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97 山河智能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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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4 │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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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4 │山河智能(002097):内部审计章程(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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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2 │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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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2 │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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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1 │山河智能(002097):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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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0 │山河智能(00209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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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26 │山河智能(002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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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51 │山河智能(00209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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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58 │山河智能(0020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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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55 │山河智能(0020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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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4│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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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0fd27c4e-98f2-4a69-a544-973db76745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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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4│山河智能(002097):内部审计章程(202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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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002097):内部审计章程(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95646af7-3d4f-4815-85bb-d9dd805278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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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2│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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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c6431e71-24f5-4145-aca1-d0983ce57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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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2│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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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3343b973-b5de-4cd5-a943-c065857c07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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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1│山河智能(002097):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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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002097):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0cd26437-e03f-4d45-863f-2574c887b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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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5:50│山河智能(00209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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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00209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e96fad16-b2d1-4f06-9fed-3fe9749bd8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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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26│山河智能(0020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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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于 2025 年 9月 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
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持股 5%以上股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9,343,11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持股 5%以上股东何清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746,17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56%,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5 年 9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何清华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剑先生分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
1、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9 月 29 日 12.77 629,900 0.05862
集团有限公司
何清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3.52 10,746,172 1.00000
-2025 年 12 月 26 日
王剑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9 月 29 日 12.55 60,000 0.00558
-2025 年 12 月 25 日
注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为 12.60-12.88 元/股;
注 2:何清华的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增持的股份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11.87-15.17 元/股;
注 3:王剑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减持价格区间为 12.22-12.61 元/股。
2、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长沙经济 合计持有股份 54,360,700 5.05861 53,730,800 4.99999
技术开发
集团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360,700 5.05861 53,730,800 4.99999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何清华 合计持有股份 86,259,698 8.02702 75,513,526 7.027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6,259,698 8.02702 75,513,526 7.027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王剑 合计持有股份 240,000 0.02233 180,000 0.0167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00 0.005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 0.01675 180,000 0.0167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何清华先生,公司董事会秘
书王剑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本次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3、王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7bce9fb9-0bac-4462-8896-258e5bb9c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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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51│山河智能(00209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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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00209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74f55a36-d736-4778-90c3-2c288c7b61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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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58│山河智能(0020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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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
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15:30 在公司总部大楼 405 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6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16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付向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 1,074,617,264 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0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414,896,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08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泰山律师及
陈佳乐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9,581,3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0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5,314,8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2032%。
4、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5,913,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3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47,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5,166,3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641%。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414,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9%;反对 1,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700%;弃权3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31,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22%;反对 1,1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95%;弃权 3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4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泰山律师及陈佳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
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892fec8c-b746-42d7-97b0-526111487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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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55│山河智能(00209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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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
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1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
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登记方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6日下午 15:30在湖南长沙市星沙产业基
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 1335号山河智能总部大楼 405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2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6日 9:15至 2025年 12月 16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0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4,896,2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608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9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为79,581,3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05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为 1,298名,代表股份总数为 335,314,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31.203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
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2、其他人员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计票人和监票人。出席会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本所律师现场见证
。会议主持人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对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进行了统计。
(三)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计票人、监票人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项议案最终表决
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13,414,62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9%;反对 1,120,200股,占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0%;弃权 36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d38071de-0c21-468e-8546-b8892329ed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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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14│山河智能(00209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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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市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 1335 号 山河智能总部大楼 4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
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9:00—11:30、13:30—16:00)
(三)登记地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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