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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6(*ST东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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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86 东方海洋 更新日期:2025-02-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1 16:42 │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境外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21 16:38 │东方海洋(00208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3 19:27 │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 │2025-01-07 18:49 │东方海洋(002086):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月修订) │ ├─────────┼──────────────────────────────────────────────┤ │2025-01-07 18:49 │东方海洋(002086):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月修订) │ ├─────────┼──────────────────────────────────────────────┤ │2025-01-07 18:49 │东方海洋(002086):舆情应对管理制度 │ ├─────────┼──────────────────────────────────────────────┤ │2025-01-07 18:49 │东方海洋(002086):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 │ ├─────────┼──────────────────────────────────────────────┤ │2025-01-07 18:46 │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7 18:26 │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7 18:24 │东方海洋(002086):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 └─────────┴──────────────────────────────────────────────┘ ─────────┬──────────────────────────────────────────────── 2025-01-21 16:42│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境外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的提示性公告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 Avioq,Inc.(以下简称“Avioq”)2024 年度主要财务 数据进行提示性公告。 一、Avioq 财务数据 Avioq 2024 年财务数据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编制,未经审计。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 Avioq 财务数据进行转 换和调整,该财务数据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转换和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可能因会计准则转换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09.76 9,494.24 -40.91% 营业利润 -2,525.46 -1,694.34 -49.05% 利润总额 -2,525.46 -1,701.61 -48.42% 净利润 -3,691.75 -1,540.58 -139.63% 资产总额 12,742.55 16,896.63 -24.59% 负债总额 11,477.34 12,012.54 -4.46% 所有者权益总额 1,265.21 4,884.09 -74.10% 二、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Avioq当前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主要包括HTLV试剂盒收入、HIV试剂盒收入、新一代 HIV 试剂盒收入以及 CDMO 业务收入。报告期 内收入下滑的项目主要为HTLV 试剂盒销售,下滑的主要原因系 Avioq 的经销商 ORTHO 失去了美国最大的非营利性献血者测试实验 室组织(CTS)的重要订单,因此导致 Avioq 失去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大额订单的丢失导致 2024 年财务数据变动为上表所示。鉴于 此,若 Avioq 不能通过多方式、多渠道拓展业务,Avioq 在 2025 年会面临进一步的业绩下滑。 三、风险提示 上述 2024 年 12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与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a3475e82-f146-492e-ab64-b7f0e3887412.PDF ─────────┬──────────────────────────────────────────────── 2025-01-21 16:38│东方海洋(00208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7,000 万元–22,000 万元 174,96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6,000 万元–21,000 万元 亏损:63,58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9 元/股–0.11 元/股 0.89 元/股 营业收入 34,000 万元–38,000 万元 43,723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3,000 万元–37,000 万元 43,051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经营业绩发生变动,主要原因系: 公司 2023 年度完成重整,形成债务重组收益 23.78 亿元,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利润较高,2024 年度无该 项收益因此净利润指标较上年大幅减少。 2024 年度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 Avioq, Inc.主营业务 HTLV 试剂盒销售出现显著下滑,主要原因为 Avioq, Inc 的经销商 ORTH O 失去了美国最大的非营利性献血者测试实验室组织(CTS)的重要订单。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4 年度报告中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数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52bea8a8-9dc7-4081-b17c-560e1859f4ad.PDF ─────────┬──────────────────────────────────────────────── 2025-01-13 19:27│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东方海洋(002086):关于子公司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4fef01ed-c6a8-4df1-8ed1-e4de5026b0b7.PDF ─────────┬──────────────────────────────────────────────── 2025-01-07 18:49│东方海洋(002086):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月修订) ─────────┴──────────────────────────────────────────────── 东方海洋(002086):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1937f3be-0bc4-4569-9974-314e8b288586.PDF ─────────┬──────────────────────────────────────────────── 2025-01-07 18:49│东方海洋(002086):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月修订) ─────────┴──────────────────────────────────────────────── 东方海洋(002086):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b6d90a77-5446-494b-a91c-414cd40734ab.PDF ─────────┬──────────────────────────────────────────────── 2025-01-07 18:49│东方海洋(002086):舆情应对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副 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一名董事会办公室成员为工作组专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舆情工作组,并 根据管理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综合信息监控、证券部负责各类新闻媒体、办公室负责相关主流社交软件,公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 据各自职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每周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 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 理。 第八条 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分、子公司(本职能部门)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 件,第一时间将情况信息汇总至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处;由负责人统一报送至董事会办公室,并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对 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 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 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并将有关情况汇 总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上报公司领导及监管部门: 1.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 2.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3.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二)发生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 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2.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 公司应主动自查,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将舆情自查情况上报证监局,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 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3.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 内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 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4.多渠道澄清与沟通。及时与舆情刊发媒体或渠道沟通相关情况,根据需要可以通过公司公告、公司官网、公司微信公众号等 渠道进行披露与澄清; 5.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有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未执行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批 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及其处理、应对措施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 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 据相关制度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关联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 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6cde384c-649e-4ce9-9ca7-4f30a5bad1d6.PDF ─────────┬──────────────────────────────────────────────── 2025-01-07 18:49│东方海洋(002086):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 ─────────┴──────────────────────────────────────────────── 东方海洋(002086):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c55433e6-9d17-4ead-992b-c737b25436fa.PDF ─────────┬──────────────────────────────────────────────── 2025-01-07 18:46│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7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 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5年 1月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 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 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 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 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应对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舆情应对管理制度》。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应对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 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月 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 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8af993a7-3bcd-4640-be86-b5e66d676c0d.PDF ─────────┬──────────────────────────────────────────────── 2024-12-17 18:26│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方海洋(00208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bb4bfab0-f1f7-4bed-ab64-7e0d58fc6452.PDF ─────────┬──────────────────────────────────────────────── 2024-12-17 18:24│东方海洋(002086):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 东方海洋(002086):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91ab6b82-8c94-4291-a10b-aa6ff4363344.PDF ─────────┬──────────────────────────────────────────────── 2024-12-17 18:24│东方海洋(00208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 东方海洋(00208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65627324-87da-4ebf-b1d0-5239b330c895.PDF ─────────┬──────────────────────────────────────────────── 2024-12-17 18:24│东方海洋(00208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 东方海洋(00208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4d4ff2f5-8e54-4bdd-91a5-d2ce171ef906.PDF ─────────┬──────────────────────────────────────────────── 2024-12-17 18:24│东方海洋(00208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 东方海洋(00208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dbd0465a-0446-4b62-933a-8bd1cf19d84d.PDF ─────────┬──────────────────────────────────────────────── 2024-12-17 18:24│东方海洋(002086):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 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及接受报送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 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财务数据、业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正式公开。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 送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 审核批准。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或相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 密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 人员披露或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应提醒相关单 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并按照一事一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该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 、经办人、审批人、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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