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85 万丰奥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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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万丰奥威(00208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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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万丰奥威(00208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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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万丰奥威(002085):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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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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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
│ │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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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0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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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 │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铁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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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 │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章勇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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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 │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立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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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 │万丰奥威(00208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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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万丰奥威(00208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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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
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
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66 人,代表股份数 845,63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2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834,09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8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462 人,代表股份数 11,536,6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3%。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 464人,代表股份数 18,41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1%。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赵亚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2,345,069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5,121,76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343%。
(2)选举余登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2,825,191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5,601,884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421%。
(3)选举董瑞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2,808,56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5,585,261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518%。
(4)选举杨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2,865,584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5,642,277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615%。
(5)选举杨华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2,852,393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5,629,086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898%。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董铁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2,295,127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5,071,820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30%。
(2)选举章勇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2,907,12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5,683,821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871%。
(3)选举胡立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42,940,535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5,717,22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6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0a90ab2-b3a0-4c35-9a44-cc80655bae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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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万丰奥威(00208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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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在浙江省新
昌县万丰科技园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
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
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
贵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24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联系人
和联系方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已在上述股东会通知中对网络投票的投票
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二)会议召开与通知事项的相符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实际时间和方式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 466人,代表股份数 845,63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826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数 834,097,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83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62 人,代表股份数 11,536,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3%。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
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 46
4人,代表股份数 18,41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1%。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贵公司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外,贵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
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资格为合法、
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董事会的公告,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事日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本次
股东会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网络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进行表决并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获得了网络投票结果。
2、贵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本次股东会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以 842,345,069股同意,选举赵亚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
1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121,762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343%。
1.2以 842,825,191股同意,选举余登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
6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601,884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421%。
1.3以 842,808,568股同意,选举董瑞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
6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585,261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518%。
1.4以 842,865,584股同意,选举杨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
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642,277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615%。
1.5以 842,852,393股同意,选举杨华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
7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629,086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89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以 842,295,127股同意,选举董铁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
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071,820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30%。
2.2以 842,907,128股同意,选举章勇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
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683,821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871%。
2.3以 842,940,535股同意,选举胡立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5,717,22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686%。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37cc4b0-f64d-4c3b-86c5-fec9615e0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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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万丰奥威(002085):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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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9 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
董事会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
作的连续性,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到董
事 9人,实到 9人。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赵亚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
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亚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赵亚红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次选举后,公
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确定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赵亚红先生、余登峰先生、董瑞平先生、杨奇先生、杨莹莹女士、董铁牛先生、章勇坚先生,其中赵亚红
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章勇坚先生、胡立君先生、赵亚红先生,其中章勇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成员:董铁牛先生、胡立君先生、赵亚红先生,其中董铁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胡立君先生、董铁牛先生、赵亚红先生,其中胡立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资格审查,会议同意聘任余登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余登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同意聘任杨华声先生、俞华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树山先生
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赵亚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同意聘任李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余登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同意聘任陈善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时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同意聘任陈卫东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至第九届董
事会届满时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会议同意聘任卢旻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ed43ce61-7bdb-45d3-ab58-63826644f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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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万丰奥威(002085):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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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
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民主表决,同意选举杨莹莹女士(后附简历)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杨莹莹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
选举产生的 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杨莹莹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杨莹莹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edd132c-b25b-4bde-9f87-e874002e8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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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万丰奥威(00208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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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9 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
事会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并聘
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3名。
(1)非独立董事:赵亚红先生(董事长,后附简历)、余登峰先生、董瑞平先生、杨奇先生、杨华声先生、杨莹莹女士(职工
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董铁牛先生、章勇坚先生、胡立君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赵亚红先生(主任委员)、余登峰先生、董瑞平先生、杨奇先生、杨莹莹女士、董铁牛先生、章勇坚先生;
(2)审计委员会:章勇坚先生(主任委员)、胡立君先生、赵亚红先生,其中独立董事章勇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3)提名委员会:董铁牛先生(主任委员)、胡立君先生、赵亚红先生;(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胡立君先生(主任委员)、
董铁牛先生、赵亚红先生。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余登峰先生;
2、副总经理:杨华声先生、俞华仁先生;
3、总工程师:王树山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亚先生;
5、财务总监:陈善富先生;
6、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陈卫东先生;
7、证券事务代表:卢旻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见公告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以及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亚先生
和证券事务代表卢旻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电子邮箱:ya.li@wfjt.com、min.lu@wfjt.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工业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2500
四、任期届满离任人员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
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邢小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
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小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陈韩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在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韩
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因任期届满,吴少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少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bf45ff8b-f022-4c92-9e6d-703c7fb661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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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0│万丰奥威(002085):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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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分别收购青岛万盛城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万盛城丰”)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机工业”或“标的公司”)28.05%、6.
