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77 大港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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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3 │大港股份(00207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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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大港股份(00207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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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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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2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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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8 │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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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8 │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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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4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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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2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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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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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 │大港股份(00207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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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3│大港股份(00207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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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000 ~ 6,500 3,175.89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57.44% ~ 104.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200 ~ 4,000 3,188.73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0.35% ~ 25.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62 ~ 0.1120 0.054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
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集成电路测试业务量和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整体盈利能力提升。
2、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参股的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政府补助等,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约
为 2,1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9dcb56c-8703-4a0f-9703-374019b32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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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大港股份(00207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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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6 年 7月 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6人,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为 6 人,公司董事李维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维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李维波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变更
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了
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李维波先生(主任委员)、解清杰先生、周洪兵先生、何娣女士、张华女士
提名委员会:周洪兵先生(主任委员)、李维波先生、解清杰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解清杰先生(主任委员)、李维波先生、张华女士审计委员会:张华女士(主任委员)、李维波先生、何娣
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534c6476-f2f4-4afa-b6fd-046063936a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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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大港股份(002077):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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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安明亮先生因工作调动
,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明亮先
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
安明亮先生的原定任期至 2027 年 10 月 27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明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安明亮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安明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
李维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李
维波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安明亮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64a8af5-cdea-4c5a-883c-ab5fa7e561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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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2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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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
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众会字[2026]第 05232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1,731,247.68元,盈余公积为109,397,557.43元,资本公积
为 2,871,275,308.28 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109,397,557.43 元及资本公积 252,333,690.25 元,两项合计361,731,
247.68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全部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 2025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
为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
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起 45 日内,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办理债权申报手续。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11 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刘洁、石玫馨
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电子邮箱:dggf2077@sina.cn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4bc2d57-1c63-42a9-a87c-9e6002384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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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8│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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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
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
括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了会议通知。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3:00。
经查,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2:30 在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号经开大厦 11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
公司 1106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维波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0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86,289,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30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名,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284,225,6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7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02名,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共计 2,06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6%。
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
股凭证和授权委托证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
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6,157,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股数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弃权股数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3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3.6189%;反对股数75,9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6775%;弃权股数5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7036%。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6,08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股数14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弃权股数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8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9.9123
%;反对股数14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0449%;弃权股数6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0428%。
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5,978,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反对股数2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弃权股数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75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4.9314
%;反对股数27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1983%;弃权股数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702%。
4.《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6,037,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0%;反对股数2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6%;弃权股数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8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7.7998
%;反对股数21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4898%;弃权股数3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104%。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6,136,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股数7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股数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2.5820
%;反对股数7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8326%;弃权股数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5854%。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6,047,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4%;反对股数1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股数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82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8.2601
%;反对股数15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5391%;弃权股数8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2008%。
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86,036,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8%;反对股数1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4%;弃权股数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8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7.7610
%;反对股数17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2417%;弃权股数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9973%。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
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
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64f387b-b63b-4d87-9f26-ac034eafd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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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8│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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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1106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维波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03 人,代表股份286,289,5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306%,其
