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2074(国轩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074 国轩高科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20 19:39 │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20 19:34 │国轩高科(002074):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13 18:09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10-08 18:58 │国轩高科(00207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9-28 20:06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28 20:06 │国轩高科(00207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 ├─────────┼──────────────────────────────────────────────┤ │2026-09-28 20:06 │国轩高科(00207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 │2026-09-28 15:54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28 15:51 │国轩高科(00207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28 15:50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2026-10-20 19:39│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0日(周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分类 现场(含视频)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 代表有表 占公司有 股东 代表有表 占公司 股东 代表有表 占公司有 及股 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 及股 决权股份 有表决 及股 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 东授 数量 份总数比 东授 数量 权股份 东授 数量 份总数比 权代 (股) 例 权代 (股) 总数比 权代 (股) 例 表人 表人 例 表人 数 数 数 A股 42 545,848,976 34.3320% 1,706 35,959,814 2.2617% 1,748 581,808,790 36.5937% 其 35 19,626,838 1.2345% 1,706 35,959,814 2.2617% 1,741 55,586,652 3.4962% 中, 中小 股东 合计 42 545,848,976 34.3320% 1,706 35,959,814 2.2617% 1,748 581,808,790 36.5937% (二)会议出席情况 注:1、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814,725,342 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89,914,498 股,已剔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 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根据大众中国与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的名称为“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李缜 、李晨(国轩控股、李缜、李晨以下合称“创始股东方”)分别于 2020年 5月 28日、2024年 12月 11日签署的《关于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及《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在符合该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自大众中国对公司战 略投资涉及的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72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大众中国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 部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根据大众中国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大众中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7,587,685股,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方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符合双方就 表决权安排达成的约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提案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结果 1.00 关于 总表 339,237,7 93.1406 15,289,57 4.1979 9,693,735 2.6615 217,587,6 通过 对外 决情 91 % 9 % % 85 投资 况 暨关 其中 30,603,33 55.0552 15,289,57 27.505 9,693,735 17.439 0 联交 中小 8 % 9 8% 0% 易的 股东 议案 的表 决情 况 2.00 关于 总表 353,918,0 97.1712 656,525 0.1803 9,646,535 2.6485 217,587,6 通过 签署 决情 45 % % % 85 工程 况 承包 其中 45,283,59 81.4649 656,525 1.1811 9,646,535 17.354 0 合同 中小 2 % % 0% 暨关 股东 联交 的表 易的 决情 议案 况 注:1、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关联股东大众中国已对议案 1.00、2.00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bb22905c-b9dc-44ce-9c7e-ae686a375624.PDF ─────────┬──────────────────────────────────────────────── 2026-10-20 19:34│国轩高科(002074):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唐方律师、周奇律 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4SH7200124/DT/cj/cm/D53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公告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0月 20日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上午9:15 至 9:25, 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0日上午 9:1 5至当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众中国”)与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 更名前的名称为“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缜先生 、李晨先生(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以下合称“创始股东方”)签署的股东协议和补充协议, 在符合该等协议约定的前提下, 自大众中国对公司战略投资涉及的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72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 大众中国将不可 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基于前述约定并根 据大众中国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大众中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7,587,685股。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 24SH7200124/DT/cj/cm/D53 2 始方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 符合双方就表决权安排达成的约定, 本次表决权安排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包括视频出席)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748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81,808,79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593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 “GDR”)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 代表股份 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视频出席)、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39,237,791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406%; 反对 15,289,579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79%; 弃权 24SH7200124/DT/cj/cm/D53 3 9,693,735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15%;回避217,587,685股。2.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53,918,04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12%; 反对 656,52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3%; 弃权 9,646,535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85 %;回避 217,587,685股。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 员工 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符合相关约定, 审议相关议案时, 不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需特别决议的议 案, 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 回避表决。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ac9eadf2-c780-4106-87ce-3cba60592a32.PDF ─────────┬──────────────────────────────────────────────── 2026-10-13 18:09│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 26-074),公司决定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0日(周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2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 述议案中,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 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13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玉菊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443d7c35-699f-426b-9566-3239bde76444.PDF ─────────┬──────────────────────────────────────────────── 2026-10-08 18:58│国轩高科(00207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国轩高科,证券代码:002074)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9月 29 日、9月 30 日及 10月 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于 2026年 9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公 司全资下属企业 GotionHigh-Tech (HK) Limited、Gotion GmbH、Gotion Power Africa S.A.S(. 