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54 德美化工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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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德美化工(00205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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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德美化工(002054):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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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德美化工(002054):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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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 │德美化工(002054):公司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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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45 │德美化工(00205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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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45 │德美化工(00205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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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德美化工(00205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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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德美化工(00205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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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2 │德美化工(002054):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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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6 │德美化工(00205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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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德美化工(00205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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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6 月 15 日以通讯和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06 月 18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
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
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投票,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
。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拟申
请额度为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额度以最终审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2026-032)刊登于 2026年 6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施华特秘鲁公司 Silvateam Peru S.A.C.下属公司 Silvateam ICA S.A.C.将其持有的三处土地出售给 Uvica S.
A.C.,交易价格共计为 750 万美元。
《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2026-033)刊登于 2026 年 6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增资 10,000.00 万元人民币,德荣化工另
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其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10,0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前德荣化工的注册资本为 142,00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德荣化工的注册资本为 162,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6-034)刊登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88f7fad8-82db-4ceb-87b1-c482cc9d2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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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德美化工(002054):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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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增
资”),德荣化工另一股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按照其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
前德荣化工的注册资本为14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德荣化工的注册资本为162,000万元人民币。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
司德荣化工增资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025
年12月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对德荣化工进行增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31)刊登于2026年6月2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7年09月04日
4、法定代表人:周爱文
5、注册资本:142,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8KU615X
7、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徐福大道152号102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舟山市
岱山县鱼山岛绿色石化基地鱼山大桥桥头南侧)
9、本次增资前后德荣化工股权结构:
(1)本次增资前,德荣化工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000.00 50%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71,000.00 50%
合 计 142,000.00 100%
(2)本次增资后,德荣化工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000.00 50%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1,000.00 50%
合 计 162,000.00 100%
10、德荣化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数) (经审计数)
资产总额 238,525.00 233,458.02
负债总额 171,404.11 167,420.82
净资产 67,120.89 66,037.21
项 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数) (经审计数)
营业收入 29,712.32 79,535.62
利润总额 1,211.92 -7,544.70
净利润 1,211.92 -7,544.70
注: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11、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德荣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德荣化工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13、本次增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德荣化工增资,是为了满足德荣化工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72829e2-d5fa-409a-a4e8-fb21a6beed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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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德美化工(002054):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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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施华特秘鲁公司 Silvateam Peru S.A.C.(以下简
称“施华特秘鲁公司”)下属公司 Silvateam ICA S.A.C.(以下简称“卖方”或“伊卡公司”)将其持有的三处土地(含土地上的
建筑物、水井及其他附属设施,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出售给Uvica S.A.C.(以下简称“买方”),交易价格共计为 750 万美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
权人士办理本次拟出售资产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协议签署、办理转让手续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2 个月内。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31)刊登于2026年6月2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UVICA S.A.C.
2、企业性质:封闭式股份公司
3、注册地: 秘鲁利马
4、主要办公地址:秘鲁利马省巴兰科区科利纳街113号402室
5、法律代表:总经理 FRANK ANTHONY MICHELL LóPEZ DE ROMA?A 先生
6、注册资本: 16,930,520 秘鲁索尔
7、税务登记号:20600697511
8、主营业务: 农业种植
9、主要股东: Frank Michell 和 Derek Michell 双方各持股50%
1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UVICA S.A.C.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秘鲁索尔
项 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数) (经审计数)
资产总额 218,237,236.60 175,027,056.04
负债总额 119,894,791.09 99,678,184.44
净资产 98,342,445.51 75,348,871.60
项 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数) (经审计数)
营业收入 94,942,848.52 134,116,350.04
利润总额 35,471,700.43 47,458,474.01
净利润 16,210,469.61 21,602,375.61
12、根据秘鲁 Experian 资信核查,UVICA S.A.C.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的概况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人 所在地 面积
1 “EL RECUERDO 地块 A”的乡村地块 固定资产(土 伊卡公司 萨拉斯(瓜达卢佩)区的 22.5000 公顷
地所有权) 潘帕斯德维亚库里地段
2 “EL RECUERDO 地块 B”的乡村地块 固定资产(土 伊卡公司 萨拉斯(瓜达卢佩)区的 70.0753 公顷
地所有权) 潘帕斯德维亚库里地段
3 “EL RECUERDO 地块 C”的乡村地块 固定资产(土 伊卡公司 萨拉斯(瓜达卢佩)区的 57.4247 公顷
地所有权) 潘帕斯德维亚库里地段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本次出售的资产存在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
司正在办理前述抵押权的解除手续。
(2)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美元
序号 资产名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处置费用 资产出售价格
称
1 A 地块 233,127.39 25,062.99 208,064.40 492,954.56 1,007,383.40
2 B 地块 875,931.18 94,169.36 781,761.82 1,535,286.17 3,943,819.10
3 C 地块 555,964.42 59,770.47 496,193.95 1,258,123.02 2,548,797.50
合计 1,665,022.99 179,002.82 1,486,020.17 3,286,363.75 7,500,000.00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参考资产所处位置、近期同类型资产市场价格、市场交易活跃度等因素,交易双方在自愿
、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四、不动产买卖契约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主体:
(1)卖方:Silvateam ICA S.A.C.
