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90 金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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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6:52 │金智科技(002090):关于中标国家电网相关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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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3 │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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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3 │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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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32 │金智科技(002090):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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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金智科技(00209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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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59 │金智科技(00209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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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57 │金智科技(00209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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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57 │金智科技(002090):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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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57 │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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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57 │金智科技(002090):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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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6:52│金智科技(002090):关于中标国家电网相关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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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科技(002090):关于中标国家电网相关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d8e79334-b859-47fd-9038-4e13882302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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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3│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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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致非字(2025)第0008-1号致: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之委托,指派杭仁春律
师、杨群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之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1.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大会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
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而出具。
4.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 2024年
度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4 月 11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方式、会议审议事
项,会议出席对象和登记办法,说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大会于 2025年 5月 7日下午 15:00在南京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5月 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年 5月 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经本所律师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9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926,7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0,577,071 股的 2
3.198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0,968,0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092 %;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28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8,6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2,465,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155%,无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
东。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安鹰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了见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92,728,2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5 %;反对股数 144,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弃权股数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
2、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92,711,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7%;反对股数 157,7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8%;弃权股数57,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3、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92,727,2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4%;反对股数142,2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31%;弃权股数57,1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4、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92,676,1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4%;反对股数 201,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5%;弃权股数4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399%;反对 201,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07%;弃权 4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994%。
5、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92,725,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8%;反对股数 144,7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弃权股数56,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515%;反对 144,
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13%;弃权 56,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772%。
6、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92,699,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0%;反对股数 169,6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6%;弃权股数57,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051%;反对 169,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12%;弃权 57,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137%。
7、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92,640,1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7%;反对股数 242,9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弃权股数 43,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7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799%;反对 242,
9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9%;弃权 43,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662%。
8、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股数92,569,6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8%;反对股数 270,8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股数 86,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致书!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b006bd18-5a44-42b9-bd6c-58375c925a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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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03│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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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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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6:32│金智科技(002090):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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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科技(002090):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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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金智科技(002090):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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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科技(00209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90ee6eb0-c9fd-4aca-a2ce-eefb5bd22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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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59│金智科技(00209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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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年 5月 7日下午 15:00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5年 4月 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8.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
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 2024 年度述职
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 8.00 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 4.00、5.00、6.00、7.00 进行投票表决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 17:
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剑、李瑾
联系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 真:025-52762929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邮编2111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0da8a6e1-9779-451d-8a8f-a4820a1ba9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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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57│金智科技(00209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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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为 32,356,041.2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3,235,604.13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29,120,437.1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09,172,776.84元,减本年度已派发的 2023年度
和 2024 年半年度现金股利 30,043,279.10 元(其中: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20,028,853.55 元,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10,014,
425.55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8,249,934.87 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年度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再投资需求、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董事会拟定的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577,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 0.4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
总额共计 16,023,082.8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6,037,508.39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
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 29,766,071.96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55,803,580.35元,占 2024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7.22%。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037,508.39 20,028,853.55 10,014,425.53
回购注销总额(元) 29,766,071.96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2,267,226.43 60,495,925.63 30,020,065.9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962,990,190.04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08,249,934.87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56,080,787.47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9,766,071.96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54,261,072.68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85,846,859.43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经营稳定及让股
东分享公司的业绩成果,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e2df7f6b-90d1-4234-a152-2e4e81042c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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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8:57│金智科技(002090):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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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为增
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方便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5年 4月 25日(星期五)举办 2024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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