以下合称“国轩方”)与大众汽 车股份公司及其全资下属企业 PowerCo SE、Power Holdco LuxS.A.(以下合称“PowerCo方”)拟签署《投资协议》,分别在西班牙 瓦伦西亚、斯洛伐克苏拉尼、摩洛哥肯尼特拉组建三家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锂电池和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32. 22亿欧元,其中国轩方合计投资金额约15.98 亿欧元,PowerCo 方合计投资金额约 16.24 亿欧元。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批,并履行境内外政府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72)。 2、公司于 2026年 9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 子公司 Gotion Spain GreenEnergy, S.L拟与 PowerCo Battery Spain, S.A.U.分别签署“年产 29.1GWh锂电池项目”的《一期干燥 房总承包合同》和《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IndustrializationContract),上述合同总金额为 10.94 亿欧元。本次交易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中国”)与合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 建投公司”或“受让方”)于 2026年 9月 28日签署了《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大众中国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96,180,44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30%)转让给小建投公司。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尚待就本次交易取 得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此外,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经自查,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 的重大事项。 8、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9、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9日,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 年第三季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财务数据。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bb83ea6d-33e9-44e9-a248-90b310f267c2.PDF ─────────┬──────────────────────────────────────────────── 2026-09-28 20:06│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af203769-559b-4d97-a5ac-3302a17ae664.PDF ─────────┬──────────────────────────────────────────────── 2026-09-28 20:06│国轩高科(00207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 ─────────┴──────────────────────────────────────────────── 国轩高科(00207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c359c954-a84e-4be8-847a-6b67eebf277c.PDF ─────────┬──────────────────────────────────────────────── 2026-09-28 20:06│国轩高科(00207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 国轩高科(00207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d797ffb4-4db3-4ab4-8c3d-962b2e1cd170.PDF ─────────┬──────────────────────────────────────────────── 2026-09-28 15:54│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10月20日下午15:00 在安徽省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0日(周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2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 议案中,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 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13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玉菊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f439b6aa-5aa6-4655-a38c-d01b06bbc66b.PDF ─────────┬──────────────────────────────────────────────── 2026-09-28 15:51│国轩高科(00207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海外动力电池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全球化市场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深化与大众汽车集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及 公司全资下属企业 GotionHigh-Tech (HK) Limited、Gotion GmbH、Gotion Power Africa S.A.S(. 以下合称“国轩方”)与大众 汽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汽车集团”)及其全资下属企业PowerCo SE、Power Holdco Lux S.A.(以下合称“PowerCo方”)拟 签署《投资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安排将分别在西班牙瓦伦西亚、斯洛伐克苏拉尼、摩洛哥肯尼特拉组建三家合资公司(以下分别简 称“瓦伦西亚合资公司”、“苏拉尼合资公司”和“摩洛哥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锂电池和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预计项目总投资金 额约 32.22 亿欧元,其中国轩方合计投资金额约 15.98 亿欧元,PowerCo方合计投资金额约 16.24亿欧元。国轩方出资来源为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 双方拟以瓦伦西亚合资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年产 29.1GWh锂电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22.62亿欧元。瓦伦西亚合资公司由 香港国轩下属拟设欧洲主体对 PowerCo Spain进行增资。本次投资事项完成后,国轩方占合资公司 49.00%的股权,PowerCo方占合资 公司 51.00%的股权。该合资公司为 PowerCo方控股子公司。 双方拟以苏拉尼合资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年产 8.4GWh锂电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4.8亿欧元。苏拉尼合资公司由 Gotion GmbH 在斯洛伐克苏拉尼新设公司主体后接受 PowerCo Lux增资。本次投资事项完成后,国轩方占合资公司51.00%的股权,PowerCo 方占合资公司 49.00%的股权。该合资公司为国轩方控股子公司。 双方拟以摩洛哥合资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4.8亿欧元。摩洛哥合资公 司由 Gotion Power于摩洛哥肯尼特拉新设公司主体后接受 PowerCo Lux增资。本次投资事项完成后,国轩方占合资公司 51.00%的股 权,PowerCo方占合资公司 49.00%的股权,该合资公司为国轩方控股子公司。 关联董事 J?rg Fenstermann先生、Rainer Ernst Seidl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和2026年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 Gotion Spain Green Energy, S.L.拟与 PowerCo Battery Spain,S.A.U. (以下简称“PowerCo Spain ”)分 别签署“年产 29.1GWh 锂电池及配套项目”的《一期干燥房总承包合同》和《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IndustrializationContract ),上述合同总金额为 10.94亿欧元。PowerCo Spain为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旗下电池业务全资控股子公司 PowerCo SE在西班牙设立的 电池实体公司。关联董事 J?rg Fenstermann先生、Rainer Ernst Seidl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的《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10 月 20日下午 15:00 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 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赞成票 11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7c20dc3f-5a10-45e5-8860-f8986d893fb1.PDF ─────────┬──────────────────────────────────────────────── 2026-09-28 15:5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轩高科”)于 2026年 9月 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 Gotion Spain Green Energy, S.L.(以下简称“GotionSpain”)拟与 PowerCo Battery Spain, S.A.U. (以下简称“PowerCo Spain ”)分别签署“年产 29.1GWh锂电池项目”的《一期干燥房总承包合同》和《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 Industrialization Contract),上述合同总金额为 10.94亿欧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PowerCo Spain为大众汽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汽车集团”)旗下电池业务全资控股子公司 PowerCo SE在西班牙设立的电 池实体公司。PowerCoSE总部位于德国萨尔茨吉特,其主营业务为动力电池制造和销售。 1、公司名称:PowerCo Battery Spain, S.A.U. 2、成立日期:2021年 9月 30日 3、注册地:西班牙瓦伦西亚萨贡托(Sagunto) 4、企业类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锂电池的生产和销售 6、股权结构:PowerCo SE通过 Power Holdco Lux S.A.