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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00(天康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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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00 天康生物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2 00:00│天康生物(00210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3月 11 日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3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3月 11日上午 9:1 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月 11 日 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 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杨焰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5,682,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47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 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45,580,666股,占公司总股本 25.31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70,101,7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34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 121,101,475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8.870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3,769,8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99%;反对 1,912,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601%;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9,188,9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07%;反对 1,91 2,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3%;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 413,769,89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99%;反对 1,908,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591%;弃权 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9,188,97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07%;反对 1,90 8,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60%;弃权 4,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李莎律师及周强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1/d0466a6b-e064-4a0e-b131-c8ca010a299e.PDF ─────────┬──────────────────────────────────────────────── 2024-03-12 00:0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天康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 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 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议案、出席对 象和登记方法等内容。 2、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 年 3 月 11 日上午 11:00 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 春南路 528 号天康企业大厦 11 楼公司 4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焰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3月 11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十五之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 案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5,682,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0.44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45,580,66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12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70,101,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47%。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1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就拟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没有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系根据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数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计后作出的。根据公司提供的 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数据,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413,769,89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99%;反对:1,912,5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601%; 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13,769,89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99%;反对:1,908,5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591%; 弃权:4,0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壹式叁份,均自本所及其律师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交公司贰份,本所留存壹份,每份效力等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592cdf0b-6bf2-413d-b78c-0097bd42f1e1.PDF ─────────┬──────────────────────────────────────────────── 2024-03-12 00:00│天康生物(002100):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 天康生物(002100):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7bb1d767-f8af-4cd3-9e89-568208abbfd1.PDF ─────────┬──────────────────────────────────────────────── 2024-03-09 00:0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2024年2月份生猪销售简报 ─────────┴──────────────────────────────────────────────── 一、2024 年 2 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2 月份销售生猪 15.60万头,销量环比下降 32.79%,同比下降 21.57%; 销售收入 2.44 亿元,销售收入环比下降 28.24%,同比下降 23.99%。 2024年 2月份商品猪(扣除仔猪、种猪后)销售均价 13.27元/公斤,环比增长 1.53%。 2024 年 1-2 月,公司累计销售生猪 38.81 万头,较去年同期增长 8.41%;累计销售收入 5.8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92%。 月份 生猪销量 销售收入 商品猪价格 (万头) (亿元) (元/公斤) 当月 累计 当月 累计 当月 2023年 2月 19.89 35.80 3.21 5.72 14.03 2023年 3月 21.14 56.94 3.86 9.58 14.95 2023年 4月 24.54 81.48 4.17 13.75 14.06 2023年 5月 25.59 107.07 3.97 17.72 13.97 2023年 6月 23.90 130.97 3.69 21.42 13.72 2023年 7月 25.57 156.54 3.31 24.73 13.09 2023年 8月 25.66 182.20 4.15 28.88 16.02 2023年 9月 23.63 205.83 4.01 32.89 15.20 2023年 10月 23.14 228.97 4.11 37.00 14.32 2023年 11月2023年 12月 24.6327.98 253.60281.58 3.794.01 40.8044.81 13.5013.19 2024年 1月 23.21 23.21 3.40 3.40 13.07 2024年 2月 15.60 38.81 2.44 5.83 13.27 注:因四舍五入,以上数据可能存在尾差。 二、原因说明 2024 年 2 月份,公司生猪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环比及同比均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 月正值春节假期,销售天数较其他月份减少 ,又适逢春节市场消费淡季,公司生猪出栏量减少。 三、风险提示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销售情况,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443d5d7f-1bf6-4a1d-9507-df6ec29036c6.PDF ─────────┬──────────────────────────────────────────────── 2024-02-24 00:00│天康生物(002100):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月 6 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2 月 23日(星期五)上午 12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3 名监事均参加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女士主持,会议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规定信息披露报 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4/0358bc3e-f71d-4515-b8db-06d19d175459.PDF ─────────┬──────────────────────────────────────────────── 2024-02-24 00:0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 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交易工具仅限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套保策略根据公司的现货头寸制定买入或卖出进行保值,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 交易的玉米、豆粕、大豆、豆油、棕油、鸡蛋、生猪等期货及期权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郑麦、菜油、菜粕等期货及 期权合约。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该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年审议本类事项的股东大会止。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5、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价格异常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及可行性: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 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宗原 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考虑到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降低价格波动风险的必要性,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因此,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2、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该额度 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审议本类事项的股东大会止。 3、交易方式:交易工具仅限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 材料,套保策略根据公司的现货头寸制定买入或卖出进行保值,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为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大 豆、豆油、棕油、鸡蛋、生猪等期货及期权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郑麦、菜油、菜粕等期货及期权合约。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授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数量及金额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业务有效 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审议本类事项的股东大会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此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 的风险控制。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业务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 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 将会回归一致,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 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 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做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执行,同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关要求,在公司审批决策授权额度内操作。 2、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的保值计划、交易进程管理由公司期货部门、各事业部采购、生产、销售部门具体实施,整个过程由公 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务部门、证券部门联合组成的风控小组对其进行风险监控。 3、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及资金规模。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 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4、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将严格遵循进行场内 交易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 5、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6、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 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四、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并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在公司年报及半年报上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披 露。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655a343a-849b-4183-b37a-6599ddf60804.PDF ─────────┬──────────────────────────────────────────────── 2024-02-24 00:00│天康生物(00210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康生物(00210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4/aca193bf-6006-433a-8243-12f846b3c54f.PDF ─────────┬──────────────────────────────────────────────── 2024-02-24 00:00│天康生物(002100):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 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 障公司与大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合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 够在公司业务扩增的基础上,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保证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和产成品售价的相对稳定,为公司业绩稳健增 长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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