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82 万邦德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7 18:14 │万邦德(002082):万邦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3-27 18:14 │万邦德(0020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3-27 18:11 │万邦德(0020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03-11 17:56 │万邦德(0020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
├─────────┼──────────────────────────────────────────────┤
│2025-03-11 17:56 │万邦德(0020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11 17:54 │万邦德(0020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2-17 17:17 │万邦德(002082):关于子公司产品获得美国FDA孤儿药认定的公告 │
├─────────┼──────────────────────────────────────────────┤
│2025-01-22 17:09 │万邦德(0020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22 17:09 │万邦德(002082):万邦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0 00:00 │万邦德(002082):关于子公司WP103药品获得美国FDA新药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 │
└─────────┴──────────────────────────────────────────────┘
─────────┬────────────────────────────────────────────────
2025-03-27 18:14│万邦德(002082):万邦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二五年三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
的《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
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上刊载了《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
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
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刘同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
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东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8,747,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74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
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18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206,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2%。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9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1,953,78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987%。
(三)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具备出席、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本次
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
场投票全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以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
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上证
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并对各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股东应回避而未回避该议案表决的情况。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75f1cad5-019a-49ce-8157-8d7be070a11f.PDF
─────────┬────────────────────────────────────────────────
2025-03-27 18:14│万邦德(00208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27日下午13: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刘同科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953,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998
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8,747,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47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06,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242%。
3)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5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06,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24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本次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11,074,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2%;
反对7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2%;
弃权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327,5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824%;
反对78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94%;
弃权9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81%。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袁晟律师、李洁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21c8ea40-70d2-46a2-92f2-6a7fe2d37a77.PDF
─────────┬────────────────────────────────────────────────
2025-03-27 18:11│万邦德(0020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注销回购库存股 5,000,000 股,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 61
6,689,055 股变更为611,689,05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616,689,055 元变更为 611,689,055 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申报地点暨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财务部
邮政编码:317500
联系电话:0576-86183925
电子邮箱:wbdzy@wepon.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5bc19815-aeff-455c-b5c6-0bccce02d698.PDF
─────────┬────────────────────────────────────────────────
2025-03-11 17:56│万邦德(0020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
万邦德(00208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b8121071-ad63-4afe-b71e-202114e35fed.PDF
─────────┬────────────────────────────────────────────────
2025-03-11 17:56│万邦德(00208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6 日以电话、微信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月 11 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守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赵守明先生、庄惠女士、韩彬先生、周岳江先生、李杨女士、屠鹏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公司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董事会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5,000,00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ed0e2a7f-183c-48f6-865d-72e98bd18d2e.PDF
─────────┬────────────────────────────────────────────────
2025-03-11 17:54│万邦德(0020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万邦德(0020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33424dd5-769e-446a-b134-0774e85ac502.PDF
─────────┬────────────────────────────────────────────────
2025-02-17 17:17│万邦德(002082):关于子公司产品获得美国FDA孤儿药认定的公告
─────────┴────────────────────────────────────────────────
万邦德(002082):关于子公司产品获得美国FDA孤儿药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8487b150-dbe5-49ab-bc3e-0e926a08b12a.PDF
─────────┬────────────────────────────────────────────────
2025-01-22 17:09│万邦德(00208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2日下午13: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刘同科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0,519,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764
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8,747,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47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72,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2898%。
3)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5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72,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289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本次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9,911,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4%;
反对4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
弃权1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64,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245%;
反对4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932%;
弃权12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23%。
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9,850,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