持有其 100%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项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 总资产 100,894.01 121,903.35 总负债 74,904.85 77,940.35 净资产 25,989.17 43,963.00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度 1-6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5,790.81 -2,026.16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owerCo Spai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关联关系说明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24.28%股份(截至 2026年 9月 20日),大众汽车集团为该公司 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大众汽车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包人参考了市场同类工程项目造价、工程预算,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价格等因 素,由双方经过多轮谈判并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与非关联方同类项目报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具备公允性与合理性,不存在向 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PowerCo Battery Spain, S.A.U 承包人:Gotion Spain Green Energy, S.L. (一)《一期干燥房总承包合同》 项目地点:西班牙瓦伦西亚萨贡托(Sagunto) 工程范围:对发包人一期动力电池产线中洁净干燥房的设计施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的总承包,承包人对建设项目的质 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 建设周期:自开工日后 472天 合同价格:总价款为 2.95亿欧元(含西班牙当地进口税费以及成功办理进口增值税减免后退还给发包方的 2,000.00万欧元), 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二)《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Industrialization Contract) 项目地点:西班牙瓦伦西亚萨贡托(Sagunto) 工程范围:对发包人二期动力电池产线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的总承包,承包人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 、造价和进度负责。 建设周期:自开工日后 1181天 合同价格:总价款为 7.99亿欧元(含西班牙当地进口税费),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五、与交易对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6年 8月末,公司及子公司与大众汽车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77,180.39万元。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深化公司与大众汽车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参与大众汽车集团欧洲核心电芯基地建设,为公司带来业务收入的 同时,积累欧洲大型电池工厂项目承包经验,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本次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定价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风险提示 本项目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如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 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同时,工程总包模式下公司需承担工程超支、工期延误等履约责任。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签署工程承包合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签署工 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可本次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相关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a9a333e2-e547-44a1-9e2e-8dfa0955478e.PDF ─────────┬──────────────────────────────────────────────── 2026-09-28 15:5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bec6011e-4d31-4a3e-94c5-3b94bf494641.PDF ─────────┬──────────────────────────────────────────────── 2026-09-27 15:44│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f833a02e-2047-49a5-862e-fd6bcea7a03e.PDF ─────────┬──────────────────────────────────────────────── 2026-09-27 15:40│国轩高科(002074):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梁翔蓝律师、杨裕 民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4SH7200124/SLXL/cj/cm/D52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公告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月 24 日15:00 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 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4日上午9:15至 9:25, 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24日上午 9:15至 当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众中国”)与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 更名前的名称为“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缜先生 、李晨先生(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以下合称“创始股东方”)签署的股东协议和补充协议, 在符合该等协议约定的前提下, 自大众中国对公司战略投资涉及的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72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 大众中国将不可 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基于前述约定并根 据大众中国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大众中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7,587,685股。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方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低 至少 5%, 符合双方就表决权安排达成的约定, 本次表决权安排合法、有效。 24SH7200124/SLXL/cj/cm/D52 2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包括视频出席)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58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73,255,13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055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 “GDR”)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 代表股份 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视频出席)、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2,258,806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4%; 反对 1,390,185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70%; 弃权 154,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6 %。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0,165,906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1%; 24SH7200124/SLXL/cj/cm/D52 3 反对 2,908,624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4%; 弃权 180,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1,762,548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6%; 反对 1,322,18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6%; 弃权 170,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 %。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 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 利符合相关约定, 审议相关议案时, 不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需特别决议的议案, 已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已对 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c093df03-2a50-41ec-97fd-d2c57a0db24f.PDF ─────────┬──────────────────────────────────────────────── 2026-09-21 17:33│国轩高科(002074):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日发行了 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 币 5亿元,票面利率为 1.93%,发行期限为 180日,起息日为 2026年 3月 23日,兑付日为 2026年 9月 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 026年 3月 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 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期兑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 50,475.89万元。