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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64(华峰化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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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64 华峰化学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8:02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7 17:04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17 17:01 │华峰化学(00206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3 16:00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2 16:19 │华峰化学(00206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10 00:00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募投项目正式达产的公告 │ ├─────────┼──────────────────────────────────────────────┤ │2026-06-05 19:23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筹划重组的一般性风险提示公告 │ ├─────────┼──────────────────────────────────────────────┤ │2026-06-05 19:22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 ├─────────┼──────────────────────────────────────────────┤ │2026-06-05 19:22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 │2026-06-05 19:22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 │相关股票异常... │ └─────────┴──────────────────────────────────────────────┘ ─────────┬──────────────────────────────────────────────── 2026-07-20 18:0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尤飞煌先生关于实施公司 2026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先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巩固并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持续夯实提升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董事长尤飞煌先生提议,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依据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提议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6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实际财务情况、未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在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 内依法制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尤飞煌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并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 2026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c1186cc8-ad5f-4072-9a01-ee611f2296b2.PDF ─────────┬──────────────────────────────────────────────── 2026-07-17 17:04│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03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688号行政楼二楼 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6年 6月 6日、2026年 7月 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 1.00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以上提案均属于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3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788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格纬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电子邮箱:hfal002064@huafeng.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74f61402-09fb-4c3e-afb0-af994f09a55d.PDF ─────────┬──────────────────────────────────────────────── 2026-07-17 17:01│华峰化学(00206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4日以微信、电话或专人送达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会议由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的议案》;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6月 6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6月 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定于 2026年 8月 3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7月 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d8d2f85-9abb-448b-9a16-6cf5413f8e41.PDF ─────────┬──────────────────────────────────────────────── 2026-07-03 16:00│华峰化学(002064):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6日披露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已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 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 易方案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华峰合成树脂 100%股权;拟向华峰集团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华峰热塑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年 6月 6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常 进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 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 批准、注册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41edfead-e938-4442-a3b0-493e4f321586.PDF ─────────┬──────────────────────────────────────────────── 2026-07-02 16:19│华峰化学(00206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68,000 ~ 208,000 98,331.09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70.85% ~ 111.53% 期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 165,500 ~ 205,500 90,448.54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82.98% ~ 127.20% 期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 0.34 ~ 0.42 0.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内,受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求波动影响,产品价格上升,相关产品毛利率提升;同时公司以效益为导向,优化运营 管理、加强市场拓展和研发投入,募投项目效益亦逐步释放,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二)公司根据与浙江省瑞安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的相关捐赠协议,公司拟于2023年-2026年分期向浙江省瑞安中学教育发 展基金会捐款,捐款总额不超过 50,0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本报告期内向瑞安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 2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 期末,上述捐赠已全部完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经营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1b8960a-4e48-4ee3-bcb5-5fa0d4053b9a.PDF ─────────┬──────────────────────────────────────────────── 2026-06-10 00:00│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募投项目正式达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建设的非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年产 25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原“年产 30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之剩余 15万 吨产能于 2025年 11月陆续开始投入运行,并于近日正式投产。该产能投产后,公司“年产 25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已全部建 设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5 年 12月 24日、2025 年 11 月 22 日、2024 年 12月 28日、2024年 7月 22日、2023年 4 月 26日、2021年 8月 28日、2021年 1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调整的公告》《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达产的公告》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试生产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 300000 吨/年差别化氨纶项目的公告》《华峰化学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氨纶行业领先的集生产工艺研究和产品应用研究于一体的研发、生产与技术服务体系,对研发及生产中涉及的关键技术 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上述产能投产后,公司氨纶产能进一步提升,行业优势持续巩固,市场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未来可能受国家行业政策、经济运行周期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氨纶产品的市场价格、需求等方面存在波动性,存在项 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67011ce-45d3-42ce-a571-f9d34ee76f4b.PDF ─────────┬──────────────────────────────────────────────── 2026-06-05 19:23│华峰化学(002064):关于筹划重组的一般性风险提示公告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热塑”或“华峰 TPU”)100%股权以及华峰集团、尤小平、 尤金焕、尤小华共同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合成树脂”)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华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尤小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尤金焕、尤小华为公司关联自 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月 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披 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 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披露相关信息,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召开股东会的 通知。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 交易能否获得前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股票交 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 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91b6c6f-8efb-48ec-93da-42d4bd6b8748.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就本次交易,经比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不存 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ad75cac-1021-4b8d-a15a-6dc434d03d06.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为 2026年 6月 6日,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日之前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6 年 5月 8日至 2026 年 6 月 5日。本次交易公告前一交易日(2026 年 6月 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0.22 元/股,本次交易公告前第 21个交易日(202 6年 5月 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1.01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内相对于大盘、同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点 项目 公告前 21 个交易日 公告前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6 年 5 月 8 日) (2026 年 6 月 5 日)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11.01 10.22 -7.18% (002064.SZ) 深证成指(399001.SZ) 15,563.80 15,314.70 -1.60% 证监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5,812.99 5,432.34 -6.55% 指数(883123.WI)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 -5.5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 -0.63% 综上,在剔除同期深证成指(399001.SZ)和证监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指数(883123.WI)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披 露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e58e36e-6186-4086-8249-3dd8fe28e249.