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6 *ST星光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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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38 │*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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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2 │*ST星光(00207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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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4 │*ST星光(0020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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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4 │*ST星光(002076):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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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3 │*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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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52 │*ST星光(00207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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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15:32 │*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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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49 │*ST星光(00207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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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49 │*ST星光(002076):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6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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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48 │*ST星光(00207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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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38│*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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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5年 4月 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最终确定,公司可能触及的
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
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因公司 202
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年 4月 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900万元至-5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 万元至-300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50万元至-500万元、营业收入为 36,000万元至 41,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34,000 万元
至 37,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0,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财务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2026年 1月 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02)。
2026年 2月 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
2026 年 3 月 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 3月 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2026 年 4 月 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本次公告为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的结果,最终 2025年度财务数据需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7c601f9-8ff2-4d04-8cfa-0aa2d8d2c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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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52│*ST星光(00207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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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5年 4月 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之规定,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6年 4月 29日,现将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
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政旦志远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针对该事项作相应的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内容以及实际情
况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于 2025年 4月 2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开披露。公司将持续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
强对外投资管理具体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管理水平,并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是否消除尚在审核过程中,具体
以审计机构最终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尤尼泰振青项目组自进驻公司现场审计工作以来,已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沟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与会计师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
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不存在重大分歧。目前审计程序尚未完结,最终 2025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经
审计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4、公司将积极推进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6年 4月 29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
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的公
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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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4│*ST星光(0020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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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7日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7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7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 A区科技大道东 4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俊威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273人,代表股份 249,979,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85%。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236,275,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02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2 人,代表股份 13,704,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6%。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投票的中小股东 267人,代表股份 61,425,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82%。
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俊威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67%;反对 3,7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090%;弃权6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67,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25%;反对 3,7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11%;弃权 68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165%。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82,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09%;反对 3,7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818%;弃权69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28,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413%;反对 3,7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02%;弃权 69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28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5fdedef1-0c03-480e-83c1-aa4a880a7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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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4│*ST星光(002076):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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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贵
公司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1、贵公司于 2026年 3月 21 日刊载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称“《董事会决
议公告》”);
2、贵公司于 2026年 3月 21 日刊载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
《股东会通知》”);
3、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会议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真实性及准确性发
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非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对本次股东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贵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会通知》,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会通知》,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 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会通知》,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会议
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的对象、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等,该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7日下午 14:3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
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 4号(公司会议室)如期举行。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4、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7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7日上午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与截止 2026年 4月 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进行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236,275,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02
9%。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262 人,代表股份 13,704,46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6%。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股东会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三、本次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出新提案情形。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
过,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就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的具体议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67%;反对 3,7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090%;弃权6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67,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25%;反对 3,77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11%;弃权 68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165%。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82,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09%;反对 3,7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818%;弃权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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