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2 宏润建设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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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宏润建设(002062):2025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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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 │宏润建设(002062):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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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27 │宏润建设(002062):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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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57 │宏润建设(00206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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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57 │宏润建设(0020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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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17 │宏润建设(00206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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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 │宏润建设(00206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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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 │宏润建设(00206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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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宏润建设(00206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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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宏润建设(00206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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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宏润建设(002062):2025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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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宏润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新签合同 新中标未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
约未完工合同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轨道交通项目 0 0 1 16,799 21 342,373
市政项目 4 3,642 0 0 52 435,154
房建项目 2 4,826 0 0 19 231,601
公路项目 0 0 0 0 2 18,284
新能源 EPC 项目 1 24,798 0 0 3 161,268
合 计 7 33,266 1 16,799 97 1,188,680
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建筑业承接工程 50,065 万元。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966b9ddb-9942-4dc0-8e43-44affa3494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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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宏润建设(002062):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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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乐清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乐清市中心区胜利塘北片云门路
二期建设工程由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中标价 10,361.39 万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900 日历天
4、项目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乐清市中心区胜利塘北片云门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乐清市中心区胜利塘北片与滨海新区交
界,南起望港路,北至东运路,整体成南北走向。道路全长 512 米,含全长 225 米的桥梁一座,标准路幅宽33 米。道路等级为城
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 40km/h。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内的桥梁、道路、给排水管线、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
等。
5、2023 年度至今,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该工程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相关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工程中标价占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的 1.75%
,对公司 2025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88524861-fe39-4f9f-8dd9-1c2a32967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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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27│宏润建设(002062):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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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工
程车站装修及风水电安装 2 标工程由公司中标承建,工程中标价 16,799 万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模式
3、项目工程工期:565 日历天
4、项目内容及规模:高宝路站、高凌中间风井、凌空北路站、浦东转换井、东靖路车辆段出入段线雨水泵房及跟随变电所配套
用房的装修及风水电安装工程。
5、2023 年度至今,公司与业主方发生的类似业务
2024 年 7 月,公司中标承建上海市轨道交通 15 号线南延伸土建 2 标工程;2025 年 1 月,公司中标承建上海市轨道交通 19
号线工程土建 21 标工程等。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该工程的中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参与轨道交通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该工程中标价占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的 2
.84%,对公司 2025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58244b03-b145-4c5a-995f-55a3813422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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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57│宏润建设(00206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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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
,数量为 134,770,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情况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
号),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34,770,88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3.71 元/股,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限售期为自前述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2,500,000 股增加至1,237,270,889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 1,237,270,88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为 247,345,8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4,770,88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10
.89%,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发行股数(股) 上市日期 限售期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075,471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2 上海韫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477,088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韫然新兴成长十一期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345,013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043,126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资产管理)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320,754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6 姚旭炜 4,312,668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43,126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8 胡宇 8,086,253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9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4,043,126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12,668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11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 10,781,671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李天虹 4,043,126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13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 1,886,799 2024 年 12 月 10 日 6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134,770,889 -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3 名发行对象已做出如下承诺:“参与认购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
之日起锁定 6 个月。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安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
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4,770,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3 名,共对应 187 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流通
份总数 售股份数量 股数占公司总股
(股) (股) 本的比例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075,471 32,075,471 2.59%
2 上海韫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韫然 13,477,088 13,477,088 1.09%
新兴成长十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345,013 32,345,013 2.61%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 4,043,126 4,043,126 0.33%
产管理)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320,754 11,320,754 0.91%
6 姚旭炜 4,312,668 4,312,668 0.35%
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43,126 4,043,126 0.33%
8 胡宇 8,086,253 8,086,253 0.65%
9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4,043,126 4,043,126 0.33%
企业(有限合伙)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12,668 4,312,668 0.35%
11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10,781,671 10,781,671 0.8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李天虹 4,043,126 4,043,126 0.33%
13 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886,799 1,886,799 0.15%
(有限合伙)
合 计 134,770,889 134,770,889 10.89%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7,345,880 19.99% 112,574,991 9.1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89,925,009 80.01% 1,124,695,898 90.90%
三、股份总数 1,237,270,889 100% 1,237,270,889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492d46b5-a677-4601-909d-da624be76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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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57│宏润建设(0020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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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3374030-67c8-46b8-96c9-2bd35dc26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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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17│宏润建设(00206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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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因此,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467,01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467,0
10 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为:1,237,270,889-12,467,010=
1,224,803,879(股),即以 1,224,803,879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2,467,010 股后的 1,224,803,8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01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2 01*****746 郑宏舫
3 08*****360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4 06*****681 严帮吉
01*****773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
比例,即 1,224,803,879 股×0.1元/股=122,480,387.9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即 122,480,387.90 元÷1,237,270,889 股=0.0989923 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9923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
咨询电话:021-64081888-1022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66f3d1ca-175c-4653-b595-70b2c5aed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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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宏润建设(00206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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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00206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a607c7ff-6706-447d-bb63-60eb9e427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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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4│宏润建设(00206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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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宏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526,830,0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1
34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9,650,8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9 %。
3、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5人,代表股份536,480,9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014 %。
4、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92人,代表股份15,215,8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3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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