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58 威尔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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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48 │威尔泰(002058):威尔泰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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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2 │*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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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 │*ST威尔(002058):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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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 │*ST威尔(002058):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威尔泰的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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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 │*ST威尔(002058):深交所对威尔泰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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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4 │*ST威尔(0020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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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3 │*ST威尔(002058):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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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0 │*ST威尔(0020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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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0 │*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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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0 │*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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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48│威尔泰(002058):威尔泰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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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0 ~ 2,050 18,472.08
比上年同期下降:88.90% ~ 9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00 ~ 1,950 -452.76
比上年同期增长:387.13% ~ 530.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 0.14 1.2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于去年上半年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出售了全部仪器仪表资产组,
使得去年同期公司取得投资收益约 2.2 亿元,该部分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期不存在上述影响,相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
2、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业绩有所增长,同时去年同期亏损的仪器仪
表业务自 2025 年 6 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d1da61a-6585-49b3-9e02-b7a8b7de1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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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2│*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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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6
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威尔”变更为“威尔泰”;股票代码
不变,仍为“002058”;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每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简称:由“*ST威尔”变更为“威尔泰”;
3、代码:无变更,仍为“002058”
4、股票交易价格每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
6、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9,630.00万元
、20,179.35万元、891.20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9,810.86万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84.15万
元。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1cc9a47-bae9-468b-81f3-773aaf9b0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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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ST威尔(002058):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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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c09b2e8-e7a0-44a7-9858-ca9ad288c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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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ST威尔(002058):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威尔泰的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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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威尔泰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0cd6835-bf0e-4587-9c72-a1effe7a2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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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30│*ST威尔(002058):深交所对威尔泰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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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深交所对威尔泰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81f603e-d7ff-4305-ba5c-48c7c4343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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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4│*ST威尔(0020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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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
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下午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林子尧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68,114,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8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7,449,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66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94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66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六项提案,其中提案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股东在本次会议中回避表决了上述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9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2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95%;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83,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5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04%;反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8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
提案 3.00 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9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2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95%;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
提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8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70%;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
提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45%;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95%;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
提案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8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3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70%;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9%;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谢嘉湖、桂逸尘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f27593d-2eb5-4774-938b-f50213708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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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3│*ST威尔(002058):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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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2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c812fc0-4ad1-4fb3-9451-abc092ebb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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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0│*ST威尔(00205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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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 12
80号 6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见证。
本所律师遵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执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尔泰工
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系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在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判断的基础上,依法对本次股东会有关
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
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系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4月 29日发布《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其中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包括本次股东会届次、会议召集人、现场会议召
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等)、会议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参加
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等内容。经查验,该会议通知发布日期早于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日前二十天,通知要素齐备。
按照上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六项。议案具体内容已在公司此前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有关
审议事项的专项公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如期于 2026年 5月 22 日下午 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 1280号 6楼会议室召开。当天
网络投票系统正常,会议召开符合会议通知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 召集人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
股东会的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 出席会议人员
1. 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以及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9 名,代表股份数共计68,114,1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4834%。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确认其参会资格均合法有效。网络投票
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系统认证。
2. 其他出席/列席人员资格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合法有效的参会资
格。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审议内容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六项: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 《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4.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内容与公告列明相符,不存在对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二)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前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其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议案的已实施单独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已实施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会议现场投票情况由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计
