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9 獐子岛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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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1 │獐子岛(002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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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17 │獐子岛(002069):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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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16 │獐子岛(002069):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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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0 │獐子岛(002069):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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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39 │獐子岛(00206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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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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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獐子岛(002069):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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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獐子岛(002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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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獐子岛(002069):关于签订环岛监控改造升级项目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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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0 │獐子岛(002069):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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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9:41│獐子岛(002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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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獐子岛公司”)4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05%)的股东北
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岛一号基金”)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11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2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6%。上述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7,537,7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6%。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减持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岛一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份额持有人个人资金需求以及和岛一号基金合同与清算相关规定。
2、减持股份来源:和岛一号基金于 2016 年 9月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2026 年 8 月 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5 日;如遇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不得进行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和岛一号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11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2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上述减持股份合计
不超过7,5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6%。
(二)和岛一号基金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规定的大股东不得减持的情形,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限售承诺或其他股份转让限制性安排。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和岛一号基金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和岛一号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和岛一号基金在减持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
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和岛一号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f2e26c0-27e1-4aa2-85fa-e30149a52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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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17│獐子岛(002069):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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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公司总裁路珂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同意聘任汪国栋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公司董事、总裁路珂先生不再代为行使财务总监职责。
汪国栋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2ae94ad-04ce-42b3-b3b2-40f5188d8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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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16│獐子岛(002069):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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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 7月 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 10名(其中董事长刘德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
托副董事长战成敏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钱胜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战成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汪国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汪国栋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52a5dd9-870a-425f-8622-02d936ea3d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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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40│獐子岛(002069):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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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
接受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温波、王业子,出席了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其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
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做出了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决定,并于 2026 年 5 月 30 日通过《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
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其他事项以及备查文件等内容,且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日
前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该会议通知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 10:00 在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2号普湾景苑酒店2楼第一会议
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2、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9:15-15:00。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德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252,3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35.480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有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 人,代表股
份9,931,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1.3966%。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公司总裁、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由 2 名股东代表、本所
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表决投票,由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在现场股东会结束后,
对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信息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并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9,899,479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88%;反对 2,240,086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542%;弃权 96,9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38,134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613%;反对 2,240,08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89%;弃权 9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股东会通知》、股东登记记录、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现场表决票及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资料作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fe9f84e-77a0-4de7-b572-ffa0e0689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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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39│獐子岛(00206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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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德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9:15~15:00。
4、会议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 2号普湾景苑酒店 2楼第一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168 人,代表股份262,236,515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36.
877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252,3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35.4
80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9,931,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 1.396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6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12,275,170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1.726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王业子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59,899,47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88%;反对 2,240,086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542%;弃权 96,9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938,1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9613%;反对 2,240,08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2489%;弃权 96,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78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王业子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43de178-f904-44fe-bb31-7e4ee4bcf7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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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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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请于 2026 年 6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10:00-11: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1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 2号普湾景苑酒店 2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4)。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
料完备。
3、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需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后生效。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3、登记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 2
号普湾景苑酒店 2楼投资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邦
联系电话:0411-62975988
传真:0411-62975986
通讯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 2号普湾景苑酒店 2楼第一会议室邮编:116308
