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5 东华软件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3 18:22│东华软件(002065):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
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月 25日召开 2018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和《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事宜。以上内容详见于
2018 年 1月 10日、2018 年 1月 25日和 2018 年 3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日和 2023 年 12 月 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以上内容
详见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26,412,422股股份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8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
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的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
的份额进行分配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5244f522-815c-4e10-87bd-7f0e6e64c0e9.PDF
─────────┬────────────────────────────────────────────────
2024-11-12 17:43│东华软件(00206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东华软件(00206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eb8d0c3b-af9f-4b6b-b1b1-9ea69f2be067.PDF
─────────┬────────────────────────────────────────────────
2024-11-01 00:00│东华软件(00206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证券代码:002065,证券简称:东华软件)于 2024年 10月 29日、2024 年
10月 30日及 2024 年 10月31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并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法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a4c62f67-4080-4d59-b6ee-25741d22095b.PDF
─────────┬────────────────────────────────────────────────
2024-10-29 00:00│东华软件(00206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东华软件(002065):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1deda23-c7b0-494d-a579-a167aa203de7.PDF
─────────┬────────────────────────────────────────────────
2024-10-29 00:00│东华软件(00206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
东华软件(00206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efcd8305-81cd-487d-8827-abd18ecc4b47.PDF
─────────┬────────────────────────────────────────────────
2024-10-29 00:00│东华软件(002065):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东华软件(002065):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ded801b-fb16-4768-a68c-871d3cfcd6ed.PDF
─────────┬────────────────────────────────────────────────
2024-10-29 00:00│东华软件(002065):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 年 10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
会议议案,会议于 2024年10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 2024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
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详见 2024年 10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4c211c89-1f26-4018-8daf-ecf3ed1da352.PDF
─────────┬────────────────────────────────────────────────
2024-10-26 00:00│东华软件(00206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致: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 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已审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
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已
审查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年 10月 10日通过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述通知中已载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
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5日下午 15:00在北京市海
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 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 16层会议室召开,经副董事长吕波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52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10,896,72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7758%,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73,834,911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6.619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1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37,061,8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6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173,834,9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6196%。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
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02,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95%;反对6,621,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9%;弃权2,101,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8,337,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611%;反对6,621,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674%;弃权2,101,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6714%。
(二)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202,132,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62%;反对6,577,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2%;弃权2,18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8,297,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514%;反对6,577,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76%;弃权2,18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901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b2fdc051-d61e-43bb-b27f-6e400fa14885.PDF
─────────┬────────────────────────────────────────────────
2024-10-26 00:00│东华软件(002065):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
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为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为李亦中先生和李文彬先生。
由于李文彬先生工作变动,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焦大伟先生接替李文彬先生负责上述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持续督导项目保荐代表人为李亦中先生和焦大伟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李文彬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26ea13ad-32d3-4bd5-88dc-17b2424e293a.PDF
─────────┬────────────────────────────────────────────────
2024-10-26 00:00│东华软件(00206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吕波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8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73,834,9
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6196%;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7,061,8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62%。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5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210,896,72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775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外的中小股东 1,515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7,061,8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2,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95%;反对 6,621,98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9%;弃权 2,101,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7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337,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611%;反对 6,6
21,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674%;弃权 2,101,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1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2,13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62%;反对 6,577,58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2%;弃权 2,1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297,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514%;反对 6,5
77,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476%;弃权 2,1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情况,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昆、武千姿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bc30a082-6c97-4b71-b26a-edd00764e115.PDF
─────────┬────────────────────────────────────────────────
2024-10-26 00:00│东华软件(002065):东华软件章程
─────────┴────────────────────────────────────────────────
东华软件(002065):东华软件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fafd56ff-8e7a-45ab-a4de-4e26e6dfbde3.PDF
─────────┬────────────────────────────────────────────────
2024-10-19 00:00│东华软件(002065):关于收到“智算平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东华软件(002065):关于收到“智算平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18ea3032-66ae-4f12-bb39-96c97cbc9666.PDF
─────────┬────────────────────────────────────────────────
2024-10-11 00:00│东华软件(002065):关于“智算平台”中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东华软件(002065):关于“智算平台”中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82e242b9-3603-4706-8629-801f129e4585.PDF
─────────┬────────────────────────────────────────────────
2024-10-10 00:00│东华软件(00206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0 万元对外投资设立两
家全资子公司“东华未来城市(大兴)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东华智讯科技有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9日上午 10:3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核准登记有关事宜
。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东华未来城市(大兴)科技有限公司
1、地址:北京大兴区
2、法定代表人:陶然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4、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
、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货物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