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4 国轩高科 更新日期:2026-0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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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10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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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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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7:47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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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国轩高科(002074):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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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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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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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国轩高科(002074):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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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国轩高科(0020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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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22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参与对象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
│ │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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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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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1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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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00207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0da1f0b1-2244-462e-9419-783731a1a8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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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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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于 2026年 1月 17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1年 8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年 9月 15日召开 2021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
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
格为回购股票均价12.70元/股(公告编号:2021-068、2021-081)。
2、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
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于 2022年 1月 1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将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3,133,684股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22年 1月 18日至 2026年 1月 17日。公司于 2025年 7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出售股份2,189,1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 944,
584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05%。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6年 1月 17日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后续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产的处置和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77de022e-b165-45c9-96a0-087c45d14a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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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7:47│国轩高科(002074):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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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 2025年 9月 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现已办理完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 943
.9993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 12月 5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截至 2024年 12月 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
届满。公司自 2024年 1月 11日首次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回购期间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15,
436,229股,占公司该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 0.8567%,最高成交价为 21.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11元/股,累计支付总金
额为 300,039,302.01元(含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943.9993 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股本总额 1,814,113,804股
的 0.52%,股份来源于公司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剩余回购股份为 4,737,546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
名称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号为 089950****。
2、认购情况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1,120.2539万股,受让价格为 21.0
7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603.7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人数为 696 人,实际认购份额为 19,890.07万份,认购资金总额为 19,890.07万元。苏亚金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年 12月 31日出具了苏亚验〔2025〕7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25年 12月 25日止本员工持股计
划参与对象认购股份的资金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经审验,截至 2025年 12月 25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
缴纳的资金合计人民币 19,890.07万元(上述数据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
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实际认购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一致且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股份数额上限。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 1月 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国轩高科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部分回购股票已于 2026年 1月 7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过户股数 943.9993万股,占公司 2025 年 12月 31 日股本总数的 0.5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公司基于不同类型参与对象岗位职责、过往贡献和业绩表现、未来绩效目标要求等因素,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持
股计划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分为两类,并对解锁安排做出了差异化设置。第一类参与对象认购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 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二类参与对象认购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
3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每期解
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期间,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
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
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
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泉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杨茂萍女士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议与
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会审
议公司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人交易相关提案时无需回避。
4、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和运行,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
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所持公司权益不合并
计算。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677bf90b-6fe8-4498-912b-6abe8688d9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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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国轩高科(002074):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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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泉先生召集。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共 454名,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 11,809.735 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59.3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意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持股计划》”)和《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1名,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1,809.73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持股计划》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选举汪泉先生、王永海先生、杨茂萍
女士为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上述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公司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中汪泉先生
系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茂萍女士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除此之外,管理委员会委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联人汪泉先生、王永海先生、杨茂萍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662.24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不含回避表决份额)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
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现授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809.73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76e6ee9e-e24f-4dce-80b3-e0fb6b2dfe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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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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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并与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4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缜先生、王启岁先生、Steven Cai 先生、张宏立先生、Olaf Korzinovski先生、Rainer Ernst Seidl先生、
杨茂萍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孙哲先生、乔贇先生、邱新平先生、王枫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75),第十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97)。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所担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且 4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在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c816df21-86a3-4f73-803a-9e1bd5f4e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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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国轩高科(002074):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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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002074):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bddd1225-eda4-43cb-986d-923b679ad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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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国轩高科(002074):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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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唐方、卓海萍(以
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
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4SH7200124/WZJW/cj/cm/D49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5年 12月 9日公告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
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9日 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6
6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环球会议厅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29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日上午 9:1
5至当日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众中国”)与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控股”, 更名前的名称为“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缜先
生、李晨先生(国轩控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以下合称“创始股东方”)签署的
股东协议和补充协议, 在符合该等协议约定的前提下, 自大众中国对公司战略投资涉及的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 72
个月内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内, 大众中国将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以使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
比创始股东方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基于前述约定并根据大众中国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大众中国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7,618,46
2股。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比创始方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低至少 5%, 符合双方就表决权安排达成的约定,
本次表决权安排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
24SH7200124/WZJW/cj/cm/D49 2
场及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包括视频出席)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174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62,152,60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48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托代表 0人, 代表股份 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视频出席)、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李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同意 557,464,415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60%。
1.2 选举王启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同意 559,011,765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3%。
24SH7200124/WZJW/cj/cm/D49 3
1.3 选举 Steven Cai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同意 556,919,258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1%。
1.4 选举张宏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同意 555,708,786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7%。
1.5 选举 Olaf Korzinovski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同意 557,942,544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1%。
1.6 选举 Rainer Ernst Seidl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 同意 557,713,708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2104%。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孙哲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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