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已 全部兑付完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9c7d0572-8fae-48f4-8c7a-a4dffcd29690.PDF ─────────┬──────────────────────────────────────────────── 2026-09-17 17:55│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6a54eb5b-1d4f-4510-b70a-4cd03692655a.PDF ─────────┬──────────────────────────────────────────────── 2026-09-17 17:54│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 26-063),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24日(周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7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 述议案中,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 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09月 1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玉菊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8994e8d3-97ee-4c25-aa93-f9b6aaab9842.PDF ─────────┬──────────────────────────────────────────────── 2026-08-28 18:0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b1e23c2-ab8f-49d4-bfe5-f1c0df7e5859.PDF ─────────┬──────────────────────────────────────────────── 2026-08-28 17:57│国轩高科(00207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0ee32ca-1854-49e1-93a2-d1cba28c903a.PDF ─────────┬──────────────────────────────────────────────── 2026-08-25 16:48│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04月 27日和 2026年 05月 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 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亿元(含 70亿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DFI48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现就有关事项要点公告如下: 一、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 7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 求,进行发行管理。每期发行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 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f8363b5-7631-4eaa-adab-db9002c2edd7.PDF ─────────┬──────────────────────────────────────────────── 2026-08-24 18:14│国轩高科(002074):董事会多元化政策(2026年8月) ─────────┴──────────────────────────────────────────────── 一、总则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全面性、专业性与科学性,强化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契合资本市场治理评级及信息披 露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战略发展情况,特制定本政策。 公司始终认为董事会多元化是完善治理体系、支撑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是保障董事会决策视角全面、专业均衡的重 要基础。本政策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成员遴选、提名及聘任相关多元化管理要求,明确董事会多元化考量维度、可计量目标、监督评 估及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细化补充董事会提名治理相关制度要求,推动构建兼具多元视角与绿色治理专业能力的董事会架构。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招募、遴选、提名、聘任、履职评估及日常治理全流程,同时覆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多元化 考量工作,全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任人唯才的基本原则,严格恪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 二、政策声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落实本政策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审阅、评估董事会整体组成结构,统筹董事候选人的遴选审查与提名推荐 工作。公司对所有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均坚持用人唯才的核心原则,在评估、甄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过程中,以候选人职业操 守、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履职适配性为核心评判标准,同时充分考量候选人在多元化维度上对董事会的赋能价值,兼顾董事会结构 均衡性与履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多元化建设覆盖多维度核心要素,提名委员会在候选人遴选及提名全过程中,基于客观标准,全面考量候选人的性别 、年龄、民族、种族、国籍、文化教育背景、从业履历、专业技能及行业经验等多元化要素。其中,专业能力评估应涵盖战略规划、 财务风控、法律合规、行业技术、数字化转型,以及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等各相关领域,确保董事会具备支撑公司科学决策与 可持续经营的综合专业能力矩阵。 三、目标推进 公司董事人选的甄选与提名工作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提名管理制度,全面结合本政策多元化要求开展。董事候选人的最终聘任决 策以候选人个人能力、履职价值及公司董事会发展需求为核心依据,综合考量候选人对董事会多元化建设的增益作用,不单一侧重某 一项多元化维度,确保董事会整体结构均衡、能力全面。 公司持续推进董事会多元化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可计量评估目标,全面规范董事会结构优化工作。公司致力于实现董事会在性 别结构、年龄梯队、民族文化、国籍背景、教育履历、专业技能、从业经验等维度的均衡配置,持续提升董事会独立性、专业性与多 元性。公司重点强化董事会可持续发展专业能力配置,确保董事会具备适配公司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专业履职力量,持续完善董事会 ESG 治理体系。 公司严格落实多元化提名选聘流程,持续拓宽多元化人才选聘渠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遴选工作中,主动吸纳不同背景、不 同专业、不同从业经历的优质人才,持续优化董事会多元结构,充分发挥多元化治理对公司科学决策、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监督与汇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本政策相关要求,规范开展董事 候选人考察、遴选及提名工作,常态化落实董事会多元化建设各项要求,保障本政策有效落地执行。 提名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本政策,以确保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应制定并推行正式流程以适当地监督本政策的落实情况,常态 化检视董事会多元化结构、专业能力配置及绿色治理人才储备情况。提名委员会应定期讨论并于必要时就董事会实现多元化(包括性 别多元化、环境治理专业多元化)的相关可衡量目标达成一致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向董事会汇报以供审议及批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本政策核心内容、多元化可计量目标及各项目标年度达成进度、董事会多元化结构现状及可持续发展专业人才配置情况、 政策年度评估及优化改进情况,定期披露于公司可持续发展(ESG)报告中,接受市场及社会公众监督。 六、其他 本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上市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项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若本政 策条款与后续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以最新生效的法定规则及公司章程为准,公司将及时启动 本政策的修订工作。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政策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a0fdf0d-e7e8-4c80-a3bc-8359a4f3d461.PDF ─────────┬──────────────────────────────────────────────── 2026-08-24 18:14│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154542f-762a-41e2-9e25-e90090f3f216.PDF ─────────┬──────────────────────────────────────────────── 2026-08-24 18:14│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c2b2856-0268-4a99-970c-b7f75a2afe80.PDF ─────────┬──────────────────────────────────────────────── 2026-08-24 18:14│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9ed774d-e35e-4b15-95a8-9b1bdb456f02.PDF ─────────┬──────────────────────────────────────────────── 2026-08-24 18:14│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6e63b6a-cfa5-4c0e-bcc2-4b8088be7292.PDF ─────────┬──────────────────────────────────────────────── 2026-08-24 18:12│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f29acdc-f23a-40a6-a5ad-d5c582da95d1.PDF ─────────┬──────────────────────────────────────────────── 2026-08-24 18:12│国轩高科(002074):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dabb381-991c-4124-a263-7c3849c4d697.PDF ─────────┬──────────────────────────────────────────────── 2026-08-24 18:12│国轩高科(002074):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7e5d363-117d-4747-bbde-3ca32ae38d99.PDF ─────────┬──────────────────────────────────────────────── 2026-08-24 18:12│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59f5683-ba3c-44bf-bfbf-2842fe4e4f2e.PDF ─────────┬──────────────────────────────────────────────── 2026-08-24 18:12│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e2e9b294-9e12-4b34-86f5-117e88b911d3.PDF ─────────┬──────────────────────────────────────────────── 2026-08-24 18:12│国轩高科(00207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 国轩高科(00207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d2ab67c-4b7f-42e5-bfa8-4b9a425884fd.PDF ─────────┬──────────────────────────────────────────────── 2026-08-24 