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0 天康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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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1 │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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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9 │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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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天康生物(002100):关于2026年6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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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14 │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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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14 │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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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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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4 │天康生物(002100):天康生物合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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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3 │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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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1 │天康生物(002100):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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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0 │天康生物(00210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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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1│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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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决策情况概述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4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饲料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不超过 1.61 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及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7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
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2025年 8月 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同意向当地有关银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 66.5 亿元提供担保,同意为公司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融资提供不超
过 4.8 亿元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及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第二季度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合同签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担保期 是否
订日期 限 有反
担保
天 康 生 新疆天康汇通 中国农业 2026/3/25 11,300 连带责任担保 一年 是
物 股 份 农业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有限公司
司 塔城分行
注:担保合同签订日期为首次签订日期,但实际贷款为分笔放款,本次担保金额为对应的放款金额。
(二)对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第二季度未发生对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而新签订担保协议或担保函,仍然履行此前已签订的在
有效期内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函。
(三)主营担保业务的子公司为供应商及客户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子公司 2026 年第二季度为供应商及客户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当期发生的担保金额
新疆天康融资担保有 供应链体系中饲料生产商、畜禽养殖 40,000 6,362
限公司 户、农作物种植户、经销商等
河南富桥融资担保有 供应链体系中饲料生产商、畜禽养殖 8,000 348
限公司 户、农作物种植户、经销商等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为729,1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67,109.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年(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4.07%。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bf43fb3-e0f0-4a75-bec5-8b577829c1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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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9│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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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40,000万元–52,000万元 盈利:33,828.93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18.24%-253.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40,500万元–52,500万元 盈利:31,421.69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28.89%-267.08%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9元/股–0.38元/股 盈利:0.2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生猪出栏量 184.84 万头(含控股子公司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6月出栏数据),较上年同期增长 20.
95%。本报告期生猪市场行情持续低迷,生猪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生猪养殖业务出现阶段性亏损;制药业务因受市场环境
、下游养殖行业以及生物制品增值税税率上调等多重因素影响出现较大下滑。
四、风险提示
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动物疫病等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业绩预测产生变动,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
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55c8d33-eb0a-4884-8d68-b5cc63ede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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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2026年6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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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 年 6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6 月份销售生猪 39.96万头(本月数据口径包含控股子公司新疆羌都畜牧
科技有限公司出栏数据,下同),销量环比增长 51.77%,同比增长 64.38%;销售收入 3.80 亿元,销售收入环比增长 29.69%,同
比增长 11.11%。
2026 年 6月份商品猪(扣除仔猪、种猪后)销售均价 8.80 元/公斤,环比下降 5.27%。
2026 年 1-6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184.84 万头(累计数据口径包含控股子公司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出
栏数据,下同),较去年同期增长20.95%;累计销售收入 20.52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8.56%。
月份 生猪销量 销售收入 商品猪价格
(万头) (亿元) (元/公斤)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2025 年 6月 24.31 152.82 3.42 22.44 13.23
2025 年 7月 22.35 175.17 3.35 25.79 13.62
2025 年 8月 26.38 201.55 3.80 29.58 12.79
2025 年 9月 26.69 228.23 3.84 33.42 12.17
2025年 10月 30.35 258.58 4.15 37.58 10.97
2025年 11月 30.86 289.44 4.20 41.78 11.10
2025年 12月 29.59 319.02 3.69 45.47 10.66
2026 年 1月2026 年 2月 30.0027.34 30.0057.34 3.923.09 3.927.01 11.7810.78
2026 年 3月 32.52 89.86 3.77 10.78 9.55
2026 年 4月 28.69 118.55 3.01 13.79 8.92
2026 年 5月 26.33 144.88 2.93 16.72 9.29
2026 年 6月 39.96 184.84 3.80 20.52 8.80
注:本月销售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变动原因
本月生猪出栏量、销售收入同比、环比增幅较大,核心原因系本期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出栏数据
并入统计口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4日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三、风险提示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销售情况,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
(3)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四、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9b6abe0-cc2f-4927-9aa7-951571d2e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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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14│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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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2日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 3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8,268,6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367%,其中:出席现场
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67,212,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8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51,056,0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9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3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9,36
5,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8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5,059,11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27%;反对 2,970,1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1%;弃权 239,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6,156,28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700%;反对 2,970,
1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91%;弃权 239,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李莎律师及潘建军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9760cb03-578d-47b4-9203-25fefad8e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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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14│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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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
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
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7月 2 日召
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
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出席
对象和登记方法等内容。
2.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 7月2日上午11: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
8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
与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3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8,268,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0.63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67,212,56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7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47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 51,056,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97%。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1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就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没有
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系根据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数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计后作出的。根据公司提供的现
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数据,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同意 415,059,1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27%;反对 2,97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
01%;弃权 23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2%。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均自本所及其律师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交公司贰份,本所留存壹份,每份效力等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ef464392-30a9-4ec9-a9d8-e8bd6c5d2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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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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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局工
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
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
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9b38b32-5116-4baa-998a-675dc887ab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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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4│天康生物(002100):天康生物合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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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002100):天康生物合规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79eb012-eeb3-4852-ba85-913239b015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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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3│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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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11: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07 月 0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规定的信
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及相关议案附件。
3、特别提示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7 月 1 日,上午 10:00—13:30,下午15:00—17:30 。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证券部 。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保证于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 。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11 楼
邮编:830011
会议联系人:于振江
会议联系电话:0991-6679231 6679232
会议联系传真:0991-6679242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c585baf-e9d6-44da-916f-acbc23e98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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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1│天康生物(002100):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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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1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6年 6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 7人,实到会董事 7人。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经与
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6月 17 日本公司
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
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详见刊登于2026 年 6月 17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上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6月 17 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
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46>)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e50b9f9-263e-4fa4-a5d2-f605616bb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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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3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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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 1.42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以上的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额度为 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 0.58%。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康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饲料”)拟为
公司下属公司与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浦耀贸易有限公司等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饲料原料采购应付货款
提供不超过 1.42 亿元的担保,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循环使用,并授权天康饲料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
议履行。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天康饲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年审议该事项
股东会止。
2026 年 6月 1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
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应付货款担保 截至 5月 31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 是否关联
额度 日担保余额 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
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
天康饲 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 4,000 12.53 0.58% 否