95%的股权,交易底价分别为 200,690.00 万元、49,720.00 万元。公司分别对标的公司 28.05%、6.95%的股权进行了摘牌竞价,202
6年 6月 22日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竞价结果通知单》,确认公司为标的公司 28.05%股权的买受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00,690.00万元,确认其他第三方机构为标的公司 6.95%股权的买受方。以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13日、2026年 6月 24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8)、《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一、公开摘牌其他买受方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金石灏航(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灏航”)发来的《竞价结果通知单》,确认
其为标的公司 6.95%股权的买受方。金石灏航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金石灏航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和万盛城丰于2026年6月26日完成标的公司28.05%股权的交割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部
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无需向万盛城丰提供标的股权质押担保措施。股权交割完成后,标的公司
股权架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占出资额比例
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49,830 83.05%
2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 6,000 10.00%
合伙)
3 金石灏航(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170 6.95%
伙)
合计 60,000 100.00%
公司本次公开摘牌收购飞机工业28.05%股权事项有助于持续聚焦主业,进一步强化管理与战略执行力度,集中控股子公司控制权
和提高决策效率,有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a1d7fa5-2f30-405f-b8cf-f8878be80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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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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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董铁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b1502ca-944b-4b7f-90ca-04dd209d7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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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章勇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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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章勇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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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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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立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6d40c4e-00f5-46be-b86c-7854883c4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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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万丰奥威(00208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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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设董事 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赵亚红先生、余登峰先生、董瑞平先生、杨奇先生、杨华声先生 5 人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候选人简历);同意提名董铁牛先生、章勇坚先生、胡立君先生 3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后附候选人简历),其中,章勇坚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按照相关规定,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5 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八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之前
,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a82ce0f-eb85-478a-9942-a004a55efe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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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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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铁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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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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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立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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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7│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章勇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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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章勇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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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6│万丰奥威(00208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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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赵亚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会议同意提名赵亚红先生、余登峰先生、董瑞平先生、杨奇先生、杨华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赵亚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提名余登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提名董瑞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提名杨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提名杨华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号:2026-03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会议同意提名董铁牛先生、章勇坚先生、胡立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董铁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提名章勇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提名胡立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号:2026-031)。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6年 7月 9日下午 14:30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号:2026-03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1b96de0-4811-4cfa-913e-b84063f531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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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5│万丰奥威(002085):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交易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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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分别收购青岛万盛城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万盛城丰”)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机工业”或“标的公司”)28.05%、6.
