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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05(信隆健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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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05 信隆健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6:38 │信隆健康(00210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24 17:37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00:00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00:00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3 18:26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4-28 16:02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公开征集问题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8 16:01 │信隆健康(0021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16:01 │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5:59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21:34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甘勇明 │ └─────────┴──────────────────────────────────────────────┘ ─────────┬──────────────────────────────────────────────── 2026-07-14 16:38│信隆健康(00210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0 ~ 1,050 -1,574.72 比上年同期增长 144.45% ~ 166.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50 ~ -1,100 -1,848.88 比上年同期下降 21.57% ~ 40.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 ~ 0.029 -0.043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稳定、主营业务有序开展,整体经营基本面保持良好。本期业绩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 内收到中洲集团/龙商置业应付的安置费合计人民币 2,163.94 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际收到补偿款时确认 为营业外收入,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上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efa9453-2ae8-46f8-a980-95a89ae509fe.PDF ─────────┬──────────────────────────────────────────────── 2026-06-24 17:37│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 一、《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决策及签署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隆公司)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一中轴九片区”的城市更新发展规划 及对“龙华商业中心”进行开发建设,经公司 2013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相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52)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51)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并于 2014 年 1月 7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相关的《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 002) 于 2014年 1 月 8 日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依上述股东大会同意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政府引进的中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造 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简称: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该协议书),相关的《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50)已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前期的执行情况: (一)公司依照该协议书约定,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将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简称:龙华项目)内的被搬迁房屋(即 公司龙华厂区)腾空,并于 2016 年 4月 25 日正式交付中洲集团处置,双方就此次移交事项签署了《信隆工业区房屋移交确认书》 ;(二)依照该协议书约定的产权调换补偿方案,中洲集团将给予公司位置于龙华项目内待建的龙华人民路或工业路旁适当处的国际 标准甲级写字楼物业作为补偿回迁物业(简称:回迁物业、该物业),该物业交付时间应在公司被搬迁物业腾空移交开发商之日起 3 9 个月内(约定在 2019 年 7月 25 日前)。2018 年 7 月 3 日,龙华项目的项目公司深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洲 龙商)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中洲龙商同意代替中洲集团履行该协议书中约定的所有内容;同时,按照该协议书约定中洲集团承担 担保责任。 (三)2019 年 7月,基于约定的回迁物业应交付的时间临近,公司密切与中洲龙商沟通回迁物业交付事宜。2019 年 7月 22 日 ,中洲龙商向公司递交了《龙华商业中心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函》,其主要内容为:由于龙华区城市更新局正在对《龙华商业中心城市 更新单元专项规划》进行审批过程中,并且龙华区城市更新局对该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及各片区地块功能属性进行了多次调整, 中洲龙商正在抓紧与区更新局对于项目相关的公配、路网、权属规范处置等方面作最后沟通等原因,中洲龙商将延期交付回迁物业, 中洲集团将严格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的内容,履行该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向信隆公司支付相应的 “临时安置费”, 以弥补信隆公司因回迁物业延迟交付带来的损失。详见公 司 于 2019 年 07 月 23 日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4)。 (四)中洲集团/中洲龙商逾期未支付临时安置费的情况自2019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中洲集团/中洲龙商持续依照《搬迁补 偿安置协议书》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的约定,每期向信隆公司支付人民币4,407,874.8元的临时安置费,每3个月一期,每期 在首个月的10日前支付。 但自2023年1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经公司多方努力及相关单位居中协调, 中洲龙商仅于2025年1月26日向公司支付人民币40万 元、于2025年6月24日向公司支付人民币4,407,874.80元、于2025年12月26日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938,583.20元临时安置费。但在未 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截至2026年04月,中洲集团/中洲龙商已逾期支付约人民币36,332,290.00元的临时安置费【(734,645.80元/ 月×2×30)-400,000元-4,407,874.80元-2,938,583.2元=36,332,290.00元】 三、公司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最新进展情况 经公司多次联系中洲集团及项目公司中洲龙商,敦促其履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合同义务,尽快支付其逾期未支付的“临 时安置费”,并获得阶段性结果: 一、签订《协议书》 依据《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 2018 年 7 月 3 日,中洲龙商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与中洲龙商签订了《协议书》,双方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明确临时安置费支付及房地产证注销及事宜,经友好协商,达 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临时安置费 (一)拖欠安置费:中洲龙商(甲方)于 2026 年 5月 31 日前,向信隆公司(乙方)付清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拖欠的全 部临时安置费;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向乙方付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拖欠的全部临时安置费。 (二)后续安置费:自 2026 年 10 月 1日起,甲方严格按照原协议约定时间、金额足额支付后续各期临时安置费,并有序结清 2026 年第一、二、三季度应付未付临时安置费。第二条:房地产证注销 (一)乙方应于甲方付清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拖欠的全部临时安置费后 3日内,向甲方出具符合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的授 权委托书,全权委托甲方办理项目范围内乙方全部房地产证的注销手续;乙方应同步提供注销所需全部合法资料并予以配合。 (二)甲方于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建筑拆除完毕并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拆除确认书》后30 日内,完成乙方全部房地产证的注销 手续。 二、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一)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账户中收到了中洲龙商支付款项¥21,639,374.00 元其中¥20,570,082.40 元系 2023 年 11 月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拖欠的全部临时安置费。(二)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签署并将龙华项目的《注销房地产证书 授权委托书》交付中洲龙商,并已于近日陆续同步配合提供中洲龙商所提出的办理注销所需合法资料。公司董事会并将持续密切关注 后续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情况,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d0ad628-48f9-4f65-8f1b-78b68c0da4cc.PDF ─────────┬──────────────────────────────────────────────── 2026-05-20 00:00│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信达律师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信达律师在此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信达律师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信达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所提供之任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信达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 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信达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信达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根据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 026年 4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4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信达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 14:00时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南门信 隆公司办公楼 A栋 2 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通知公告的内容一致。