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2 能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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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11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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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7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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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24 │能特科技(002102):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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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24 │能特科技(00210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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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6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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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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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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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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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 │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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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4 │能特科技(00210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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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11│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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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0
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7月 19日至 2026 年 7月 18 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4,236,100 股,累计回购
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 1.38%,最高成交价为 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9
9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145b87a6-6f38-4133-b52b-367bd1f9f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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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7│能特科技(002102):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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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邓海雄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 数量 所 司 售股(如 为 起始日 到期日
股东或第 持股 总股 是,注明 补充
一 份 本 限 质
大股东及 比例 比例 售类型) 押
其
一致行动
人
邓海 是 15,000,00 8.40% 0.61% 是 否 2025-11-2 9999-01-0 华夏银 为公司全
雄 0 7 1 行 资子公司
股份有 银行贷款
限 提供担保
公司武
汉
分行
注:上表中的百分比为四舍五入数。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邓海雄 是 32,000,000 17.91% 1.29% 2023-08-03 2025-11-25 荆州市城市发展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例 押股份数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例 例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湖北荆江实业 338,463,100 13.67% 0 0 0 0 0% 0 0%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邓海雄 178,674,857 7.22% 35,000,000 19.59% 1.41% 35,000,000 100.00% 93,608,690 65.15%
广州金塑投资 37,013,101 1.50% 0 0 0 0 0% 0 0%
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
合计 554,151,058 22.38% 35,000,000 6.32% 1.41% 35,000,000 100.00% 93,608,690 18.03%
注:1、上述表格中的百分比均为四舍五入数;
2、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邓海雄本次质押 15,000,000股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三、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邓海雄先生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未
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邓海雄先生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
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ee9fe174-0745-4f63-8817-d56b4d9ec0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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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24│能特科技(002102):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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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星期四)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号城发新时代 8号楼9层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10人,代表股份 779,020,07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2,441,390,690股的比例为 31.9089%(此股份数系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回购股份数),其中:(1)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744,255,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484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5人,代表股份 34,765,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240%;
(3)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 307 人,代表股份36,914,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5120%。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58,977,07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72%;反对19,534,20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075%;弃权 5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1,9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048%;反对 19,534,203股,占参加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9168%;弃权 50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8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69,386,77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34%;反对9,498,80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193%;弃权 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281,6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9040%;反对 9,498,803股,占参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316%;弃权 1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644%。
3、在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邓海雄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509,941,35
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259,973,722 股,占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62%;反对 8,960,703股,占参加会议的无
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01%;弃权 14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809,900 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352%;
反对 8,960,703股,占参加会议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739%;弃权 1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69,748,37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98%;反对9,098,00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679%;弃权 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643,2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836%;反对 9,098,00
3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459%;弃权 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参加会议
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熊壮律师、梅梦元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f29b2bd0-f411-46a3-b971-010c95a5b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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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24│能特科技(00210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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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特科技(00210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4ddccd96-9de3-43eb-8111-4bda3b039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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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6│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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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月 18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0
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7月 19日至 2026 年 7月 18 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4,236,100 股,累计回
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 1.38%,最高成交价为 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
,998.6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3a7a225a-6393-4067-8964-9679b951c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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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0:05│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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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在 2024年度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
届满,根据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能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贸易授信额度,用于出
口押汇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能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
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3、为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能特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
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中国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能特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
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
权期限为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 5月 31日
3、住 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11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
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
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 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32,790.28 451,327.24
负债总额 169,261.90 176,327.1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6,567.44 121,534.80
流动负债总额 141,755.41 146,197.74
净资产 263,528.39 275,000.11
项目 2024年 1-12月(经审计) 2025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6,727.82 71,234.25
利润总额 32,040.58 63,209.91
净利润 32,031.34 63,451.72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能特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出口押汇等业务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 13,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能特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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