料有限 子公司
公司 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 10,200 470.45 1.47% 否
子公司
合计 14,200 482.98 2.05%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详见附件一)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康饲料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天康饲料有限公司及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
3、债权人: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2家供应商,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担保金额(万元)
1 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5,000
2 中粮(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1,800
3 中粮佳悦(天津)有限公司 300
4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1,000
5 三河汇福粮油集团饲料蛋白有限公司 600
6 河北嘉好粮油有限公司 600
7 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300
8 西安邦淇制油科技有限公司 1,000
9 中储粮油脂(新郑)有限公司 600
10 物产中大新阳光(河南)粮油有限公司 600
11 上海浦耀贸易有限公司 2,000
12 周口周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400
合计 14,200
4、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2亿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协议履行。
公司目前尚未出具担保函或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控股子公司新疆天都饲料有限公司的其他少数
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能促进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天康饲料有限公司及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均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新疆天都饲
料有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意本次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最高额度为743,300万元(含本次审议担保金额14,2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210,451.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32%。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533bd28-d696-4192-a5d6-fcc9d2dcc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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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2026年5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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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 年 5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5 月份销售生猪 26.33万头,销量环比下降 8.23%,同比增长 14.63%;
销售收入 2.93 亿元,销售收入环比下降 2.66%,同比下降 15.07%。
2026 年 5月份商品猪(扣除仔猪、种猪后)销售均价 9.29 元/公斤,环比增长 4.15%。
2026 年 1-5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144.88 万头,较去年同期增长 12.74%;累计销售收入 16.72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2.
09%。
月份 生猪销量 销售收入 商品猪价格
(万头) (亿元) (元/公斤)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2025 年 5月 22.97 128.51 3.45 19.02 14.02
2025 年 6月 24.31 152.82 3.42 22.44 13.23
2025 年 7月 22.35 175.17 3.35 25.79 13.62
2025 年 8月 26.38 201.55 3.80 29.58 12.79
2025 年 9月 26.69 228.23 3.84 33.42 12.17
2025年 10月 30.35 258.58 4.15 37.58 10.97
2025年 11月 30.86 289.44 4.20 41.78 11.10
2025年 12月 29.59 319.02 3.69 45.47 10.66
2026 年 1月 30.00 30.00 3.92 3.92 11.78
2026 年 2月2026 年 3月 27.3432.52 57.3489.86 3.093.77 7.0110.78 10.789.55
2026 年 4月 28.69 118.55 3.01 13.79 8.92
2026 年 5月 26.33 144.88 2.93 16.72 9.29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风险提示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销售情况,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
(3)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edd1220-67a7-4b23-bea7-0fa8a6647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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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5│天康生物(002100):关于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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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以现金 127,500 万元购买新疆七星羌都集团农
牧有限公司等八家股东合计持有的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羌都畜牧”)51%股权。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
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
司 51%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6 年 1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收到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45 号),公司从即日起可
以实施集中。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6 年 6月 3日,羌都畜牧完成本次交易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
息如下:
名 称: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6528240722317051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 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瓦石峡镇塔什萨依开发区 315 国道 1669 公里处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潇
注册资本:20,45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7月 24 日
经营范围:种猪、子猪的生产、培育、经营、销售;经营畜牧机械、饲料牧草、畜禽养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其他货物与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示范、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与管理咨询方
向。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羌都畜牧 51%的股权,羌都畜牧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6d2c532-4d1a-45d3-8429-0f8d86d0f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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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27│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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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1,3
65,251,5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 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6,489,618.17元,本次利润分
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65,251,5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8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0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8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 08*****87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 08*****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层
咨询联系人:于振江
咨询电话:0991-6626101 6679232
传真:0991-667924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871b3b4-c6d8-4de9-a734-4d2fba6b2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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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3│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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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
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出席对象和登记方
法等内容。
2、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1:00 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
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0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日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
与 2026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2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6,78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0.52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67,212,56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7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01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 49,574,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11%。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1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就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没
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系根据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数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计后作出的。根据公司提供的现
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数据,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同意 414,01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62%;反对 2,5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
130%;弃权 2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
2、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同意 414,01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56%;反对 2,56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
160%;弃权 20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4%。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414,0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34%;反对 2,6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
322%;弃权 10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4%。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414,0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56%;反对 2,5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
136%;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8%。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413,8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31%;反对 2,69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
457%;弃权 2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意 413,88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
9.3037%;反对 2,69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60%;弃权 20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503%。
7、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意 414,02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
.3362%;反对 2,5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30%;弃权 2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508%。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 2025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同意 414,0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59%;反对 2,56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
157%;弃权 20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4%。
另外,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均自本所及其律师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交公司贰份,本所留存壹份,每份效力等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c3aba9e-ab14-4255-8f28-a3cf5ce00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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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3│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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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 20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6,78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82%,其中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67,212,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574,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1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7,883,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97%。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4,019,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62%;反对 2,55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0%;弃权 21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5,116,9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34%;反对 2,555,
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2%;弃权 21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64%。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4,017,3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6%;反对 2,567,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0%;弃权 20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5,114,4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08%;反对 2,567,
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30%;弃权 20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062%。
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4,050,1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34%;反对 2,63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22%;弃权 101,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5,147,2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43%;反对 2,635,
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20%;弃权 101,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37%。
4、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4,017,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6%;反对 2,557,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6%;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5,114,5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09%;反对 2,557,
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28%;弃权 211,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63%。
5、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3,882,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31%;反对 2,691,2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57%;弃权 213,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4,979,1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26%;反对 2,691,
2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94%;弃权 213,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80%。
6、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3,884,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37%;反对 2,692,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0%;弃权 209,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4,981,5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51%;反对 2,692,
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07%;弃权 209,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42%。
7、审议并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4,020,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62%;反对 2,55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30%;弃权 211,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5,117,1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36%;反对 2,555,
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2%;弃权 211,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62%。
8、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 2025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4,018,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9%;反对 2,566,3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7%;弃权 201,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5,115,8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23%;反对 2,566,
3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18%;弃权 201,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060%。
三、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李莎律师及潘建军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c6ca69f-8ee4-4aca-a3e9-aab548b7c3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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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2│天康生物(002100):关于2026年4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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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 年 4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份销售生猪 28.69万头,销量环比下降 11.78%,同比增长 17.25%;
销售收入 3.01 亿元,销售收入环比下降 20.16%,同比下降 20.79%。
2026 年 4月份商品猪(扣除仔猪、种猪后)销售均价 8.92 元/公斤,环比下降 6.60%。
2026 年 1-4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118.55 万头,较去年同期增长 12.33%;累计销售收入 13.79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1.