95%的股权,交易底价分别为 200,690.00万元、49,720.00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对标的公司 28.05%、6.95%的股权进行了摘牌竞价。2026年 6月 22日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竞价结果通知
单》,确认公司为标的公司 28.05%股权的买受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200,690.00 万元;确认其他第三方机构为标的公司 6.95%股
权的买受方。2026年 6月 23日,公司与万盛城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青岛万盛城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一)标的公司状况
1、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55.00% 33,000 33,000
青岛万盛城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5.00% 21,000 21,000
(有限合伙)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 10.00% 6,000 6,000
金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60,000
2、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甲方拟转让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在本次股权转让之前未将其拟转让的标的股权向其他方设定过任何权利。
(二)标的股权以及对价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的 28.05%的股权(“标的股权”)及其依该等股权享有的相应权益转让与乙方,乙方同意受
让甲方持有的上述股权。
基于乙方参与甲方在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摘牌价格,乙方受让该标的股权的对价(“股权转让价款”)为 200,690.00万
元。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三)股权转让价款及利息的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30%,即 60,207.00 万元(以下简称“首款”),乙方
已向青岛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 60,207.00万元,作为乙方应付首款;
自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后 90 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70%,即 140,483.00万元(以下简称
“尾款”)。
2、尾款的利息支付
乙方应当按照自交割日至尾款实际支付日的期间(“计息期间”)向甲方支付利息,计息期间分别的利息如下:
(1)乙方于交割日后 15 日内支付尾款的,利息按照计息期间天数以年化 3%利率计算;
(2)乙方于交割日后 15日至交割日后 6个月的期间内支付尾款的,利息按照计息期间天数在年化 3%利率基础上增加(自交割
日 15日届满之次日起)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计算;
(3)乙方于交割日后 6个月届满后支付尾款的,利息按照计息期间天数在年化 3%利率基础上增加(自交割日 6个月届满之次日
起)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
(4)乙方分期支付尾款的,每笔尾款按照前述标准分别计付利息。
(四)甲方的保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保证、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权不存在设置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性权利;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协助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
2、乙方的保证、权利和义务
(1)保证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按规定履行签署本协议必要的内部决议程序;
(2)乙方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调,同意按照标的公司的现状与甲方进行股权交易;
(3)乙方同意,青岛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青岛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五)标的股权的交割
1、自足额收到本协议约定的首款后,甲方将督促标的公司在 5个工作日内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同时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即视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标的股权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标的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交割日。
(六)担保
于交割日后的 120日内,若乙方尚未结清尾款及对应的利息,乙方应以尚未付清尾款及届时的利息同等价值的标的公司股权向甲
方提供股权质押作为担保措施。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均应积极履行。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
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或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2个月内仍未付清尾款及利息的,则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
条件配合甲方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将标的股权无偿转回至甲方名下,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已经支付
的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 30%的首款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在标的股权转回甲方名下后,甲方将收到的首款之外的其他股权转让款(
如有)在扣除股权转回相关税费(如有)后无息返还乙方。
(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摘牌方式收购飞机工业28.05%少数股权,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并购贷款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虽然公司存在可用融资
额度,但不排除存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筹集足额资金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青岛产权交易所竞价结果通知单;
2、《股权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a8d5590-fa1f-4920-8fcb-30a2d8026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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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04│万丰奥威(00208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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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计投票 提案1.00、2.00采用等额选举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选举赵亚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余登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董瑞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杨华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董铁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章勇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胡立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提案1.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5人,提案2.00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
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
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为
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
电 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邮 箱:ya.li@wfjt.com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95266a2-c0fc-4364-9b21-a1a990cfe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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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6│万丰奥威(00208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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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6年 6月 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摘牌方式分别收购控股子公司万丰飞
机工业有限公司 28.05%、6.95%的股权,交易底价分别为 200,690.00 万元、49,72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决策范围
内摘牌、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并办理股权交易等与本次摘牌相关的全部事宜。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
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不超过 35%股权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向其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180,000万元并购贷款,专项用于支付公司收购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价款或置换已支付的股权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0年。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
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51c0984-f66a-461c-8ab8-eff84838a7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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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5│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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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5e0f89b-c52a-47b8-b6c3-9ca759d17a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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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52│万丰奥威(002085):关于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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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为积极完善业务布局,持续聚焦主业,进一步强化管理与战略执行力度,集中控股子公司控制权,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分别收
购青岛万盛城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机工业”或“标的公司
”)28.05%、6.95%的股权。
为保障本次公开摘牌交易的顺利进行,优化融资结构,公司结合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拟将所持有的飞机工业不超
过 35%股权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向其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并购贷款,专项用于支付公司收购
飞机工业少数股权交易价款或置换已支付的股权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审议额度、期限内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公司 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26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100,250万元。公司本次并购贷款的
金额在上述 2026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
本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未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
项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MA2BE1691R
注册资本 6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剑平
成立日期 2018年 3月 16 日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9 号青岛环球金融中心(WFC协信中心)1号楼
901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
造;民用航空器维修;通用航空服务;保税仓库经营;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一般项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专
用设备制造。
与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万丰飞机工业有限公司 5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667,933.62 663,704.54
负债合计 176,168.66 170,305.02
股东权益合计 491,764.96 493,399.52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74,590.17 53,023.03
净利润 16,196.38 16,010.28
注:以上 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6
)专字第 70051772_B01号];2026年3月 31日/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843012077U
负责人 陈增立
成立日期 1997年 12月 12日
营业场所 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大道 639号
经营范围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人民币储蓄业务;外汇存款;外汇
汇款;外币兑换;外汇贷款;国际结算、结汇、售汇;经中国银监委批
准的其他业务。
与公司关系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并购贷款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 10年。
3、贷款条件:以公司持有的飞机工业不超过 35%股权提供质押。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支付公司收购飞机工业少数股权交易价款或置换已支付的股权款。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是基于股权收购项目实际资金需求而办理的融资业务,有利于保障股权收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
展规划和融资需求。本次公司以持有的飞机工业不超过 35%的股权为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26337cc-8fc9-487b-967d-53bccd893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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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10│万丰奥威(00208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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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总交易价格人民币50,000万元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达克
罗”)100%股权。以上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和买方达科迈材料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6月11日完成上海达克罗100%股权的交割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日,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公司已收到第一期转股对价人民币42,000万元。