电子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7b7084c-0ef2-47ec-a293-e9383c433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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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獐子岛(002069):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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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概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现有确权海域利用率,加速向设施化、智能化、生态化养殖转型,公司拟
在獐子岛西南部现有确权海域内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开展一龄虾夷扇贝等多品种养殖,试验探索机械化、智能化和生态化扇
贝养殖技术。项目建设用海面积约 24000亩,养殖浮筏数量约 3000 台,浮筏物资总投资预计 5362.75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建设周期 6个月。最终投资金额及建设周期以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为准。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
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海一龄虾夷扇贝筏式养殖项目。
2、项目内容:项目建设用海面积约 24000 亩,计划布设养殖浮筏约 3000台,同步配套智能监测、机械化采收等辅助设施。
3、投资规模:项目物资估算总投资额为 5362.75万元。
4、项目选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西南部海域(公司现有确权海域范围内)。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项目实施主体: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项目建设期:6个月,具体以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三、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投资项目尚未确定施工方或设备供应商,相关协议条款尚未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对养殖浮筏建造、海上布设施工等环节依法组织履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合规合法
、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
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采购相关的前期筹备事宜。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在依法确定供应商或施工方后,负责办理以下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事宜:
(1)根据采购结果,与中标方(或成交方)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并签署投资建设合同;
(2)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在董事会批准的融资方案框架内,确定具体资金筹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贷款、融资租
赁等);
(3)依法办理海域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4)在不超出本次投资总额且不改变项目建设地点及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对建设内容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5)办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必要事项,但涉及投资总额、建设地点、实施主体等重大变更的,应另行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程序。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盘活确权海域资源:公司现有确权海域利用率存在提升空间,本项目可有效利用西南部海域开展规模化筏式养殖,提高单位海域
产出效益。
推动养殖技术升级:通过配置机械化采收设备、智能环境监测系统,探索深海扇贝养殖的机械化、智能化路径,降低对传统人工
作业的依赖,提升养殖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优化产品结构:虾夷扇贝一龄贝养殖周期相对较短,资金周转效率较高,可与公司原有底播增殖形成产品互补,增强公司盈利能
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公司深海筏式养殖面积将有所扩大,预计一龄虾夷扇贝产能将相应提升,有助于增强公司应对行业周期波动的能力
。同时,本项目通过引入机械化采收设备、智能环境监测系统等,将推动公司养殖模式向设施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有利于降低对传
统人工作业的依赖。此外,一龄贝养殖周期相对较短,可与公司原有底播增殖形成产品互补。项目建设受自然条件、市场环境、技术
实施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格控制成本、加强风险管理。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主要风险:
1. 宏观环境与市场风险
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虾夷扇贝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可能影响项目预期收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及行业动态,依托自
身精深加工体系和品牌优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2. 自然条件风险
筏式养殖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海区存在流速较大、风浪较强、夏季水温日变化剧烈及饵料丰度
较低等不利自然条件,可能影响虾夷扇贝的生长与成活率。公司将通过科学控制养殖密度、优化浮筏布局、下沉养殖水层、探索多品
种混养等方式积极应对,降低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
3. 台风及风暴潮风险
台风及风暴潮可能导致养殖设施损坏、产品损失。公司将建立气象预警及应急响应机制,积极研究养殖险及财产险保障,并在台
风频发季节提前采取加固、清理附着物等防范措施。
4. 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公开招标可能存在无合格中标方或招标延期的情形,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将积极推进审议程序及招标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及海洋自然环境变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推进项目建设,积
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海一龄虾夷扇贝筏式养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e0fe633-bffe-4c73-9ce8-cb31b8b4d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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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獐子岛(002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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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 5月 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 9名,董事长刘德伟先生、董事张昱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分别委托副董事长战成敏先生、董事路珂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战成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
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环岛监控改造升级项目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签订环岛监控改造升级
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投资建设深海筏式养殖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6)。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65bd550-d081-4cfd-98cf-315f6c6f55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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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獐子岛(002069):关于签订环岛监控改造升级项目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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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签订环岛监控改造升级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3abaeca-17a0-40a2-8fa8-663895aaa9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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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0│獐子岛(002069):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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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
接受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温波、王业子,出席了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其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
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做出了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决定,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通过《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
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其他事项以及备查文件等内容,且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 日
前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该会议通知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0:00 在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2号普湾景苑酒店2楼第一会议
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2、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德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295,304,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41.527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有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
份6,011,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 股的 0.8453%。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公司总裁、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由 2 名股东代表、本所
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表决投票,由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在现场股东会结束后,
对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信息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合并,并对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8,836,19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0%;反对 2,406,6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987%;弃权 73,3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74,8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170%;反对 2,406,6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050%;弃权 7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417,09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7%;反对 1,826,0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060%;弃权 73,0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5,7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699%;反对 1,826,0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57%;弃权 7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414,69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0%;反对 1,828,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067%;弃权 73,3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3,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412%;反对 1,828,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08%;弃权 7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关于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8,887,292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39%;反对 2,355,799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818%;弃权 73,0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25,947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287%;反对 2,355,79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970%;弃权 7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445,791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8%;反对 1,828,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933%;弃权 73,3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3,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412%;反对 1,828,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808%;弃权 7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79%。
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0,008,900
股股份表决权)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8,488,392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5%;反对 2,754,699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142%;弃权 73,0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7,047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542%;反对 2,754,69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15%;弃权 7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股东会通知》、股东登记记录、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现场表决票及信息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资料作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7666dd8-8b54-4451-9313-6653805d17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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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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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德伟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9:15~15:00。
4、会议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 2号普湾景苑酒店 2楼第一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157 人,代表股份301,316,141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42.