43%。
月份 生猪销量 销售收入 商品猪价格
(万头) (亿元) (元/公斤)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2025 年 4月 24.47 105.54 3.80 15.57 14.32
2025 年 5月 22.97 128.51 3.45 19.02 14.02
2025 年 6月 24.31 152.82 3.42 22.44 13.23
2025 年 7月 22.35 175.17 3.35 25.79 13.62
2025 年 8月 26.38 201.55 3.80 29.58 12.79
2025 年 9月 26.69 228.23 3.84 33.42 12.17
2025年 10月 30.35 258.58 4.15 37.58 10.97
2025年 11月 30.86 289.44 4.20 41.78 11.10
2025年 12月 29.59 319.02 3.69 45.47 10.66
2026 年 1月2026 年 2月 30.0027.34 30.0057.34 3.923.09 3.927.01 11.7810.78
2026 年 3月 32.52 89.86 3.77 10.78 9.55
2026 年 4月 28.69 118.55 3.01 13.79 8.92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风险提示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销售情况,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
(3)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50a9531-4bbb-45f7-a8c0-2c7c41247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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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43│天康生物(002100):关于控股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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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制药”)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天康制药,证券代码:874339),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上市。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5 年 6月 18 日,天康制药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
收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5]611 号),天康制药在辅导机构的辅导下,通过辅导验收。
2025 年 6月 20 日,天康制药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6 月 23 日,天康制药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GF2025060019),北交所正式受理天康制药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了天康制药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2025 年 7月 16 日,天康制药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10 月 10 日,天康制药及其保荐人进行了问询回复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
2025 年 11 月 18 日,天康制药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2026 年 1月13 日,天康制药及其保荐人进行了第二轮问询回复并在北交所官网披露。
2026 年 3月 31 日,天康制药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中止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天康制药的申请材料处于中止审核
状态。
天康制药 2025 年度及 2026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因受市场环境、下游养殖行业以及生物制品增值税税率上调等多重因素影响出现
较大下滑,未能达到预期水平,天康制药保荐人基于审慎原则,于 2026 年 5月 7日向北交所提交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撤销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的申请》,申请撤回天康制药本次上市
保荐相关材料。天康制药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存在被北交所终止审核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天康制药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撤销申请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天康制药被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该事项尚需履行相关程序,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9778933-16f5-4493-8e7c-5c3879051c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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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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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f164d75-0e01-40ce-9abf-4e6e2e2f1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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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天康生物(002100):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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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6年 4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11: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 7人,实到会董事 7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经与会人
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
《证券时报》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7>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eb0fa97-1840-4b53-993e-8b4843db8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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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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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2.00 审议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审议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审议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效考核管理制度》;
7.00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东回报规划》;
8.00 审议公司《关于计提 2025 年度激励基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 日本公司规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9)及相关议案附件。
3、特别提示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
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13:30,下午15:00—17:30 。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证券部 。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保证于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 。
5、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11 楼
邮编:830011
会议联系人:于振江
会议联系电话:0991-6679231 6679232
会议联系传真:0991-6679242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及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4e0b26-631f-44d4-b700-17c5c6e21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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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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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李刚、陈克峰、屈勇刚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刚、陈克峰、屈勇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24b978-129a-43b9-91e7-117803504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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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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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
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存在跌价迹
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
备。
2、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信用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
不重大的金融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
应收款项,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信用风险特征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方往来组合 有类似较低的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1-2 年 15
2-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
计 16,814.40 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计提金额 计提依据
存货跌价准备 4,159.84 《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其中:原材料 13.53 账面价值 1,245.15 万元—可变现净值 1,231.62 万元
库存商品 2,789.24 账面价值 17,843.32 万元—可变现净值 15,054.08 万元
消耗性生物资产 1,357.07 账面价值 25,877.30 万元—可变现净值 24,520.23 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12,654.56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项目 计提金额 计提依据
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其中:应收账款 2,864.30 账龄组合计提 2,864.30 万元
其他应收款 9,790.26 单项计提 9,135.19 万元、账龄组合计提 655.07 万元
合计 16,814.40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814.40万元,计入 2025 年当期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6,814.4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公司已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评估和分析,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金额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
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932899-949d-4c5e-b228-4c16c62b51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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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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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
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
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
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二、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1、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分配利润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情况提议在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
。
3、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
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下,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应重新履行上述程序。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分红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投资者电话、董秘信箱及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公司有能力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尤其是连续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较低的,以及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较低的,公司应当说明未现金分红或
者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相关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及收益情况,独立董事有权发表独
立意见。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应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如提供网络投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
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
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
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七、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及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对公司正
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如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变化、生产经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条件:
(1)公司发生亏损或者已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的;
(2)自利润分配的股东会召开日后的两个月内,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
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
(3)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按既定交易方案实施的;
(4)董事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按照既定分红政策执行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八、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九、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如果未
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
2、未来三年内,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配。
十、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原《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
股东回报规划》已执行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8232a2-db75-4405-b844-ae730b833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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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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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华兴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于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底与
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
3 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末,华兴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
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
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万元。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王永平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伟先生和陈蓓蕾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
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徐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蓓蕾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永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位
1 徐 伟 无 无 无 无
2 陈蓓蕾 无 无 无 无
3 王永平 2023 年 12 监管谈话 福建证 因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月 28 日 监局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质量进行检查
收到监管谈话。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华兴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华兴所质量管理制度和
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审过程中,华兴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标准部及时咨询,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成
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
存在分歧解决事项应按照华兴《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就公司的所有重
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华兴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华兴对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