本次上海达克罗100%股权交割完成后,上海达克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出售上海达克罗股权可以促进公司优化
资产结构,减少管理幅度,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并能投入更多资金和精力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不断推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795ac94-9c31-4daa-8340-e28b1754c1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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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7│万丰奥威(00208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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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123,297,52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106,164,876.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2,123,297,520股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5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23,297,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39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0*****943 陈爱莲
3 00*****901 吴良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王燕杰
咨询电话:0575-86298339
传真电话:0575-86298339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baf2ee4-6474-4dae-bf1a-d8236b340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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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51│万丰奥威(00208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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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6年 6 月 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减少管理幅度,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同意公司以总交易价格人民币 50,000 万元出售
全资子公司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5faf470-a827-4e52-910d-40c050ceaf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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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50│万丰奥威(00208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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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305922d-6976-4ac5-9044-8ca6c38e8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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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3│万丰奥威(00208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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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
项。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11人,代表股份数 865,739,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7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834,09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8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207人,代表股份数 31,641,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02%。
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 1,209人,代表股份数 38,515,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4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54,725,744股同意,10,244,751股反对,768,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7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502,437股同意,10,244,751股反对,768,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052%。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54,790,944股同意,10,181,251股反对,767,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5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567,637股同意,10,181,251股反对,767,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745%。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54,395,844股同意,10,575,751股反对,767,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9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172,537股同意,10,575,751股反对,767,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487%。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854,236,844股同意,10,767,551股反对,734,9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013,537股同意,10,767,551股反对,734,9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359%。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39,199,566股同意,25,731,729股反对,80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344%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1,976,259股同意,25,731,729股反对,80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943%。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53,376,782股同意,11,637,413股反对,725,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6,153,475股同意,11,637,413股反对,725,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02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54,134,244股同意,10,872,551股反对,732,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95%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6,910,937股同意,10,872,551股反对,732,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69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54,233,644股同意,10,780,951股反对,724,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010,337股同意,10,780,951股反对,724,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76%。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53,624,198股同意,11,367,597股反对,747,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6,400,891股同意,11,367,597股反对,747,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45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53,882,644股同意,11,150,551股反对,706,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05%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6,659,337股同意,11,150,551股反对,706,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1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44c4258-fbcb-40f2-b00e-d389b3c5e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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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3│万丰奥威(00208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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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在浙江省新
昌县万丰科技园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
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
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贵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分别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
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已在上述股东会通知中对网络投票的投票
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二)会议召开与通知事项的相符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实际时间和方式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 1,211人,代表股份数 865,739,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0.773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数 834,097,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8
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207人,代表股份数 31,641,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02%。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
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
1,209人,代表股份数 38,515,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40%。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贵公司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外,贵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
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资格为合法、
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董事会的公告,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事日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本次
股东会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网络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进行表决并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获得了网络投票结果。
2、贵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本次股东会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54,725,744 股同意,10,244,751股反对,768,8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
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502,437股同意,10,244,751股反对,768,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052%。(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854,790,944 股同意,10,181,251股反对,767,1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
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567,637股同意,10,181,251股反对,767,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745%。(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854,395,844 股同意,10,575,751股反对,767,7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
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172,537股同意,10,575,751股反对,767,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487%。(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854,236,844 股同意,10,767,551股反对,734,9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
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013,537股同意,10,767,551股反对,734,9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359%。(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39,199,566 股同意,25,731,729股反对,808,0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
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11,976,259股同意,25,731,729股反对,80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943%。(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53,376,782 股同意,11,637,413 股反对,725,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
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6,153,475股同意,11,637,413股反对,725,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029%。(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854,134,244 股同意,10,872,551股反对,732,5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
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6,910,937股同意,10,872,551股反对,732,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695%。(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854,233,644 股同意,10,780,951股反对,724,7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
