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6 瑞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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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 │瑞泰科技(002066):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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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1:38 │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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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8 │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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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8 │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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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 │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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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 │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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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 │瑞泰科技(00206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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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 │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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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6 │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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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6 │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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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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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a7c1c89e-193c-4afc-b2eb-871ec6344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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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1:38│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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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4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约调研”小程序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8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瑞泰科技 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9 月 0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至 17:00 时
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 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定于 2026 年 9 月 4 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约调研”小程序召开。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长:陈荣建先生。
2.公司总经理、董事:王华先生。
3.公司独立董事:刘建华先生。
4.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邹琼慧女士。
5.公司财务负责人:问欢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26 年 9 月 4 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以下方式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瑞泰科技”参与活动;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2.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9 月 3 日
17:00 前,通过“约调研”微信小程序或公司邮箱 zsc@bjruitai.com 提交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网络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瑞泰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10-57987958。
邮 箱:zsc@bjruitai.com。
五、其他事项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约调研”微信小程序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2d77da45-cce5-41ff-9278-1ca1e771f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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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8│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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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6f715ae-7e79-4613-972a-4b382b5f5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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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8│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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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bd89d5d-7dec-4d26-9286-a90ad20b5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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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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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7a6704a-f8bb-4a2a-bfd4-ea57bf317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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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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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426bc14-2f3c-499a-98b7-d024f55e6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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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瑞泰科技(00206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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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 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
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2025 年收入总额 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
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
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
分 3次。5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旭先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云路先进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震先生,于 2009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3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
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女士,于 2005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
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中兴华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
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 84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6 万元,共计 100 万元。2026 年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将在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
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2ed05ae-4bca-4b20-af97-899b1baaa1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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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7│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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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d3c28fb-2c2f-4a2a-b7dc-24a444921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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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6│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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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 2026年
8月 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形
式参会的包括独立董事郑志刚、刘建华、陆毅,董事孙祥云、杨娟、邱岩、陈磊。
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于本公告同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3)于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关联董事杨娟、邱岩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会议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f83a339-2cb9-4fbb-8fda-5378164e4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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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6│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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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6735d6b-e8a4-44a9-bca3-fcf00f7d06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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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6:16│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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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d1fdeff-b069-446e-9901-dcdc2c1e9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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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6:10│瑞泰科技(002066):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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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年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瑞泰”)、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瑞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前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
026年 5月 25 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近日,安徽瑞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宁国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34010120260008974),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
00520260002301),公司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近日,都江堰瑞泰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姚家园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姚家园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合同编号:BJ 姚家园路 ZHDK20260629),合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950万元。公司与光大姚家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BJ 姚家园路 ZHBZ20260629),公司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安徽瑞泰法定代表人、都江堰瑞泰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
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 3月 12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 48号
法定代表人:李道胜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赛隆结合耐火陶瓷功能材料、耐火材料定形和不定形制品、耐火水泥、耐火原料及添加剂深加工,高效耐磨节能材料
、工业陶瓷制品制造、销售,普通机械加工,窑炉制作,高温闸阀制作,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
窑炉工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房屋、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安徽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2.13%。
安徽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安徽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150.44 25245.98
负债总额 11560.66 10800.92
银行贷款总额 5000.00 55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1560.66 10800.92
净资产 14589.78 14445.06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4193.00 2572.25
利润总额 149.07 -144.73
净利润 -16.23 -144.73
以上 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安徽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名称: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 2月 8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太阳岛路 4号
法定代表人:何旺
注册资本:6,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耐火材料(不含石棉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成套工程承包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都江堰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68.85%。
都江堰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都江堰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973.49 19,782.51
负债总额 12,360.45 13,370.00
银行贷款总额 4470 4470
流动负债总额 12,360.45 13,370.00
净资产 6,613.04 6,412.51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5,316.40 1,028.34
利润总额 -537.19 -200.53
净利润 -519.56 -200.53
以上 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都江堰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保证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整