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74,032,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7.5183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3 名,所持股份总数 173,732,2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7.4365 %。 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 托代理人,均持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99,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9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等。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依据《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司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73,966,5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624 %, 61,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53 %, 4,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4 %。 2、审议通过《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73,960,4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89 %, 67,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87 %, 4,2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4 %。 3、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73,960,5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89 %, 67,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87 %, 4,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4 %。 4、审议通过《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73,960,5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89 %, 67,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87 %, 4,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4 %。 5、审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73,960,5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89 %, 67,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89 %, 3,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2 %。 6、审议《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73,960,4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89 %, 67,5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88 %, 4,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4 %。 7、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73,960,4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89 %, 67,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90 %, 3,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2 %。 8、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21,442,2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6672 %, 67,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3133 %, 4,2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95 %。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73,960,460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9589 %, 67,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390 %, 3,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22 %。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191dedd-b5d7-4180-99c4-e51880045320.PDF ─────────┬──────────────────────────────────────────────── 2026-05-20 00:00│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d472935-141b-4f0f-98c2-3541c9ae9e9b.PDF ─────────┬──────────────────────────────────────────────── 2026-05-13 18:26│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股152,5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64%)的控股股东利田 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3,662,4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拟减持股份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62,4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利田发展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152,51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64%,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企业自身经营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自上市公司200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IPO)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3,662,4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366,241,950股)的1%;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9月0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62,419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于减持计划实施时参考市场价格后确定; (二)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坚持承诺将不 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国家和地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和经营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保证对不可 避免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照市场规则,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的进行交易,不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不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2.对所得税优惠被部份追缴的风险, 签署了《承诺函》作出承诺,若发生税收优惠被追缴的情况,将以 现金方式共同承担公司应补交的所得税款及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3.对在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因历史原因在建造时未 办理报建手续的建筑物存在被拆迁的风险签署了《承诺函》作出承诺,承诺该建筑物给股份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按其当时在股 份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承诺目前仍持续严格履行中。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利田发展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拟减持股份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fedbef8-a934-4052-898e-59d08bbc7760.PDF ─────────┬──────────────────────────────────────────────── 2026-04-28 16:02│信隆健康(00210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公开征集问题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 4月24日发布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并于同日披露了 《关于举办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投 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举行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2日 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列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通 过公司邮箱 cmo@hlcorp.com 向公司提问。 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 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59d7a9-4537-4725-934d-4fd0f8831086.PDF ─────────┬──────────────────────────────────────────────── 2026-04-28 16:01│信隆健康(00210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ca3da4-f567-432d-b1c0-9e6f57a2f9af.PDF ─────────┬──────────────────────────────────────────────── 2026-04-28 16:01│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公司办公楼A栋 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 认为: (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9日《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将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 2、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 26 年 5 月 19 日 14:00 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信隆公司办公楼 A栋 2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 n)与《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1db076-e659-474b-bc8c-e2ef79c27388.PDF ─────────┬──────────────────────────────────────────────── 2026-04-28 15:59│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经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1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以 书面形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南门信隆公司办公楼 