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股份 284,225,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7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402 人,代表股份 2,06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86,157,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弃权 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189%;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75%;弃权 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86,081,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3%;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8%;弃权 6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9123%;反对 14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449%;弃权 6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42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5,978,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反对 2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1%;弃权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14%;反对 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983%;弃权 3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7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6,03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0%;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6%;弃权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998%;反对 21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898%;弃权 3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0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6,136,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 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820%;反对 7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3.8326%;弃权 7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85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6,047,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4%;反对 1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弃权 8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601%;反对 15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391%;弃权 8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0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6,036,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8%;反对 17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7610%;反对 17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417%;弃权 8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9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年度股东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成、赵小雷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d46bfe6-89fb-489b-b3d5-e97b89293b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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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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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现发布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号经开大厦 11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1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
职。
3、本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号经开大厦 11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15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刘洁、石玫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3d985bc-6dcb-408e-a095-3129aa2a6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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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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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30在全景网
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
.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李维波先生,独立董事张华女士,财务总监王曼女士,董事会秘书吴国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2: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36b5681-34ff-4faf-8fd7-28e97ff06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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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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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139,479.5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50,798,189.56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61,731,247.68 元。
(二)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3,139,479.52 23,630,265.59 88,393,299.00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50,798,189.56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61,731,247.68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55,054,348.04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
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
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b55c4e-f20e-4715-8461-d29f78aef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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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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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 5万元/年(含税),除此之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在公司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职工董事按照公司
职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经核算,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 是否在公司关联
酬总额(万元) 方获取报酬
安明亮 董事长 现任 34.4 否
李维波 董事、总经理 现任 32.4 否
周洪兵 独立董事 现任 5 否
解清杰 独立董事 现任 5 否
何 娣 独立董事 现任 5 否
张 华 独立董事 现任 5 否
方 磊 职工董事 现任 23.38 否
贡震秋 副总经理 现任 30.72 否
王 曼 财务总监 现任 30.36 否
王栋彬 副总经理 现任 27.16 否
马 宁 副总经理 现任 30.3 否
吴国伟 董事会秘书 现任 28.1 否
薛 琴 董事 离任 0 是
合计 -- -- 256.82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
、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 5万元/年,每半年度发放一次,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3、职工董事按照公司职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58a916-cfc5-4d61-861c-ea483e853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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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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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具有
合理性、必要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cdb734-1d98-4b19-a479-6660b9e9a7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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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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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洁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洁
女士简历见附件。
刘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传真:0511-88901188
电子邮箱:dggfzqb@sina.com
地址:江苏省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号经开大厦 11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ccb766-c6cc-431f-a0df-621823dec0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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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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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提供
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客户共 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
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万元。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
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 1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
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及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要点、关键审计事项等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3.2026年 2月 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总
结及 2026年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同意年审会计师以此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5年度审计工作。4.2026年 4月 15日,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
建议。
5.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统
筹推进 2025年年报编制与审计工作,重点监督财务信息披露规范性及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同时持续强化对外部审计工作的过程
管理与监督机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审计资源配置等情况开展审查评估,切实提升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与履职实效。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及时跟踪审计进展,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规范、高效推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协调作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程序
规范、风险可控,有效识别并应对审计风险,按期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f027c5-fa55-4fc7-b0e1-b76ab5f22f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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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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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c0314d-0d99-4fce-b688-0aa83ae8c0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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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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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
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
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师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
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客户共 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
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恺,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
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颋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
信记录等,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出具的
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充分的独立性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6a3f0a-ae68-4a63-be92-17a7912582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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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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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在 2025 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
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客户共 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
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尚无生效判决。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
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
司 2025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5335a7-8cc5-4ac7-a8b3-d3683e4186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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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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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倡议要求,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切实回报投资者,江苏
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足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产业布局与经营实际,特制定本“质
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投资价值,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
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全面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历经多年创新创业与转型发展,公司已稳步构建起集成电路、环保资源服务两大主导产业格局。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做强做优“
双主业”为发展核心,聚焦主业、深耕实业,持续深化经营管理改革,优化业务结构与区域布局,坚持产业发展与资本运作双轮驱动
,全面提升运营效率、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推动公司实现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稳健发展。
(一)深耕半导体测试核心业务,筑牢核心技术根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旻艾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旻艾”)作为公司集成电路测试业务核心平台,是国内专业化、独立
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企业,拥有完整的中高端 IC 测试服务业务体系。2025 年底,上海旻艾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科集成”)控股权,引进高算力和高可靠性芯片测试设备,进一步实现测试主业资源整合与聚焦发展。未来,
公司将充分发挥上海旻艾与艾科集成在技术、客户、产能等方面的协同优势,聚焦客户需求,深化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推进研发
、产品、产能、市场等多维度深度融合,形成更强协同效应。依托主业积累的技术、人才、行业资源等优势,持续扩大高端产能的同
时,积极开展外延式布局,通过行业内并购与项目整合快速扩大业务规模和技术升级,实现主业做强与外延扩张协同发展,助力公司
在半导体领域形成长期可持续的增长动力。
(二)优化升级环保资源服务,推动绿色发展提质增效
2024 年 5月,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废处置”)二期刚性填埋场投入运营,提升了区域危
废处理能力和产业承接能力,新增危废处置产能 2万吨/年,处置危废品种 22 大类;2025 年下半年,控股子公司镇江新纳环保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环保”)NMP 废液回收利用二期项目投入试运营,新增 NMP 废液回收利用产能 6万吨/年;2025 年 6月
,公司完成非核心资产全资子公司镇江出口加工区港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债转股及转让剥离,为聚焦主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
置、提升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有序收缩低效业务、退出非优势领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
快释放 NMP 循环利用、危废处置二期项目产能;深化与镇江经开区内重点企业合作,推进码头专业化改造、闲置储罐改造等资产盘
活与效能提升;充分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强化业务创新与增值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产业运营质量与经营效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
稳定现金流与资源支撑。同时,积极通过投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培育新增长点,不断做大做强环保资源服务产业规模。
二、强化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动能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立企之本,通过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深度融合等多种途径,持续提升技术水平与产
品竞争力,在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方面取得多项成果。目前公司在集成电路、危废处置、NMP 再生精制三个领域拥有已授权的有效专