18:11│国轩高科(002074):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合肥包河总部会议室和德国沃尔夫斯堡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0名,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 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新增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 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Steven Cai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和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的《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并参考初始投资成本、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适时选择合理的价位区间,通 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出售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已流通上市的境内外上市公司 股票资产,出售上述资产的总成交金额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 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方式、出售时机、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具体实施措施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 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应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内进行,如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 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目前出售时间、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交易对手等均不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战略与 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的《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 司提名 J?rg Fenstermann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 J?rg Fenstermann 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后,将接替原公司非独立董事Olaf Korzinovski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 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的《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七章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安排和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 日”的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公司本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已于 2026年 7月 7日届满,截至届满之日,合计15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262 3万份,公司依照规定将对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终止。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 Steven Cai先生、张宏立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杨茂萍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 《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后引起的股本变化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 1,813,734,748元增至 1,814,725,342元。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启用新的公司章程, 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会多 元化政策》。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9月 24日下午 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 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 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赞成票 10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5495e3a-dbe6-4374-b49b-2f383d9fcc55.PDF ─────────┬──────────────────────────────────────────────── 2026-08-24 18:10│国轩高科(002074):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致: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或“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唐方律 师、杨裕民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就公司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 或口头陈述, 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实、完整、准确; (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全部有关事实, 且全部事实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中的签字与印章真实无误, 公司有关人员在本所律师调查、 验证过程中所作的陈述真实有效, 所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4)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具有 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22SH3110016/DT/cj/cm/D8 1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 本所假设公司: 1. 所有提交予本所的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2. 所有提交予本所的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 3. 各项提交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同原件一致, 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公布 且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 并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 的事实及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注销事宜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 业事项发表评论。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及有关审计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内容时, 仅为对有关报告的引述, 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国轩高科为本次注销事宜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 为公司本次注销事宜申报材料的组成部分或公开披露, 并对本法律意见书内容依法承担责任。 22SH3110016/DT/cj/cm/D8 2 基于以上所述,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注销事宜的批准与授权 (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 国轩高科于 2022年 5月 23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在上述议案中,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等事宜。 (二) 经本所律师核查, 国轩高科于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 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 经本所律师核查, 国轩高科于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15.2623 万份, 关联董事Steven Cai、张宏立、杨茂萍均已回避表决。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国轩高科本次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 关于本次注销事宜的具体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 根据《管理办法》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 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 公司将予以注销。根据公司的确认, 22SH3110016/DT/cj/cm/D8 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于 2026年 7月 7日届满, 截至届满之日, 合计 15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15.2623万份, 公司依照规定将对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期权注销完成后, 本激励计划终止。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 三. 其他事项 本次注销事宜尚须公司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尚须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国轩高科本次注销事宜已获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58dd683-b821-4744-8ccd-c7caead82b0b.PDF ─────────┬──────────────────────────────────────────────── 2026-08-24 18:1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授权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战略与 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售资产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并参考初始投资成本、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适时选择合理的价位区间,通 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出售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已流通上市的境内外上市公司 股票资产,出售上述资产的总成交金额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 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方式、出售时机、出售数量、出售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具体实施措施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个月内。 