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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04(恒宝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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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04 恒宝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6 00:00│恒宝股份(00210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一)召开时间: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至2024年3月2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5,781,0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357%。其 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43,925,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47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85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40%;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1,85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到会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5,733,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对 4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3,947,5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3%;反对1,83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 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5,733,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对 4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80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90%;反对 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姜贤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5,733,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对 4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90%;反对 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8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范庭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邬远、陈晓曼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e1085cce-30cd-40cf-a4ee-00edfe79abb3.PDF ─────────┬──────────────────────────────────────────────── 2024-03-26 00:00│恒宝股份(00210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恒宝股份(00210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6409b90a-bcc2-46e4-821f-c0926da48247.PDF ─────────┬──────────────────────────────────────────────── 2024-03-09 00:00│恒宝股份(002104):恒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3 月 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 3月 8日上午 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董事高强先生、徐霄凌女士、陈妹妹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正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修订后的最新《公司章程》请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 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姜贤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 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同意上述提名。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延期的议案》。 《关于产业基金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9/22c13e07-2389-4757-9693-48d22ea0b619.PDF ─────────┬──────────────────────────────────────────────── 2024-03-09 00:00│恒宝股份(002104):关于产业基金延期的公告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 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2014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8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40)和《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 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2、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9 月 1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4-049)。 3、2014 年 12 月,上海恒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 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移动支付安全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1)。 4、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 权结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6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6-071)和《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权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 5、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和增加合伙人以及变更股 权结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 6、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 2022 年 3 月 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和《关于产业基金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2-0 09)。 截止目前,产业基金的全体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比 (万元) 例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500 0.9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20,000 39.41%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0,000 39.41% 南京融泓嘉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货币 5,000 9.85% 伙) 上海锍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货币 5,243 10.33% 合计 - 50,743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投资款 13,055.62 万元,剩余本金为 6,944.38万元。 二、基金投资情况 自产业基金设立至今,该基金累计投资 23 个项目,投资总额 49,695 万元。截止目前,该基金在管项目还有 15 个,具体如下 : 目前产业基金在管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营业务 期末持股比例 1 天创电子 能源行业智能特种机器人 5.53% 2 宝和数据 科技大数据产品及服务 6.85% 3 图漾科技 3D 相机及机器视觉算法 1.32% 4 金智教育 高等教育信息化 2.22% 5 人人云图 业务安全/反欺诈 5.64% 6 六方云 工控安全/云安全 4.24% 7 智驾汽车 高级辅助驾驶 ADAS 5.62% 8 点猫科技 少儿编程教育 1.20% 9 万里云 医学影像大数据 2.07% 10 犀语科技 金融智能文本服务 14.20% 11 海乂知 知识图谱技术服务 10.53% 12 美创科技 数据安全 5.08% 13 至晟微 射频芯片 3.23% 14 奥琦玮 餐饮 SaaS 1.35% 15 昇显微 OLED 驱动芯片 2.39% 三、产业基金经营期限延长的情况介绍 根据《合伙协议》第八条的约定:“本企业的经营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 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 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产业基金的经营期限已于 2023 年 12 月 3 日到期,由于所投资项目原因,预计短期内无法全部实现退出。基金管理人上海盛 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全体合伙人提议延长产业基金的经营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 日,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产业基金延期事项,本次延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投 资目标,保障合伙人利益最大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延长产业基金经营期限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产业基金延期事项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产业基金的经营期限事项不涉及《合伙协议》其他条款变更,符合产业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产业基金延期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是否延期将受其他合伙人表决意见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进展情况,如有需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9/1c819401-861d-4a30-899f-5ce08ea67b06.PDF ─────────┬──────────────────────────────────────────────── 2024-03-09 00:00│恒宝股份(0021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9/594e4617-b1aa-4aa0-885b-fbd69414370f.PDF ─────────┬──────────────────────────────────────────────── 2024-03-09 00:00│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a4ef4eca-ba4a-411b-9354-ea8c5b2ad890.PDF ─────────┬──────────────────────────────────────────────── 2024-03-09 00:00│恒宝股份(002104):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 恒宝股份(002104):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9/8c3af8f2-31c8-46a6-a174-85ff7a603866.PDF ─────────┬──────────────────────────────────────────────── 2024-03-09 00:00│恒宝股份(002104):《公司章程》修正案 ─────────┴──────────────────────────────────────────────── 恒宝股份(002104):《公司章程》修正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9/dd46d4bd-bd6a-4920-8056-7e494dd0abc7.PDF ─────────┬──────────────────────────────────────────────── 2024-03-09 00:00│恒宝股份(00210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3月25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会议的具 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5日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3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 《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中,议案 3、4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4、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 程修正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恒宝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恒宝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2)。 三、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3月22日9:00-17: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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