2、安徽瑞泰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整
借款期限:12个月
借款利率:2.5%
3、公司与光大姚家园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姚家园路支行
保证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整
4、都江堰瑞泰与光大姚家园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借款人:都江堰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姚家园路支行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 950万元整
借款期限:12个月
借款利率:2.3%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开源新材料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在评估其
偿债能力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其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保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瑞泰、都江堰瑞泰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7,55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02%,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和
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农行宁国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安徽瑞泰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光大姚家园支行签
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都江堰瑞泰与光大姚家园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1a32af83-18b3-4929-8145-f8e8e582a4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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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56│瑞泰科技(002066):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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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7月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公司 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
情形,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或终止”。因此本议案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案有效期至 2024年 7月 16日。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可转债相关议案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7 月 16日。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性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及外部形势等诸多因素,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
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性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及外部形势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
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策程序
(一)独董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
作出的决定。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该委员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
素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内容规定,本议案属于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02f3030-9fe4-4533-9062-8e6b884602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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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56│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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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
件发出,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郑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
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30cf3d12-5b0f-4000-a6d0-b764029bd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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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56│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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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 2026年 7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出
席会议的有独立董事郑志刚先生、刘建华先生、陆毅先生,董事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邱岩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
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2、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总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总部部门设置为 12个部门,即: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投资部、企业管
理部、安全环保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党群人事部、监督执纪综合室、耐火材料中央研究院、国际发展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289f5d9-0061-460a-bfa1-939d2474fb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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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5:56│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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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下午
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 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主任委员郑志刚,委员陆毅、杨娟视频参
会。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到委员 3 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志刚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作为公司的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我们对该事项涉
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f72bc128-b081-48bf-aa66-33e227213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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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5:48│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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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600 万元-2,200 万 盈利:2,259.96 万元
东的净利润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2,300 万元–2,900 万 盈利:1,845.39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681 元/股–0.0937 盈利:0.0978 元/股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下游行业需求持续疲软,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售价整体承压走低,同时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成本端压力凸显,
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主业盈利空间收窄。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84af4630-ec73-44d2-8dc9-663eedae7f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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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瑞泰科技(002066):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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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5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 2025年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瑞泰”)2025 年为其子公司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兴耐火”)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前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本次担保未超出公司上年度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宜兴耐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南行无锡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
号:Ba143002605070723475),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华东瑞泰与南行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14
3532509260129213),华东瑞泰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华东瑞泰法人代表人、宜兴耐火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
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 2月 27日
住所:宜兴市芳桥街道夏芳村
法定代表人:胡列江
注册资本:3101.013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
发;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宜兴耐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宜兴耐火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宜兴耐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23114.02 23856.88
负债总额 15490.12 15972.53
银行贷款总额 7380.00 6,8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365.87 14877.01
净资产 7623.90 7884.35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营业收入 6755.37 1588.14
利润总额 -485.45 460.44
净利润 -489.52 460.44
以上 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宜兴耐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华东瑞泰与南行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整
2、宜兴耐火与南行无锡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宜兴市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贷款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 500万元整
借款期限:12个月
借款利率:2.4%
五、董事会意见
华东瑞泰为宜兴耐火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宜兴耐火是华东瑞泰的全
资子公司,华东瑞泰对其有完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宜兴耐火是华东瑞泰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无需提供反担保措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7,6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10%,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和
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宜兴耐火与南行无锡分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东瑞泰与南行无锡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f000b97-e6b2-4a26-8069-7efa418f9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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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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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已于 2026年 5月 8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荣建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9 人,代表股份94,753,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368%。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人,代表股份 93,202,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763%;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07人,代表股份 1,55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5%。
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8 人,代表股份2,056,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5%。其
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人,代表股份 5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0%;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1,551,5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5%。
10、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654,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5%;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1%;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7,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60%;反对 93,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22%;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 2026年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4,654,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5%;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1%;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957,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60%;反对 93,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22%;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王欣律师和李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a12d1ca-a4aa-46a0-8662-26309cce3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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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0│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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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
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决议作出。
2、2026年 5月 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会。
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投票方式、会议和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
等事项。公告的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满十五日。
3、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5 日 14:00在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召开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与公告相一致。
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综上,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或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通过现场以及网络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94,75