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择机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应在董事会处置资产权限内进行,如若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 会进行审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目前出售时间、成交价格、成交金额、交易对手等均不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股票资产,旨在优化资产配置效率,实现投资收益的市场化价值转化,所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鉴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波动,具体出售时 间、出售价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财务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数据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公司 2026年战略与 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61566ac-001b-49bf-8d7c-9b26ed0fda30.PDF ─────────┬──────────────────────────────────────────────── 2026-08-24 18:1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b60af3d-3567-446b-b894-fcf35bd96ba2.PDF ─────────┬──────────────────────────────────────────────── 2026-08-24 18:09│国轩高科(002074):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国轩高科(002074):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ef0504db-ed9a-4b71-b501-2aa22106d289.PDF ─────────┬──────────────────────────────────────────────── 2026-08-24 18:09│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15baefe-577a-45b4-bf31-0d885e218c54.PDF ─────────┬──────────────────────────────────────────────── 2026-07-21 18:15│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00ce772a-af47-450b-9949-d31fa694b8b6.PDF ─────────┬──────────────────────────────────────────────── 2026-07-14 18:18│国轩高科(00207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20,000.00万元 - 155,000.00万元 盈利:36,662.8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27.31% - 322.7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500.00万元 - 12,000.00万元 盈利 7,287.07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 - 64.6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6元/股 - 0.85元/股 盈利:0.2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年上半年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增长,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加快研发产业化落地,推进产品迭代升级,优化客户结构,加强海内外市场开拓,公司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业绩稳健增长。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显著增长。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 11-14亿元。主要系公司所持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期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将 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460a437-8b07-44ca-acc7-70060ac704ea.PDF ─────────┬──────────────────────────────────────────────── 2026-07-10 00:00│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5 日)登记的总股本 1,814,725,34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767,546股后的 1,812,957,7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分配比例,即 181,295,779.60元=1,812,957,796股×0.1元/股。 2、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025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4月 27 日的总股本 1,814,221,0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767,546股后的 1,812,453,508股为基数测算,预 计派发现金红利 181,245,350.80元(含税)。自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 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从 1,814,221,054股变更为1,814,725,34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 未发生变动。 公司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配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后的 1,812,957,796 股为基数,每 10股现金分红 1.0元(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181,295,779.60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顺利实施,在办理本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不会发生变动。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5日)登记的总股本 1,814,725,342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767,546 股后的 1,812,957,7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对于投资于公司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 )的合格投资者,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 GDR 对应的境内基础 A 股股票名义持有人 Citibank, NationalAssociation派 发现金红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自获取 GDR分红收入后,如 GDR 投资者需要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GDR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与 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相同,GDR投资者的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7月 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6年 7月 23日,现金红利将由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通过Euroclear Bank SA/NV、Clearstream Banking,S.A.发放给 GDR投资 者。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67 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0*****702 李缜 3 01*****73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7月 9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 即 181,295,779.60元=1,812,957,796股×0.1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9025 元 /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99025 元/股=181,295,779.60 元÷1,814,725,342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02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咨询联系人:姚玉菊 咨询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电话:0551-6210017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9576b3d-f899-4e04-807d-c22dea199a3e.PDF ─────────┬──────────────────────────────────────────────── 2026-07-03 16:52│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情况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于 2026 年上半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股票代码:301217.SZ)A股股 票共计 8,399,527股,成交金额 829,221,868.91元(含交易费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合肥国轩于 2026 年上半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铜冠铜箔 A股股票共计 8,399,527 股,成 交金额 829,221,868.91 元(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持有铜冠铜箔股票 10,531,631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1. 27%。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初步核算,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以上,但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以上,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 2条规定的披露标准。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股权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 10月 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MA2N8LN173 法定代表人:甘国庆 注册资本:82,901.5544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 189号 企业性质:地方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电子铜箔制造销售及服务,铜商品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铜冠铜箔 72.38%的股权,为铜冠铜箔控股股东。 铜冠铜箔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65,605.94 780,288.31 负债总额 226,542.77 230,179.48 净资产 539,063.17 550,108.83 项 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668,920.60 184,175.43 净利润 6,264.99 10,634.