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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5(万丰奥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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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85 万丰奥威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3 17:57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 │ │公告 │ ├─────────┼──────────────────────────────────────────────┤ │2025-01-06 15:57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1-01 15:37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 ├─────────┼──────────────────────────────────────────────┤ │2025-01-01 15:36 │万丰奥威(00208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01 15:34 │万丰奥威(002085):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 │2025-01-01 15:34 │万丰奥威(002085):市值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 │2024-12-12 17:37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4-11-22 21:47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4-11-22 21:46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 │2024-11-22 21:46 │万丰奥威(002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2025-01-23 17:57│万丰奥威(002085):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5995b022-963e-489d-8900-5bd954ad4017.PDF ─────────┬──────────────────────────────────────────────── 2025-01-06 15:57│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0ebd3a92-f5e6-4f26-a8ef-4034d253e0f6.PDF ─────────┬──────────────────────────────────────────────── 2025-01-01 15:37│万丰奥威(002085):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de07383b-ad43-471f-9b97-e79e8f025684.PDF ─────────┬──────────────────────────────────────────────── 2025-01-01 15:36│万丰奥威(00208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丰奥威(00208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1d524043-4074-41d3-b9a6-292553701a03.PDF ─────────┬──────────────────────────────────────────────── 2025-01-01 15:34│万丰奥威(002085):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第一条 为有效提高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 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 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 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 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 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 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三)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必要时需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与媒体建立良好沟通渠道,经核实舆情确属虚假信息的,应当及时联系处置,避免不实信息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 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应 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 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舆情防范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防范舆情: (一)建立良好的媒体关系:定期与媒体沟通,建立互信关系,主动发布正面信息,减少负面报道的可能性; (二)内部信息透明化:通过公司内部通知和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公司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减少内部谣言和误传; (三)危机预警机制:设立舆情预警机制,提前识别潜在的舆情风险,制定相应的预案; (四)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及时回应市场和投资者的关切问题,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引发的猜测和舆情。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 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ba07144e-5b11-4fe7-9fd2-a989f263329b.PDF ─────────┬──────────────────────────────────────────────── 2025-01-01 15:34│万丰奥威(002085):市值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 、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 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公司持续经营,就要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 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提升公司质量,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 ,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 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 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基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 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 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对相关生产经营、财 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 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经营提升 公司应当重视经营质量的整体提高,应当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采取具体措施积极开拓市场、提升营运能力、强化成本控制、加 大研发力度,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二)并购重组 公司可以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补链,通过并购重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优化资 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 扩张。 (三)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并披露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 量和业绩考核条件等,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现金分红 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年最低的分红比例,积极实施分红并适当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 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 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形 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六)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 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七)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 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市值形势持续低迷时,可以采取回购 、大股东增持等方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公司应 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十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 第六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设定预警阈值。当相 关指标触发预警阈值时,由董事长决定召集市值管理部门或董事会研究具体应对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前述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变动趋势和原因。第十七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 ,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2/ac2e5457-dc9d-49e9-a180-1eb7365208c1.PDF ─────────┬──────────────────────────────────────────────── 2024-12-12 17:37│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 的通知,万丰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6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数 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万丰 是 16,000,000 2.19% 0.75% 2024 年 9 2024 年 12 中泰证券股 集团 月 18 日 月 11 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6,000,000 2.19% 0.75% 二、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除质押 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前质押 后质押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数量 数量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万丰 729,697,747 34.37% 228,300, 212,300, 29.09% 10.00% 0 0 0 0 集团 000 000 陈爱莲 97,525,560 4.59% 0 0 0 0 - - - - 吴良定 12,570,960 0.59% 0 0 0 0 - - - - 合计 839,794,267 39.55% 228,300, 212,300, 25.28% 10.00% 0 0 0 0 000 000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a28d4133-da6e-4b60-8c8c-5d45059dc659.PDF ─────────┬──────────────────────────────────────────────── 2024-11-22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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