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4.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华兴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华兴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定期的监
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即华兴每年开展的全所范围内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
的活动,已经嵌入华兴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
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华兴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华兴通过定
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华兴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的性
质和影响,首先进行整改,同时根据《执业质量事故问责办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四)工作方案
华兴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
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关联交易、货币资金、存货等。同时华兴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
安排,包括预审工作、函证、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
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项目现场负
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华兴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华兴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华兴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83510d-f953-4451-81b8-f6c63d3667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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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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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于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底与
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
3 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
生。
截至 2025 年末,华兴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
方面进行调研。经核查,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等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进展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
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220c5a-2209-4730-9728-4aff0012f3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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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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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康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
公司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的评价依据。
2、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额100%。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公司控制环境所涉及的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流程;公司风险评
估所涉及的企业战略与规划管理和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等流程;信息与沟通所涉及的反舞弊机制的建立与运行、内部信息的报
告和信息对外披露等流程;内部监督所涉及的内部审计和内控自我评价机制等流程。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饲料、制药、植物蛋白、食
品养殖、玉米收储、融资担保业务中的物资管理、品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与纠纷管理各类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审计委员会评价。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关,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监督
和评价。
(2)内审评价。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遵守财经法规情况、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审计检查,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遵守和执行。公司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的检查与评价,对于发现的内控制度缺陷和未得到遵循的现象实行逐级负责并报告。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对
于未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分别向上级作出解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0.2%≤ 错报<营业收入总
在错报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额的0.2%
0.5%
利润总额潜 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2%≤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在错报 错报 利润总额的5% 2%
资产总额潜 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2%≤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在错报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0.5% 0.2%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
潜在错报 的0.5%≤错报 0.2%≤错报<所有者权 总额的0.2%
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1000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
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1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万元) 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
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
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24e226-8e0c-49e0-a1be-8b81ccc4e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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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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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02056a-8fd7-4de5-a56f-ca9da460f1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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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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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
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6日(星期三)在全景网举行 202
5 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6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许衡先生、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于振江先生、总会计师王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3、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6日(星期三)12: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be3cfa-6feb-4ce8-8420-2d14d35d4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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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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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天康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1号)核准,同意天康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2,540,482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277,449,66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7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共计2,191.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508.98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54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30万头仔猪繁育及20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的募集
资金及利息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4,865.8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金额100,095.73万元(包括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797.8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7,508.98万元),本年投入金额11,047.28万元
,2023年已结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480.81万元(含项目尾款、质保金),2025年终止项目“甘肃天康农牧科技
有限公司30万头仔猪繁育及20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242.07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3,37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67.0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014.40万元(含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监管指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
工行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的履行情况
不存在任何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21年11月24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建行铁道支行/
工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及孙公司“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阿拉尔市天康畜牧有
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建行铁道支行/工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监管协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及孙公
司“新疆天康金山农牧有限公司” 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建行铁道支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 截至日余额
天康生物股 兴业银行股 51206010010 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 55,569.26 497.43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0313885 限公司 42 万头仔猪
甘肃天康农 乌鲁木齐北 51206010010 繁育及 20 万头生猪 _ 0.29 已销户
牧科技有限 京路支行 0314447 育肥建设项目
公司 _
天康生物股 65050188865 43,000.07 1,061.76 32,861.47
份有限公司 000002484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 司 30 万头仔猪繁育 _
65050188865 及 20 万头生猪育肥
新疆天康金 行股份有限 65050188865 基地建设项目 _ 0.07 15
2.93
山农牧有限 000003121 000003121 -
公司 公司乌鲁木
阿拉尔市天 齐铁道支行 65050188865 - - 已
销户
康畜牧有限 65050188865 000002488
公司 000002488
天康生物股 中国工商银 30020141292 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 105,939.65 1,811.77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 00085031 限公司 30 万头仔猪
甘肃天康农 公司乌鲁木 30020141292 繁育及 20 万头生猪 _ 0.00 已销户
牧科技有限 齐昆仑路支 00085155 _
公司 行 育肥建设项目
合 计 204,508.98 3,371.32 33,014.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88fac4-16ce-4858-90ab-bbacc0f20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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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1│天康生物(002100):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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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4月27 日(星期一)上午 11:00 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公司 11楼四号会议室召开,
应到会董事 7人,实到会董事 5人。董事长张杰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许衡代为表决;董事黄海滨因工作原因
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董海英代为表决。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
《证券时报》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0>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
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刊 登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本 公 司 规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
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3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本
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内容
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本公
司规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议案附件)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4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李刚、陈克峰、屈勇刚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
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6 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2025 年度具体薪酬如下:
因公司张杰董事长未在公司领薪,故张杰董事长薪酬为 0元。
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自 2021 年 1 月 1日起为 10 万元/年(含税),故独立董事 2025 年
薪酬为 10 万元。
董事许衡、原董事成辉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以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工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4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李刚、陈克峰、屈勇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内容详见于2026年 4月29日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中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许衡、黄海滨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十三)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本公司规定
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本公司规定
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
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 2025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及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以前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算术平均数为考核基数,按当年实际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超出考核基数的 20%提取激励基金,计入当年的成本费用。
公司确定的 2025 年度考核基数为前三年平均归母净利润-159,161,277.04元,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
5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奖提取前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210,634,875.20 元,超额完成 369,796,152.24 元。因公司前期计提激励基金
余额尚未发放完毕,经公司经理层讨论,本次不进行计提。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
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34>)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f49a03-921a-4bf2-a330-21aaa7801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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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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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15002f-3210-4d0b-8d99-2d81a8c73e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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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天康生物(002100):中信建投关于天康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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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