A栋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报告的议案》 2.00 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报告的议案》 3.00 审议《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5.00 审议《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第 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6 年 03 月 19 日及 2026 年 04 月 24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甘勇明、华小宁、赵锋、骆睿、高海军、王巍望)》《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年度报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3、第 3~5、7~9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16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05 月 16 日下午 16 点 30 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8105、8106 传真号码:0755-27746236 联 系 人:陈丽秋 彭敏 邮 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信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105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cbf3d5-8932-431b-a024-aee2bb232893.PDF ─────────┬──────────────────────────────────────────────── 2026-04-23 21:34│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甘勇明 ─────────┴──────────────────────────────────────────────── 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三十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28 条的规定,还有《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提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工作情况 作简要汇报。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参加董事会 6次,列席 2次股东大会。本人在开会前收到了 相关会议文件,了解了相关情况;会上认真审议了每个议案,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参与了各次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 1.参加了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主持召开了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 案》。 3.主持召开了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公司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的议案》。 4.主持召开了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高 管候选人资格审查及向董事会提交议案的议案》。 三、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重点关注。 本人参与了公司就上述事项召开的董事会并发表了意见,未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 本人对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没有异议,故未就上述事项进行特别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主要通过个别聊天方式进行,聊天过程中未发现中小股东对公司运营有重大不满意的意见。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在公司现场工作3次,主要是去公司参加会议,了解公司合规运营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八、对于独立董事自身的独立性的评估 本董事不存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职、持股、业务往来等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在履职中具有 独立性,能够独立自主地发表独立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甘勇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53f6a80-3a42-4a55-97b6-eb49e46e0bee.PDF ─────────┬──────────────────────────────────────────────── 2026-04-23 21:34│信隆健康(002105):中汇会审[2026]7478号 信隆健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信隆健康(002105):中汇会审[2026]7478号 信隆健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90d2581-57be-4435-9da3-71086dfc956b.PDF ─────────┬──────────────────────────────────────────────── 2026-04-23 21:32│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114,657.08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2025 年末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20,770, 760.53 元。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 2026 年 4月 14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并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 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审【2026】7477 号确认,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64,114,657.08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2025 年末累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20,770,760.53 元。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1,044,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114,657.08 -18,933,887.07 21,702,672.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20,770,760.5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81,865,177.5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1,044,8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0,448,623.93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1,044,8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是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本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 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c37afe7-6661-430f-b610-ce61ec3ae026.PDF ─────────┬──────────────────────────────────────────────── 2026-04-23 21:32│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e747b2-50d7-46f6-867a-d7f37ac44074.PDF ─────────┬──────────────────────────────────────────────── 2026-04-23 21:32│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d38d48-c26e-4994-ac6c-8c3f2cf20663.PDF ─────────┬──────────────────────────────────────────────── 2026-04-23 21:31│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报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7ea3f8-207e-441c-8dba-a8f8106a13f1.PDF ─────────┬──────────────────────────────────────────────── 2026-04-23 21:31│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03d8253-3e3f-478b-b949-3a45fa12d686.PDF ─────────┬──────────────────────────────────────────────── 2026-04-23 21:31│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fd4a24-629b-41a8-b165-df16659168b7.PDF ─────────┬──────────────────────────────────────────────── 2026-04-23 21:30│信隆健康(002105):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应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台湾信隆”)发生销售产品、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79.30万元。公司就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关联交易计划,编制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并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请公司2026年4月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廖学金、廖学湖、廖学森、廖蓓君、廖哲宏、洪玮黛回避后可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 事五名。五名非关联董事进行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此议案并将提交股 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公司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情况具体如下: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2026年预计金 截至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金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额(万元) 生金额(万元) 额(万元) 向关联人 台湾信隆 销售自行车 市场定价 1400 252.62 1,079.30 销售产品 零部件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类别 内 额(万元) 额 额 额 及索引 容 (万元 占同类业 与预计金 ) 务 额 比例(% 差异(%) ) 向关联人 台湾信 销售自行 1,079.30 1,100 0.91% -1.88% 2025年4 销售产品 隆 车 月 零部件 22 日公 告 编号: 2025-016 从关联人 台湾信 采购运动 0 300 0 -100% 2025年4 采购商品 隆 器 月 材零部件 22 日公 告 编号: 2025-01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合 发生 作关系进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行了合理的测算,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 2025 (如 年度日常 适用)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主要误差是由于后续市场 变化以及 业务调整出现不可把控情形;公司将持续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 公正,价 格公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不适用 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 (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15,000万元(折人民币约3,048.