票、监票,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则由指定服务商汇总提供。按照会议规则,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经验证,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并据此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有效决议。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徐 晨
经办律师:谢嘉湖 桂逸尘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5686f58-efa1-4aac-a588-1b79e034fe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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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0│*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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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a1b9be0-c86d-4cdd-8781-553f39e3c0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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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20│*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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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e02dcf0-46e4-4164-b9d7-f27dbdc1e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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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6│*ST威尔(0020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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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c8e816-4142-4615-9a4a-28507f361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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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6│*ST威尔(0020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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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4a6a5f-ace2-4f2f-9d43-e5d471916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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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6│*ST威尔(00205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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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b89863-553f-4370-a7a1-f08e27e2e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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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6│*ST威尔(002058):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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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7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陈衡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 案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众环审字(2026)3600106号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8,764.79万元。本次拟不转增、不分配。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报全文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陈衡、李彧、夏光、刘宇锋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可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于梅、赵唯、胡云华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季报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股东会通知详情请见在2026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315f6b-ce50-455e-b9eb-378e5868b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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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ST威尔(002058):众环专字(2026)3600083号 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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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专项说明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3600083号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齐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俊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7日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5年 9月 10日,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
新材”)51.00%股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交易对手为包括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机构及自然人股东。定价依据为以 2025年 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紫江新材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11亿元;扣除 2024年已派发现金红利 2,9
69.15万元后,股东权益价值为 107,030.85万元,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合计为 54,585.73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与
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紫江新材 2025年至 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550万元、7,850万元、9,5
80万元。若未达标,业绩承诺方将以现金补偿。双方确认的净利润指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业绩实现情况
项目 2025年度
业绩承诺金额(万元) 6,550.00
实现金额(万元)
差额(万元)
6,705.17
155.17
实现率(%) 102.37
2025年度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800.56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95.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705.17 万元。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于 2026年 4月 27日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fbf75f-654d-460b-b589-2f9b583d0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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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ST威尔(002058):众环专字(2026)3600081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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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众环专字(2026)3600081号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9e39bd-c748-4685-aeaa-4bdfecc24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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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ST威尔(002058):众环审字(2026)360010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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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威尔泰”)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威尔泰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威尔泰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齐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俊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7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12c419-f40d-468f-b602-6b561c85a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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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ST威尔(0020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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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cdddf1-1f4a-4d3d-abff-a179b95ce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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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ST威尔(002058):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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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威尔泰”、“上市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上海
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做出的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2025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标的资产交割及过户
2025年 9月 23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紫江新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对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紫江新材 51
.00%股份的协议转让申请予以确认;2025年 9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本次交易中紫江新材 51.00%股份已于 2025年 9月 29日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据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实质交割
。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紫江集团(以上合称“双方”)于 2025年 7月 15日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紫江集团承诺
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550万元、7,850万元、9,580万元。
双方确认,《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中的“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度、第二年度,若紫江新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但不少于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的 80%,则当年度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若紫江新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少于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则当
年度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第三年度,若紫江新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少于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100%,则
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为表明确,具体列示如下:
业绩承诺期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占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比例
大于等于100% 大于等于80%但小于100% 小于80%
2025年度 无需补偿 暂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2026年度 无需补偿 暂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2027年度 无需补偿 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由威尔泰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紫江新材当年度的实际
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紫江新材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之间的差异情况以该专项审核报告的内容为准。
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若发生《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的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则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金额按如
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
总和×本次交易中转让方交易对价的总和-业绩承诺方累积已补偿金额
双方确认,业绩承诺方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履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若发生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由威尔泰在关于紫江新材当年度净利润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30日内,明确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
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威尔泰书面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按照威尔泰要求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将业绩补偿款足额支付至威尔泰指
定的银行账户。
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方对紫江新材在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情况进行逐年承诺、逐年补偿,在当期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时,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三、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3600083号),紫江新材业绩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度紫江新材实现净利润为 6,800.56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95.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 6,705.17万元,高于业绩承诺数 6,550万元。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上市公司与紫江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360008
3号),对上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2025 年度紫江新材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705.17 万元,高于业绩承诺数 6,550 万元。紫
