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99 海翔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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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3 │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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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 │海翔药业(0020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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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 │海翔药业(00209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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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 │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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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 │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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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5 │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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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5 │海翔药业(002099):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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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5 │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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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5 │海翔药业(00209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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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5 │海翔药业(002099):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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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3│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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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9739a5-c692-4e7f-9469-d9df2db8e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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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海翔药业(00209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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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c41615-3a4d-4129-829f-b350683600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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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海翔药业(00209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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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扬超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 2
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0,693,572.54 元,利润总额为-84,091,024.2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075,551.15 元
,基本每股收益-0.06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8)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
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075,551.15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28,698,917.14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 0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84,131,378.06 元(合并报表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68,649
,447.03元,资本公积金为 2,920,184,271.23 元(合并报表数)。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
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9)。
六、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0)。
八、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
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为此,公司共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为 170 万元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并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 20
26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21)。
十、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
王扬超 董事长 现任 95.12
许国睿 总经理、董事 现任 120.10
姚冰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现任 115.12
副总经理
陈光顺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53.90
陈方琪 董事 现任 67.77
陈敏杰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15.14
俞永平 独立董事 现任 8
钱建民 独立董事 现任 8
梁超 独立董事 现任 8
陶红 原董事 离任 61.65
毛文华 原副总经理 离任 54
颜康 原董事会秘书 离任 71.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于全体董事均为利益相关方,均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3)。
十三、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授权管理制度》(2026 年 4月修订)。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 4月修订)。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5)。
十八、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的议案一、三、四、五、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同意召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 2026 年 4月 29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b2b2ab-4c7a-4923-8036-9273d0350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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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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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6dc168-b54c-4bdf-a863-b8e5d00682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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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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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ffed3d-c61e-44cf-b8cd-636c32f22e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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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5│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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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0020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6f2a30e-6410-4711-b543-efa766cc0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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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5│海翔药业(002099):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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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0256 号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翔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翔药业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海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翔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
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
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989.002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686.9
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686.9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 1,246.5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440.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5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1,440.3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01,455.13
利息收入净额 B2 6,866.89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577.02
利息收入净额 C2 30.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02,032.1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897.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305.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305.36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
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支行、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 年 9 月,公司与川南药业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 年 6 月,公司与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翔药业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10101040094273 6,305.36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合 计 6,305.3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椒江区外沙厂区,考虑各子公司所在园区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子公司职能定位进行
调整,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
案》,公司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川南药业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根据公司 2023 年 5月 15日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战略规划相应调整,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10,546.30 万元
的实施主体由川南药业公司变更为孙公司铭翔药业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台州市椒江区。因此导致投资进度有所延缓。“环保设施改
造项目”为配合厂区产能整体规划、协同活性染料产业升级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需要,投入与实施计划有所延缓。
受外部环境、宏观经济环境、项目审批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对“总部研究院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等方面的资金投
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有所延期。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
行审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 “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 “环保设施改造项目”及“总部研究院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
效益从公司生产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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