”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771号)核准,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2,540,482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277,449,66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06,7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共计2,191.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508.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
0054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30万头仔猪繁育及20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的募
集资金及利息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4,865.8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金额100,095.73万元(包括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797.8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7,508.98万元),本年投入金额11,047.28万
元,2023年已结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480.81万元(含项目尾款、质保金),2025年终止项目“甘肃天康农牧科
技有限公司30万头仔猪繁育及20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242.07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3,37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67.0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014.40万元(含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任
何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2021年11月2
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及孙公司“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阿拉尔市天康畜牧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监管协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及孙公司“新疆
天康金山农牧有限公司” 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 截止日余额
天康生物股 兴业银行股 51206010010 甘肃天康农牧科技 55,569.26 497.43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0313885 有限公司 42 万头仔
甘肃天康农 乌鲁木齐北 51206010010 猪繁育及 20 万头生 _ 0.29 已销户
牧科技有限 京路支行 0314447 猪育肥建设项目
公司
天康生物股 中国建设银 65050188865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 43,000.07 1,061.76 32,861.47
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 000002484 公司 30 万头仔猪繁
新疆天康金 公司乌鲁木 65050188865 育及 20 万头生猪育 _ 0.07 152.93
山农牧有限 齐铁道支行 000003121 肥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
阿拉尔市天 65050188865 - - 已销户
康畜牧有限 000002488
公司
天康生物股 中国工商银 30020141292 甘肃天康农牧科技 105,939.65 1,811.77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 00085031 有限公司 30 万头仔
甘肃天康农 公司乌鲁木 30020141292 猪繁育及 20 万头生 _ 0.00 已销户
牧科技有限 齐昆仑路支 00085155 猪育肥建设项目
公司 行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
合 计 204,508.98 3,371.32
截止日余额
33,014.4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97a918-f326-4848-9eef-b89127def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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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天康生物(00210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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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康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
公司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的评价依据。
2、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额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公司控制环境所涉及的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流
程;公司风险评估所涉及的企业战略与规划管理和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等流程;信息与沟通所涉及的反舞弊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内部信息的报告和信息对外披露等流程;内部监督所涉及的内部审计和内控自我评价机制等流程。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饲料、制药
、植物蛋白、食品养殖、玉米收储、融资担保业务中的物资管理、品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行政
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与纠纷管理各类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审计委员会评价。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关,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监督
和评价。
(2)内审评价。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遵守财经法规情况、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审计检查,对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遵守和执行。公司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的检查与评价,对于发现的内控制度缺陷和未得到遵循的现象实行逐级负责并报告。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内控制度,对
于未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分别向上级作出解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0.2%≤ 错报<营业收入总
在错报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额的0.2%
0.5%
利润总额潜 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2%≤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在错报 错报 利润总额的5% 2%
资产总额潜 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2%≤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在错报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0.5% 0.2%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
潜在错报 的0.5%≤错报 0.2%≤错报<所有者权 总额的0.2%
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1000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
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1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万元) 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
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
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636747-f80c-4e9f-9dd4-920879a86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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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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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
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签发了华兴审字 [2026]2501482001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要求,天康生物编制了后附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天康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天康生物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天康生
物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f80792-26a1-4ccc-938b-9f86dd6e4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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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天康生物(002100):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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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
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签发了华兴审字 [2026]25014820018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要求,天康生物编制了后附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天康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天康生物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天康生
物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74086e-f82f-4532-aff3-9f291bc7eb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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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0│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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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专字[2026] 25014820048 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监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天
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1号)核准,同意天康
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2,540,482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277,449,66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7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共计2,191.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508.98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审,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1)0054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30万头仔猪繁育及20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的募集
资金及利息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4,865.8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金额100,095.73万元(包括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797.8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7,508.98万元),本年投入金额11,047.28万元
,2023年已结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3,480.81万元(含项目尾款、质保金),2025年终止项目“甘肃天康农牧科技
有限公司30万头仔猪繁育及20万头生猪育肥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242.07万元(含利息)。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3,37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167.0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014.40万元(含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监管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
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铁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
工行乌鲁木齐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的履行情况
不存在任何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21年11月24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建行铁道支行/
工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监管协议。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及孙公司“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阿拉尔市天康畜牧有
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建行铁道支行/工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监管协议。2025年4月11日,公司及孙公
司“新疆天康金山农牧有限公司” 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建行铁道支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 利息收入 截至日余额
天康生物股 兴业银行股 51206010010 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 55,569.26 497.43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0313885 限公司 42 万头仔猪
甘肃天康农 乌鲁木齐北 51206010010 繁育及 20 万头生猪 _ 0.29 已销户
牧科技有限 京路支行 0314447 育肥建设项目
公司
天康生物股 中国建设银 65050188865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 43,000.07 1,061.76 32,861.47
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 000002484 司 30 万头仔猪繁育
新疆天康金 公司乌鲁木 65050188865 及 20 万头生猪育肥 _ 0.07 152.93
山农牧有限 齐铁道支行 000003121 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
阿拉尔市天 65050188865 - - 已销户
康畜牧有限 000002488
公司
天康生物股 中国工商银 30020141292 甘肃天康农牧科技有 105,939.65 1,811.77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 00085031 限公司 30 万头仔猪
甘肃天康农 公司乌鲁木 30020141292 繁育及 20 万头生猪 _ 0.00 已销户
牧科技有限 齐昆仑路支 00085155 育肥建设项目
公司 行
合 计 204,508.98 3,371.32 33,014.4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dfbca1-d69c-4289-8297-de4cfd2de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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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天康生物(00210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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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动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引导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
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聘任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战略引领。聚焦公司使命愿景,强化战略导向,构建面向助力战略有效实施的薪酬体系,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公司发展目标,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紧密结合,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总体薪酬水平兼顾现在及未来
公司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
(三)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突出绩效贡献,强化目标绑定,拉开差距,杜绝平均主义,体
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制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提出方案或修改意见,审查、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二)检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发放
第六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每年围绕发展战略,依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行业薪酬水
平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综合确定工资总额,实行总额控制、动态管理,建立工资总额随公司效益增减合理浮动机制,确保薪酬分配与
公司发展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津贴,津贴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
的与薪酬挂钩的年度经营目标及绩效考核,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标准。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两部分构成。其中: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超额
