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80 中材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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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38 │中材科技(002080):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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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2 │中材科技(002080):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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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2 │中材科技(002080):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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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1 │中材科技(002080):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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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0 │中材科技(002080):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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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0 │中材科技(002080):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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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29 │中材科技(002080):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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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02 │中材科技(002080):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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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4 │中材科技(002080):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材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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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4 │中材科技(002080):中材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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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38│中材科技(002080):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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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002080):2024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发行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fe6a33a8-b693-4e53-bba9-0906022501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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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2│中材科技(002080):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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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
材集团”)、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分别发来的《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具体
内容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具体内容
”
2020 年 12 月及 2022 年 12 月,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建材股份均向公司发出《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将上述承诺
的履行延期 2 年,并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申请延长履行期限的说明
1、承诺履行情况
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直致力于履行承诺。2020 年,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协调两家 A
股上市公司(公司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慎研究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终止拟议交易。此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仍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寻求可行性方
案。但因涉及沪深港三地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且需兼顾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因此需要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符合相关
监管要求;同业竞争的解决着眼于将两家 A 股上市公司打造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精心筹划解决方案是认真履行对资
本市场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体现。因此目前尚未能形成明确的业务整合方案,导致前次承诺未能按照预期履行
完毕。
2、延长同业竞争履行期限
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认为,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整合方案应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有利于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利
益的原则下,成熟制定、稳妥推进。因此,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拟再次延期 2 年履行前
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即在本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除履行承诺期限变更外,《关于避免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现阶段,公司继续保持现有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将继续研究论证具体的整合方案,并推进相关
业务的整合,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承诺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雨
、庄琴霞、张文进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综上,同意《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三)监事会发表意见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曾暄、王
莉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事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雨、庄琴霞、张文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689bf2c8-cc38-4d9c-b697-d81e95e36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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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2│中材科技(002080):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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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经与会董事投票
表决,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上述事项尚
需股东大会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投保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含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主体等(具体以最终签订保险合同确定的范围
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上述授权即时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91b827e5-704c-4038-b716-cc43639c48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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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1│中材科技(00208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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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4年 12 月 9 日下午 1 时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 7 号楼 12 层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再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雨、庄琴霞、张文进回避表决)通过了《
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
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雨、庄琴霞、张文进回避表决)通过了《
关于南玻有限和北玻有限向中国建材集团借款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0)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金
闻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金闻先生简历如下:
中国国籍,1985 年出生,本科。现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
金闻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8437909
电子邮箱:sinoma@sinomatech.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 7 号楼
传真:010-88437712
5、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2)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1
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851a5e2c-4aca-4f23-bd1a-200c5bbbbd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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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0│中材科技(002080):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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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002080):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cca878c4-c520-40c7-9b81-c1a26405d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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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0│中材科技(00208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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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 年 12 月 6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30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 7 号楼 12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曾暄女士召集,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监事曾暄、王莉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建
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事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雨、庄琴霞、张文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707323de-8a2c-4ca4-b7c1-cfe958e81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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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29│中材科技(002080):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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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召开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6: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
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 7 号楼 12 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划〇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〇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 〇
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00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 〇
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 具体内容详见《中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议案 2 具体内容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12 月 26 日下午 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何思成、贺扬
联系电话:010-88437909
传 真:010-8843771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 7 号楼 12 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100097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e18be664-9282-4494-87e6-60123a962f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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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02│中材科技(002080):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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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002080):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51df7630-4ac9-4712-a137-5650bc8ef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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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4│中材科技(002080):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材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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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楼
致: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82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
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
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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