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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99(海翔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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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99 海翔药业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8 15:52│海翔药业(002099):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 11月 19日。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7月 20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年 8月 5日召开了 2020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0 年 7月 21日、2020年 8月 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0年 11月 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0年 11月 20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 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 63,005,8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 11 月 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9)。 根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持股计划所获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24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本次持股计划锁定期分别于 2021年 11月 19日、2022 年 11月 1 9日届满,存续期为 36个月。 2023年 11月 14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员工 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并递交至董事会审议,并于 2023年 11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将本次 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4年11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3年 11月 1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本次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1,500,88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本次持股计划将于 2024年 11月 19日到期届满,根据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在本次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 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4年 11月 12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员工 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11月 19 日。 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同意将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5年 11月 19日。 三、备查文件 1、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4aeebc7a-377a-4522-b7bf-23b46ee02b20.PDF ─────────┬──────────────────────────────────────────────── 2024-11-18 15:51│海翔药业(00209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于 2024年 11 月 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扬超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联董事许国睿先生、姚冰先生、陶红女士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4年 11月 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 登的《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0e69ce58-b304-42b0-ac03-aabb34e66555.PDF ─────────┬──────────────────────────────────────────────── 2024-11-15 17:05│海翔药业(00209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海翔药业(00209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6/3a00646c-b903-45ae-a185-9dd2a9d6c20e.PDF ─────────┬──────────────────────────────────────────────── 2024-11-15 17:04│海翔药业(00209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 决结果。截至 2024 年 5 月 1 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1,478,531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故截止 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数为 1,587,236,722股。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5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虹大道71号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扬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6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45,530,50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总股数的 40.670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 20,280,116股,占公司有 效表决权总股数的 1.277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38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665,810,61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 股数的 41.947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傅剑、吴钰颖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产业基金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62,140,817 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8%;3,363,70 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2%;306,100 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9f5f94fc-d0a8-4cc7-955c-a6d24a7978dc.PDF ─────────┬──────────────────────────────────────────────── 2024-10-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2024年1-3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月 30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 1-3 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9月 30日的存货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4 年 1-3 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9,357.4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2024年 1-3季度 2024年 1-3季度 期末余额 计提金额 转销金额 存货跌价 12,092.71 9,357.45 10,599.40 10,850.76 准备 公司主打产品采用全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策略,构筑从起始物料-中间体-原料药一体化壁垒,根据市场及销售订单、生产计划等综 合因素安排库存,受市场价格承压等因素影响,部分库存产品、在产品及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库存产品、在产品及 原材料出现减值迹象,公司预计将按照相关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原则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会转 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如未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年 1-3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9,357.4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 1-3季度利润总额 9,357.45万元。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4 年 1-3 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473620cf-e10d-4cfb-85c1-8f0ec86c51a4.PDF ─────────┬──────────────────────────────────────────────── 2024-10-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海翔药业(00209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4ac2a99b-5f8a-427a-bca5-89d836eac822.PDF ─────────┬──────────────────────────────────────────────── 2024-10-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海翔药业(00209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be2675c2-6fa0-41b6-a9f8-efda7cb991b8.PDF ─────────┬──────────────────────────────────────────────── 2024-10-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董事会决议公告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于 2024年 10 月 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扬超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4年 10月 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产业基金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4年 10月 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拟签署产业基金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的议案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4年 10月 3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5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6ed48fdd-7219-454b-b7ee-7480e6d66f02.PDF ─────────┬──────────────────────────────────────────────── 2024-10-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拟签署产业基金补充协议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 亿元参与设立北京国信海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产业基金”)。2020年 7月,产业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0年 9月,产业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7 日、2020年 8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二、进展情况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产业基金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实际运作情 况以及对外投资项目的需要,经与北京国信中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友好协商,双方确认并同意,拟将产 业基金存续期由 5年延长至 7年,其中投资期限由 3年延长至 6 年,退出期修改为 1 年,暨投资期结束日期从 2023 年 7 月 31 日延长至2026年 7月 31日,退出期顺延至 2027年 7月 30日。根据投资期限等的相关变化,双方拟共同签署《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续产业基金存续期变更等相关事项。 三、本次拟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产业基金的经营期限为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 7 年(“经营期限”),即2020年 7月 31日至 2027年 7月 30日。 2、产业基金作为创业投资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为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 7 年(“存续期限”),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 3、投资期为产业基金工商设立成立之日起至下述两者较早时间点:(1)成立日后的第 6 个周年日;(2)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 提前终止之日(含存续期限提前终止之日)(“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本产业基金不应从事新的项目投资活动,但完成投资期 内已经签署条款书、意向书、框架性协议或有约束效力之协议的投资安排除外。投资期届满日之次日至产业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日的期 间为产业基金的退出期(“退出期”)。 4、产业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普通合伙人认为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需要延期的,应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经持有 75%以上实缴 出资总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期限为一年(“延长期”)。 5、私募基金管理人按本协议以下约定收取管理费:(1)投资期的第 1至 3周年,按照产业基金的实缴出资总额 2%/年收取管理 费;(2)投资期的第 4至 6周年,按照产业基金尚未退出的剩余项目投资成本(扣减已亏损核销项目)的 1%/年收取管理费;(3) 在退出期内,按照产业基金尚未退出的剩余项目投资成本(扣减已亏损核销项目)的 1%/年收取管理费;(4)若产业基金存在延长 期的,延长期内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投资期中止期间及清算期内,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业基金延长存续期限事项符合其实际运作情况并满足其经营需要,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bad059fb-ee17-47bf-956f-97a9383aec3f.PDF ─────────┬──────────────────────────────────────────────── 2024-08-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海翔药业(002099):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1/341f2c5f-7210-48a7-ac80-e631852546eb.PDF ─────────┬──────────────────────────────────────────────── 2024-08-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海翔药业(00209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1/83945ce4-6977-409d-b91c-62a55f2ae1fa.PDF ─────────┬──────────────────────────────────────────────── 2024-08-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颜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附 简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姚冰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颜康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秘书颜康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虹大道 71号 电话 0576-89088166 传真 0576-89088128 电子信箱 stock@hisoar.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caebb8d9-1dac-4145-a58f-5f06295f0981.PDF ─────────┬──────────────────────────────────────────────── 2024-08-31 00:00│海翔药业(002099):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 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890,02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28 元,共 计募集资金 1,026,869,436.44 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等 10,0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6,869,436.44 元,已由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 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2,465,829.73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14,403,60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1,440.36 项 目 金 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含永久性补充 98,688.28 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 6,696.73 额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496.59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 126.31 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含永久性补充 99,184.87 流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 6,823.04 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9,078.5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 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9月,公司与川南药业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6月,公司与浙江铭翔药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铭翔药业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10101040094273 9,078.54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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