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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91(江苏国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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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91 江苏国泰 更新日期:2025-09-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8 16:42 │江苏国泰(00209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8-24 21:54 │江苏国泰(002091):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08-24 21:52 │江苏国泰(002091):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8月) │ ├─────────┼──────────────────────────────────────────────┤ │2025-08-24 21:52 │江苏国泰(00209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5-08-24 21:51 │江苏国泰(00209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24 21:50 │江苏国泰(002091):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 ├─────────┼──────────────────────────────────────────────┤ │2025-08-22 19:10 │江苏国泰(002091):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8-22 19:10 │江苏国泰(00209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2025-08-22 19:10 │江苏国泰(002091):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 ├─────────┼──────────────────────────────────────────────┤ │2025-08-22 19:10 │江苏国泰(00209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 └─────────┴──────────────────────────────────────────────┘ ─────────┬──────────────────────────────────────────────── 2025-09-08 16:42│江苏国泰(00209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际贸易”)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质押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国际贸 是 88,030,000 16.91% 5.41% 2021年 4月 2025年 7月 云南国际信托有 易 15日 14日 限公司 合计 - 88,030,000 16.91% 5.41%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例 质押前质 除 其 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质押后 所持股 司总股 量(股) 质 份 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限 押 份 股份比例 数 售和冻结、 股份比 限售和冻 量(股 标 例 结 ) 记合计数量 合计数量 国际贸 520,634,4 31.99% 88,030,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易 25 00 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 2025年 9月 5日总股本。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际贸易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本次解除质押行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材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质押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9e04f6e8-c1c7-45c2-a11f-dc5c4bda0745.PDF ─────────┬──────────────────────────────────────────────── 2025-08-24 21:54│江苏国泰(002091):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江苏国泰(002091):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82022807-4e2f-4584-b94e-75fcabcf8d5d.PDF ─────────┬──────────────────────────────────────────────── 2025-08-24 21:52│江苏国泰(002091):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8月) ─────────┴──────────────────────────────────────────────── 重要内容提示: 1、原规划: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原 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变更为: 现规划: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拟每年 进行两到三次利润分配。 2、原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未来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未 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变更为: 现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高于公司过去三年年均股利支付率),同时,公司 未来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为完善和健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更加积极回报投 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公司董事会重 新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及愿景、经营情况、盈利能力、股东 回报、资本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加强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政策调整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投资者分红回报的制度保障。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 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 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期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二、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将优先选择 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拟每年进行两到 三次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在报告期盈利,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同时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及其他情况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现金分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根 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基数及分配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高于公司过去三年年均股利支付率),同时,公司未来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第(3)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3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发 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现金流量、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 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 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3、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经由董事 会详细论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或本规划生效后与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冲突的,以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3a5b8680-9b91-427a-a580-d1f4e86a2594.pdf ─────────┬──────────────────────────────────────────────── 2025-08-24 21:52│江苏国泰(00209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的意见》的相关决策与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起的“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有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一方面,公司供应链服务以消费品进出口贸易为主,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 场,聚焦生活消费品,致力于提供全供应链一站式增值服务。作为供应链组织服务商,公司构建了全流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涵盖 产品设计研发、材料采购、生产管控、报关、保险等各个环节全产业链,致力于提升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客户创造多 元价值。公司坚持进出口主营业务不动摇,重视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快实施海外布局战略,对各生产基地实施精细化管理。公司也积 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在缅甸、柬埔寨、越南、孟加拉、埃及、肯尼亚、约旦等多个“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节点投资建设 了货源基地。通过持续推动公司从“中国供应链整合”向“世界供应链整合”转变,公司海外生产基地出口稳步提升,进一步巩固和 提升公司全球化供应链的竞争力。此外,公司高度关注合作客户所在国以及货源基地所在国的经济动向以及政治形势,依托中国出口 信用保险公司等的政策保障和避险工具,最大程度实现信保全覆盖。同时,公司建立了全过程监控的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识 别和应对潜在风险,为公司业务的安全保驾护航。 