(2)买方:Uvica S.A.C.
卖方和买方可统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二)标的资产情况:
“卖方”是以下三(3)处不动产的所有者,在下文中,当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普及时,统称为“该三处地块”。
(1)名为“ EL RECUERDO 地块A”的乡村地块,位于伊卡大区伊卡省萨拉斯(瓜达卢佩)区潘帕斯德维亚库里地段,登记于伊
卡不动产登记处第11007425号电子登记项,地籍单元号为14103,面积为 22.5000 公顷(下称“地块 A”)。
(2)名为“ EL RECUERDO 地块B”的乡村地块,位于伊卡大区伊卡省萨拉斯(瓜达卢佩)区潘帕斯德维亚库里地段,登记于伊
卡不动产登记处第11007424号电子登记项,地籍单元号为 14102,面积为 70.0753 公顷(下称“地块 B”)。
(3)名为“ EL RECUERDO 地块C”的乡村地块,位于伊卡大区伊卡省萨拉斯(瓜达卢佩)区潘帕斯德维亚库里地段,登记于伊
卡不动产登记处第11007426号电子登记项,地籍单元号为 11963,面积为 57.4247 公顷(下称“地块 C”)。
(三)价格与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三处地块的总售价为 7,500,000.00 美元(柒佰伍拾万美元整),具体交易价格分配明细如下:
地块 A 价格: 1,007,383.40 美元
地块 B 价格: 3,943,819.10 美元
地块 C 价格: 2,548,797.50 美元
总计: 7,500,000.00 美元
(2)支付方式为开具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流通的银行本票,并在公证机构现场见证下进行交付。
(3)所有权的转移将在签署公共契约及结清售价之日生效。
(四)占有权的交付及过户安排:
双方同意,将该三处地块的占有权交付给买方,应在签署由不动产买卖契约草案生成的公共契约之日生效,并在总转让价款支付
完毕后适时办理登记手续。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主要
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目的是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增加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95.3 万美元(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对本
次交易对方的财务资金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评估,结合本次交易的付款方式,公司认为交易对方对本次交易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交
易风险较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f1d7598-7839-4c63-9102-44b3740b1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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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德美化工(002054):公司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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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美高
新”)作为主办企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拟申请额度为不
超过 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额度以最终审批为准)。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业务尚需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31)刊登于 2026 年 6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一、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背景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及子公司境内外主体之间跨境资金管理一体化,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公司境
外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以更好地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子公司德美高新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资金池业务。
二、资金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本次申请的资金池业务是指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通过主办企业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的业务,包括开
展外债或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管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中的一项或多项业务。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子公司德美高新拟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展资金池业务,申请的资金池配套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额度以最终审批为准)。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该
业务相关协议及处理该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项、调整参与资金池业务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名单、选择及调整合作银行,并由
公司财务结算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二)主办企业名称:广东德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合作银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符合办理资金池业务条件的银行。
(四)资金池成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资金池成员、数量
及配套额度。
(五)业务期限:本次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议案所述的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六)资金池业务的安全性
1、公司将指定专用账户作为参加本次资金池业务的结算账户。
2、公司监管入池的主办企业及成员企业,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如因股权、投资关系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
成员企业不符合入池要求的,公司将及时向合作银行申请相应变更。
3、公司归集入池资金将严格按照银行管理要求,遵循资金池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资金池开户银行将根据规定对公司入池资金来源及使用去向进行尽职调查。
5、公司将遵循资金池业务的有关规定,明确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中的责任与义务。
三、风险管理方式
(一)风险提示
本次资金池业务的实施尚需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审批,该业务存在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贸易摩擦、汇率波动
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及国际形势,对资金加强管理,降低资金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办理本次资金池业务,开立资金池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办理本次资金池业务。
2、本次资金池业务的专户资金不与其他资金混用。
3、公司审计部门将对资金池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与监督,对资金池内所有资金及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资金池业务。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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