利润奖励三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结合企业资产、业务规模、经营发展情况、岗位价值、
管理难度及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每年核定一次,按月支付,不与经营业绩挂钩。
基本薪酬标准:董事长/总经理薪酬系数为 1;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价值、工作强度、承担责任和风险等因素,以
董事长/总经理年度薪酬的 0.6-0.9倍确定,平均不超过 0.8,合理拉开差距。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照公司标准执行,不重复计发薪酬。
(二)绩效年薪:是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关联的收入,以公司年度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制定,每年核定一次,按年核发,原则上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 60%。
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系数为 1;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价值、市场水平、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年度综合评价结果
等因素,按董事长/总经理年度薪酬的 0.6-0.9 倍确定,平均不超过 0.8,同时确保标准偏差不低于 5%,合理拉开差距。若企业经
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完成目标值,可不执行偏差不低于 5%的规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按照核定的薪酬方案支付,其中基本年薪参照上一年度基本年薪按月预支付。绩效年薪根据上一年
度考核结果,按照上年度绩效年薪的一定比例按月预支付,最高不超过 50%,整体年薪根据年度综合评价情况确定后多退少补。
(四)超额利润奖励:超额利润奖励是对完成超额利润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进行管理。
第十条 任期激励:是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三年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标准按照不超过高级管理
人员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确定。
(一)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分配系数为 1,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由公司根据其任期内年度分配系数,按董事长/总经理
任期激励的 0.6-0.9倍确定,平均不超过 0.8,分配系数须合理拉开差距。
(二)高级管理人员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不得领取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结合本人在公司岗位任职时间、考核结
果、贡献大小,可发放任期激励。
(三)任期激励在任期结束后,按照先考核后兑现原则,根据任期考核结果支付,任期激励不得预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年度薪酬原则上需在本年度 6月底前完成内部稽核审计,三季度前完成核算工作。
第十二条 薪酬的发放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依法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超额利润奖励兑现按董事会制定的相关规定年度兑现。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并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
书。
第十四条 目标责任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提出,按其岗位职责由
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审核确认。
第十五条 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包括经营业绩指标、业务重点工作和否决指标。经营业绩指标:销售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等
;业务重点工作指标指基于公司发展方向下必须达成的重点工作事项;否决指标以党建、经营风险防范、重大违纪、决策失误、重大
质量损失或重大安全事故等指标为主。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调整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收入、利润效益及个人业绩,调整薪酬方案。
第五章 统筹规范福利性待遇
第十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企业所在地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
。
第十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其缴费比例不得超过国家、企业所在地统一规定
的标准。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为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
第六章 薪酬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 年度薪酬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
第二十一条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予兑现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激励;任期综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得领取任期激
励收入。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在本公司以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
介机构等兼职的,不得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额外的薪酬、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多头取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扣减、不予发放绩效奖金或追回已发放部分或者全部
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五)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六)因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七)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相应职责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bf1973-2349-41dc-8b8f-2b323f0924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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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天康生物(0021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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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克峰,男,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曾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律师助理,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9 9 0 0 3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
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
关工作及会议,履行相应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本人均出席
,并表决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审议议案均表决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
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人员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
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情况重点事项关注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重点审查和评估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
性和合法性,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
益。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
3、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业务情况和经营业绩。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对其的基本情况、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5、董事、高管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
6、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职责,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并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和子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除参加现场会议外的其他时间均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等形式对公
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及董事会决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视频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
书、内审部门等有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
况。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行使独立董
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克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e237f8-4a99-42e9-accf-20c2da594e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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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天康生物(0021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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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刚,男,中国国籍,汉族,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曾任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讲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统一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9 9 0 0 4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
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
关工作及会议,履行相应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7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本人均出席
,并表决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审议议案均表决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
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人员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
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情况重点事项关注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重点审查和评估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
性和合法性,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
益。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
3、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业务情况和经营业绩。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对其的基本情况、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5、董事、高管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
6、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职责,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并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和子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6 天。除参加现场会议外的其他时间均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等形式对公
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及董事会决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视频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
书、内审部门等有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
况。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行使独立董
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ce564f-6421-4847-8151-7d786c7ca2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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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9│天康生物(00210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屈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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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屈勇刚,男,中国国籍,汉族,预防兽医学博士,公共卫生学博士后。曾任喀什地区伽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河子大学动物科
技学院副教授、系副主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石河子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授。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
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数
9 9 0 0 4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
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会议,履行相应职
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2025 年度,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并表决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审议议案均表决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
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人员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董事会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
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情况重点事项关注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
,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重点审查和评估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
性和合法性,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
益。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
3、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业务情况和经营业绩。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实际情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对其的基本情况、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5、董事、高管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
6、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职责,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疆羌都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权暨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并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和子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8 天。除参加现场会议外的其他时间均通过视频会议、电话等形式对公
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及董事会决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视频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
书、内审部门等有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
况。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行使独立董
事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屈勇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c565d2-103e-4cdd-8593-d6d0bf259f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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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7│天康生物(0021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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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0,634,875.20 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元,弥补亏损 0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
,096,726,025.23 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28,078,654.6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96,726,025.23 元。
3、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65,251,5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和特别分红,也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预案获得
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06,489,618.17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0
.56%。
