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2 能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9 18:46 │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8 17:50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
│2024-12-11 18:34 │能特科技(00210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2-11 18:34 │能特科技(002102):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11 18:32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4-11-25 18:26 │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1-25 18:25 │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1-25 18:24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1-25 18:24 │能特科技(002102):《公司章程》(修订本) │
├─────────┼──────────────────────────────────────────────┤
│2024-11-25 18:22 │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
2024-12-19 18:46│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75e8f3e1-de5d-4da9-8ff2-0a1f6e774986.PDF
─────────┬────────────────────────────────────────────────
2024-12-18 17:50│能特科技(002102):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2、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计入损失。
一、投资者诉讼的基本情况和进展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
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 号),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前述事项引起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投资者诉讼涉及的投资者共 1,075位,应赔偿金额共计 9,166.52 万元,其中:经过法院立案受理后
以调解、和解以及债权人撤诉的方式履行完毕的金额为 7,546.86万元、尚在二审审理中的金额为 1,394.95万元、在推进和解的金额
为 224.71 万元。
二、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对投资者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计入损失。公司与投资者达成和解并支付后冲回前期
多计提的预计负债,对当期利润产生的影响只是针对预计负债进行的账务调整,非系经营性利润,不可持续,且不会增加公司的现金
流。
针对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尽量减小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
三、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69288103-3bc7-4464-83b0-1536f04a9485.PDF
─────────┬────────────────────────────────────────────────
2024-12-11 18:34│能特科技(002102):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们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我们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
所作的说明。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我们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上述公告已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和现场会议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并参加表决的权利,以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并按规定对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1 日14:30,召开地点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城发
新时代8 号楼 9层会议室。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9 人,代表股份 914,677,1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72
79%。本所律师已核查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
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525人,代表股份 65,066,3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04%。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
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526人,代表股份 65,097,3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16%
。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之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也参加了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
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954,11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45%;反对 23,510,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997%;弃权 2,1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472,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356%;反对 23,
510,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66%;弃权2,1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议案审议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598c784d-b748-419f-bcea-20e0a1559e57.PDF
─────────┬────────────────────────────────────────────────
2024-12-11 18:34│能特科技(002102):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能特科技(002102):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95d31a6d-2be7-48af-9eb1-faf2691a182a.PDF
─────────┬────────────────────────────────────────────────
2024-12-11 18:32│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12 月1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的1,255,800 股股份之用途由“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
减少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上述回购股份 1,255,8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33,836,290 股减少至 2,632,580,490 股,注册资本将由 2,633,
836,290 元减少至 2,632,580,49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
限内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1、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城发新时代 8 号楼 9 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7:00)
3、邮政编码:434000
4、联系人:黄浩 庄凌
5、联系电话:0716-8029666
6、电子邮箱:zqb@guanfu.com
(三)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badc4431-ce83-4c35-a45c-a87d931b1ea1.PDF
─────────┬────────────────────────────────────────────────
2024-11-25 18:26│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
午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在 2023 年度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
,根据能特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2
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
、授信期限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能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
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公司
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 告 编 号 : 2024-066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三)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8cc6950a-d048-4111-bdf2-0aa641305808.PDF
─────────┬────────────────────────────────────────────────
2024-11-25 18:25│能特科技(00210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
加会议的监事三人(发出表决票三张),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三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三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在 2023 年度向中信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
,根据能特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 2
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
、授信期限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 告 编 号 : 2024-066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0e830eee-1e6a-46ff-b1a2-054402173d75.PDF
─────────┬────────────────────────────────────────────────
2024-11-25 18:24│能特科技(00210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城发新时代8 号楼 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画“√”
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 √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另,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