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台湾地区的进出口贸易及少量自行车座垫管、立 管和车把手的生产经营等公司注册地址:新竹县湖口乡新竹工业区光复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廖学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台湾信隆公司总资产35,581.41万元、净资产20,865.7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0,848.19万元、净利润7 51.1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廖学金先生通过WISE CENTURY GROUP LIMITED持有本公司之控股股东香港利田56.6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台湾信隆 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学金先生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与台湾信隆同受实际控制人廖学金控制,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 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充分发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有关关联方的各自优势,扩大双方市场开发及销售协同效应发挥,公司及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有关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 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范围内,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关联交易 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对其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所需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关联交易 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05a2dc9-8c6f-4bc3-b63b-dec2aa431c2c.PDF ─────────┬──────────────────────────────────────────────── 2026-04-23 21: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华小宁,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202 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财务审计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任何影响独立性的交易或其他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中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能够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不当干预。 二、出席会议情况 1、参与决策及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亲自参加公司1次董事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针对会议审议事项,结合自身专业判断提出 合理疑问与建议;审慎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基于独立立场行使表决权,确保表决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全年未发生委托出席会议或弃 权、反对;经过客观谨慎地判断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各项议 案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公司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就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审计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并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落实有关监管要求,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及专项调研等方式,积极开展现场履职工作。 期间,对公司办公地、松岗生产基地等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及时了解、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三、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 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任职时间较短,但始终秉持忠实、勤勉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深入调研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未受任何外部因素干预,有效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业务及行业动态的研究,提升履职专业性;积极参 与公司各项决策与监督工作,重点关注公司业务进展、财务状况改善及重大事项执行情况;持续加强与各方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专业力量。 特此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华小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a5e5fa-918e-439d-9165-8ce529d05f3f.PDF ─────────┬──────────────────────────────────────────────── 2026-04-23 21: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巍望(届满离任) ─────────┴──────────────────────────────────────────────── 公司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5 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2025 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忠诚、勤勉职责,认真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方式 投票情况 列席股东 现 场 视 讯 通 讯 表 决 委托出席 大会次数 (次) (次) 次数 王巍望 3 1 1 均为赞成票 2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参加了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二)参加了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薪酬考核制度及相关资料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况,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对在2024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具体意见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内均能勤勉 尽责,为规范公司的治理及运作,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创造股东最大利润努力不懈。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管 人员薪酬依照公司制定的制度及考核方式严格执行,并依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发放经营绩效奖金。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三)参加了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议案》。 (四)参加了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计 划的议案》。 (五)参加了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讨论了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制定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六)参加了2025年8月8日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与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离职,1名激励对象意外身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需对涉及的75, 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需 对涉及的1,743,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8,060,000股减少至366,241,950股,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368,060,000元减少至366,241,950元。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参加了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高管候选人进行 资格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高管候选人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交议案》的议案。 三、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等渠道听取中小股东建议,推动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化。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 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四、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身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认真、仔细地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个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定期与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实地调研,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深圳信隆现场生产状况及员工工作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实地 考察,听取了广大一线员工的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到公司相关领导层,同时实时跟进处理情况;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不少于十 五个工作日。 五、 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 对于独立董事自身的独立性的评估 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决策保持独立判断,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不当影响,不存在任职、持股、业 务往来等任何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王巍望 电子邮箱:sammilc@126.com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请各位股东予以审阅,谢谢! 独立董事:王巍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ebb6b43-d5ca-4aba-b5bf-9f492381ad6f.PDF ─────────┬──────────────────────────────────────────────── 2026-04-23 21: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睿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骆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732279-1afb-40cf-be9e-f107adb3ba3b.PDF ─────────┬──────────────────────────────────────────────── 2026-04-23 21: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锋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 运作、促进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参与决策,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体现独立董事的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锋,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辰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 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法律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25 年,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未在公 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参与决策及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次董事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经过客观谨慎地判断,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均投了赞成票。