利共 96 项(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2025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 6.22%。全资子公司上海旻艾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已通过 ISO9001、ISO14001、ISO45001、IATF16949、QC080000 等体系认证,其旗下上海张江工程技术
中心具有全频段、全接口标准的测试开发能力,通过持续的技术研究及加大开发投入力度,测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控股子公司固废
处置、新纳环保均属于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与江苏大学等高校产学研合作初见成效,固废处置聚焦绿色低碳、危废填埋处置技术创
新,获批市级、省级科技副总,高浓度废液处理技术中试成功;新纳环保已建成拥有 ICP-MS 等多个专业研发设备的实验室,获得镇
江市 NMP 废液高值回收与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定,产品提纯率持续保持高位并稳中有升。
公司将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密切跟踪行业技术演进与
客户需求变化,深入研判市场趋势,构建“本部统筹、精准对接、项目驱动”的产学研用联动创新机制,统筹现有合作高校资源,围
绕主业,重点在高算力、高可靠性芯片测试能力建设、固废综合资源化利用、NMP 回收提质降本等核心业务开展技术攻关,加速核心
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加快专业人才定向引进与联合培养,为公司经营质量提升与创新效能跃升提供可
持续人才支撑。
三、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强化“关键少数”履职
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建
立并完善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决策支撑作用,保障独立董事依
法独立履职,切实提升独立董事在重大事项审议、风险研判等环节的监督效能,实现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职能的有效衔接,保障内部
监督机制规范运行。同时,公司聚焦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履职管理,及时传达最新监管要求,组织专题培
训,强化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严守上市公司合规底线;督促控股股东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股份减持等规定,切实维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监管政策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压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健
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闭环内部监督体系,推动审计监督、风险管控与内控建设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此
外,公司将建立常态化法规培训机制,覆盖“关键少数”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提升履职能力,夯实合规基础。
四、坚守回报初心,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合理回报,通过滚动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健全长效稳定
的利润分配机制。受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影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切实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将聚焦资本结构优化与市值管理提升方向,多措并举提升内在价值与投资者回报水平
。
为有效提升公司投资者回报能力与水平,达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拟使用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弥补全部亏损。公司在完成公
积金弥补亏损、财务状况显著改善后,将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未来规划等情况,制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方案
,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等内控机制,以审慎态度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内容简明清晰、语言通俗易懂。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互
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全面、透明地向投资者呈现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成果与战略规划。公司积极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
制,依托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广泛吸纳合理意
见与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持续提升投资者认可度与持股信心。
公司将在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对标更高披露标准,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助力投资者全面
、深入认知公司价值。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丰富投资者沟通形式、拓宽交流渠道,提升沟通质效,持续夯实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增强投资者信任与支持。
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治理
结构、强化内控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与义务,坚守主业、持续创
新、提质增效,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更加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更加规范的公司治理,为广大投资者创造长期、稳
定、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c3d383-31b5-4757-b3b2-8a768eb96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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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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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f77363-aa79-4160-9c5f-4d06d9f680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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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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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04e435-a0fa-4256-8e47-c0b293ed1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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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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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193fdd-2b44-4df0-afc7-c7ee3550a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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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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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af6337-4108-4f35-9b29-6d390e90e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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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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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bdff4e-9d8d-476b-bcc1-044a6204a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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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2│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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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镇江市港龙石化 金证(上海) 陈志立、吴秋 金证评报字【2026 可收回金额 经评估,包含商誉的
港务有限责任公 资 霞 】 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
司(简称“港龙 产评估有限公 A0179号 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
石 司 人 民 币 8,580.00 万
化”)经营性长 元,大写捌仟伍佰捌
期 拾万元整。
资产
上海旻艾半导体 金证(上海) 陈志立、吴秋 金证评报字【2026 可收回金额 经评估,包含商誉的
有限公司(简称 资 霞 】 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
“上海旻艾”) 产评估有限公 A0322号 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
经 司 人民币 30,600.00 万
营性长期资产 元,大写叁亿零陆佰
万元整。
镇江新纳环保材 金证(上海) 陈志立、吴秋 金证评报字【2026 可收回金额 经评估,包含商誉的
料有限公司(简 资 霞 】 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
称 产评估有限公 A0197号 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
“新纳环保”) 司 币 15,700.00万元,大
经 写壹亿伍仟柒佰万元
营性长期资产 整。
江苏艾科集成电 金证(上海) 陈志立、吴秋 金证评报字【2026 可收回金额 经评估,包含商誉的
路有限公司(简 资 霞 】 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
称 产评估有限公 A0340号 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
“艾科集成”) 司 人 民 币 3,080.00 万
经 元,大写叁仟零捌拾
营性长期资产 万元整。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 备 是否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值 注 计提
迹象 减值
镇江市港龙石 不存在减值 否 专项评估报告 金证评报
化港务有限责 迹 字
任公司经营性 象 【2026】A
长期资产 0179
号
上海旻艾半导 不存在减值 否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专项评估报告专项 金证评报
体有限公司经 迹 上海旻艾的商誉累计减 评估报告 字
营性长期资产镇江 象所处行业 值 163,751,200.54元截至 2025 【2026】A
新纳环保 产能 年 12月 31日, 0322
材料有限公司 过剩,相关 新纳环保的商誉累计减 号金证评
经营性长期资 产 值 29,727,118.61元 报字
产 业政策、产 【2026】A
品 0197
与服务的市 号
场
状况或市场
竞
争程度发生
明
显不利变化
江苏艾科集成 不存在减值 否 专项评估报告 金证评报
电路有限公司 迹 字
象 【2026】A
0340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c3b7d7-176c-4134-bb19-21c6085bc2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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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1│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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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dd72532-9146-48f0-9009-4dcc73402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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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1│大港股份(002077):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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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4月 17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月27 日下午在公司 110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证券时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139,479.5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50,798,189.56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61,731,247.6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
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关联董事安明亮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8238f47-1250-4a8c-b0e3-276cf9970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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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1│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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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deda38-fb01-4e83-9612-2bdfc488b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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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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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股份
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港股
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较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大港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0307ef-a7fe-4951-ae31-baea7f126f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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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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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6)第 05235 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股份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
表,包括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6)第05232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以及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格
式,大港股份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大港股份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大港股份公司 202
5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大港股份公司实施了 2025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 2025 年度
大港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大港股份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4c2a01-d6f7-41ce-aba5-45ca134f97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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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大港股份(00207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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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577f5b-9fc5-42e2-bf4c-b2011bce8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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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10│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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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88c4a3-99a1-42bc-aebd-0cfb815d5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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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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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号经开大厦 11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1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年 4月 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
3、本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号经开大厦 11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邮编:212132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刘洁、石玫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e95071-6b04-43a4-a088-8e9d43db5a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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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大港股份(00207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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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主要包括: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在董事会中任职的董事。
(三)职工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进入公司董事会,代表职工利益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的
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联动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二)协调一致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其岗位价值、责任义务、承担风险相一致,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