3,976股,占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0.3368%。其中通过现场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93,202,465股,占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67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7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1,551,511股,占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605%;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
投资者共计10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2,056,511股,占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755%。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外,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6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2026年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与公司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会没有收到临时议案或新的提案。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
股东会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取得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同时对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
行了单独统计。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结果如下:
1.00 关于公司2026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 94,654,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5%;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1%;弃权 6,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57,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60%;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22%;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2.00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 2026 年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654,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5%;反对 9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1%;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57,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860%;反对 93,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22%;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获有效表决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经办律师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705fefb-0301-47bd-be18-91c445320f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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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00│瑞泰科技(002066):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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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5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源新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前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开源新材料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宣城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
同编号:26012026280065),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公司与浦发宣城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260020
2500000036),公司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开源新材料的法定代表
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 12月 29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畈村路
法定代表人:庞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环保
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新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1.02%。
开源新材料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开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711.61 12246.74
负债总额 12346.11 11752.93
银行贷款总额 8180.00 8510.00
项目 2025 年 12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流动负债总额 12346.11 11752.93
净资产 365.50 493.81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226.71 1522.03
利润总额 -1474.32 131.57
净利润 -1489.14 128.31
以上 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开源新材料相关协议
1、公司与浦发宣城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保证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整
2、开源新材料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万元整
借款期限:1年
借款利率:2.5%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开源新材料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在评估其
偿债能力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其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保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开源新材料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7,1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30%,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和
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开源新材料与浦发宣城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与浦发宣城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7296784-82ff-43d7-a681-4d00d19d8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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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43│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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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已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荣建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4人,代表股份 94,041,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337%。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人,代表股份 93,202,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763%;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83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4%。
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3 人,代表股份1,34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4%。其
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人,代表股份 5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0%;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人,代表股份 83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4%。
10、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999,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 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15%;反对 42,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62%;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999,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 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15%;反对 42,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62%;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999,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 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同意 1,30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15%;反对 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4%。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3,999,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 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15%;反对 42,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62%;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3,999,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7%;反对 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15%;反对 42,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8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独立董事郑志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3,20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72%。
表决结果为当选。
6.02独立董事陆毅
表决结果:同意票 93,205,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71%。
表决结果为当选。
6.03独立董事刘建华
表决结果:同意票 93,20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72%。
表决结果为当选。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非独立董事陈荣建
表决结果:同意票 93,20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75%。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2 非独立董事孙祥云
表决结果:同意票 93,205,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71%。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3 非独立董事杨娟
表决结果:同意票 93,205,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70%。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4 非独立董事邱岩
表决结果:同意票 93,20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75%。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5 非独立董事王华
表决结果:同意票 93,205,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07,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70%。
表决结果为当选。
郑志刚先生、刘建华先生、陆毅先生获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荣建先生、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邱岩先生、王华先
生获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获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战梦璐律师和李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b8c1dac-72fc-458d-a054-20b0158b7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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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42│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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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统借统还对象: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下属公司
统借统还额度:不超过 18,000万元
统借统还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
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一、概述
(一)统借统还基本情况
为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公司 2026年拟向公司部分下属公司以统借统还形式提供资金支持,拟定统借统
还额度为不超过 18,000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需要统借统还贷款单位 金额(万元) 发放统借统还贷款的单位
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00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 1,000
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000
合计 18,000
涉及财务资助的,届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管理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公司根据实际取得融资资金的利率水平和期限,向
下属公司以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和期限办理统借统还贷款。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向部分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统借统还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河南瑞泰”)
成立日期:2008年 10月 21日
住所: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 S102省道 26公里处
法定代表人:毛恩亮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
性废旧金属);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
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
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河南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7.99%。
河南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河南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4,166.91 54,739.80
负债总额 44,406.76 44890.95
银行贷款总额 5,235.00 5,235.00
流动负债总额 43,267.16 43,781.15
净资产 9,760.15 9,848.85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0,207.46 6,373.01
利润总额 -3,514.30 102.84
净利润 -3,390.56 88.70
以上 2026年 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河南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13日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俊涛
经营范围: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钢铁制品加工销售;耐火材料技术咨询服务;窑炉施工;机械设备、钢铁制品、研磨球销
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郑州瑞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0.00%。
郑州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郑州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4,121.17 67,600.44
负债总额 48,168.59 51,544.72
银行贷款总额 11,790.00 14,690.00
流动负债总额 48,074.35 51,450.48
净资产 15,952.58 16,055.72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3,097.02 11,098.14
利润总额 2,522.18 1286.64
净利润 1,893.88 1203.14
以上 2026年 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郑州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开源新材料”)
成立日期:2006 年 12月 29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畈村路
法定代表人:庞庆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环保