江新材 2025 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紫江集团关于紫江新材 2025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2025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e74857-1490-433a-ba13-ad2c65503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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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ST威尔(002058):众环专字(2026)3600080号非经常性损益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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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核查报告
明细表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3600080号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
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威尔泰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
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威尔泰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威尔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
核查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
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
的规定编制。
本核查报告仅供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齐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俊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7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单位: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2025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160.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7,573.77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1,362,086.85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86,318.29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7,566,316.0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3,073.6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14,537,944.0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90,585.35
小 计 265,086,590.06
减:所得税影响额(如果减少所得税影响额,以负数填列) 37,905,344.87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299,785.11
合 计 192,881,460.08
注:表中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2c9057-3e8b-4feb-bdc0-8c96c93863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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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5│*ST威尔(00205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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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上海紫东尼
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紫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讨论,
具体结果如下: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上述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陈衡、李彧、夏光、刘宇锋回避表决。
3、公司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应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上海紫东尼龙材 购买商品 市场价格 600 2.69 347
原材料 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紫颛包装材 购买动力 市场价格 230 38.62 221
料有限公司
其他 上海紫颛包装材 租赁房屋及汽车 市场价格 1,920 245.19 915
料有限公司 等
合计 / / / 2,750 286.5 1,563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内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及索引
容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向关联人采购 上海紫东尼龙 购买商品 347 / 6.78 / 不适用
原材料 材
料科技有限公
司
上海紫颛包装 购买动力 221 / 13.95 / 不适用
材
料有限公司
其他 上海紫颛包装 租赁房屋 915 / 100 / 不适用
材 及
料有限公司 汽车等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
况与 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发生。公司于2025年9月末方取得该公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司
控股权,因此此处说明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
情况 有限公司在2025年度发生。公司于2025年9月末方取得该公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司
控股权,因此此处说明不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简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上海紫东尼龙材料 紫东尼龙 15559.8203 刘佳欢 围绕PE、EVA、PET、CPP等塑料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应用于包装等领域的各类产品
上海紫颛包装材料 紫颛包装 5063.75 明辉 研发、生产流延聚丙烯薄膜、多层复合
有限公司 薄膜、包装膜(农膜除外),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
上表中企业均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本公司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沈雯先
生。
经查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
力。上年度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可见下表:
关联方名称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紫东尼龙 总资产 29,240万元,净资产 8,431 万元,营业收入 13,893万元,净利润-2,026
万元(未经审计)。
紫颛包装 总资产 11,939 万元,净资产-8,986 万元,营业收入 969 万元,净利润 55 万元
(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与紫东尼龙及紫颛包装发生采购原材料及租赁房屋及汽车等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
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750万元。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在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展
开并签订相关协议。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过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交易的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交
易有利于减少交易带来的沟通成本以及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对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小,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亦不存在
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846af8-3238-4932-9222-8209949e50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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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ST威尔(00205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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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 1280 号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一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 1280 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
信函、扫描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 1280 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人:殷骏、张峰
电话:021-64656828
电子邮件:dm@welltech.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a8f1f2-448b-4c69-b0f0-b26869d018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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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ST威尔(0020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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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相匹配;
(三)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原则上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八条 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6fb202-900b-4439-8834-5372aa53fb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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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ST威尔(0020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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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与专业决策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
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其中6次为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次为通讯会议,本人均全程出席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
的审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因202
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本年度未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正式会议。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方案相关的全部16项议案。同时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2024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25.64万元。本次拟不转增、不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公司长远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2、2024年度威尔泰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本年度的高管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已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三)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规划结合自身资金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标
的股权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7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方案相关的全部17项议案。同时就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对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
1)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转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拟转让基金份额旨在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未
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转让小苗朗程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拟转让小苗朗程10%股权旨在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
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多次前往公司开展现场考察,现场工作时间约为16个工作日,同时通过线上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核心信息。本人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的高频次沟通交流,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
发展、规范运作的思路与意见;针对管理层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提出的法务相关咨询,及时予以回应,并依托自身专业能力提供专业、
可行的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牵头推进委员会履职工作。2025年度因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委员会未召开
正式会议,但始终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状态,严格核查任职期间相关情况,确保各位任职人员未发生影响其任职
资格的重大事项,保障公司治理架构稳定。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与核查,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并行使表
决权,确保表决行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履职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与核查,督促其恪守对全体股东
的信托责任,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持续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公
平性进行有效监督与核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最新发展情况,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合规规范。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hurhua@hotmail.com
独立董事:胡云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af836f-496a-4143-aaf0-8654106f5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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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ST威尔(0020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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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其中6次为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次为通讯会议,本人均全程参与并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认真参与议案审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委员会履职责任。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方案相关的全部16项议案。同时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2024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25.64万元。本次拟不转增、不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公司长远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2、2024年度威尔泰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本年度的高管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已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三)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规划结合自身资金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标
