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69 獐子岛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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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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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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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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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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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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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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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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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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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 │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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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 │獐子岛(00206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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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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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756,425.28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为 86,128,432.24元,期末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930,689,631.77元,期末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522,023,
748.6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负值,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
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56,425.28 -21,912,621.78 8,588,156.1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30,689,631.7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522,023,748.61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026,963.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不属于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
理性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
超分配的情况。”以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
,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持续聚焦深耕主业,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业绩表现,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指标,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5ec33ae-3be9-4bd2-88a6-05872927e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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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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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686959c-caf3-427a-bbc0-eae853914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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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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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
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117b10e-e439-4722-a9e1-7f87719bb9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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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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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8dfc6d9-e449-4087-a452-78b6d44ba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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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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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faeefed-c5d3-4e06-916f-3e51b7778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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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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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0020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8f77e1a-28cc-4fab-835a-06dd8d8d9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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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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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中兴华事务所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532人。
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公司属于渔业行业,中兴华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0月开始
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
,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从
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三、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
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
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
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
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
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
华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工作方案
在2026年初,中兴华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相关管理层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
安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安排。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
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生物资产
核算、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中兴华事务所全面配合、及时有序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
作,充分满足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
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兴华事务所在信息保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华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
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保密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
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
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
不利影响。
九、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有完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复核与质量检查程序、投入的人员
级别和数量与公司规模相匹配;具有相关行业的服务经验和审计实力,能够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建议及增值服务;已建立完善的
信息安全制度、执行敏感信息处理措施,具有良好的风险承担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过程勤勉
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公允表达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c24873a-49ea-433e-9e27-14a841e95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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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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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兴华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
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
伙人李尊农、乔久华。截止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
32人。
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公司属于渔业行业,中兴华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聘任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中兴
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
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年1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公司相关管
理层等召开“2025年度报告编制暨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就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
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4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中兴华事务所、公司相关管理层,召开“2025年度报告编制暨2025年度审计工作
第二次沟通会”,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初审意见及相关重点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6年4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审计期间与中兴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中兴华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8969f81-3f21-49ac-96fa-6d3dfeb031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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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獐子岛(002069):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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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
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15:00-16:30 在“价值在线”(www.ir-
online.cn)网络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德伟先生,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路珂先生,独立董事张晓东先生,董
事会秘书阎忠吉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ghb3hhDck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
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邦
电话:0411-62975988
传真:0411-62975986
邮箱:touzizhe@zhangzidao.com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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