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147.60 -31,906.33 量净额 注:以上股权结构、财务数据等基本情况从铜冠铜箔定期报告获取。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合肥国轩所持有的铜冠铜箔股票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系公司对资产结构进行调整,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180b8db-de31-4e73-9b07-f50385d4e6d7.PDF ─────────┬──────────────────────────────────────────────── 2026-06-23 18:31│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95e21e5-baee-40fe-bcde-4abc89cd7425.PDF ─────────┬──────────────────────────────────────────────── 2026-06-02 17:47│国轩高科(00207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1号)核准,国轩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384,163,346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19.01元。截止 2021年 11月 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02,945,207.46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72,090,121.8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1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 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 2020年 10月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署了《国 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国泰海通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1年 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2022 年 1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 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材料”)、合肥国轩高科动 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2022年 5月 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 为“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2 年 6月,公司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轩电池科技、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2025年 5月 2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 30,000 吨高镍三元 正极材料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大众标准电芯 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改变,公司、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各银行机构无需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 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417.27万元( 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和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 30 5.08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的相关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目前,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国轩高科股份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188763859109 验资专户 已销户 限公司 蜀山支行 合肥国轩电池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185765054466 国轩电池年产 已销户 限公司 蜀山支行 16GWh高比能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81101040057182 力锂电池产业化 已销户 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3401040160001091868 已销户 包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49860800003063 已销户 合肥高新支行 合肥国轩高科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48880800002484 补充流动资金 已销户 力能源有限公司 合肥黄山西路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000268176166600000 已销户 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09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2015419200380085 已销户 合肥蜀山支行 合肥国轩电池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2015419200380883 国轩材料年产 已销户 料有限公司 合肥蜀山支行 30,000吨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项目 合肥国轩电池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176766944401 大众标准电芯产 本次销户 技有限公司 蜀山支行 线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81101040058479 本次销户 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3401040160001148668 包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49860800003299 合肥高新支行 本次销户 本次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2026年 5月 2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 目”进行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1,866.23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 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项目实 施主体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的相关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66c74eb-7c6e-454e-9900-f5efdc576356.PDF ─────────┬──────────────────────────────────────────────── 2026-05-22 18:5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c1d4765-8f45-451a-8eea-8533bca4312c.PDF ─────────┬──────────────────────────────────────────────── 2026-05-21 20:04│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f4130d6-4365-4a88-bdb4-690c97bf14c7.PDF ─────────┬──────────────────────────────────────────────── 2026-05-21 19:59│国轩高科(002074):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唐方律师、杨裕民 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SH7200124/DT/cj/cm/D51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公告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 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 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 9: 25, 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当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众中国”)与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 更名前的名称为“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缜先生 、李晨先生(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以下合称“创始股东方”)签署的 股东协议和补充协议, 在符合该等协议约定的前提下, 自大众中国对公司战略投资 24SH7200124/DT/cj/cm/D51 2 涉及的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72 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 大众中国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 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基于前述约定并根据大众中国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 大众中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7,609,618股。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方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 符合双方就 表决权安排达成的约定, 本次表决权安排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包括视频出席)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479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73,103,83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6.055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 代表股份 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视频出席)、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 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24SH7200124/DT/cj/cm/D51 3 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111,9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9%; 反对 797,7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2%; 弃权 194,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 2.