372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295,304,990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41.5
2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6,011,151 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 0.845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5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8,354,796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1.174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王业子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8,836,19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70%;反对 2,406,6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987%;弃权 73,3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874,8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0.3170%;反对 2,406,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8.8050%;弃权 7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7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417,09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7%;反对 1,826,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060%;弃权 73,0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5,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2699%;反对 1,82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1.8557%;弃权 73,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9,414,69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0%;反对 1,828,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067%;弃权 73,3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3,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2412%;反对 1,828,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1.8808%;弃权 7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7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关于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8,887,2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39%;反对 2,355,79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818%;弃权 73,0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925,9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0.9287%;反对 2,355,79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8.1970%;弃权 73,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9,445,79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8%;反对 1,828,1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933%;弃权 73,3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453,3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2412%;反对 1,828,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1.8808%;弃权 7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77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109,960,000股股份)、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0,008,900股股份表决权)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本议
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8,488,39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5%;反对 2,754,69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142%;弃权 73,05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7,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6.1542%;反对 2,754,69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32.9715%;弃权 73,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王国红先生、史达先生、宋坚先生、张晓东先生分别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
告》全文已于 2026 年 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王业子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9f4b8b5-1d99-4700-9363-63c7b573c6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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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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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756,425.28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为 86,128,432.24元,期末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930,689,631.77元,期末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522,023,
748.6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
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56,425.28 -21,912,621.78 8,588,156.1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30,689,631.7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522,023,748.61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026,963.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不属于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
理性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
超分配的情况。”以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
,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持续聚焦深耕主业,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业绩表现,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指标,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5ec33ae-3be9-4bd2-88a6-05872927e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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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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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686959c-caf3-427a-bbc0-eae853914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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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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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117b10e-e439-4722-a9e1-7f87719bb9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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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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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8dfc6d9-e449-4087-a452-78b6d44ba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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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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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faeefed-c5d3-4e06-916f-3e51b7778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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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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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8f77e1a-28cc-4fab-835a-06dd8d8d9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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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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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中兴华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532人。
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公司属于渔业行业,中兴华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0月开始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
,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从
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三、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
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
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
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
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
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
华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在2026年初,中兴华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相关管理层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
安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安排。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
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生物资产
核算、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中兴华事务所全面配合、及时有序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
作,充分满足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
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兴华事务所在信息保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华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
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保密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
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
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九、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有完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复核与质量检查程序、投入的人员
级别和数量与公司规模相匹配;具有相关行业的服务经验和审计实力,能够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及增值服务;已建立完善的
信息安全制度、执行敏感信息处理措施,具有良好的风险承担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过程勤勉
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公允表达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c24873a-49ea-433e-9e27-14a841e95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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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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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兴华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
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
伙人李尊农、乔久华。截止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
32人。
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公司属于渔业行业,中兴华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聘任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中兴
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
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年1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公司相关管
理层等召开“2025年度报告编制暨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就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中兴华事务所、公司相关管理层,召开“2025年度报告编制暨2025年度审计工作
第二次沟通会”,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初审意见及相关重点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6年4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审计期间与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中兴华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8969f81-3f21-49ac-96fa-6d3dfeb031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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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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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
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
online.cn)网络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德伟先生,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路珂先生,独立董事张晓东先生,董
事会秘书阎忠吉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ghb3hhDck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
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邦
电话:0411-62975988
传真:0411-62975986
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fe5c6be-fd3f-4c8d-a949-ccd0bc8af0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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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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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f03a7f1-c245-4f05-ad72-e7ef27e8d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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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獐子岛(0020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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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510ce19-c42f-44dd-8e98-ed1a78d0dc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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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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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ad86b65-55a9-4748-95b9-02bced642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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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獐子岛(002069):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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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3d157af-05c2-4715-92f1-2b5c3f600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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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0│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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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c0e03f0-d2f4-40ec-b85b-aac538e8a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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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0│獐子岛(002069):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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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898be97-bbc7-4d60-81c1-e734e8ac45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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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0│獐子岛(002069):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00000151号獐子岛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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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
