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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2(万邦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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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82 万邦德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1 00:00│万邦德(002082):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韩国MFDS现场检查的公告 ─────────┴──────────────────────────────────────────────── 万邦德(002082):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韩国MFDS现场检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01412194-7314-49c2-acb4-ab2ca50be230.PDF ─────────┬──────────────────────────────────────────────── 2024-03-07 00:00│万邦德(00208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月 8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 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赵守明先生自 2024 年 2月 8日起 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 2024年 2月 7日增持部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守明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32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81%,增持金额为3277.98万元。赵守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0653%。 公司于 2024年 3 月 6日收到赵守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赵守明先生。 2、增持计划实施前,赵守明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262,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091%。 3、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12个月内,赵守明先生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切实 履行社会责任,提振广大投资者的信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 2024年 2月 7日增持部分)。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年 2月 8日起 6个月内。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 2024年 2月 8 日至 2024年 3月 6日,赵守明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增持比例 增持金额(元) 赵守明 2024年 2月 8 集中竞价 3,721,300 0.6034% 18,298,891 日-3 月 6 日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193,426,693 31.3654 193,426,693 31.3654 赵守明 45,955,967 7.4520 49,677,267 8.0555 庄惠 28,233,577 4.5783 28,233,577 4.5783 温岭惠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2,445,725 3.6397 22,445,725 3.6397 温岭富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4,963,816 2.4265 14,963,816 2.4265 合计 305,025,778 49.4618 308,747,078 50.0653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及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01e59673-ef74-4668-9586-111554bc26b6.PDF ─────────┬──────────────────────────────────────────────── 2024-03-06 00:00│万邦德(002082):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邮件、电话、微 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月 5 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林红女士及李杨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不超过 3 亿元自有资金认购上海翱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南京翱翰睿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本次投资合伙企业相关 文件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161972e7-f4b3-49bb-b972-5596aa3bd756.PDF ─────────┬──────────────────────────────────────────────── 2024-03-06 00:00│万邦德(00208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 万邦德(00208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df7263cb-a784-42e7-a1db-a7e251396a2a.PDF ─────────┬──────────────────────────────────────────────── 2024-03-02 00:00│万邦德(002082):关于子公司获得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 准签发的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料药基本情况 化学原料药名称: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 登记号:Y20210000603 化学原料药注册标准编号:YBY61802024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企业: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通知书有效期:至 2029年 2月 27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注册申请。 二、药物的其它相关情况 丙酚替诺福韦是替诺福韦的一种亚磷酰胺药物前体,在原代肝细胞内丙酚替诺福韦主要通过羧酸酯酶 1进行水解以形成替诺福韦 ,替诺福韦对乙型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 和 HIV-2)有特异性活性,通过抑制乙肝病毒逆转录酶的活性,从而阻断乙 肝病毒的复制过程,减轻肝脏的验证反应,为抗病毒药。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制剂主要用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 12 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 35kg)慢性乙型肝炎(HBV)。根据美国 A ASLD《慢性乙型肝炎预防、诊断和治疗(2018年)》、中华医学会《慢性乙型肝炎基层诊疗指南(2020 年)》、《慢性乙型肝炎防 治指南(2019年版)》等国内外权威指南均推荐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制剂作为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首选药物之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有 32 家生产单位取得了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制剂的批准文号。根据米内网数据,2022 年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制剂在国内销售收入约 16.5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表明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符合 GMP 要 求后可进行生产销售,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由于药品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生产和销售情况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2/8cb22546-94cb-4db0-ae2b-fa9fef10c34f.PDF ─────────┬──────────────────────────────────────────────── 2024-02-08 00:00│万邦德(00208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首次增持情况: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守明先生于 2024年 2月 7日通过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 3,60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47%。 2、后续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的发展,赵守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3, 000 万元(含 2024 年 2 月 7 日增持部分)。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赵守明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赵守明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计划后续继续增 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名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赵守明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赵守明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0,262,2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091%。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 增持日 增持 本次增持 成交价格 本次增持前直接持 本次增持后直接持 期 方式 股数(股) (元) 股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赵守明 2024 年 集中 3,605,600 14,480,889 42,350,367 6.8674 45,955,967 7.4520 2月 7日 竞价 本次增持后,赵守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5,025,7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4618%。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切实 履行社会责任,提振广大投资者的信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 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在股份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 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及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c9cbfd2c-b34a-4070-b896-b6ea195a0701.PDF ─────────┬──────────────────────────────────────────────── 2024-01-27 00:00│万邦德(002082):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微信 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月 26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林红女士、周岳江先生、李杨女士、张彦周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选举庄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副董事 长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天放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副董事 长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7/89bfcb36-5809-4878-bb12-d9c50fcc4b15.PDF ─────────┬──────────────────────────────────────────────── 2024-01-27 00:00│万邦德(002082):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副董事长的情况 为完善和加强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副董事长岗位,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会选举庄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天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天放先生拥有多年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专业知 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7/929f1f71-7573-4070-9297-b5f370864339.PDF ─────────┬──────────────────────────────────────────────── 2024-01-19 00:00│万邦德(002082):关于子公司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 2024年1月16日,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关于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0212)。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通知书基本信息 药品通用名称: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英文名/拉丁名:Lidoca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5ml;0.1g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1212024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262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 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年第62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信息 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为局麻药及抗心律失常药。主要用于浸润麻醉、硬膜外麻醉、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 黏膜麻醉用)及神经传导阻滞。也可用于急性心肌梗死后室性早搏和室性心动过速,亦可用于洋地黄类中毒、心脏外科手术及心导管 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其属于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2023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目前公司正准备将该 药品推向市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该药品的市场推广,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由于药品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8/4c7c3771-075a-49b8-bfb2-491e49dbea73.PDF ─────────┬──────────────────────────────────────────────── 2023-12-30 00:00│万邦德(002082):万邦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 的《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刊载了《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 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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