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5 沙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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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0 │沙钢股份(002075):沙钢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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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 │沙钢股份(002075):沙钢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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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 │沙钢股份(0020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静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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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 │沙钢股份(00207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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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 │沙钢股份(0020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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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 │沙钢股份(0020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振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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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 │沙钢股份(002075):《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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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7 │沙钢股份(002075):沙钢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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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7 │沙钢股份(002075):沙钢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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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7 │沙钢股份(002075):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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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0│沙钢股份(002075):沙钢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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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沙钢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af41aa-2dd8-4c1d-a555-e606349f5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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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沙钢股份(002075):沙钢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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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 月 11 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 4 楼 6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董事的议案》 (4)人
1.01 《关于选举季永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余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钱洪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杨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事的议案》 (3)人
2.01 《关于选举黄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郭静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黄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8.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拟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6年 4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别提示:
(1)提案 1.00、2.00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 2.00 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 4.00、6.00、7.00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提案的投票结果,其中:提案 6.00、7.00 关联股
东还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提案 1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2026 年 4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
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且需在2026 年 5月 18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
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9:00—11:30 和 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股东会的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afea814-d3cf-4798-a8bc-b85b9cd29c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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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沙钢股份(0020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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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静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3b577fc-8f33-44b7-a03f-3999f61af0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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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沙钢股份(00207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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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a99471e-0943-469f-87bb-e69086f15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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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沙钢股份(0020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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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合理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分配机制、决策流程、支
付与止付追索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资金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
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酬,
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
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
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
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
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0e2399-f7cd-4a90-92a5-9c3cae9216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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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沙钢股份(0020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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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振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8ac4d72-8336-4a7a-b172-e8a1ae308d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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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9│沙钢股份(002075):《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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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1ff82b-05da-48f4-b1d1-f283651f6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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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7│沙钢股份(002075):沙钢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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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度。
2.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21,060,568.37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67,423,331.53 元。2025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35,180,769.1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37,979,563.16 元,减去提取盈
余公积 3,518,076.91 元,减去已分配利润 109,691,264.6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959,950,990.70
元,公司总股本为 2,193,825,445 股。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
、生产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2,193,825,4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54,845,636.13 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公司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193,825,445 股为基数,已向全体股东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54,845,632.32 元。
如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9,691,268.45 元,占 2025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02%。5.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按照分红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及转增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9,691,268.45 109,691,268.26 109,691,272.4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165,384,87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7,423,331.53 162,582,929.15 225,025,197.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155,665,029.9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59,950,990.7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29,073,809.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65,384,873.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8,343,819.41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94,458,683.09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2025 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109,691,268.45 元,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29,073,809.16 元,占 20
23-2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50.7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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