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7,010,337股同意,10,780,951股反对,724,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276%。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853,624,198 股同意,11,367,597 股反对,747,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
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6,400,891股同意,11,367,597股反对,747,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45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53,882,644 股同意,11,150,551 股反对,706,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
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6,659,337股同意,11,150,551股反对,706,1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16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c6854f3-7af6-4b28-a8a5-048cd4a10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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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07│万丰奥威(002085):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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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
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 ”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
经,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总经理
余登峰先生、独立董事谢韬先生、财务总监陈善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
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周二)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心
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3023f02-b4ca-4f1a-9d83-af4277ddc8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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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6│万丰奥威(0020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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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8a9617-c050-415c-a1bc-0aba99ca2a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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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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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
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
5.00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
7.00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 √
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 √
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
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
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为
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燕杰
电 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邮 箱:yanjie.wang@wfjt.com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00)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会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91f8e1-a25e-496b-89fd-4515a081e8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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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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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
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6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信息、具备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为下列文件之一:
(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三)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
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
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交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
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
至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第二章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并按《股
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交所提交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
印件)和通讯方式。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并公告。
第十四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
关的情况,向深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制度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 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交所备案,同时尽
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本制度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交所联系,办理信息披
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会议筹备、组织:
(一)关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董事会秘书在请示了董事长后,应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
和内容发出通知;
(二)关于董事会授权决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的提案,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来决定;
(三)需提交的提案、资料,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与会者手中;
(四)董事会秘书应作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一条 信息及重大事项的发布: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需发布信息及重大事项;
(二)对外公告的信息及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应事前请示董事长;
(三)对于信息公告的发布,董事会秘书应审核确认后发布。
第二十二条 政府相关部门对公司的问询函,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准备资料回答问题,完成后进行审核。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
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在需要把部分职责交与他人行使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并确保所委托的职责得
到依法执行,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董事会秘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四条 被解聘的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接受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并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将有关档案材料、尚未了结的事务、遗留问题,完整移交给继任的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在离任时应签订必要的保密协议,履行持续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4684f8-ce73-4716-bd70-f78053972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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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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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被选举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5 年任职期间,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董铁牛,男,1964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党组纪检组
、监察部驻民航局监察局案件检查室主任,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派驻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纪检组组长,中国民用航空局空
中交通管理局党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民用航空局党组派驻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也未在
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董铁牛 3 3 0 0 否 1
1、未对 2025 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开始任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研
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有关部门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公司高层次管理人员的需求、储备情况,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开始任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战略发展、转型升级、经营规划
等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开始任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深入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管理人员及考核方法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通讯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审议通过
月 19 日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议案》
二次会议
(四)公司现场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利用参加会议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考察,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地交流沟通,听取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对公司信息
披露、公司治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了解公司行业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战略规划及规范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考核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续聘审计机构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从有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
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与中小投资和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本人通过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重点关注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续聘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并进行认真调研,了解相关交易是否
有失公允,相关交易及事项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3、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发展中重要事项,及时了解公司动态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浙江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
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加强同公司董事、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
理结构完善,推动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高管层及相关部门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所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董铁牛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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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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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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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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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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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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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
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
(三)中国证券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第六条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
第七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
作出决议。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
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
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第十条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为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本条
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四条 公司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五条 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
