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2 宏润建设 更新日期:2026-0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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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51 │宏润建设(00206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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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7 │宏润建设(00206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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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4 │宏润建设(0020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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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4 │宏润建设(0020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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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宏润建设(002062):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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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7:07 │宏润建设(002062):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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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9 │宏润建设(00206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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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9 │宏润建设(00206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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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9 │宏润建设(00206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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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9 │宏润建设(00206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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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51│宏润建设(00206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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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周美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收到公司股东周美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周美珍 6,004,100 0.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因离婚财产分割、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 2026年 1月 30日至 2026年 4月 29日(根据法
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501,025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1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说明
周美珍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
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股东周美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周美珍女士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周美珍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周美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87d56149-2e08-4af4-aae9-90d1917f2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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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7│宏润建设(00206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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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28edec8a-6607-4327-b79b-b490bc53d7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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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4│宏润建设(0020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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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59e162e2-e7ed-430a-a7b5-233af4fd6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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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54│宏润建设(00206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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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时
2、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宏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560,075,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514%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7,457,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5%。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567,533,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699
%。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20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6,268,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1,445,425股,反对5,921,046股,弃权166,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180,330股,反对5,921,046股,弃权166,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8421%。
2、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61,496,125股,反对5,887,346股,弃权14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31,030股,反对5,887,346股,弃权14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9517%。2.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61,445,825股,反对5,922,1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180,730股,反对5,922,1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8429%。2.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1,483,525股,反对5,884,4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18,430股,反对5,884,446股,弃权165,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9244%。2.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1,195,425股,反对6,188,146股,弃权149,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9,930,330股,反对6,188,146股,弃权149,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86.3017%。2.5、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66,739,371股,反对627,800股,弃权166,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474,276股,反对627,800股,弃权166,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98.283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0ca5f675-7859-4ae7-b789-12a016612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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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宏润建设(002062):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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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2f3c291f-af71-40bd-9eb9-6bdfc5cf47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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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7:07│宏润建设(002062):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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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含区间
)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I标段项目由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中标价 23,005.69万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700日历天
4、项目内容及规模: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号线一期工程义桥站、民丰站、时代大道站、闻堰站及相邻区间的机电设备安装及
装修工程。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工程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工程中标价占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 3.88%
,对公司 202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及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51dfbdcc-f028-4c34-9fc6-93dda2d38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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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9│宏润建设(00206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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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2日(周一)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年 12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2月 17日(星期三)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 200弄 28号宏润大厦 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
可以投票
1001.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非累积投票提案非累积投 √√
0 《公司章程》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
子议案数(5
)
2.01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规则》)
2.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
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
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18日(星期四)9:30-11:30、13:00-16:30。3、登记地点:上海市龙漕路 200弄 28号宏润大厦 11
楼证券部。
4、通讯联系:
(1)电话:021-64081888-1021 邮箱:chenjie@chinahongrun.com通讯地址:上海市龙漕路 200弄 28号宏润大厦 11楼证券部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f38448e7-9bb9-4558-9ac2-6c14037d9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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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9│宏润建设(00206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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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2edbc852-0d9b-4959-9755-46235b0e4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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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49│宏润建设(00206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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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时,仅指非独立
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含本数)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在委员
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非经常性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 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应当提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议题所需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定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
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
持。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
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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