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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65(东华软件)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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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65 东华软件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1 18:48 │东华软件(0020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1 18:45 │东华软件(0020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4-30 00:00 │东华软件(002065):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 ├─────────┼──────────────────────────────────────────────┤ │2026-04-30 00:00 │东华软件(002065):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东华软件(00206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东华软件(0020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30 00:00 │东华软件(002065):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0 00:31 │东华软件(002065):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2026-04-10 00:00 │东华软件(00206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0 00:00 │东华软件(00206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土盛) │ └─────────┴──────────────────────────────────────────────┘ ─────────┬──────────────────────────────────────────────── 2026-05-11 18:48│东华软件(0020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 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 16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向东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57 人,代表股份1,192,36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1,123,667,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545%;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7 人,代表股份 68,696,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1%。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2人,代表股份83,899,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5,203,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7人,代表股份68,696,9 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1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16%;反对 11,945,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8%;弃权 1,27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0,683,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477%;反对 11,9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79%;弃权 1,27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16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7%;反对 12,803,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8%;弃权 39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70,696,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633%;反对 12, 8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03%;弃权 39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1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19%;反对 11,932,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8%;弃权 1,2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0,687,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26%;反对 11,9 3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228%;弃权 1,2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7%。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9,1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4%;反对 11,919,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6%;弃权 1,2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70,69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88%;反对 11,9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064%;弃权 1,2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8%。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7,16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0%;反对 14,821,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0%;弃权 3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8,696,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94%;反对 14,8 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56%;弃权 3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68,556,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120%;反对 14,8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06%;弃权 459,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8,556,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120%;反对 14,8 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406%;弃权 4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3%。 本提案的关联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华诚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薛向东、侯志国与叶莉合计 1,108,464,322 股已回避表决。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昆、刘海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42788f4-0ae8-4b92-a9b8-f9e7b54d6b9a.PDF ─────────┬──────────────────────────────────────────────── 2026-05-11 18:45│东华软件(0020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11日 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 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 16层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已审查《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 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第三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4月 1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出了《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知 春路紫金数码园 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 16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薛向东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 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65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92,364,30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977%,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23,667,362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5.054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4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68,696,9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43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1,6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3,899,9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174%。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79,1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16%;反对 11,945,6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8%;弃权 1,27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0,683,7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477%;反对 11,945,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79%;弃权 1,2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144%。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179,16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7%;反对 12,803,4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8%;弃权 39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0,696,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633%;反对 12,803,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603%;弃权 3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764%。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179,1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19%;反对 11,932,9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8%;弃权 1,27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0,687,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26%;反对 11,932, 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228%;弃权 1,27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247%。 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9,15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4%;反对 11,919,2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6%;弃权 1,28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0,693,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588%;反对 11,919, 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064%;弃权 1,2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348%。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77,16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50%;反对 14,821,4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0%;弃权 3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696,7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94%;反对 14,821,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656%;弃权 3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551%。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556,37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120%;反对14,884,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 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06%;弃权459,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8,556,37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120%;反对 1 4,884,4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406%;弃权 459,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薛向东、北京东华诚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侯志 国、叶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15d6d22-4251-45cc-91ef-535237376377.PDF ─────────┬──────────────────────────────────────────────── 2026-04-30 00:00│东华软件(002065):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 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推选独立董事申嫦娥女士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诚信电脑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 资金拆借事项是为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提供保障,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潘长勇、申嫦娥、林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5a23b5a-6f76-4d3e-ba14-327dd9c2edff.PDF ─────────┬──────────────────────────────────────────────── 2026-04-30 00:00│东华软件(002065):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控股股东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电脑”)拟向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5亿元的资金拆借,该额度有效期三年。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提供 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所需。诚信电脑将在相关资金拆借事项实际发生时履行决策审批,利 率按照当期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利率付息,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笔提款,则分别计算借款时间)收取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具体以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与诚信电脑签订的协议为准。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 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薛向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 事的同意。 3、诚信电脑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东华诚信电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28 号 302 室 4、法定代表人:郭玉梅 5、注册资本:3,983.53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计算机系统集 成;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薛向东及其家族成员,其中薛向东持股比例44.7233%,郭玉梅持股比例 32.6837%,薛坤持股比例 2 2.5930%。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诚信电脑总资产 139,672.33万元,净资产 135,029.72 万元,2025 年度实现 营业收入 222.25 万元,净利润-154.30 万元(未经审计)。 9、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诚信电脑拟向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资金拆借,将用于公司业务发展,该额度有效期三年, 借款利率按照当期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利率付息,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为分笔提款,则分别计算借款时间)收取利息,直至清偿本息 为止。具体以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与诚信电脑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双方遵循 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公司与诚信电脑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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