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a046b11-6159-4e7f-9671-5cdc4411a0dc.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 断,公司认为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均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尤小平,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华 峰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尤小平。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0147e55-e06b-4f8c-a898-ae4a18d9e945.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的说明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25 年 12 月,上市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通物流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 格为 34,800 万元,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浙江华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对方华峰集团全资子公司,但交易方向分别为 出售和购买,因此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 易。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eef5031-eb56-42c6-bb32-e80b75913378.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拟补选黄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平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黄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黄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黄平先生 接替潘彬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82fad37-6e3c-4c75-90b7-666dc17bfabb.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声明人黄平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黄 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f53c0d9-fb96-47e8-a9df-920205d9b09e.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经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分 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已在《华 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报批事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 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 标的资产合法存续的情形,其在约定期限内过户至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 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45545d4-703c-4eac-8dbb-c477c0746138.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一)公司在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并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三)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2026 年 6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审议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6 年 6月 5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小平、尤金 焕和尤小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89ea329-b5e7-4587-8ebc-3a29d02f9632.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四十 │四条规定的说明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经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 四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确保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 独立性;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3.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 4.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 影响独立性或是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4.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安排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四十四条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2f33ccc-6a43-4365-af55-831451cb1ba9.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平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 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934b608-b7b9-4a5a-86e8-e2b633ecaa15.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 避表决,有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c40d3ba-8a86-4a3b-a51c-efeff5c1e5b0.PDF ─────────┬──────────────────────────────────────────────── 2026-06-05 19:22│华峰化学(002064):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 度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筹划之初,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 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 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三、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详细记载了筹划过程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 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四、公司对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申明了保密义务,强调了保密责任,多次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 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五、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 报备。 综上所述,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内幕信息泄露,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8e44205-232b-470b-a2c3-f209a1186722.PDF ─────────┬──────────────────────────────────────────────── 2026-06-05 19:21│华峰化学(002064):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6月5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形成决议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分别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 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统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尤小平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交易对方尤金焕、尤小华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构建更加完善的产业链,有利于被收购资产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资源更好更快地发展 ,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做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 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三、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要求和条件。本次交易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 性。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以及交易相关方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 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交易 相关的全部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落实好本次交易的具体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章程制度的规 定。 六、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优良。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公司已在本次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需要获得的批准、核准等事项作出了重大风险 提示。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有关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后暂不召开股东会。待本次交易所涉及 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召集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我们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 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预案摘要,并同意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高卫东、宋海涛、潘彬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4b4d554-2d57-4c6e-a251-d129e4308f0d.PDF ─────────┬──────────────────────────────────────────────── 2026-06-05 19:21│华峰化学(00206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峰化学(00206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42fbfb2-aa1f-4141-a29a-8d47db39a199.PDF ─────────┬──────────────────────────────────────────────── 2026-06-05 19:20│华峰化学(00206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 华峰化学(00206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b3de458-8b3a-46ef-a19e-e5c83571afa8.PDF ─────────┬──────────────────────────────────────────────── 2026-06-05 19:20│华峰化学(00206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 华峰化学(00206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6503187-f1e5-4bb6-a2db-a93926fd7ea7.PDF ─────────┬──────────────────────────────────────────────── 2026-06-02 17:37│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一)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或“权益分 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62,543,897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元(含税),共用利润 496,254,389.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两个月; (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62,543,8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 .