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99 海翔药业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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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欧盟GMP认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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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收到
德国汉堡健康及消费者保护部(BJV)颁发的盐酸克林霉素原料药、克林霉素磷酸酯原料药 GMP 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证书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场地: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23号;
认证产品:盐酸克林霉素原料药;
克林霉素磷酸酯原料药;
检查日期:2024 年 1月 16日至 18 日;
证书编号:DE_HH_01_GMP_2024_0019;
有效期:通过检查之日起三年;
发证机构:德国汉堡健康及消费者保护部(BJV)。
根据欧盟国家的 GMP 互认制度,本次川南药业通过德国官方 GMP 认证说明川南药业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欧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标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川南药业是公司主要原料药生产基地,2024 年再次通过欧盟 GMP 认证,标志着川南药业质量体系始终保持与国际标准接轨,川
南药业的相关产品符合欧盟市场准入资格。川南药业此次通过欧盟 GMP 认证有助于公司开拓欧美高端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同时对
公司 CMO/CDMO业务的新客户和新项目开发、拓展具有积极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情况会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72f79f89-051f-4b90-b4f0-b9cb705bee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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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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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603e651f-fcd6-4950-9677-72098ac67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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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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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2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935,99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1698%,最高成交价为 5.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0,748,233.23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31f24ba7-2d3a-4567-a5ce-896ad3bcf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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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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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年 2月 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浙江东港实业有限公司 523,982,587 32.37
2 王云富 118,800,000 7.34
3 林穗凯 39,751,099 2.46
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32,028,888 1.98
期员工持股计划
5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呈瑞 27,000,000 1.67
正乾 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8,482,751 1.14
7 李沁怡 16,561,959 1.02
8 王素君 14,603,400 0.90
9 林盛通 14,316,378 0.88
10 郭旭霞 9,824,749 0.61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浙江东港实业有限公司 523,982,587 32.37
2 王云富 118,800,000 7.34
3 林穗凯 39,751,099 2.46
4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32,028,888 1.98
期员工持股计划
5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呈瑞 27,000,000 1.67
正乾 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8,482,751 1.14
7 李沁怡 16,561,959 1.02
8 王素君 14,603,400 0.90
9 林盛通 14,316,378 0.88
10 郭旭霞 9,824,749 0.61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19/4ff3d70d-52b5-47d8-a345-35da29d3b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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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回购股份数超过总股本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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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2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一、回购股份达到 1%的情况
截止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714,49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0944%,最高成交价为 4.4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4,960,276.49 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63a60f78-2da0-46a9-b848-bdd5ae4509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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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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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2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402,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3955%,最高成交价为 4.3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896,082.80 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5238e527-c1a3-4fea-88a6-045cdbdfd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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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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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11df3675-6cef-446d-a9cf-420d4343f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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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海翔药业(002099):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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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06028b80-d8ce-42f2-a03c-5761548857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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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提高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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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关于提高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c5aa5f40-6159-4d2d-90e0-6e9b257ae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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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海翔药业(00209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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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4年 2月 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扬超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4年 2月 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
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3616df8b-d6b4-49d1-b119-002c8464bc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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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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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王扬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王扬超先生拟于2024 年 2 月 2 日起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等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不
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扬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
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王扬超先生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王扬超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扬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云富先生系王扬超先生之父,王云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8
,800,000 股股份,通过浙江东港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23,982,587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42,782,5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39.71%。
2、王扬超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王扬超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区间:1,000 万元(含本数)-2,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
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王扬超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d328a3c9-024f-4c34-82bc-024ba2a19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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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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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月 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扬超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
司股份的函》。王扬超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王扬超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王扬超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
限内出售或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实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王扬超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王扬超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后续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
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扬超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388eface-58f0-4bc8-8b14-d505a7a7e2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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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2023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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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海翔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将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最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将由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正式报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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