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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90(金智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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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90 金智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0-31 00:00│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b5211bd-d0fb-4820-9a4b-f48782fec0b9.PDF ─────────┬──────────────────────────────────────────────── 2024-10-31 00:00│金智科技(002090):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品牌形象、商业信誉、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董事会 秘书及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 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 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日常管理,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 、互动易问答、论坛、股吧、贴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投资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等情形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做到及时、客 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证券投资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 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合理制定解决方案。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视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尽快制定相应的媒体危 机应对方案; (二)积极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夸大及歪曲事实,保证对外沟通信息 的一致性。。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解答媒体疑问、减少误解和猜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 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避免冲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证券投资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做出快速反应,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 舆情,除向公司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向舆情工作组通报。 (三)若发现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 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四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五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投资部、综合管理部、法 务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舆情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持续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同时对投资者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必要时还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 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 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 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 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 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af25a9b7-6aae-4e16-8494-0d2b7d504c92.PDF ─────────┬──────────────────────────────────────────────── 2024-10-31 00:00│金智科技(002090):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5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10月 29日下午 14:30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全体 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郭伟、王大勇、凌万水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贺安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4153cdb4-8cdc-46cd-9dfd-ab1951dc4a8e.PDF ─────────┬──────────────────────────────────────────────── 2024-10-17 00:00│金智科技(002090):关于中标国家电网配网项目的公告 ─────────┴──────────────────────────────────────────────── 一、中标项目概况 近日,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功中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配网相关项目,累计中标金额6, 401.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手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中标内容 中标金额 方 (万元) 1 国网冀北 2024年第二次配网 JB24-HW-XYKC-ZB02-0124AB 配变融合终端 885.90 电力有限 物资协议库存公开 (TTU) 包5 公司 招标采购 2 国网上海 2024年第三次配网 2408-GK009 配电终端-DTU 1,925.59 市电力公 物资协议库存招标 包 3 司 采购 安检设备-变电 站远程许可系 统 包 9 3 国网陕西 2024年新增第一次 W-2024-SNXY-Z01X 分标 08-测量控 3,590.35 省电力有 配网物资协议库存 制装置 包 3 限公司 集中招标采购项目 分标 09-配电终 端 TTU 包 1 合计 6,401.84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上述中标项目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资金实力,具备向公司支付项目款项 的能力,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中标项目的内容主要围绕配网领域,中标金额如前表所述,项目的付款方式、交货周期具体以公司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合同约 定为准。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成功中标,体现了公司在配网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主流供应商的 市场地位。 上述项目中标金额合计6,401.8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96%,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 五、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上述项目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合同陆续签署中。 合同的签署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ed6cccd4-9ef1-4055-a626-75a21f17a856.PDF ─────────┬──────────────────────────────────────────────── 2024-10-10 00:00│金智科技(002090):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2024 年 5 月 8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4 年半年 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截止 2024 年 6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00,577,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5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10,014,426.77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3、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符合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400,577,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 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李剑、李瑾 咨询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真电话:025-5276292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a831d568-5fa8-40c2-8954-76f694f2887b.PDF ─────────┬──────────────────────────────────────────────── 2024-08-30 00:00│金智科技(002090):金智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 ─────────┴──────────────────────────────────────────────── 金智科技(002090):金智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fb2b90be-b4e8-4141-ad79-f147eaa235a2.PDF ─────────┬──────────────────────────────────────────────── 2024-08-30 00:00│金智科技(002090):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8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于 2024年 8月 28 日下午 16:00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 1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臧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监事 3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和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2024年 8月 30 日的《证 券时报》。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的规划(2024-2026 年度)》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 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 细 内 容 见 2024 年 8 月 30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江苏金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8d94f291-c937-4b66-a091-807779e46895.PDF ─────────┬──────────────────────────────────────────────── 2024-08-30 00:00│金智科技(002090):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 ─────────┴──────────────────────────────────────────────── 金智科技(002090):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8dbd1fdb-8d68-47ba-9cc8-a211431f5415.PDF ─────────┬──────────────────────────────────────────────── 2024-08-30 00:00│金智科技(00209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金智科技(00209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eaa8d2e0-2cff-4917-af08-7c5c9af7d16d.PDF ─────────┬──────────────────────────────────────────────── 2024-08-30 00:00│金智科技(00209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金智科技(00209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5bddd5c5-621a-4f48-8fe7-3153d84ca50f.PDF ─────────┬──────────────────────────────────────────────── 2024-08-30 00:00│金智科技(002090):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230,88 3.43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7,198,008.20 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32,203,876.72 元,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 496,341,931.49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96,341,931.49 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再投资需求、新业务拓展需要等因素后,拟 以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400,577,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现金分红 0.25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10,014,426.7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 年度)》等规定,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方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其 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月 8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4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2024-202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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