批程序后实施。
3.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必须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理财产品购买
理财产品(含境外)首次购买需发起事项呈批,具体审批流程为:由财务管理部发起,经财务管理部、战略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风控与审计法务部、财务总监、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经审批通过后可在年度审批理财额度内循环购
买,即循环购买时,审批流程为:由财务管理部发起,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审批。
第十五条 理财赎回
理财赎回分为到期赎回和实时赎回两种情况,到期赎回直接办理赎回的操作;实时赎回依据公司资金情况及资金计划办理部分赎
回或全部赎回。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公司委托理财方案的前期论证、调研,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
期间等内容进行风险性评估和可行性分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二)根据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申请,对投资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后,按权限履行公司审批程序。申请
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
(三)在委托理财业务延续期间,负责办理委托理财的购买、赎回等日常操作。
(四)负责与受托方金融机构相关人员联络,跟踪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最新情况和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五)负责就每笔委托理财产品逐笔登记台账,详细记录理财产品类别、购买金额、期限、预期收益率、实际收益等,并与账务
核对,保证理财信息准确、完整。第十七条 公司委托理财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应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 风险控制与奖惩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风控与审计法务部对公司委托理财进行日常审计与监督,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督促业务部门及时纠正,重大问题还须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
的专项审计。
第二十条 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委托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
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委托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凡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或由于工作不尽职,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某些条款如因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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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保密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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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保密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106553b-9899-4462-984e-4b036285e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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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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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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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档案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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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档案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867aed7-8ebf-4860-824a-9e0f94a11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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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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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天勐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已逾期,公司按深交所相关规定每月公告一次进展情况。
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且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种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贷款逾期情况
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与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
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
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
;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
-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公
司于2015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58)。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
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
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
、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受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基本处于停产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
该委托贷款,2015年11月该项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采取措施积极追偿,同时自2015年起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自2013年11月委托贷款发放日起算,截至2018年9月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小,不会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申请天勐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种措施妥善解决该事项,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43c5273-052e-4114-9297-c2618e7f0f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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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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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5月 26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
体董事,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出席董事 8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
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
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并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年(含 5年);募集资金用途包
括偿还存量有息负债、股权投资、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机
构要求及公司有关制度,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详见 2026年5月 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严格遵循省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要求,对标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构建覆盖全层级、全业务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体系与公司发
展形势同频、与监管要求同步、与实际业务需求适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印章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
管理制度》等 16项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制定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并对原《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废止。
《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详见 2026年 5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修订后的及新制定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4)详见 2026 年 5月 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9aca4e9-a2ed-4482-b28d-ed6c47960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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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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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 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1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符合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公司各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批文有效期为 2年,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具体注册发行规
模以监管部门最终审批情况确定,公司将结合市场和资金情况单期或分期发行。
(二)期限设置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拟不超过 5年(含 5年),并可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赎回选择权等特殊
期限条款。具体发行期限以监管部门审批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
本次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
(四)募集资金用途
拟用于偿还存量有息负债、股权投资、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用途以监管部门审批情况确定。
(五)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方式。公司将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及融资还款计划在具体发行前备案阶段明确当
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期限、募集资金运用安排等要素。
(六)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拟不增加担保等增信措施,具体以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为准。
(七)发行成本
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成本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
(八)发行品种
拟在申报时按照一般品种进行申报注册,每期备案发行前确定当期募集资金用途和拟贴标的专项品种(如有)。
(九)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届满 24个月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效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
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债券名称、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及配售规则、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
机、担保事项、设置回售、赎回、本息兑付等主要条款及条款的具体执行、偿债保障措施、会计处理方式、偿付顺序等为完成本次债
券发行所必备的全部事宜,以及在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3)决定和办理本次债券的申报、注册、发行、登记、上市、存续期管理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
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5)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6)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经核实,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
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债券品种及金额以最终实际批复为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6aede83-d291-4187-bd1b-c22297807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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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内部控制评价手册(2026年5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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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内部控制评价手册(2026年5月制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6165381-ad2b-471c-b0d0-ad2d25d0c5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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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27│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获得会泽县紧风口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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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到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会泽县紧风口风电场
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的中标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 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清单。项目场址位于曲靖市会泽县境内,工程建设条件总体较好。根据
前期规划成果,预计总装机容量 30MW,工程建设总工期 10个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本次中标会泽县紧风口风电场项目,交易对手方为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情况:公司于 2025年
11月获得会泽县大竹山风电场项目开发权,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披露了《关于获得会泽县大竹山风电场项目开发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43)。
公司与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会泽县紧风口风电场项目开发权,有利于公司紧抓战略机遇,积极践行国家和云南省能源发展战略,加快绿色能源
建设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的同
时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将加快推进会泽县紧风口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符合条件后尽快开工,项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的实施尚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核准及相关审批,尚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
)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及项目的推进进度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未来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气候以及风资源条件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编号:YNCL-2026-1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b0d68c1-5634-4e2d-badb-ab702af98f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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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48│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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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5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云天化集团”)通知,获悉云天化集团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现
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云天化集团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5年 6月 9日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5云化 KEB
”,债券代码“117230”,发行规模 8亿元人民币,票面年利率 0.10%。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 16.00元
/股,换股期限自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 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日前 1 个交易日止,
即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8 年 6 月 8 日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1)详见 2025年 6月 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二、持股 5%以上
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云南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和《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5云化 KEB”的换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8日起由 16.00元/股调整
为 15.87元/股。
换股期间,云天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为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
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关于云天化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37109e0-d954-4c56-8758-7e3291da0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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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云南能投(002053):云南能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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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920,729,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
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19,694,830.32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65%。2025年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0,729,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98 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08*****889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咨询联系人:刘益汉
咨询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电话:0871-6312634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4bbc6bb-b0be-489e-b831-709a244e772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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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云南能投: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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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5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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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云南能投: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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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3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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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云南能投: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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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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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云南能投: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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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3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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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云南能投: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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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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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云南能投: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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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5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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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云南能投: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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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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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云南能投: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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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21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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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云南能投: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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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03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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