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 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 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3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2 01*****336 尤小平 3 01*****484 尤金焕 4 01*****486 尤小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6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788号 咨询联系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7-6517805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四)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f4a8837-9c74-40f9-98ed-a13af8e87fa1.PDF ─────────┬──────────────────────────────────────────────── 2026-05-15 20:37│华峰化学(002064):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潘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潘 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潘彬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彬先生的辞 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潘彬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潘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潘彬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报告 (一)书面辞职报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182660c-f341-4700-9bfe-26771c142127.PDF ─────────┬──────────────────────────────────────────────── 2026-05-14 16:06│华峰化学(00206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蔡以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蔡以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格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朱格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 1788号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0577-65150000 传真:0577-65537858 电子邮箱:zhu.gewei@huafeng.com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2df6982-b67d-4755-9f0b-28e317ad3401.PDF ─────────┬──────────────────────────────────────────────── 2026-05-07 18:38│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d87e791-9ca6-4fd2-9e53-ab887e32ed0e.PDF ─────────┬──────────────────────────────────────────────── 2026-05-07 18:33│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003477f-30f7-4eba-82fd-00486afbe3be.PDF ─────────┬──────────────────────────────────────────────── 2026-04-21 17:41│华峰化学(00206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峰化学(00206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276defb-490c-4744-bf17-786ff7ef26a0.PDF ─────────┬──────────────────────────────────────────────── 2026-04-21 17:41│华峰化学(00206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 2026年 4月 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 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dfed515-d925-424b-a809-3bbf0e1932a6.PDF ─────────┬──────────────────────────────────────────────── 2026-04-15 17:19│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d4e79f7-b77a-42fa-8775-07536cf3a4ba.PDF ─────────┬──────────────────────────────────────────────── 2026-04-08 21:31│华峰化学(002064):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华峰化学(002064):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e31e800-2286-4011-9948-3d420fca6560.PDF ─────────┬──────────────────────────────────────────────── 2026-04-01 00:00│华峰化学(00206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5:00至 17:00时在“互动 易”平台举行 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 //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出席业绩说明会的嘉宾有:董事长尤飞煌先生,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财务总监孙洁女士,董事会秘书李亿伦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 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3dfcc5fe-e867-4de7-ac12-aeb776a19ff9.PDF ─────────┬──────────────────────────────────────────────── 2026-03-28 00:36│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77116ce-8aff-49fb-8035-dd4bfb9df734.PDF ─────────┬──────────────────────────────────────────────── 2026-03-27 19:40│华峰化学(00206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目前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较低,为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存托凭证、券商收益凭证等);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 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本次审批的投资理财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品种: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维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为原则,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 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所购产品严格把关。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产品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室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的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主要以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在具体购买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 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为前提,并视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同时通过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且 主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8f01d86-d0ed-4164-843a-32cc8ab9621d.PDF ─────────┬──────────────────────────────────────────────── 2026-03-27 19:40│华峰化学(00206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化学”、“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就华峰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0号)核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024,676股,每股发行价格8.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92.7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292,445.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2号《验资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原因及目的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 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类型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会对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要求,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 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不影响募集 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 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华峰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198b02e-e955-43d9-a3f4-5a8529720572.PDF ─────────┬──────────────────────────────────────────────── 2026-03-27 19:39│华峰化学(00206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3.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1]415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329,024,676股,发行价格8.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99,999,992.76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含税保荐承销费16,174,999.9 4元后,向公司实际缴入2,783,824,992.82元,均为货币资金。 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26,707,547.0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292,445.68元,其中计入股本329,024,676.00元,计入资本 溢价2,444,267,769.68元。 截至2022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 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差别化氨纶扩建项目”累计投入2,275,840,429.91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98,425,763.6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的余额为540,000,000.00元 ,合计638,425,763.62元。 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原因及目的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有序使用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 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类型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8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含))。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会对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要求,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 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 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不影响募集 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华峰化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6b7a7e4-b7b5-4fc4-a38c-5a71e221dff4.PDF ─────────┬──────────────────────────────────────────────── 2026-03-27 18:35│华峰化学(00206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华峰化学(00206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6f7e72b-3e1e-4486-b1bb-34b62ec30f7e.PDF ─────────┬──────────────────────────────────────────────── 2026-03-27 18:35│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c0efbd7-3bd2-4579-9b85-cb4a25b5b0f1.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包括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权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 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企业管理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七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基本年薪由其承担的职责、个人能力、工作地区、行业性质水平等确定; (三)绩效奖金根据公司业绩达成情况、部门组织绩效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评价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四)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津贴,津贴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履职发生的合理 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发现其任职期间存在本制度第十六、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公司仍有权按照本制度规定启动薪酬追索扣回程 序,离任不免除其薪酬相关责任。 第四章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及实施程序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在经营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述职 ,综合财务、企业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内部年度考评数据,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定。 