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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94(青岛金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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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94 青岛金王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7 00:00│青岛金王(002094):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年 3 月 30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现因工作原因,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4月 20 日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19208bfc-56d7-4439-a775-354ae64cfad1.PDF ─────────┬──────────────────────────────────────────────── 2024-02-07 00:00│青岛金王(00209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青岛金王(00209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96fb5e53-2621-40a1-9f5e-c80aee11e6a6.PDF ─────────┬──────────────────────────────────────────────── 2024-01-31 00:00│青岛金王(002094):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100万元–1,650 万元 亏损:80,890.71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400万元–盈利:200万元 亏损:46,023.53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59 元/股–0.0239元/股 亏损:1.170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 年公司化妆品业务逐步复苏,但部分子公司化妆品业务未达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商誉及重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 充分的分析和评估,经初步测算,公司商誉及部分存货和应收款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上述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预计上述减值准备金计提金额合计约 4000 万元,最终计提减值准备总额将由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及审计机 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预计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0万元至 1650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待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后,将在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42ae893d-faa9-4399-97a3-1d1cf7bd6cf6.PDF ─────────┬──────────────────────────────────────────────── 2023-12-23 00:00│青岛金王(00209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3: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 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73,509,2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 1136%。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2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73,409,8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25.099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3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99,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4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 173,509,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610,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二)《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 173,509,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25,610,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丁伟、张明波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2/c63b03b2-3274-4ccb-8b58-a68966762005.PDF ─────────┬──────────────────────────────────────────────── 2023-12-23 00:00│青岛金王(00209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金王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青岛金王(00209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金王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3/b8d412b9-326b-4373-91b7-dc6e62bcb165.PDF ─────────┬──────────────────────────────────────────────── 2023-12-20 00:00│青岛金王(00209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青岛金王(00209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0/d05ec477-4f02-403e-9c70-b71be8569b9e.PDF ─────────┬──────────────────────────────────────────────── 2023-12-20 00:00│青岛金王(00209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0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3:00,在青岛市崂 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的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 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 2.0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 2.上述提案已经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23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 楼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qsb@chinakingking.com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 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9/d597d9f3-6e35-479c-b8e3-9596d255917a.PDF ─────────┬──────────────────────────────────────────────── 2023-12-07 00:00│青岛金王(00209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任职期间,除非出现《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不 在担任委员职务,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能适当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如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应将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 送董事会。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 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予以搁置。 第四章 通知与召开 第九条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无 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前述董事、委员提出的开会要求。 若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集人应于收到提议后 10 天内召集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亦可随时召开会议。召集人不同意召开临时会议的,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5 天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召集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临时会议职责,半数以上委员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 (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两名委员可协商推选其中一名委员(独立董 事)代为履行召集人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 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 3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经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 限要求。 第十五条 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前两个月内,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 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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