例相协调;
(三)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个人业绩和履职情况相匹配,有奖有惩、奖惩对等。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职能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评;
(四)负责评价公司薪酬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完善建议;
(五)其他董事会规定或授权的薪酬管理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
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和工作内容、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年度的基本
薪酬。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三)任期激励:任期激励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第八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
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工董事按照公司职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 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行
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之日起执行,每半年度发放一次;
(二)职工董事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职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余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进行兑现,绩效年薪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
果进行结算;任期激励在任期结束后,经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成、相关审计程序履行完毕后,按规定一次性或分期兑现。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下列项
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
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589ff3-77bd-4961-b67b-7f6248dde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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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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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洪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7d83e1-b2ab-42cf-a114-ae2bc81673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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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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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10efd7-d352-48f8-b596-0dce4f32cc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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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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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清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ad4021-c503-4c6f-b74b-99efbe8aa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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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9│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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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ecf17a-8421-475f-a6b9-f9839905e0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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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8│大港股份(0020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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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eab653-2b7a-4d66-95b2-56dcb531bb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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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8:33│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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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4d920dfc-bbb1-4e0e-b8fb-ea41ee575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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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5:45│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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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4eba17c4-744b-4227-ac6d-e8441d723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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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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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9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9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层公司 11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46 人,代表股份 287,009,2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546%,其
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股份 284,225,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7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545 人,代表股份 2,783,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6,768,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 19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42,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529%;反对19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6.8508%;弃权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6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雷、蒋成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edbf138f-941c-4677-8a64-66b8a5f75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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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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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c8abfb77-cc07-46fc-aa3b-8501cd3eb7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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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6:09│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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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0c04fd49-44f8-4d11-95c8-8bfc19844b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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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5:52│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举办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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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举办2025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a9720b12-7c65-4950-84a2-e9b45b703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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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55│大港股份(002077):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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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1-7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640eb919-006c-4a81-8288-5685ca068b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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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55│大港股份(002077):大港股份拟投资所涉及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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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大港股份拟投资所涉及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86b957df-6413-49db-a71e-9ba19ee086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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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55│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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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91246487-24a4-44cd-9c99-415f71d98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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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54│大港股份(0020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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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1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电路有限公司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5年 11 月 4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
讯地址: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 401号经开大厦 11 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4、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刘洁、石玫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1cc23704-70a8-4e59-b8f9-558e64a6da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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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51│大港股份(002077):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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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
资料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7 人,公司董事长安明亮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江苏艾科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3f579aca-c831-482c-bf68-e7e9813eeb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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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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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df721f7-7de3-4ef6-a8f3-9818f3453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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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7:03│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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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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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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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大港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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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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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大港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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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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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大港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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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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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大港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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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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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大港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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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0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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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大港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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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0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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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大港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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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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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大港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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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9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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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大港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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