的股权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7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方案相关的全部17项议案。同时就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对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
1)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转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拟转让基金份额旨在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未
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转让小苗朗程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拟转让小苗朗程10%股权旨在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
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依托专业法律知识、商事交易经验及风险研判能力,多次借助董事会召开、公务出差等契机,对公司开展实地考
察调研,合计在公司现场工作约16个工作日。期间,本人深入走访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运营等核心部门,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内部治理流程及业务开展中的法律合规要点。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高频次的专业沟通,结合
法律视角与商事思维,深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监管政策导向及市场竞争格局。
此外,本人还通过线上会议、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保持密切沟通,针对公司重大资产处置、股权收
购、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凭借本人的专业严谨性,从法律合规、交易架构、风险防控、权益保护等维度进行专业分析与研判,
助力公司完善治理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与细致严谨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并
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履职过程中,本人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督促
其忠实、勤勉履行对全体股东的信托责任,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
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进行有效监督与核查,确保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最新动态,保障
股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2583999029@qq.com
独立董事:赵 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f929b4-9b83-46e2-9130-928745f21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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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4│*ST威尔(0020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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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专业建言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
如下:
一、参加相关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其中6次为现场结合通讯会议,3次为通讯会议,本人均全程参与,并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切实行使表决权。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召集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围绕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核心事项
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职责。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方案相关的全部16项议案。同时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2024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25.64万元。本次拟不转增、不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公司长远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2、2024年度威尔泰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规定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本年度的高管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已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三)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规划结合自身资金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标
的股权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7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方案相关的全部17项议案。同时就上述重大资产购买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对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2025年6月30日,
1)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拟转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拟转让基金份额旨在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未
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转让小苗朗程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公司拟转让小苗朗程10%股权旨在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发展。本次交易定价
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本职工作空余时间,前往公司生产经营现场、财务办公场所开展实地考察调研,合计现场工
作约17个工作日,并结合线上会议、电话沟通、邮件函件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执行等各方面
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保持高频次、多维度交流,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发展、市场拓展、内部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思
路与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此外,在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领导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责成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表、关联交易
等进行审计和监督,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监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本人始终将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目标。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提前深
入研究议案资料,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发展趋势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地分析议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切实行
使表决权,确保表决意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在日常履职中,本人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督促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相关监管要求,认真履行对全体股东的信托责任,杜绝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
求及时、准确披露公司经营业绩、重大交易、重大事项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中小股东能够及时
、全面了解公司发展最新情况。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yjing2020@aliyun.com
独立董事:于 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8f0491-1269-4011-85e0-efafaa6ade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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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3│*ST威尔(00205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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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威尔,证券代码:002058) 于2026年4月24日、4
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6c2255-2a6f-4f16-a8d1-487ce6bbad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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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3│*ST威尔(002058):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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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证券简称仍为“*ST威尔”,证券代码仍为“002058”,股票每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9,630.00万元
、20,179.35万元、891.20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9,810.86万元,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84.15万
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符合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f2610f-185e-4eeb-aff4-34cc9a925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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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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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27 日,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众环审字(2026)3600106 号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8,764.79 万元。基于公司 2025 年业绩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1,793,490.81 -2,315,961.22 8,108,651.2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7,647,883.1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10,686.5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9,195,393.62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第(九)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长远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1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b366fe-9ede-4333-9ff0-4f68a3728c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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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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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d7e17e-31ef-43a4-b69d-139bff5872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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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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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梅女士、赵唯女
士、胡云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2025年度独立董事于梅女士、赵唯女士、胡云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dc421cb-c8f5-4f29-bea8-744ed85fc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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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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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 -87,647,883.17元,实收股本143,448,33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过往核心主营为仪器仪表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领域。近年来,市场新增开工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数量持续缩
减,行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同时工控仪表行业产品与整体解决方案日趋同质化,下游客户价格敏感度不断提升,直接挤压公司产品
盈利空间。加之公司主要下游覆盖的石油化工、钢铁、建材、造纸等行业市场需求整体疲软,多重外部市场环境叠加自身经营因素影
响,导致公司仪器仪表业务板块连续多年经营亏损。
2、2025年度,公司完成仪器仪表资产组出售和对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51%股权的收购并
实现控股,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交易对价与标的公司在交割日按51%股权所对
应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及在重组过程中其他相关权益类的调整,在合并报表时依次冲减公司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导
致2025年底未分配利润-87,647,883.17元。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为尽快扭转亏损局面,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公司仪器仪表板块持续多年亏损、短期内难以扭转盈利局面的现状,公司在2025年5月已完成了资产置出的工作。
2、公司将立足现有核心资源,明确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方向,聚焦优势领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深耕主业。一方面,优化主
营业务布局,重点围绕新材料业务及汽车检具业务,持续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核心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强化内部运营
管理,加强市场营销团队建设,促进主营业务营收稳步增长。依靠自身经营积累的利润,逐步消化历史未弥补亏损,实现公司可持续
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4d0b11-1799-4fa7-a918-d7b95bd38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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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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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末完成收购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紫江新材”或“标的公司”)51%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现将公司收购紫江新材 51
%股权涉及的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紫江企业、长江晨道、宁德新能源、惠友创嘉、蕉城上汽、军民融合及自然人贺爱忠、王虹、郭峰等 23 位
自然人购买其所合计持有的紫江新材 30,285,330 股股份(合计占紫江新材总股本的 51.00%)。2025 年 9月23 日,全国股转公司
出具《关于紫江新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对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紫江新材 51.00%股份的协议转让申请予以确认;2
025 年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交易中紫江新材 51.00%股
份已于 2025 年 9月 29 日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据此,本次交易正式完成,公司持有紫江新材 51.00%股份,从而将紫江新材