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o c a t i o n ):北京 市丰台区丽泽 路 20 号丽泽 S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151 号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
岛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獐子岛集团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獐子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獐子岛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75ba423-7adb-458e-9fe8-98b360fb1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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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0│獐子岛(002069):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440号獐子岛2025年度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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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
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440 号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1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773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獐子岛公司编制了后附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獐子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獐子岛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獐
子岛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獐子岛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3d049e2-29d7-4d8b-871f-e1eaa198f2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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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0│獐子岛(002069):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439号獐子岛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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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439号獐子岛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5020e21-589a-4eca-a956-d4ee3a151d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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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0│獐子岛(002069):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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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fa950b7-0773-4a1f-a31c-e6a030c30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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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19│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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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50066cd-9f77-4da0-a694-19d56cb2d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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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18│獐子岛(00206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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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要求,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国红、史达、宋坚、张晓东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国红、史达、宋坚、张晓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c0184f3-3bf1-47f0-ab50-f66d2e6c2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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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18│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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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c9c9209-b536-4f69-acac-5ec9d75ebc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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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18│獐子岛(00206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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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切实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享受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仅
适用本办法独立董事相关条款。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取酬,不适用除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
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由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七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
制要求。
第八条 公司人资行政部、财务管理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及津贴的标准及发放
第九条 董事薪酬、津贴: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发放。
(二)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取酬。
(三)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岗位薪酬、绩效薪酬、特别激励、中长期激励、津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
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岗位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一)岗位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厘定年度的岗位报酬。岗位薪酬
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薪酬标准为基础,与公司年
度经营绩效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三)特别激励:为了奖励对公司增收、降本、避险、创新等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立特别激励,一事一议。特别激励根据实际
效益确定具体金额,包括以下项目:管理创新奖或突出贡献奖、项目奖金、超额奖金及在公司业绩良好的情况下,发放的年终奖。
(四)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
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五)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
据需要制定其它公司福利办法,津贴根据公司的制度按时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
与津贴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人资行政部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办法适时调整公司薪酬体系。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定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批准,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或者存在挪用资金、侵占资产、商业贿赂等违法违
规行为,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aba0ca9-6763-4d17-9f8a-cab19169a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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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18│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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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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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18│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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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750e9a3-427b-4aaf-990f-41cb1cf79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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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18│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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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446ac90-5bc6-4f67-8111-3ce4fb8e3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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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36│獐子岛(002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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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5年 12月 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8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吉
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岛一号基金”)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即自 2026年 1月 23 日至 2026年 4月 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11.1万股。
近日,公司收到和岛一号基金出具的《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和岛一号基 集中竞价交易 2026.2.5-2026.4.3 3.71 708.2685 0.9960
金 合计 -- 3.71 708.2685 0.9960
减持股份来源为和岛一号基金于 2016年 9月与公司原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本次减持价
格区间为 3.55元/股至 4.18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和岛一号基 合计持有股份 5,008.2685 7.0429 4,300 6.0469
金 其中: 5,008.2685 7.0429 4,300 6.0469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b864ce5-e4d8-4ec1-9072-d8a1d2de4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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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獐子岛(00206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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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德伟先生、副董事长战成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会,已分别向董事会履行请
假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路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3月 31日(星期二)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3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9:15~15:00。
4、会议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 2号普湾景苑酒店 2楼第一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 216 人,代表股份306,656,496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43.
123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300,88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42.3
1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0 人,代表股份 5,76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 0.811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1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8,112,466股,占公司总股本 711,112,194股的
1.140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郭晓杰律师、王业子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5,950,546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75%;反对 206,95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411%;弃权 530,100 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75,4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0.9146%;反对 206,95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5510%;弃权 5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53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109,960,000股股份)、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0,008,900股股份表决权)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本议
案的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郭晓杰律师、王业子律师认为: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审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3039310a-41d8-4ea4-8dac-f40418f76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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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獐子岛(002069):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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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b9532aa-d3ad-40b9-8137-29782e099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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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24│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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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6492afd6-f0eb-4015-acc3-9ad2a24058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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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6│獐子岛(002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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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19347128-bd8d-46c9-9cb3-44cc6cddb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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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5│獐子岛(002069):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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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8ff35577-9d0a-4588-9311-3e404f274d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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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5│獐子岛(002069):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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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产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化集团”)与大连时泰普旅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普湾景苑酒店分公司(以下简称“普湾景苑酒店”)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整体租赁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炮台街道迎宾