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新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1.02%。
开源新材料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开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711.61 12246.74
负债总额 12346.11 11752.93
银行贷款总额 8180.00 8510.00
流动负债总额 12346.11 11752.93
净资产 365.50 493.81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226.71 1522.03
利润总额 -1474.32 131.57
净利润 -1489.14 128.31
以上 2026年 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统借统还形式向集团内所属单位
提供的资金支持中,按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统借统还的条件,有利于保障下属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发展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
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贷款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贷款 16,350.00 万元,没有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贷款。公司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
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5dd5862-b911-4f3c-8b7b-166f1d5f2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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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42│瑞泰科技(002066):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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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陈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名独立董事、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九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磊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陈磊先生简历附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0f94bf5-8709-4c38-ba82-0edf21c824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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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41│瑞泰科技(002066):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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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3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 2026年
5月 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讯表决出
席会议的有独立董事陆毅先生,董事孙祥云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经选举,陈荣建先生当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3、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
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4、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白雪松先生、邹琼慧女士、
陈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5、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邹琼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6、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问欢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1)。
7、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陈雪峰先生为公司总法律
顾问,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8、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于丽敏女士为公司内
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9、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啸冰女士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详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10、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11、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 2026年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12、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公司向部分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统借统
还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13、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告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9682a77-b333-451f-a205-d77953d37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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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40│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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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f87222c-017a-445a-81a4-5f457df31b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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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40│瑞泰科技(002066):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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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2f512ec-12d6-4d9a-ac28-cf02fa28a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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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38│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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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5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 2026 年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方
式、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16:00前送达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
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 号楼 2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4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票
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
盖公章)、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25304b88-8915-4ff1-b4bf-a1b7a56f38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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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20:37│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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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事 1名。经选举,陈荣建先生当选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1、非独立董事:陈荣建先生、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邱岩先生、王华先生。
2、独立董事:郑志刚先生、刘建华先生、陆毅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陈磊先生。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10 日、本公告容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9)。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陈荣建(主任委员)、郑志刚、刘建华、陆毅、孙祥云、杨娟、邱岩、王华、陈磊;
2、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郑志刚(主任委员)、陆毅、杨娟;
3、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刘建华(主任委员)、郑志刚、邱岩;
4、提名委员会:陆毅(主任委员)、刘建华、陈荣建。
其中,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超过半数。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郑志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荣建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华先生
2、副总经理:白雪松先生、邹琼慧女士、陈雪峰先生
3、董事会秘书:邹琼慧女士
4、财务负责人:问欢女士
5、总法律顾问:陈雪峰先生
6、内部审计负责人:于丽敏女士
7、证券事务代表:郑啸冰女士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邹琼慧女士和证券事务代
表郑啸冰女士,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公司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987966
传真号码:010-57987805
电子邮箱:dongmi@bjruita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号楼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987958
传真号码:010-57987805
电子邮箱: zhxb@bjruita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号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63b44b1-70f4-461d-a005-815e1a0a83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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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6│瑞泰科技(00206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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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6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于 2026
年 4月 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通
讯表决出席会议的有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郑志刚先生、李勇先生、董事孙祥云先生、杨娟女士、邵乐先生。
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由董事长陈荣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通过。《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公告编号:2026-017)刊登于本公告同日的《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68ca681-8143-49f8-90a4-6409e9cd4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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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5:46│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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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d0d3885-2f16-4e35-a638-1dbdee6d5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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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5:55│瑞泰科技(002066):关于下属公司的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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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5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为控股子公司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源新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前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开源新材料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宁国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
编号:34010120260005259),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万元。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05202
50001743),公司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开源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
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 12月 29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畈村路
法定代表人:庞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铁合金冶炼;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数字技术服务;环保
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本公司关系:开源新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1.02%。
开源新材料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开源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095.38 13,561.16
负债总额 14,240.74 11,695.98
银行贷款总额 8,760.00 8,710.00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流动负债总额 7,355.06 4,815.98
净资产 1,854.64 1,865.18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1,106.40 5,921.81
利润总额 -1583.27 20.39
净利润 -1594.16 10.54
以上 2024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开源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开源新材料相关协议
1、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保证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740万元整
2、开源新材料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 300万元整
借款期限:1年
借款利率:2.7%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开源新材料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在评估其
偿债能力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其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保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开源新材料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8,6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69%,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何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和
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开源新材料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de2791e-d00e-48f8-a358-306004425e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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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31│瑞泰科技(002066):瑞泰科技2025年度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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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瑞泰科技2025年度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4936950-1f93-4cb7-bcbc-3aa2dc579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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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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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 董事会成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总体要求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强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增强发展活力。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坚持量化考核为主,按照业绩贡献决定薪酬分配