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33,0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2%; 反对 877,6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1%; 弃权 193,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 。 3.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125,81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3%; 反对 843,014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 弃权 135,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 4.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155,4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5%; 反对 816,3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4%; 弃权 132,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1,459,096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0%; 24SH7200124/DT/cj/cm/D51 4 反对 1,258,592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6%; 弃权 386,14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 。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62,334,59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2%; 反对 945,299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8%; 弃权 158,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 。 7.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80,7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5%; 反对 876,8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0%; 弃权 14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26,6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0%; 反对 879,2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4%; 弃权 198,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53,109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7%; 反对 873,822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5%; 弃权 176,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72,035,21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35%; 24SH7200124/DT/cj/cm/D51 5 反对 916,614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9%; 弃权 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 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 利符合相关约定, 审议相关议案时, 不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需特别决议的议案, 已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已对 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05ce92b-1598-4d83-ab99-668d3584fe1d.PDF ─────────┬──────────────────────────────────────────────── 2026-05-12 18:15│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切实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与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 述议案中,议案 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 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 2-10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玉菊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b43ddaa-7732-41e4-a094-4eede9d0115a.PDF ─────────┬──────────────────────────────────────────────── 2026-05-08 18:52│国轩高科(00207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沟通机制,让广大投资者能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拟 举办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 投资者参与方式: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业绩 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缜先生,独立董事王枫先生,董事会秘书汪泉先生,财务负责人张 一飞先生。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于 2026年5月 15日(星期五)17:30前访问 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 页面进行提问(活动页面将于活动开始前五个交易日对外发布,发布之后投资者即可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 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91b0dee-a7c2-44b0-ab9e-ec05a73e8132.PDF ─────────┬──────────────────────────────────────────────── 2026-05-05 17:03│国轩高科(002074):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7日和 2024年 11月 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 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GN8号和中市协注〔2025〕GN9号),交易商 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成功发行 2026年度第二期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为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亿元,募集资金已于 20 26年 4月 29日全额到账。发行结果具体如下: 债券名称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 26国轩高科 2026年度第二期绿色科 GN002(科创债) 技创新债券 债券代码 132680055 期限 3年 起息日 2026年 04月 29日 兑付日 2029年 04月 29日 计划发行总额 8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8亿元 发行利率 2.08% 发行价 100.00元/张 薄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c1f7847-8a25-4944-9515-158496a15915.PDF ─────────┬──────────────────────────────────────────────── 2026-04-29 16:31│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报告 ─────────┴──────────────────────────────────────────────── 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ee6bf9-6daa-4f4f-ae46-12dfbe099287.pdf ─────────┬──────────────────────────────────────────────── 2026-04-28 22:14│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与考核实施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 述议案中,议案 8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 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议案 2-10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 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6号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玉菊 电话:0551-62100213 传真:0551-62100175 邮箱:gxgk@gotion.com.cn 邮政编码:230051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9ec077-f288-4bf4-8c99-2c5feacf116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5│国轩高科: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5934.PDF ─────────┬──────────────────────────────────────────────── 2026-04-29│国轩高科: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54220.pdf ─────────┬──────────────────────────────────────────────── 2026-04-29│国轩高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946.PDF ─────────┬──────────────────────────────────────────────── 2025-10-25│国轩高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3537.PDF ─────────┬──────────────────────────────────────────────── 2025-08-30│国轩高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8140.PDF ─────────┬──────────────────────────────────────────────── 2025-04-25│国轩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4129.PDF ─────────┬──────────────────────────────────────────────── 2025-04-25│国轩高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300522.pdf ─────────┬──────────────────────────────────────────────── 2024-10-30│国轩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518.PDF ─────────┬──────────────────────────────────────────────── 2024-08-29│国轩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2674.PDF ─────────┬──────────────────────────────────────────────── 2024-04-20│国轩高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7010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