另一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以及硅烷偶联 剂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瑞泰新材作为行业的先入者,通过多年的持续积累,在研发、生产、 销售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工艺精度、研发能力和服务意识,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行业地位较 为稳固。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强研发工作。同时瑞泰新材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同发起成立“新能源新材料联合研发中 心”,加强双方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联合研发、产学合作共同培养高水平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关系;瑞泰新材下属公司投资建设的上海 研发中心已初见成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瑞泰新材已取得196项发明专利(含国际专利2项)、15项实用新型专利,瑞泰新材子公 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皆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另外,瑞泰新材已经在固态电池 、锂硫电池以及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材料方面持续性地进行了相关研发投入和积累。瑞泰新材的添加剂产品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 领先水平,部分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瑞泰新材的光学材料产品在成本、产能、品质方面具备优势,在国 内该细分行业处于主导地位。 二、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整体效能 围绕公司主业,积极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进 行资源整合,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实现公司 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同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并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 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 三、注重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已建立了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公告了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8月)》,规划了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拟每年进行两到三 次利润分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利 润分配基数及分配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40%(高于公司过去三年年 均股利支付率),同时,公司未来三年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此外公司也增 加分红频次,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自2006年12月上市以来始终重视股东回报,坚持稳健分红政策,已连续19年实施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累计金额约48.11亿元 ;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58.88%。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内在价值与市场认可度,努力提高企业价值和股东回报, 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高度重视信息披露,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信息 披露过程中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 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公司将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导向,切实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 范性和及时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重点强化行业竞争态势、核心业务进展、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的披露, 减少冗余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公司将持续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及时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澄清公告,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准确、权威的信息,避免因不实信息引发的市场波动。 五、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通过业绩说明会、机 构调研等形式,积极展示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 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通过线上线下的多渠道沟通方式(如直接对 话、电话咨询、互动易平台等),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积极回应投资者 的提问和诉求,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同时,公司将及时汇总并呈报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至管理层,持续 关注投资者的期望与建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响应投资者诉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鼓励主要股东增持,彰显公司发展信心 公司积极加强与大股东的沟通联系,持续鼓励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配合大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大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6月6日及2024年6月7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立的张家港市盈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962,439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3049%,增持金额为3,654.9912万元。 同时,在当前政策背景支持下,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新货币政策工具,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 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增持股票。公司将积极联系大股东,鼓励其灵活使用专项贷款适时开展股东增持,向市 场传递积极的信号,有效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10,546,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776.96万元。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以此次“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为发展契机,坚持不懈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内部治理,履 行社会责任,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坚守和创新中,建设贸工技一体、人才资本品牌高度积聚融合的现代化国际商社。 本方案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所涉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 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87de18c6-878b-4802-8c1f-af7dc671bb8b.PDF ─────────┬──────────────────────────────────────────────── 2025-08-24 21:51│江苏国泰(00209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 邮件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 8月 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 :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原有《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废止。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 8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7fa93380-10a2-4d8f-afde-7b12703e19f0.PDF ─────────┬──────────────────────────────────────────────── 2025-08-24 21:50│江苏国泰(002091):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于 2025年 8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谨慎投资、 提高投资者分红回报等考虑,公司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15 亿元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前 期的证券投资系公司前期基于战略规划,长期持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并非以短期买卖股票套利为目的。公司后续 将逐步择机退出前期证券投资。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开展新的证券投资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设立子公司开展证券 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306亿元 (含本数,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其中公司子公司江 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5亿元的设立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证券投资额度 。 基于进一步聚焦主业、谨慎投资、提高投资者分红回报等考虑,公司终止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15亿元设立子公司开展 证券投资。 二、前期证券投资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前期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公司参与认购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纺织内饰、纺织 新材料和进出口贸易等,与公司存在产业协同。 (2)朗诗绿色管理系相关资产分配所得,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裕有限公司零成本获得朗诗绿色管理股票。 (3)2023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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