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阅历次议案材料,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 保持畅通沟通,充分了解议案涉及的各方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 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不 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审计部进行积极探讨和交流,了解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3、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落实有关监管要求,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及专项调研等方式,积极开展现场履职工作 。期间,对公司办公地、松岗生产基地等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三、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定期报告 在 2025 年第三季度定期报告披露前,本人均认真审议公司报告的内容。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委员,本人积极参加 会议,关注财务报告的合规性。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不断提升履职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独立董事: 赵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d6c6a7-0679-477c-8ea8-c6f6bbec53dc.PDF ─────────┬──────────────────────────────────────────────── 2026-04-23 21: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b76d17c-7133-4362-b59d-ffd48a1987ff.PDF ─────────┬──────────────────────────────────────────────── 2026-04-23 21: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海军(届满离任)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海军(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0deaa42-a6a4-4a03-9695-c7460f7b6612.PDF ─────────┬──────────────────────────────────────────────── 2026-04-23 21:27│信隆健康(002105):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p5 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廖学金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秋女士、财务总监邱东华先生、独 立董事华小宁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dc55737-384e-48ab-aab7-db026a1c77be.PDF ─────────┬──────────────────────────────────────────────── 2026-04-23 21:27│信隆健康(00210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 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度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 ,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046.37万元,具体情况及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资产名称 2025年度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84.40 其他应收款 576.88 小计 661.28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1,045.91 长期股权投资 557.00 固定资产 1,737.27 在建工程 44.91 小计 3,385.09 合计 4,046.37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期。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 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关联方组合 无显著回收风险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款项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5年合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61.28万元。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 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 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的金额。。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 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45.91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 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 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 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 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 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 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5年年末对联营企业-武汉天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算,根据估算结果,公司202 5年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57万元。2025年末对固定资产合计计提减值1,737.27万元,其中由于公司共享业务受市场变化及国 家二轮电动车新规影响,导致项目资产闲置,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32.18万元,对其他闲置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5. 09万元。 2025年末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44.9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46.3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553.20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553.20万元。 四、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 方案。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 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d8ef248-7d57-4b58-aac1-d83665b450b8.PDF ─────────┬──────────────────────────────────────────────── 2026-04-23 21:27│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栋6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30000087374063A,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高峰。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中汇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 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2024 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 家,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 9月11日以视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 9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 025年 10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有效执行。 四、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它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于 2025 年 12月 30 日-31 日参与了对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资产盘点工作 ,并于 2026年 1月 4 日开始陆续进入各公司现场审计,依规划的时间完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 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中汇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 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项目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 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项目负责人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作 业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与内部控制工作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持续、充分、有效的沟通,提升了工作的准 确性。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与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 2025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视讯会议形式召开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2026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后,就上述审计工作计划与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就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 点、关键审计事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我们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常以电话和见面会等形式与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主要就以下几点作了重点沟通: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及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2、财务部门对法律法规、其他外部要求以及管理层政策、指示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守情况;3、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4、公司各部门是否配合注册会计师获取其审计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资料和数据。年审注册会计师就 以上几点问题均给予了积极的肯定。