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
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第十六条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
供财务资助。
第三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操作程序
第十七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之前,公司财务部应负责做好接受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
况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工作,对财务资助事项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部提供的分析内容进行审核。财
务部会同法务部与资助对象等有关方拟定协议,约定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利息、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八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经本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
业务规则进行披露。第十九条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经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手续。公司应当与被
资助对象等相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利息、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做好被资助对象日后的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公司财务部应当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
、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在被资助对象具有不能按期还款的风险时,及时通知董事长以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就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合规性、合理性、被资助对象的偿还能力以及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方面进行
监督检查,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四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规定,及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送公告文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三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时,公司财务部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公司应当及
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并充分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
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罚 责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涉及犯罪
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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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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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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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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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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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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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16f81ff-b993-4b1c-94fc-c6bcc2031d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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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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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00a970-2653-4f39-b9c6-20843ca02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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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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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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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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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
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外部薪酬调研水平、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
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
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还领取特别津贴,独立董事津贴和特别津贴标准按
年计算、按月发放,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九条 董事领取董事岗位津贴,董事岗位津贴标准按年计算、按年一次发放,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专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领取职务薪酬。未专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
董事除领取董事岗位津贴外,不在公司领取其他报酬。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
、岗位职责、重要性和履职情况综合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当年的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先考核再兑现。
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四章 薪酬考核程序及发放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按月发放,董事岗位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按年一次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如适用)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
会批准。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十九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照上
述标准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六章 约束机制及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a00b3b-88f6-4401-a333-5f3079b54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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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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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的
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者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
事会秘书做好信息对外报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对外报送程序。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
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
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
位提出的报送要求,公司及各子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定期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的,原则上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和临时公告的披露时间。
第九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公司应当提示
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外部单位及个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备案。
第十条 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
供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或做出承诺,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本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并将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前,应当由经办人员以内部办公流程
或书面方式提交申请,先后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后
方可对外报送,必要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负责。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其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向外部单位或个人提供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时,要求
对方提供外部信息使用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岗位、首次获悉公司内幕信息的时间)并及时将上述信
息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三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承诺函及其提供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相关信息等材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保管
,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三章 外部单位信息使用的要求
第十四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第十五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
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六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已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
得的收益,同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d51ba06-c598-4306-a587-ea226dd57a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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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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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小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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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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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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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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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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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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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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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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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9月 11日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5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将 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管征,男,1973年 12月出生,牛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于 2020年 6月 8日至2025年 9月 11日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曾任德意志银行北亚主席,爱德蒙·罗斯柴尔德董事总经理,Investindustrial亚洲主席。
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也未在
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管征 2 2 0 0 否 2
1、未对 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委员会成员 会议内容 审议情况
2025年 04 第八届董事会提 通讯 管征、邢小 《2024 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 审议通过
月 24日 名委员会 2024 玲、赵亚红 告》
年度会议
2025年 08 第八届董事会提 通讯 管征、邢小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审议通过
月 21 日 名委员会 2025 玲、赵亚红 格审查的议案》
年第一次会议
(2)本人在任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和任职资格,进一步了解公司高层次管理人员的需求、储备情
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委员会成员 会议内容 审议情况
2025 年 4 第八届董事会 通讯 赵亚红、董瑞平、 《2024 年度战略委员会 审议通过
月 24日 战 略 委 员 会 吴兴忠、杨奇、杨 工作报告》
2024年度会议 华声、谢韬、管征
(2)本人在任职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认真审议战略委员会审议的各相关议案,对公司的战略发展、转型升级、
经营规划等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委员会成员 会议内容 审议情况
2025年 04 第八届董事会薪 通讯 邢小玲、管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
月 24日 酬与考核委员会 征、赵亚红 工作报告》、《关于 2024 年薪
2024年度会议 酬考核结果与 2025 年薪酬考核
办法》
(2)本人在任职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认真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管理人员
及考核方法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会议日 会议届次 召开方 会议内容 审议情
期 式 况
2025年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通讯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审议通
