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6 *ST星光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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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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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ST星光(002076):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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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ST星光(0020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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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06 │*ST星光(002076):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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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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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50 │*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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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36 │*ST星光(002076):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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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6:58 │*ST星光(0020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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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16:23 │*ST星光(0020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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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49 │*ST星光(00207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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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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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公司股票于 2025年 4月 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2025年度财务数据未最终确定,公司可能触及的
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
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因公司 202
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年 4月 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900万元至-5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0 万元至-300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50万元至-500万元、营业收入为 36,000万元至 41,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34,000 万元
至 37,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0,000 万元至 33,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财务数
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
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
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的结果,最终 2025年度财务数据需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076dddb-2b40-4be3-a369-fc24b0efc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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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ST星光(002076):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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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光(002076):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674efbcc-47b7-408d-aa6c-681ca7c18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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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ST星光(0020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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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光(002076):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ecb6a4d8-525c-467b-9300-c57a9eea2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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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06│*ST星光(002076):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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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桃华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5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05%)。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桃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张桃华
已减持 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张桃华 集中竞价 2025年 12月 23日 2.06 560,000 0.05
交易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06元/股-2.0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张桃华 合计持有股份 2,286,271 0.21% 1,726,271 0.16%
其中: 571,568 0.05% 11,568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14,703 0.15% 1,714,703 0.1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
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4a9c15f0-7101-47a9-93d5-9a6f765ba5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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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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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
子工程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 2,295.55万元,并分别签订了《合同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梁兆祥
3、注册资本:56,5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 29号金科大厦 3座 5、6层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特种
设备销售;市政设施管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等。
6、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7、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就中标事项,与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三份《合同书》
,主要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 合同含税金额 交货期
(元)
佛山市南海 广东星光发展 LED路灯 7,041,546 按照甲方的要求进
区金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行分批供货,在收
工程有限公 佛山雪莱特光 LED路灯 9,359,235 到甲方的供货通知
司 电科技有限公 照明灯、控 6,554,699 后 15天内供货到甲
司 制器 方的指定位置。
合计 22,955,480 ——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续围绕“双碳能源及数智城市全场景服务”发展战略,重点布局开展智慧节能照明、半导体 LED封装、光伏组件制造、光
伏电站建设运营、锂电池生产设备、信息安全等业务,构建集绿色、智能、创新于一体的产业新生态,积极助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本次中标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也充分体现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上述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 2,295.55万元,
占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1.96%。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上述项目的顺利履行,如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公司将根据上述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
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签订后,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
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公司将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
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同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8a023538-0138-4dd7-ad0e-076a6e271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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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50│*ST星光(00207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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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10月 13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
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
拟为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益光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光神州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光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人民币 7,5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87%
。具体担保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 、 10 月 14 日 、 10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二、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光电”)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
简称“交通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城南 2025年借字 1211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授
信期限自 2025年 12月 12日至 2026年 12月 10日。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城南 2025年保字
1211号)、《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佛交银城南 2025年抵字 1211号),为雪莱特光电提供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产权及控制关系等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经核查,被担保方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保证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至 2035 年12 月 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
4、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
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二)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抵押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佛山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
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
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最高额抵押。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5 年 12 月 5 日至 2035年 12月 5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3、抵押物: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 A区科技大道 4号(4#车间)、广东省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 A区科技大道 4号(5#车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 A区科技大道 4 号(灯管生
产车间),权属证号为:粤(2024)佛南不动产权第0017757号、粤(2024)佛南不动产权第 0017753号、粤(2024)佛南不动产权
第 0032009号的不动产。
4、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抵押人
为自然人的,抵押人签名;(2)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年 12月 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25亿元,实际累计发生担保金额约 6,123.13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 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2%。另由于公司为原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未偿还借款,导致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目前该笔担保已在前期会计年度根据法院相关确认文件全部计提预计负债约为 2,007.50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92%),该公司相关借款诉讼还处于执行阶段,如该公司自身财产的执行结果足以覆盖债务,则公司将无需就该
笔担保事项承担实际支付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098423f5-421c-420b-b643-f8274a002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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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8:36│*ST星光(002076):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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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桃华目前持有公
司股份 2,286,271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2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05%)。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桃华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桃华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桃华持有公司 2,286,271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570,000 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不超过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25%。
若在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桃华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桃华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
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桃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张桃华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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