第十二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完成董事、高管人员上一年度的薪酬考核工作,并根据绩效完成情况确 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 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中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追索扣回的评估与启动主体;董事会根据评估建议作出追索扣回决议,明确追 回金额、方式、期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对未支付薪酬直接扣减,对已支付薪酬通过书面通知限期返还,逾期未返还的可 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f3b3029-c1b0-442d-b558-af8dae49ae16.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卫东) ─────────┴──────────────────────────────────────────────── 华峰化学(00206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高卫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62d4637-64f5-4c8c-b511-e047fe6d477f.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潘彬) ─────────┴──────────────────────────────────────────────── 华峰化学(00206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潘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4809801-e646-4305-ab4a-651959d6fd67.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海涛) ─────────┴──────────────────────────────────────────────── 2025年,本人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 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宋海涛,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国家电投,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全球工 业人工智能联盟卓越中心总干事,转化医学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技术中心主任,并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 次数 董事会召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次数 9 9 9 0 0 否 3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数 数 数 1 1 8 8 2 2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了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了任期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及薪酬等事项。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核了任期内各期内部审计报告、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等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公司一共召开了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进行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本人认为审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故同意相关事项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前沟通,就审计安排、审计程序、公司主要经 营情况及年报审计重点关注的重大风险领域等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 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现场工作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多次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地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并要求 提供相应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关注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 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 2025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sht319@126.com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恪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职业操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障公司规范运行。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兼具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建议,并与公司保持有效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为董事 会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支持,助力公司实现稳定、健康、 规范运营,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宋海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01d7872-53e0-4fe1-8c84-0e61193a4c8e.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化学”)于 2026 年 3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具体情况 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 22号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 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 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 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 2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 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 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c626789-cbf9-4f65-a18c-9000bb5bc564.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1db89f3-43ce-4694-8a2f-0a4a190398b2.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 华峰化学(002064):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cb6a613-e416-4a5f-9c79-305f72e4f3ab.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华峰化学(002064):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4130ea9-a201-43b6-8c67-7958882bad78.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关于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国际业务持续推进,外汇收支规模 不断扩大。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 率等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公司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的目的仅限于套期保值,与其风险敞口的规模和期限匹配。公司及子公司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通过由国家 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工具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50 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上述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人民币定价机制趋于透明,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速推进,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公司进 出口业务收支结算币种及收支规模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 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有必要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四、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汇率走势波动中,可能出现外汇衍生品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造 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以外币收付款以及以本地货币和外币记账的资产负债为基础与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此 类交易不会占用可用资金,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和减仓造成损失而向银行支付利差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相关法律变更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可能导致合同执行不规范,进而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对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严格限定为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公 司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衍生品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流程、信息保 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确保全面监督从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到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3.公司与具有合规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境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守各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充分考虑交易相关的结算、流动性及汇率波动的风险。 4.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及时跟踪评估衍生品产品组合和交易情况;市场出现任何重大变动或产生重大浮亏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并适时向董事会汇报,以便启动应急机制得当应对。 5.公司审计室是衍生品交易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并检查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交易的决策、管理以及执行过程的合规性。 六、公司开展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风险为目的,是 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可行性。公司通过 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 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5a2d0a7-6187-43f0-9f2b-0a37092e20a8.PDF ─────────┬──────────────────────────────────────────────── 2026-03-27 18:34│华峰化学(00206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华峰化学(00206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678c6f0-1574-4830-8030-60a41548ab0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2│华峰化学: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6233.PDF ─────────┬──────────────────────────────────────────────── 2026-03-28│华峰化学: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2070.PDF ─────────┬──────────────────────────────────────────────── 2025-10-25│华峰化学: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645.PDF ─────────┬──────────────────────────────────────────────── 2025-08-12│华峰化学: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2/1224445335.PDF ─────────┬──────────────────────────────────────────────── 2025-04-26│华峰化学: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299814.PDF ─────────┬──────────────────────────────────────────────── 2025-03-29│华峰化学: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5531.PDF ─────────┬──────────────────────────────────────────────── 2024-10-26│华峰化学: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0191.PDF ─────────┬──────────────────────────────────────────────── 2024-08-10│华峰化学: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3264.PDF ─────────┬──────────────────────────────────────────────── 2024-04-20│华峰化学: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70232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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