4、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6,489,618.17 300,355,333.3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10,634,875.20 605,052,882.38 -1,363,316,030.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096,726,025.23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828,078,654.6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06,844,951.4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82,542,757.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06,844,951.47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406,844,951.47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
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ebad4f8-c7dd-4a0e-8831-34965c41a2c6.PDF
─────────┬────────────────────────────────────────────────
2026-04-28 22:06│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报告
─────────┴────────────────────────────────────────────────
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23923a-bf9a-45c2-a2f2-3f5b7e3e9f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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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06│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天康生物(00210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a631268-0a91-43c7-9642-3a25fb5c97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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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
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和《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
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
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出
席对象和登记方法等内容。
2.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1:00 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
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
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3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2,540,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9.48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67,212,56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7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42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 35,327,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76%。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1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就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没有
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系根据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数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计后作出的。根据公司提供的现
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数据,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同意 401,35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48%;反对 1,1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
73%;弃权 7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融资授信总额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同意 401,647,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783%;反对 80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06
%;
弃权 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1%。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均自本所及其律师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交公司贰份,本所留存壹份,每份效力等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4794276-398f-4a97-abe7-c281b090b1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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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4│天康生物(00210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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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 34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2,540,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847%,其中:出席现场
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67,212,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8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35,327,4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7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34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3,63
7,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261%。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01,351,824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8%;反对 1,116,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3%;弃权 7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2,448,999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93%;反对 1,116,
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8%;弃权 7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58%。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融资授信总额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01,647,524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3%;反对 807,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6%;弃权 84,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2,744,699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29%;反对 807,60
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56%;弃权 84,9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李莎律师及潘建军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e22d5fe-c3e0-4a96-a6db-5424e3cef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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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54│天康生物(002100):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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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完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高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董事会聘任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有关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
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等;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在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上的权限
如下:
1、进行有关投资、购并等事宜:
(1)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5%以下(含 5%)的投资项目。
(2)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8%以下(含 8%)的兼并收购、出售资产、资产置换、资产托管、股权授让、抵
押、贷款、资产处置等事项。
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
2、进行生产经营计划的日常资金调动、运用事项和相关法律文件签署。
第七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
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违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属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
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
第十条 总经理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
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总经理的助手,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部门的规定,拟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总经理批准;
(三)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时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
(四)就财务及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按照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状况向总经理提供分析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七)负责公司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组织和个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而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讨论,从而保证重大
问题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正确性,最大限度的降低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根据需要可指定部门
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并由公司行政部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第二十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一般应至少提前 2 天交行政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定是否上会研究。特殊情况下,经总
经理同意,也可临时提交议题上会研究。
第二十一条 上会议题一般应由公司职能部门提交;业务单元、所属分子公司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一般应报归口管
理的职能部门审核后,由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提交上会。
业务单元、所属分子公司需上会的议题涉及公司多个职能部门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主责部门牵头,会商相关部门统一意见
后提交上会;无法确定主责部门的,由总经理指定的职能部门牵头,会商相关部门统一意见后提交上会。
对无归口管理部门、涉及部门无法形成统一意见等特殊事项,可由总经理指定的部门或行政部提交上会。
第二十二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对本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
面的问题,公司总经理有权先行处置,但事后应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会前应向总经理请假。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一)公司行政部收集相关议题,提交总经理审议;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员、时间、地点。
(二)行政部以书面、电话、办公信息化系统(OA)信息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参会人员。
(三)行政部负责做好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姓名、会议议
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和会议结论性意见等,会议纪要经总经理签署后印发。
(四)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如有必要,应做出会议决议,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联签。根据公司办公信息化水平,
一般可应用线上办公系统(OA)进行联签。
(五)总经理组织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决议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六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准备充分、材料详实。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相关部门需
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比较和决策的预案或建议;一般应于会前充分征求相关领导、部门和单位意见,以便节约
会议资源,上会后能尽快形成会议决策意见。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私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对落实情况予以督办,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进展。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及其修订内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d74075dd-6070-42f2-962f-b7148c046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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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52│天康生物(002100):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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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及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3283.97万元,其中:补缴税款 2733.76万元,滞纳
金 550.21 万元。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缴纳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税务补缴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
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分别计入 2025 年、2026 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5 年度、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公司 2025年度、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2f4da91-42d1-4912-bcb2-ccd3974f8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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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51│天康生物(002100):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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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0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6年 4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1: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 7人,实到会董事 7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经与会人
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本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购
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杰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4月 17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上披露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7af345b-46e1-4e03-98f5-14261a40f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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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5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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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区域业务开展需要,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康汇通农业有限公司名下权属公司伊宁县
国合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宁国合”)、新源县汇丰永盛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永盛”)、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国合
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县国合”)拟向同处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公司关联方新疆天熙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
