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4 华峰化学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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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华峰化学(0020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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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华峰化学(0020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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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01 │华峰化学(002064):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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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00 │华峰化学(002064):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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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00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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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00 │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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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5:59 │华峰化学(00206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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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32 │华峰化学(002064):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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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30 │华峰化学(002064):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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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30 │华峰化学(002064):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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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华峰化学(0020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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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877d430f-9a99-45c1-8e9a-deb8eccac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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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华峰化学(0020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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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8796ae06-40b9-41eb-a6f3-32fb05af7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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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01│华峰化学(00206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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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dfcaa0bf-83c5-4205-8e07-42bce8110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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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00│华峰化学(00206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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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57973a92-d8b0-4b7f-86c5-52ce016d39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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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00│华峰化学(00206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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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9d6d5285-b825-4e96-969d-6f3187db6a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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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00│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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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37a54009-5adc-4286-9602-cf0e6ac105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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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5:59│华峰化学(00206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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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华峰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0号)核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024,676股,每股发行价格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92.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292,445.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2号《验资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
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类型
1、闲置募集资金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
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会对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要求,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
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
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华峰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7fdfc403-2f8d-4e50-92a3-ee400df354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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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32│华峰化学(002064):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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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d627d0c7-9ad1-41b0-9377-e605187d0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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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30│华峰化学(002064):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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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a9f0315-aea6-40fd-ac1e-9e7f285279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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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9:30│华峰化学(002064):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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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之相关人员买卖股票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3eb4813-6f2e-4d51-9449-f80b85c29b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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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1:09│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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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5cbd573d-b87f-4477-8eb4-71453426b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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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1:07│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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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
回避表决,有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e7cdbeca-5fe8-4bb7-9c26-06e3aeed1d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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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1:07│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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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b15f6737-d418-43f6-8580-da227c7834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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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1:07│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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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 2018〕22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5、上市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材料制作等服务。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e7b3affc-fa55-4cc2-821c-c4ae844952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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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1:07│华峰化学(002064):关于相关方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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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拟向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
(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 100%股权;拟向华峰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华峰集团、尤小平、尤小华和尤金焕在华峰化学中持股比例分别为 45.10%、8.03%、6.58%和 6.52%,合计持股占
华峰化学总股本的 66.23%,超过华峰化学已发行股份的 30%。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峰集团、尤小平、尤小华和尤金焕在华峰化学中
持股比例将分别为 48.40%、8.75%、7.11%和 7.06%,合计持股比例为 71.32%。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五)在一个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交易
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华峰化学的股份比例为 66.23%,超过华峰化学已发行股份的 50%,本次交易继续增加其在华峰化学拥有的权
益亦不影响华峰化学的上市地位。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相关方免于发出要约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ab94ff85-5413-4f88-83b5-e74ec7a218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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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1:07│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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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一)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峰化学,证券代码:002064)已于 2024年 10月 2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5个交易
日。
(二)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后,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
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四)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
有关文件。
(五)2024年 11月 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审议本次
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24年 11月 1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了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金焕和尤小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七)2024年 11月 1日,公司编制了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
4 年 11 月 4 日开市起复牌。
(八)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1月 30日、2024年 12月 28日、2025年 1月27日、2025年 2月 26日及 2025年 3月 26日披露了 华
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九)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草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十)2025年 4月 1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审议本次交易
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2025年 4月 11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金焕和尤小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
协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金焕和尤小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综上,公司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07018e12-3925-4302-bf2e-b73fa217de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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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1:07│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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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07f1896c-6ee1-4dc8-8de4-c9ffc13a5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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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21:07│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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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
制度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公司已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严
格按照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
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确保信息处
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
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三、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已根据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详细记载了筹划过程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
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四、公司对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中介机构申明了保密义务,强调了保密责任,多次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
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五、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
报备。
综上所述,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内幕信息泄露,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0222efb5-cb1a-460f-b635-d48021452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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