大道 2号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已统筹完成该资产的整体装修改造与设施配套。经普湾景苑酒店书面同意,盐化集团
拟将其中部分区域(即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 2号普湾景苑酒店 2楼部分,面积 1949.90 ㎡)转租予公司作为办
公场所使用。本次租赁期限 51 个月,累计含税租金合计人民币 4,665,658.98元。
(二)关联关系
盐化集团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德伟、张昱均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复州湾镇
4、法定代表人:刘德伟
5、注册资本:56,659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23619946K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水产养殖【分支机构经营】,饲料
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分支
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大连獐子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9、实际控制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与本公司关系: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完全审计)
项目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506219.21
净资产 401703.82
营业收入 44776.73
净利润 3081.79
1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为盐化集团已整体租赁并完成装修改造的标的资产中的部分区域,面积 1949.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盐化集
团承诺对该资产享有合法转租权,且该资产未设定抵押。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交易以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拟评定装修总费用和租金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辽中天
华正评报字[2025]第 12059号)的复核报告》(众华咨报字[2025]第 235号)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出租不动产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不动产坐落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炮台街道迎宾大道2号(以下简称该不动产)。
1.2乙方使用面积为 1949.90㎡,不动产规划用途为办公使用。
1.3不动产权属状况:
甲方承诺对该不动产依法享有转租权,该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编号:大连普湾不动产权第 11003005号。
1.4甲方作为该不动产的使用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不动产未设定抵押。
1.5该不动产包括现有装修、食堂设施、电话网络服务等附属设施。
2.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不动产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区有关不动产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规定的使用用途。
3.证明材料
甲方应提供具有转租权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等文件。
4.交付日期和租赁期
4.1甲乙双方同意,不动产移交日期为 2026年 4月 1日。
4.2 乙方租赁办公区域面积为 1949.90㎡,办公区域分割详见附件海发集团《办公场所区域划分明细》。
4.3 租赁期限
不动产租赁期:51个月,自 2026年 4月 1日起至 2030年 6月 30日止。4.3.1租赁期满,由双方商议续租事宜。
5.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5.1不动产租金标准
5.1.1不动产租金标准
甲乙双方约定,该不动产租赁含税总金额为 4,665,658.98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陆万伍仟陆佰伍拾捌元玖角捌分),不含
税金额 4,280,421.08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捌万零肆佰贰拾壹元零捌分),增值税税额 385,237.9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
伍仟贰佰叁拾柒元玖角)。
5.1.2不动产租金的调整
在本合同期限内,合同金额为包干金额,原则上单价不调整,面积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5.2 租金支付方式
5.2.1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租赁合同项下租金的支付事宜,约定如下:(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
1,097,802.11元;(2)乙方应于每一年度租赁到期前15日内向甲方支付次年租金1,097,802.11元;
(3)乙方应于第四年租赁到期前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最后三个月租金274,450.54元。
5.3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4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9%。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每期租金前,至少提前 10个工作日 向乙方开具
该期租金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方履行该期租金的支付义务。若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导致乙方付
款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不动产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供暖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规定,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由于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
7.2 租期届满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之日起 5日内,乙方应将租赁不动产及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甲方。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办公区域已实现物理隔离,公司拥有独立管理权,完全满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独立性要
求。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租赁事项系在公司控股股东盐化集团已整体租赁相关不动产的基础上,经出租方同意后进行的部分转租。盐化集团作为
控股股东,从整体资产运营效率出发,先行统筹租赁并完成装修改造,有效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的装修投入与设施配套,公司避免
了单独承租的高额初始投入,实现了轻资产入驻与成本节约。
本次租赁有利于整合办公资源、改善办公环境、提升管理效率与协同效应。租赁价格符合市场租金水平,定价公允、透明。公司
已对办公区域实施独立管理与物理隔离,能够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与规范运作,不存在对关联方
的依赖或利益输送情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租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租赁满足公司集中办公、提升管理协
同与运营效率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改善员工办公环境、支撑业务稳定发展,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与经营必要性。本次租赁定价依据充
分,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月 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发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126.8万元(不含本
次关联交易金额)。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不动产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05b72cf1-9025-4b39-8564-cd13f9038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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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20:06│獐子岛(002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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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f440d703-a97d-4d4f-ae40-dafe21360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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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9:23│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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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69093626-cb30-40e0-959f-0a6c827a3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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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9:22│獐子岛(002069):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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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753d4968-70f6-4749-8af2-b429f188c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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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9:22│獐子岛(002069):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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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03fc2178-e3a7-4d86-96fa-9543d0186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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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5:45│獐子岛(002069):关于收回参股公司逾期借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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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关于收回参股公司逾期借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bd530728-7677-4705-9807-731d757e3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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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7:32│獐子岛(002069):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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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2026〕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德伟、阎忠吉:
经查,2025 年 12 月 10 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公司)对参股公司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的财务资助到期未能收回,你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 2026 年 1月 15 日才披露上述逾期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刘德伟作为獐子岛公司董事长、阎忠吉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证监会令
第 226 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你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三)的规定,我
局决定对獐子岛公司及刘德伟、阎忠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采取措施尽快收回财务资助资金,依法保护公司及
投资者权益。同时,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问题,并将严格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责任人将深刻吸取教
训,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规范意识。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健全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
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治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0a20d8bc-0dd8-4ea8-b718-9e88d647aa5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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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獐子岛: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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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26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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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獐子岛: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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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26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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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獐子岛: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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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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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獐子岛: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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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6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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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獐子岛: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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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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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獐子岛: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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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7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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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獐子岛: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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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0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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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獐子岛: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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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0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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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獐子岛: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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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24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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