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4 恒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2 15:43 │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5-30 00:00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 │提示性公告 │
├─────────┼──────────────────────────────────────────────┤
│2025-05-28 21:44 │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8 21:44 │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3 18:42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
│2025-05-16 18:27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06 20:46 │恒宝股份(0021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5-06 20:46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7 16:14 │恒宝股份(0021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2025-04-27 16:13 │恒宝股份(002104):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
└─────────┴──────────────────────────────────────────────┘
─────────┬────────────────────────────────────────────────
2025-06-02 15:43│恒宝股份(00210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在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
5年5月29日和2025年5月3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钱京先生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该减持行为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重因素影响
,对此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8292ddcc-82b5-42fe-8e66-621395246d52.PDF
─────────┬────────────────────────────────────────────────
2025-05-30 00:00│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
│性公告
─────────┴────────────────────────────────────────────────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d180b10f-ce24-4e81-8e52-8ef708947786.PDF
─────────┬────────────────────────────────────────────────
2025-05-28 21:44│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a16e2956-1de2-465a-911d-485f8b5db00a.PDF
─────────┬────────────────────────────────────────────────
2025-05-28 21:44│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8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7,348,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06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41,636,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388 人,代表股份 5,711,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5%;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88 人,代表股份5,711,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0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到会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611,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2%;反对 4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249,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585,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5%;反对 50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35%;弃权256,3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9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46,608,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79%;反对 4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252,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6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598,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5%;反对 4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29%;弃权258,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
%。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4,506,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17%;反对 2,5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527%;弃权258,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
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6,42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10%;反对 4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84%;弃权457,6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78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740%;反对
4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45%;弃权 457,6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6,599,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8%;反对 49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53%;弃权254,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6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903%;反对
49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87%;弃权 254,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6,628,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19%;反对 46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50%;弃权255,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1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992,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085%;反对
46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70%;弃权 255,0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6,267,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64%;反对 78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17%;弃权297,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630,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761%;反对
78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54%;弃权 297,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6,534,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76%;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867%;弃权391,6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89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488%;反对
42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52%;弃权 391,6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6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豪、叶心阳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506f2330-e69e-4246-a19d-78ee2f826c3d.PDF
─────────┬────────────────────────────────────────────────
2025-05-23 18:42│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一、概述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镇江云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恒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
二、注册登记情况
近日,江苏镇江云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MAELN0RP3J
2、公司名称:江苏镇江云宝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妹妹
5、注册地址:丹阳市云阳街道文府路 11号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万元整
7、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2fc28622-10d0-4a73-87b0-6b6d6cdf29bb.PDF
─────────┬────────────────────────────────────────────────
2025-05-16 18:27│恒宝股份(002104):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
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24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钱京先生,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徐霄凌女士,独立董事丁虹女士,董
事会秘书王坚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页面,提交您
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
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725a0711-1380-4851-aaa3-72fa182aec1a.PDF
─────────┬────────────────────────────────────────────────
2025-05-06 20:46│恒宝股份(0021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宝股份
股票代码:0021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钱京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
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宝股份”)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宝股份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恒宝股份 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钱京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钱京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布局前沿科技赛道,孵化优质项目及个人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股份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
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从 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止),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1,229,393 股,即不超过所占公司总股本的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计划已减持 2,288,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