熙生物”)销售玉米,交易双方签署《玉米购销合同》,数量 11万吨,预计交易总金额 24,1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45%。
因公司原副总经理郑东生先生于 2025年 9月 2日离职,现任新疆天熙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其辞职不满十二个月,天熙生物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董事张杰先生因担任天熙生物控股股东新疆中新建农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履行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其他有关外部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天熙生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熙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东生
注册资本:3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8MAEB6TH88M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 1号创新创业科技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丝路众创空间
3层 102 室(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主营业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历史沿革:天熙生物成立于 2025 年 2月 5日,注册资本 32,000 万元,新疆中新建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65%股权,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天熙生物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熙生物总资产 115,052.70 万元,净资产31,955.68 万元,因其处于工程建设阶段,暂无营业收
入,净利润-44.32 万元。
2、关联关系
因公司原副总经理郑东生先生于 2025年 9月 2日离职,现任新疆天熙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其辞职不满十二个月,天熙生物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经查询,天熙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玉米,公司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定价原则,根据近三个月市场公允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卖方):伊宁县国合农业有限公司/新源县汇丰永盛粮业有限公司/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国合农业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新疆天熙生物有限责任公司
1、产品名称、数量:玉米,11 万吨(最终以实际数为准)
2、交货期限:乙方应在 2026 年 8月 20 日前将全部合同约定货物提取完毕,需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前提取货物 40%;2026
年 7月 30 日前提取货物 40%;2026年 8 月 20 日前提取货物 20%;如确需变更则应双方协商一致由书面形式变更提货日期。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8月 20 日止,乙方提货数量不得低于合同总数量的 80%,否则,乙方需按超比例未提货物总金额 10%的标
准支付违约金,用于弥补因未按时提货导致甲方生产计划、库存安排受影响的相关损失(如原材料积压、人工成本等)。
3、交货地点:乙方到甲方厂区自提,验收以乙方到厂检验为准。每批次提货数量按乙方厂区地磅入库净重数为准(乙方地磅必
须有标准计量局的检验合格证),入库后乙方出具《磅码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乙方厂区地址:新疆天熙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交付后乙方提出的数量、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毁损、灭失及正常耗损的风险与责任由乙方自担。
4、运输:甲方负责散装上车,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及运费;如需打包上车由乙方承担包装及装卸费;若需甲方袋装发运,每吨增
加 30 元,费用随当批次货款付清。所有包装袋按 85 克/条计。
5、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提货计划完成提货并支付货款,如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提货则应在提货计划截止的最后一天前,付清该计
划提货量的未提部分的全额货款(提货全款支付后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由甲方代保管),同时不免除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赔偿责任。
6、价格:
(1)合同干玉米含税单价为 2199 元/吨,该价格为乙方到甲方厂区自提散装上车价,甲方承担厂区散装上车费用;运输、保险
、车辆、卸货等各项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
(2)保管费:自 2026 年 5月 1日开始计收 5.9 元/吨/月。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未提部分保管费,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保管
费计入玉米最终结算价款中并开具发票,乙方随当批次玉米货款一并支付。
(3)仓储费:如合同约定提货期限届满,乙方未能全部提货完毕则以合同未提货数量为基数,自 2026 年 8 月 21 日 0 时起
乙方需另外向甲方支付仓储费10 元/吨/月,乙方于当月最后一天前全额支付当月产生的仓储费,不足整月按(整月)计算,仓储费
核算在玉米最终结算价款中并开具发票。
(4)双方确认本合同单价包含了双方对玉米市场的价格风险分析判断,一经签订不得因为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要求调整或拒不履
行。
6、结算方式:
(1)定金:双方约定合同无定金。
(2)最终结算价款: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先货后款的方式进行交货,每批次玉米经乙方化验合格入库出具《磅码单》计算当批次
玉米最终结算价款(包括玉米货款、保管费以及有可能发生的仓储费),由甲方开具当批次最终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
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结算价款。
7、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未按合同执行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如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乙方
应全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任何一笔逾期付款 10 日以上或累计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部分解
除本合同。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在收到甲方要求改正违约情形的书面通知后 3 日内不予改正的或改正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部分解除合同。
(4)触发本合同或法律规定解除条件时,或一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带有商业欺诈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及生效订单,解除
合同不影响守约方依据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和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索赔权利。
(5)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乙方提货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所称损失至少包括:玉米价格下跌产生的货款损失、甲方紧急处理玉米产生的货款损失、资金占用损失、库房占用
损失、仓储费、玉米变质损失等。
(7)本合同项下附件与本合同同等效力,若未按时签订附件或违反附件约定内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
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8、生效条件:本协议自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于文首签订日成立;经甲方关联上市
公司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如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还需经其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公司在与天熙生物进行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照市场同类产品的定价原则,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充分发挥各方协同优势,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天
熙生物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规模较大,不存在履约障碍。
六、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 1月 1日至 3月 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820.97万元;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天熙
生物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天熙生物签署《玉米购销合同》为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而开展,有利于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玉米购销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e4097ea-7ccb-4882-8297-e5a50da17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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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1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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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决策情况概述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4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饲料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不超过 1.61 亿元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及被担
保方基本情况详见刊登于2025年 3月7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2025年 8月 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同意向当地有关银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 66.5 亿元提供担保,同意为公司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融资提供不超
过 4.8 亿元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及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第一季度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合同签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担保期 是否
订日期 限 有反
担保
新疆天康汇通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5/10/16 2,7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塔城分行 担保
新疆天康汇通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6/3/25 7,8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天康生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塔城分行 担保
物股份 新疆天康汇通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5/10/26 4,3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有限公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塔城分行 担保
司 新疆天康汇通农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026/1/9 10,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塔城地区 担保
分行
新疆天康汇通农 中国银行塔城市光 2025/09/08 1,3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业有限公司 明路支行 担保
新疆天康汇通农 中国银行塔城市光 2026/02/09 10,0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业有限公司 明路支行 担保
新疆天康汇通农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26/1/16 6,900 连带责任 一年 是
业有限公司 塔城分行 担保
胡杨河天康植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025/11/17 2,000 连带责任 一年 否
蛋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奎屯支行 担保
天康饲料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5/11/07 1,854 连带责任 不超过 6 否
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担保 个月
友好路支行
天康饲料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5/11/07 1,236 连带责任 不超过 6 否
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担保 个月
友好路支行
天康饲料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5/11/07 2,472 连带责任 不超过 6 否
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担保 个月
友好路支行
天康饲料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5/11/07 1,648 连带责任 不超过 6 否
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担保 个月
友好路支行
天康饲料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025/11/07 2,819.07 连带责任 不超过 6 否
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担保 个月
友好路支行
注:担保合同签订日期为首次签订日期,但实际贷款为分笔放款,本次担保金额为对应的放款金额。
(二)对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第一季度未发生对下属公司原料采购应付货款而新签订担保协议或担保函,仍然履行此前已签订的在
有效期内的担保协议或担保函。
(三)主营担保业务的子公司为供应商及客户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为供应商及客户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额度 当期发生的
担保金额
新疆天康融资担保有限公 供应链体系中饲料生产商、畜禽养殖户、 40,000 2,320
司 农作物种植户、经销商等
河南富桥融资担保有限公 供应链体系中饲料生产商、畜禽养殖户、 8,000 859
司 农作物种植户、经销商等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最高额度为729,1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19,870.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年(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5.5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5662f8c-c6ea-4921-a424-3f96ad07d77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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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天康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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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8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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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天康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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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070.PDF
─────────┬────────────────────────────────────────────────
2025-10-30│天康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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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378.PDF
─────────┬────────────────────────────────────────────────
2025-08-30│天康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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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2558.PDF
─────────┬────────────────────────────────────────────────
2025-04-30│天康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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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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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天康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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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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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天康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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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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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天康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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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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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天康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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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158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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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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