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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92(中泰化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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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92 中泰化学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18:09│中泰化学(002092):关于中泰化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中泰化学(002092):关于中泰化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b51328a-2979-41ae-ba1e-351edb99e1a8.PDF ─────────┬──────────────────────────────────────────────── 2024-04-24 00:00│中泰化学(002092):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 中泰化学(002092):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f1eb15c1-a632-4833-ab6b-da406a9d2367.PDF ─────────┬──────────────────────────────────────────────── 2024-04-24 00:00│中泰化学(002092):关于中泰化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中泰化学(002092):关于中泰化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d4ca8de-8c1f-4dfb-bd7c-d6909ab14a46.PDF ─────────┬──────────────────────────────────────────────── 2024-04-24 00:00│中泰化学(002092):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如实 反映了整改工作,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监事会对《整改报告》无异议。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认真 、持续地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 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8cfc28d-dd19-4ee8-9b0a-0aef3c29927e.PDF ─────────┬──────────────────────────────────────────────── 2024-04-24 00:00│中泰化学(00209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中泰化学(00209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678d32d-e676-4a33-954c-68eecbb90d93.PDF ─────────┬──────────────────────────────────────────────── 2024-04-24 00:00│中泰化学(002092):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八届十四次董事会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详细内容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31c879b-5a51-4009-a03d-e6c6a4d265c9.PDF ─────────┬──────────────────────────────────────────────── 2024-04-24 00:00│中泰化学(002092):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中泰化学(002092):对外担保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df5effc-b86e-45be-be24-562723bcdc14.PDF ─────────┬──────────────────────────────────────────────── 2024-04-24 00:00│中泰化学(00209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中泰化学(00209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8f535d7c-a263-40fc-aba0-44b4f0c7f3ee.PDF ─────────┬──────────────────────────────────────────────── 2024-04-10 00:00│中泰化学(002092):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泰化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查 阅了相关文件,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大会表决程序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发表如下 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媒体公开发布了《新疆 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 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因 2024 年 3 月 20 日原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公司于 2024 年 4月 8 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 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有效投票表决结果更正为“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该 变更不涉及本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案等的变更,不涉及投资者利益,不影响本次会议通知的效力。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上述会议通知的内容及方式如期召开了现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陈辰先生主持会议,依次对大会所有议案进行了报告。 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4 月 9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9:15-15:00。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3.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包括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387 名,代表股份 965,922,679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7.2940%,其中: (1)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为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77,070,261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30.002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共38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88,852,4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915%。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了本次会议通知所列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提交的现场投票结果,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投票结果和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以及全部表决情况的明细。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本次会议的第 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经表决,表 决同意股份 195,952,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180%,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195,862,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379%;反对股份 23,531,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095%;弃权股份 335,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6%,因此第 1 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本次会议的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且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经表决,表决同意股份 159,47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269%,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 159,321,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082%;反对股份 34,854,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624% ;弃权股份 25,553,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94%,因此 第 2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签署后生效。 (本页为《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梁宁辉 经办律师: 郑 赛 经办律师: 党 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68dbea7d-d8bb-4b10-a2de-4d797e906fe2.PDF ─────────┬──────────────────────────────────────────────── 2024-04-10 00:00│中泰化学(00209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4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辰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4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9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月 9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4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电话0991-8751690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65,922,6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29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77,070,2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00 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8,852,4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91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3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9,729,3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4837%。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 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952,1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180%;反对23,591,8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7294%;弃权 3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862,1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379%;反对 23,531,8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095%;弃权3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6 %。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 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471,7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269%;反对34,854,3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 8516%;弃权 25,553,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321,7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082%;反对 34,854,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624%;弃权25,553,24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 62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35fae17a-973c-4236-b6cd-e90661db2a62.PDF ─────────┬──────────────────────────────────────────────── 2024-04-09 00:00│中泰化学(00209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由于年度报告编制及复核工 作量较大,根据目前审计进度,预计年报编制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本着谨慎性原则和为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将《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30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的变更,及时查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对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c41dabe9-760a-4f29-9dc5-985d0458bf24.PDF ─────────┬──────────────────────────────────────────────── 2024-04-08 00:00│中泰化学(00209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中泰化学(00209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02565742-ce1b-46f8-9103-139433f5d27b.PDF ─────────┬──────────────────────────────────────────────── 2024-04-03 17:09│中泰化学(002092):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债券简称:23新化 01 ) 1、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在第 2年末、第 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 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4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若发行人未达到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本期债券基础期内第 2个计息年度即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1年末,票面利率上调 10 BP。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 3年及第 4年的票面利率为债 券存续期前 2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 3年及第 4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 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 3年及第 4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 3年及第 4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 5年固定不变;如发 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 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 3年及第 4年票面利率不变。 6、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3月 22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3月 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 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3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 3月 22日 ;如发行人于第 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4年至 2027年每年的 3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年末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5年每年的 3月 22日;如发行人于第 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7年每年的 3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8年 3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3月 22日;如发行人于第 4年末行使赎回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3月 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3月 22 日;如发行人于第 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年末行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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