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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58(*ST威尔)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058 *ST威尔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2 15:33 │*ST威尔(0020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10-08 15:35 │*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0-08 15:35 │*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 │2025-10-08 15:35 │*ST威尔(002058):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 ├─────────┼──────────────────────────────────────────────┤ │2025-10-08 15:35 │*ST威尔(002058):威尔泰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 ├─────────┼──────────────────────────────────────────────┤ │2025-09-18 17:48 │*ST威尔(0020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9-14 15:32 │*ST威尔(0020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9-10 17:04 │*ST威尔(002058):威尔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0 17:04 │*ST威尔(0020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0 00:00 │*ST威尔(0020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 2025-10-12 15:33│*ST威尔(0020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威尔,证券代码:002058) 于2025年9月30日、1 0月9日、10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对外提交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等关于公司完成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系列公告。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股份。除上 述情况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f255fcf8-a725-4263-9120-e7bb3bad2df7.PDF ─────────┬──────────────────────────────────────────────── 2025-10-08 15:35│*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6a87ddfe-2112-4c34-ad6e-68bcaed08ad2.PDF ─────────┬──────────────────────────────────────────────── 2025-10-08 15:35│*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a04eb4df-5c2b-47c7-839d-e3df8adac7ae.PDF ─────────┬──────────────────────────────────────────────── 2025-10-08 15:35│*ST威尔(002058):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 特别提示: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紫江企业、长江晨道、宁德新能源、惠友创 嘉、蕉城上汽、军民融合及自然人贺爱忠、王虹、郭峰、秦正余、高军、沈均平、倪叶、应自成、邬碧海、徐典国、武永辉、邵旭臻 、刘宁、邱翠姣、龚平、陈涛、何治中、胡桂文、顾瑛、陈玮、张卫、高贤、谢锋峰购买其所合计持有的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或“标的公司”)30,285,330股股份(合计占紫江新材总股本的51.00%)。本次交易完成后,威尔泰 将持有紫江新材51.00%股份,从而将紫江新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 2025年9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紫江新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对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紫江新材51.00 %股份的协议转让申请予以确认;202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 次交易中紫江新材51.00%股份已于2025年9月29日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据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实质交割。 (二)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上市公司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且不早于标的 资产交割日(以孰晚者为准),支付51%交易价款。于标的资产交割日起90日内,支付剩余49%交易价款。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向交易对方累计支付交易款项总额的51%,共计27,838.72万元。上市公司尚需根据《股份转让协 议》的约定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 据此,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的首期交易价款已由上市公司在交易协议约定的首期交易价款付款期限届满前支付完成,第 二期交易价款尚待上市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90日内支付。 (三)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根据《重组报告书》《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原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的债权债务,本次 交易完成后仍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 (四)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票,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本次交易的剩余交易价款尚待上市公司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 2、上市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实现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本次重组相关协议 中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3、本次交易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4、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 序合法、有效;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4、本次交易实施期间,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更的情形; 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 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在正常履行过程中,交易各方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交易各方均正 常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7、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 况之法律意见书》,认为:“1、本次交易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已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在首期价款的付款期限届满前支付完成首期 交易价款,第二期交易价款尚待上市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90日内支付; 3、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4、自《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5、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交易各方均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形; 7、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约定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3、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a65d0321-e0ff-4a34-a548-ccc99ea27691.PDF ─────────┬──────────────────────────────────────────────── 2025-10-08 15:35│*ST威尔(002058):威尔泰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 *ST威尔(002058):威尔泰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731d7b37-dcf5-4573-8a47-db17e21fbe57.PDF ─────────┬──────────────────────────────────────────────── 2025-09-18 17:48│*ST威尔(0020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 计的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的情形,自2025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25年 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继续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前期筹划进行了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9月10日经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处于交割阶段。但本次交易仍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或业绩补偿实施的风险、收购整合的风险、资 金筹措与流动性风险,标的公司行业政策和业务经营相关等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 4、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目的,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众环阅字(2025)3600005号)(以下简称《备考审阅报告》)。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2024年初已完成,则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69.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293.75万元。根据公司2025年9月18日的 市值与备考报表数据计算的静态市盈率为104.72倍、市净率为64.39倍。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的数据显示,该行业的静态市盈率为59.23倍,市净率为4.94倍。 当前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威尔,证券代码:002058)于202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70d161bd-ba41-4cc3-8f74-3f1189025efe.PDF ─────────┬──────────────────────────────────────────────── 2025-09-14 15:32│*ST威尔(0020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威尔,证券代码:002058) 于2025年9月10日至9 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84eb40cc-99a8-41bd-8f7c-bfdd05b35d54.PDF ─────────┬──────────────────────────────────────────────── 2025-09-10 17:04│*ST威尔(002058):威尔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年 9月 10日在上海市闵行区虹 中路263号 6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见证。 本所律师遵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执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尔泰工 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系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在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判断的基础上,依法对本次股东大会有 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 、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系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6日发布《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包括本次股东大会届次、会 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等)、会议审议事项、出席现 场会议登记办法、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等内容。经查验,该会议通知发布日期早于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日前十五天,通知要素齐备 。 按照上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十八项。议案具体内容已在公司此前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以及有关审议事项的专项公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 263号 6楼会议室召开。当天网络 投票系统正常,会议召开符合会议通知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 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 出席会议人员 1. 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265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77,920,6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32%。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确认其参会资格均合法有效。网络投票 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系统认证。 2. 其他出席/列席人员资格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合法有效的 参会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审议内容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十八项: 1. 《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1.01 交易方式 1.02 标的资产 1.03 交易对方 1.04 评估基准日、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1.05 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 1.06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 1.07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1.08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1.09 决议有效期 2. 《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4.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7.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9.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11.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4.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5.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6.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17.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18. 《关于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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