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情况
2025 年 7月 15 日,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签订《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就业绩承诺
、减值测试、补偿安排等事项做出约定。协议重要条款如下:
1、业绩承诺期及业绩承诺金额
双方确认,《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完成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5 年度、2026 年度、2
027 年度。业绩承诺方向威尔泰承诺:紫江新材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550 万元、7,850 万
元、9,580 万元。
2、业绩补偿义务的触发条件及补偿方式、数额
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度、第二年度,若紫江新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但不少于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的 80%,则当年度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若紫江新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少于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则当
年度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第三年度,若紫江新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少于同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100%,则
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为表明确,具体列示如下:
业绩承诺期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占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比例
大于等于 100% 大于等于 80%但小于 100% 小于 80%
2025 年度 无需补偿 暂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2026 年度 无需补偿 暂不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2027 年度 无需补偿 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若发生《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约定的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则各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金额按如
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
总和×本次交易中转让方交易对价的总和-业绩承诺方累积已补偿金额
3、减值测试及补偿
业绩承诺期满后,威尔泰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紫江新材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如有),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对威尔泰进行减值补偿。减值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减值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
双方确认,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业绩承诺期内紫江新材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三、过渡期损益情况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各对手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自 2025 年 4 月 1日至 2025 年 9月 30 日(以下简称“过渡期”)
,标的资产对应的标的公司收益由威尔泰享有,标的资产对应的标的公司亏损由转让方承担。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过渡期损益情况出具了《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
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3600108 号)。过渡期,紫江新材实现营业收入 35,600.05万元、净利润 3,744.36
万元,归公司享有,过渡期内未发生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
四、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审字(2026)3600083号),紫江新材 2025 年度实现扣非净利润为 6,705.17 万元,较承诺净利润高出155.17 万元,即紫
江新材 2025 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未触及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
2、《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3600108 号)
3、《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审字(2026)3600083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b8908b-6ef4-4630-9f39-946fc0c30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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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威尔泰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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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或“威尔泰”)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对上市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上市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市公
司及下属的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包括二级子公司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三级子公司
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紫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四级子公司浙江紫燕模具工业有限
公司。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上市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上市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1)审 1、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1
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2)重要
制监督无效;(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 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弊;(3)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 (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
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报;(4)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要缺陷:
的缺陷。2、具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2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缺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 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 率或效果,或显著偏离预期目标;3、具
控制程序;(4)对于期末的财务报告过程的控 有下列特征的缺陷,为一般缺陷:(1)
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标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一般业务
准,但影响财务报告达到合理、准确的目标。3 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缺陷发生的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陷,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偏离预期目标。
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 如果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
表营业收入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 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营
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 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损失
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小 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5%,大于或等于营
于营业收入的 5%,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2% 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损失
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 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一般
定为一般缺陷。 缺陷。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上市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上市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
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各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五、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上市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3600107 号),内部控
制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工作
独立财务顾问主要通过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查阅上市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决
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查阅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5 年度威尔泰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各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威尔泰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40571d-7d26-4712-a3f1-77cf8fd9b2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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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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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
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
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截至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人、注册会
计师数量 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
为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对
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综上,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中审众环根据公司所属的行业特点及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重点包
括公司营业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领域。中审众环在审计工作开展中能够做到全面结合公司合规要
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均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并合理有序的按时间安排推进审计工作进展。同时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能
够保持畅通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f43a5b-121b-4f68-83f8-877e7b7c6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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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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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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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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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2d7d4b-bd08-427b-80a3-1848f2e00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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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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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
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
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截至 2024年末合
伙人数量 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
为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对
公司 2025年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综上,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运用职业判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
(一)选聘审计机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
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
任其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
,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
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确
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在审计机构续聘过程中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
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d66909-1326-49f8-93a7-63cc779b14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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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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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3人。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于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
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
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众环审字(2026)3600106号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8,764.79万元。本次拟不转增、不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长远利益,同时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本
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本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 :于 梅 胡云华 赵 唯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20ea0a-ff48-4bde-8e07-d90ab0a681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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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2│*ST威尔(002058):众环专字(2026)3600082号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