04 董 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过
月 24日 事专门会议 2025 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年第 于使用部分闲
一次会议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四)公司现场履职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利用参加会议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考察,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地交流沟通,听取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对公司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了解公司行业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战略规划及规范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考核等方面提出意见与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利润分配等事项
,从有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
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与中小投资和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本人通过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直接的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重点关注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利润分配等事项,并进行认真调研,了解相关交易是否有失公允,相关交易及事
项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3、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发展中重要事项,及时了解公司动态
,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浙江省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对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于 2025年 9月 11日正式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5年,在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董事会、高管层及相关部门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所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管征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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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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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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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4│万丰奥威(002085):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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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9e740b-ff27-4a4b-b027-a022c5da7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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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2│万丰奥威(0020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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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0020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419456-3679-4c4c-ac98-e394c7556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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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2│万丰奥威(00208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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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7,214,945.43 元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5,464,036,843.69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71,414,083.66元,减去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7141408.37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 689,853,342.92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的 2024年度现金股利 2
12,329,752.00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的 2025年半年度现金股利 212,329,752.00元,202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
9,466,514.21元。
公司已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5 年 10月 23 日完成,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123,297,52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现金 212,329,752.00元(含税)。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形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长期战略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需要,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2,123,297,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共计
106,164,876.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 212,329,752.00 元(含税),若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 106,164,876.00 元
(含税)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18,494,628.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2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8,494,628.00 212,329,752.00 318,494,62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07,602,430.6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7,214,945.43 653,313,514.33 727,001,244.70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5,464,036,843.69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99,466,514.2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849,319,008.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107,602,430.6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789,176,568.1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956,921,438.6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956,921,438.6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21
.26%,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审慎研判当前宏观经济、全球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盈利水
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有效保障公司业务持续稳健推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公司最近 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 8,575,505.60元、8,
960,846.37元,占当年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05%、0.05%,均低于 5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占总资产 2024 年度 占总资产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29,208.99 0.02% 3,618,429.14 0.02%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 0 0 0 0
外)
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731,637.38 0.03% 4,672,054.76 0.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 0 0 0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 0 0 285,021.70 0.00%
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
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 8,960,846.37 0.05% 8,575,505.60 0.05%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a1df4f-79d4-4e53-b821-be9ae3b722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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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2│万丰奥威(00208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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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业务比重50%左右,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
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锁定出口贸易利润,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有计划地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
算成本。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
述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各公司总经理)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开展该业务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
期等衍生产品业务。且所有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
约时按照公司预测收支款项期限和金额进行交易委托,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
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
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利率波动风险:在利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
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行权障碍导致公
司损失。
5、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
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行权障碍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在真实需求背景下,
从事与营运活动有关的汇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以规避汇率波动对营运活动风险影响。
2、公司依据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情况,签订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
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
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
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为防止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行权障碍,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
象,同时公司拟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未经对冲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当期相应货币应收款总
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6、交易对手管理:公司将慎重选择信用良好、规模较大,并能提供专业资讯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
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五、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
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对外
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
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综上,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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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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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万丰奥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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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万丰奥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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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万丰奥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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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万丰奥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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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万丰奥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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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万丰奥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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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万丰奥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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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万丰奥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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