的原则,建立薪酬与考核结果直接联动和刚性兑现机制。
(三)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五)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形成激励约束闭环管理。
(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具体参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
公司党群人事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按目标年薪的 40%核定,按月发放;目标绩效年薪基准原则上不低于目标年度薪酬基准的 60%。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第八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职工薪酬水平提高。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
、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
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未履行、未正确履行职责,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
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视其责任和损失情况,根据党纪政纪处分和资产损失责任认定结果,提出扣减或取消当期绩效年薪
,或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的议案。该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经离职或退休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追回相应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
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320c27f-314a-4abf-a780-921a1e814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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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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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7c1186c-cec7-4cc7-943e-e90fe825c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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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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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a37978f-328b-4b18-9383-f4c73cc733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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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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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
出,于 2026年 4月 8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 27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独立董事余兴喜
视频参会。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独立董事 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张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独立
董事余兴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瑞泰科技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认为该评估报告真实
、客观,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a0d45fb-850d-434d-a8ce-e1f943f83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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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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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科技” 或“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整合优质资源,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国贸”
)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瑞泰国贸将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等均由瑞泰科技依
法承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对价,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27号楼
4. 注册资本:23100万元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34480727
6. 法定代表人:陈荣建
7. 经营范围: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发、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耐火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
议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制造耐火材料(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4,318.58 491,714.62
负债总额 356,654.05 343,914.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2,811.71 70,655.60
项 目 2025年度 20 25年 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7,218.67 284,365.58
利润总额 -1,359.37 5,044.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77.02 209.68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瑞泰(广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8号二层之二
4. 注册资本:1000万元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794611240G
6. 法定代表人:陈卫敏
7. 经营范围:贸易代理、国内贸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瑞泰国贸100%股权。
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19.34 3,479.59
负债总额 3,799.47 1,792.28
所有者权益 1,819.87 1,687.31
项 目 2025年度 2025年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42.91 1,085.87
利润总额 35.32 -106.27
净利润 26.09 -106.47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瑞泰国贸,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瑞泰国贸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本次吸收合并无需支付
对价。
2.合并基准日定为2025年12月31日,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瑞泰国贸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享有。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
4.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依法承继瑞泰国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其他一切权利与义
务。
5.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公示程序
,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6.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签署与吸收合并有关的所有合同及文
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吸收合并瑞泰国贸,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架构,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瑞泰国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
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0929fa7-6076-4fa9-adc5-1ab685fb6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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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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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e360c9d-5758-4a9a-8baf-7498b1ebe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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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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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陆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1c1a259-68e0-441f-b776-b74449832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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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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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9565261-5391-484e-8a2f-bf32e7a36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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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兴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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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余兴喜,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6 次,亲自出席 6 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
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召集会议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情
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 21项议案、听取3项
报告,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财务
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年审机构的沟通;主持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
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没有管理层成员参加的沟通会,了解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督促审计机构严格履职,充分发挥监督核查作用。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和ESG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重大风险评估、年度预算报告、年度ES
G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公司战略实施、风险防控、ESG管理等工作开展实施,对公司的投融资预算和风险评估情况进行了研究
,就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年审工作报告、关联交易事项
、发行可转债有效期延期事项、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 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5年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销售产品金额上限为7.5亿元,采购产品金额上限为6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协议执行,并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此外,公司根据深交所规定出具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公司在中国
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选。本次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本次
董事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总经理提名,同意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人选。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确认
了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核定情况以及2025年高管人员的基薪。
(七)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听取了年审机构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及预审情况的汇报,包括审计
人员与时间安排、具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重点等事项。会上,本人与审计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指
出公司应高度重视年审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将常规审计流程结合行业特点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
三、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调研子公司等形式,开展
现场工作与实地考察,全年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7天。在现场工作中,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运行、信息披
露等情况,并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单独沟通。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与本人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相关人员也积极配合,与本
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同时通过发送信息简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本人能够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行业政策信息,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
的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参加了公司 2024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监事专题培训,进行了独立董事履职实践、规则变动解读等内容的学习,进
一步提升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的
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本人由于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在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通过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衷
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持续规范运作、
健康发展,取得更辉煌的成绩。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兴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0594fd4-86a9-43d5-82d0-f29fb794f9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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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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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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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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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勇,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6次,亲自出席6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票、
弃权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召集会议 3 次,对公司拟变更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
员的的任职条件、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仔细审核,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亦能符合公司的
实际发展要求,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聘用。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工作、年度预算报告、年度ESG报
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查,监督公司战略实施、风险防控、ESG管理等工作开展实施,对公司的投融资预算和风险评估情况进行了研究,