此外,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5日和 3月 16日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书面传真,函催事 务所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承诺,按时保质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2026年3月30日,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初步意见及审计工作情况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在本次审计中,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在任期内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勤奋 敬业,求真务实,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并审计公司内控情形,发挥了中介机构专业与独立的监督功能;同时对公司的股东利益亦 起到积极的保护作用。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报告初稿。2026 年 4 月 8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部提交的、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六、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 要求,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遵循独立、公正 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及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5a738d1-34f5-46ae-803f-d054f4a2aa69.PDF ─────────┬──────────────────────────────────────────────── 2026-04-23 21:27│信隆健康(002105):中汇会专[2026]7479号 关于信隆健康非经营性资金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7479号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隆健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74 7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信隆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信隆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信隆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信隆健康公司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 有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信隆健康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信隆健康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2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附表: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 位:深 隆 产 业 股份有 公司 金额 :人 民 万元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 2025 年期初占 2025 年度占用累计发 2025 年度占用资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期末占 占 用 形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占用性质 用 用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成原因 联关系 计科目 非经营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占用制人及其附属企 非经营性 业 - - - - - - - - - 占用 小 计 - - - - - 非经营性 前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占用控制人及其附属 非经营性 企业 - - - - - - - - - 占用 小 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 非经营性 - - - - - - - - - 附属企业 占用 小 计 - - - - - 总 计 - - - - - 往来性质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 (经 营 性 其它关联资金往 2025 年期初往 2025 年度往来累计发 2025 年度往来资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期末往 往 来 形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往来、非 来 来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成原因 联关系 计科目 经营性往 来) 控股股东、实际控 受同一股 应收账 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 销 售 商 经营性往 制人及其附属企 东控制 款 250.24 1,070.62 - 810.91 509.95 公司 品 来 业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 子公司 其他应 非经营性 7,689.57 4,010.78 172.10 5,401.82 6,470.63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 收款 往来 及其附属企业 深圳市莱骑科技有 子公司 其他应 非经营性 1,738.14 - 60.33 - 1,798.47 - 限公司 收款 往来 其他关联人及其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总 计 9,677.95 5,080.29 232.43 6,212.71 8,777.96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告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2b720e1-7e02-477a-9a2b-aff212611e84.PDF ─────────┬──────────────────────────────────────────────── 2026-04-23 21:27│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信 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 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栋 601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二)人员情况 中汇的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6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 (三)业务规模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客户主要行 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2024 年年报中汇服务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5 家,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五)诚信记录 中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 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它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于 2025 年 12月 30 日-31 日参与了对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资产盘点工作 ,并于 2026年 1月 4 日开始陆续进入各公司现场审计,依规划的时间完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 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中汇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 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项目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 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项目负责人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 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作 业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与内部控制工作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持续、充分、有效的沟通,提升了工作的准 确性。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与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整体评估意见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遵循独立、公正的原 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及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8d4dd1-0456-4b6d-a99a-8cdc4aa20334.PDF ─────────┬──────────────────────────────────────────────── 2026-04-23 21:27│信隆健康(002105):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了进一步细化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 度,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 融资环境等情况,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一)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三)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四)公司应当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用现金、股份、现金与股份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公司弥补亏损,提取足额的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应积极采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差异化分配政策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红的比例应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 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可以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1、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或修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 3、公司股东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 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应主动邀请中小股东参会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 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 5、对于公司当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同 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作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及使用计划。