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93 国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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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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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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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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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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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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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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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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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重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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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汪金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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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 │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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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国脉科技(0020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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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2026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
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下午 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七)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1、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其中议案 4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4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
.com.cn)《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 2026年 5 月 18 日、2026年 5月19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到公
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
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和回执格式见附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号国脉科技证券投资部
邮编:350015 传真号码:0591-87307336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赵青 联系电话:0591-87307399
电子邮箱:zq@gmiot.com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b5fb362-3680-4a41-84a6-715c624e3a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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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国脉科技(00209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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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员是指为公司服务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技术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遵循价值贡献决定回报原则,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持续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持续为
公司创造业绩贡献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在公司整体业绩增长的同时,让广大职工的收入水平得以同步提升,实现
员工个体贡献与公司发展双赢的局面。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和评价,负责对本制度项下需止付追索的事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八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可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
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当年的工资总额。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要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为基础
,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十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薪酬管理办法参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如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下列各项费用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比例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三)向公司借取的到期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薪酬方案上限以上述两者上限的较高者确定。
第十六条 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十七条 若公司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九条 当
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
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因公司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超额发放工资时,可以在下月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 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bea5b5-133c-4288-ab8e-77324cb25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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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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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
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升,1961 年生,中国籍,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无线电专业,工程师。历任福建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业务科
长,福建省无线电监测有限公司检测部副主任、市场部主任等职(现已退休)。从 2025年 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现场召开的 6次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6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刘升 独立董事 6 0 0 否
(二)出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2025年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次数 2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刘升 独立董事 2 0 0 否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严格审核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各项议案,切实
履行工作职责。
2025 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 2
刘升 委员 2 0 0 否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 4
刘升 委员 4 0 0 否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积极参与,提前审阅,详实听取
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也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准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联系,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情况,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审计事项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障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披露年度报告。
(六)股东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式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
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
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如下:
姓名 现场工作累计天数
刘升 15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现场召开的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及子公司与国脉集团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购买兴银基金产品暨关联交易以及理工学院与国脉集团开展产教融合合作暨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相关议案均无异议并投
了赞成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
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国脉集团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购买兴银基金产品暨关联交易以及理工学院与国脉集团
开展产教融合合作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相关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投资者分析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提示相关风险。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符合上市公司审计要求。本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这是本人在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第一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受上市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同时,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
础上,本人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修订的各类规章制度、中国财政部修订的各项准则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勤勉、忠实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的联系方式:
姓名 电子邮箱
刘升 ir@gmiot.com
独立董事:刘升
http://disc.static.s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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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9│国脉科技(00209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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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0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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