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1 浙江交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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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57 │浙江交科(002061):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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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03 │浙江交科(002061):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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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浙江交科(0020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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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浙江交科(0020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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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7 │浙江交科(00206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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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7 │浙江交科(00206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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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7 │浙江交科(00206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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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6 │浙江交科(00206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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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5 │浙江交科(00206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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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5 │浙江交科(00206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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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57│浙江交科(002061):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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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参与甬
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第 TJ07 至 TJ09 标段投标。2026 年 4月 9日,招标人公示了评标结果,下属公司为相关标段第
一中标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中标项目概况
(一)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第 TJ07标段
1.拟中标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第 TJ07标段
2.公示媒体: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qz.gov.cn/art/2026/4/9/art_1229683629_907766.html)
3.招标人: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拟中标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拟中标价:人民币 211216.6666万元
6.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9日至 2026年 4月 13日
(二)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第 TJ09标段
1.拟中标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第 TJ09标段
2.公示媒体: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qz.gov.cn/art/2026/4/9/art_1229683629_907766.html)
3.招标人:浙江衢州甬金衢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拟中标单位:浙江交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5.拟中标价:人民币 59891.5169万元
6.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9日至 2026年 4月 13日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拟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若上述拟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
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拟中标项目最终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60e3c47-00af-4830-8a94-15c91e4b6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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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03│浙江交科(002061):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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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6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5d679ab-3fcd-444b-83a8-87e3ac593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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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浙江交科(0020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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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4月 9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 598号 6号楼 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于群力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61 人,共计代表股份1,466,58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
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1,246,692,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175%。
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9人,代表股份 219,895,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222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259人,代表股份 123,704,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93,633,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258人,代表股份 30,071,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9,016,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1%。反对3,91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8%。弃权 59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193,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31%;反对 3,91
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25%;弃权 59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934,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48%。反对3,62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3%。弃权 968,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2 —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110,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64%;反对 3,625,38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07%;弃权 968,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62,425,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2%;反对 3,272,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 889,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ed6d873-adec-4d43-acfc-aa93d94798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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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浙江交科(0020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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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
六和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张琦律师、高美娟律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六和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六和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六和律师根据我国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载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前 15
日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9日 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 598号 6号楼 9楼会议室召开。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于群力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
,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
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经六和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名,该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1,246,692,5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175%。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259名,该等股东持有
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9,895,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25%。
(三)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 261 名,该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及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466,58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401%。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六和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前述人员(除六和律师外)均为公司现任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六和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
式和程序及决议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和六和律师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议
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议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016,9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1%;反对 3,912,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8%;弃权 599,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9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193,1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31%
;反对 3,91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25%;弃权 599,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
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8,934,4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48%;反对 3,625,38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3%;弃权 968,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8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110,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64%
;反对 3,625,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07%;弃权 968,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
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9%。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62,425,9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2%;反对 3,272,78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2%;弃权 889,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06%。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通知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4e6f5f3-ece7-4f09-9529-1eac96b6b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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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7│浙江交科(00206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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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赵敏
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4 人。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6 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2026 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浙江交工在 2026 年度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够有效降低资金成本;被担保方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
司以及部分参股公司,上述被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健,信用状况良好;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浙江交工要求其他股东提供有效反
担保,如其他股东不能提供有效反担保,浙江交工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综上,我们认为子公司浙江交工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 202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 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及关
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f80f43a-724d-43bc-a016-8c382f38a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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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9:17│浙江交科(00206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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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3,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号
)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0,000.00 万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05.66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49,594.34万元,已于 2020年 4月 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51.8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0
减:支付中介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注】 533.96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 96,061.41
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 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 PPP 71,212.23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979.47
加: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6,624.19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3,837.12
注:可转债项目承销和保荐费用 405.66 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 557.55 万元。其中发行费 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
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31066110018170312995 2,773.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1202021429900565860 634.80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吴山支行 33050161622700001324 20,247.8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1202021429900569592 159.6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3301041060004733832 21.53
合 计 23,837.12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 6月 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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