就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出席会议,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董津贴
、公司2024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仔细审核,确认独董津贴方案的合理性;公司的薪酬核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考核公平公正符
合实际工作;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方案合理,亦能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要求。
4、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年审工作报告、关联交易事项
、发行可转债有效期延期事项、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等议案进行审议。本人同意全部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
权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 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5年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销售产品金额上限为7.5亿元,采购产品金额上限为6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协议执行,并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此外,公司根据深交所规定出具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公司在中国
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选。本次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本次
董事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核,总经理提名,同意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人选。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确认
了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核定情况以及2025年高管人员的基薪。
(七)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听取了年审机构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及预审情况的汇报,包括审计
人员与时间安排、具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重点等事项。会上,本人与审计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指
出审计机构应科学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加强关注对所属企业的审计,将常规审计流程结合行业特点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防
范。
三、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独董专门会议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同时对所属企业的科研工作进行了指
导,累计现场办公 21 天,符合相关要求。通过现场工作,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同时对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与审计机构单独进行了沟通。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
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
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参加了公司 2024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监事专题培训,进行了独立董事履职实践、规则变动解读等内容的学习,进
一步提升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的
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本人由于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在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通过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在
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帮助,亦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
更高质量的成长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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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融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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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融资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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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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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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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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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志刚,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尽责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6 次,亲自出席 6 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
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召集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薪酬及调整情况、调整
和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等事项进行了仔细审核,确认公司的薪酬核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考核公平公正符合实际工作;股权激励
的激励对象、方案调整及予事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和ESG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重大风险评估、年度预算报告、年度ES
G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公司战略实施、风险防控、ESG管理等工作开展实施,对公司的投融资预算和风险评估情况进行了研究
,就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出席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年报审计期间保
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年审机构的沟通;主持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没有管理层成员参加的
沟通会,了解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督促审计机构严格履职,充分发挥监督核查作用。
4、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出席会议,对公司拟变更的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的
任职条件、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仔细审核,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亦能符合公司的实际发
展要求,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聘用。
5、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年审工作报告、关联交易事项
、发行可转债有效期延期事项、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2026 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其中预计20
25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销售产品金额上限为7.5亿元,采购产品金额上限为6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相关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协议执行,并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
过。此外,公司根据深交所规定出具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公司在中国
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推荐,并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选。本次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本次
董事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以
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确认
了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核定情况以及2025年高管人员的基薪。
(七)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听取了年审机构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及预审情况的汇报,包括审计
人员与时间安排、具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计重点等事项。会上,本人与审计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指
出公司应高度重视年审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将常规审计流程结合行业特点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
三、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委会、股东大会以及独董专门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工作和
考察,累计现场工作16天。在现场工作中,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内部控制运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利
益冲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单独沟通。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多种途径积极与本人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相关人员也积极配合,与本
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同时通过发送信息简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本人能够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行业政策信息,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
的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参加了公司 2024年度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监事专题培训,进行了独立董事履职实践、规则变动解读等内容的学习,进
一步提升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的
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五、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助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治理提升,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郑志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4603eb0-69d1-4a91-ae9b-57371b960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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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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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c7d8896-b981-4ca0-894a-fbd0ec7d5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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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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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84026f7-922e-4e1f-b559-588df161c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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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瑞泰科技(002066):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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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上午在北京
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 1号院27 号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主任委员余兴喜视频参会。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3人,实到委员 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余兴喜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瑞泰科技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与会委员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年度预算报告》。
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6 年度的预算计划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认为: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
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法治工作总结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2026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际工作情况,本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 100万元,其中:财务
审计服务费用 8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 16万元。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公司对总部及下属企业总共计 1,968,105.23元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根据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影响公司
当期损益。上述款项均为购销商品等确认的债权。
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也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 2025 年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ecc8cf0-27d2-4fd5-8e05-caed47a2f98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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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瑞泰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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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瑞泰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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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瑞泰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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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瑞泰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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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瑞泰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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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瑞泰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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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瑞泰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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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瑞泰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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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瑞泰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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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瑞泰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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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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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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