│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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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众环专字(2026)3600082号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fc4c83-71f8-451b-8bbb-cff735b476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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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6:33│*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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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5)。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
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
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2月9日、3月3日、3月17日、3月3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本次为公司第六次披露公司股票可
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9cb9b54-e262-49e6-9db9-fa78c50ed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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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2│*ST威尔(00205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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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5)。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
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6年4月2
9日,公司已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了首次公告,本次为第二次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经公司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沟通,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中审众环项目组自开展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以来,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就2025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
及时间安排等重要事项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审众环项目组正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资料进行整理、补充及汇总。公司与中审众环在重大会计
处理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整体审计进程符合预期。相关材料齐备后,项目组须提交至其事务所内质控部门进行复核,后续将根据复
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和底稿。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质控复核程序尚在进行中,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
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中审众环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2025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28,000万元
至32,000万元,利润总额预计为盈利29,000万元至32,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19,000万元至22,00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800万元至1,2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
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c58490b-87c7-44db-82aa-f2e513f653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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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5)。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
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
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2月9日、3月3日、3月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次为公司第五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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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02│*ST威尔(002058):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5)。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
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6年4月2
9日,本次为公司第一次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经公司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沟通,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中审众环项目组自开展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以来,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就2025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
及时间安排等重要事项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审众环项目组正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审计底稿资料进行整理、补充及汇总。公司与中审众环在重大会计
处理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整体审计进程符合预期。相关材料齐备后,项目组须提交至其事务所内质控部门进行复核,后续将根据复
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和底稿。鉴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质控复核程序尚在进行中,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
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中审众环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2025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预计为28,000万元
至32,000万元,利润总额预计为盈利29,000万元至32,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19,000万元至22,00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盈利800万元至1,2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
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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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18│*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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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849adf46-a8a4-4663-a6b9-9ec2fd37a9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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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6:23│*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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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5)。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
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
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日、2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及《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本次为公司第三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464bc7a4-82d6-4dac-8029-5ecb1b0ed7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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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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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53c73380-cff6-4f76-ac18-d30633ca1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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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48│*ST威尔(002058):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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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威尔(002058):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e1f955b9-1253-4755-885b-8c25eb5469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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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53│*ST威尔(00205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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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重组前) (重组后)
利润总额 29,000 ~ 32,000 -1,010.43 4,93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000 ~ 22,000 -1,724.17 -231.60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00 ~ 1,200 -1,905.03 -1,905.03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32 ~ 1.53 -0.12 -0.02
(元/股)
营业收入 79,000 ~ 83,000 16,253.82 78,595.93
扣除后营业收入 28,000 ~ 32,000 16,168.78 16,168.78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500 ~ 6,500 12,579.13 27,218.38
东的所有者权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的事项与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预沟通,双方就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公司利润总额预计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于 2025 年 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出售,置出了全部仪器仪表相关业务,投
资收益大幅增加。
2、公司于 2025 年 5月收购取得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4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紫燕机械 100%股权。报告期内,
紫燕机械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预计有所增长,对公司业绩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3、公司于 2025 年 9月完成重大资产购买,取得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上述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要业务更
新为铝塑膜制造业及汽车检具制造业。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预计有所增长。
四、风险提示
1、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需以公司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
据为准。
2、因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月 30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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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53│*ST威尔(00205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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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5)。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
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
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
二、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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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fb08914a-c71b-4722-9ce9-49711134693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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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威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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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861.PDF
─────────┬────────────────────────────────────────────────
2026-04-29│*ST威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873.PDF
─────────┬────────────────────────────────────────────────
2025-10-30│*ST威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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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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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ST威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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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2385.PDF
─────────┬────────────────────────────────────────────────
2025-04-29│威尔泰: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915.PDF
─────────┬────────────────────────────────────────────────
2025-04-29│威尔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905.PDF
─────────┬────────────────────────────────────────────────
2024-10-28│威尔泰: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8845.PDF
─────────┬────────────────────────────────────────────────
2024-08-30│威尔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5591.PDF
─────────┬────────────────────────────────────────────────
2024-04-27│威尔泰: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706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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