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应由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一)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情形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分红具体方案,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公司可以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 当公司发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得适当降低上述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当年年末净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 之七十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审议程序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六、附则 (一)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三)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fe887a3-9ec0-49f1-be94-853252031ef1.PDF ─────────┬──────────────────────────────────────────────── 2026-04-23 21:27│信隆健康(002105):中汇会专[2026]7480号 关于信隆健康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 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专[2026]7480号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隆健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4月22日出具中 汇会审[2026]747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信隆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信隆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金额和 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信隆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 要求,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信隆健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 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信隆健康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信隆健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ff37c2-7836-43dc-abb5-f69ff97de4fb.PDF ─────────┬──────────────────────────────────────────────── 2026-04-23 21:27│信隆健康(00210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甘勇明先生、华小宁先生、赵锋先生、骆睿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甘勇明先生、华小宁先生、赵锋先生、骆睿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3ec2cfc-7772-4dd7-b180-8a6c047f03fd.PDF ─────────┬──────────────────────────────────────────────── 2026-04-20 18:26│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ccd2464-0fdc-4ca2-b539-7eedbad06895.PDF ─────────┬──────────────────────────────────────────────── 2026-03-18 15:52│信隆健康(002105):关于2026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6 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的情况概述 1、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在未来约定时间以约定汇率水平 卖出本币买入外币,或者买入本币卖出外币的交易行为。 本公司约 50%产品出口,且均为自营出口收入,多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而采购多以国内采购为主,日常需支付的人民币金 额较多,公司每月的结汇需求较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现计划开展远期结售 汇交易,主要目的仍然是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2、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3、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合计不超过 1,5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 汇业务,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4、资金来源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时,公司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外,不需要投入保证金等任何担保,到期交割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 5、2025 年度已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情况 (1)2025 年初至今共到期交割 1笔远期外汇交易,总金额为 50 万美元,共产生结汇收益人民币 4.51 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与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但尚未到期结算的远期外汇交易合约 100 万美 元,明细如下表: 日期 远期外汇+利率 交易日 交割日 卖出 USD 买入 RMB 汇率 保证金 USD 2026/3/6 2026/4/10 1,000,000 6,890,000 6.89 NO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3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合计不超过 1,5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 期外汇交易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即当人民币升值预期小于协议预定汇率时,公司按照协议到期结汇将会产生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 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 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专门的《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 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参考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 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 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五、交易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合理性: 公司销售收入实现以出口为主,收款多以美元等外币结算,而材料采购以国内采购为主,以人民币结算付款,公司每月均有大量 的结汇需求,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 1,500 万美元,约为 2024 年度经审计公司外销收入总额的 18%,远小 于公司正常的结汇金额,为防范汇率突然大幅波动,未来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视时机开展少量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 将部分正常结汇风险提前锁定,此交易行为是科学、合理的。 (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 1、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2、董事会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综上,预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六、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 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七、根据本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9de99a19-0926-4d53-b939-4e2016781a10.PDF ─────────┬──────────────────────────────────────────────── 2026-03-18 15:51│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3月 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月 17 日在公司办公楼 A栋 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 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关于 2026 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合计不超过 1,5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依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落实实施。 《关于 2026 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与《证券时报》。(二)审议《关于 2026 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表 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分别向九家银行(台 湾土地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永丰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北京银行、渤海银行)续签或申请总计人 民币 26,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融资额度 100%的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天津信隆资产负债率为 68.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议案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上列各家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合同及其相关文件。担保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 的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与《证券时报》的《2026 年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三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0608612d-f1fa-470e-b896-c31e26ecf067.PDF ─────────┬──────────────────────────────────────────────── 2026-03-18 15:50│信隆健康(00210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年3月) ─────────┴──────────────────────────────────────────────── 为充分激发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适用对象 适用本制度的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 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第二条 公司董事的划分 依据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不同,将公司董事划分为: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所聘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三)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以担任公 司某一业务主管,负责管理公司有关事务的董事(例如董事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第三条 管 理机构 (一)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公司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展开绩效评价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本制度参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 水平等,每年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三)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四条 薪酬原则 (一)公平原则; 1. 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的收入水平具有竞争力; 2. 公司提供各职位的薪酬足以体现该职位对公司的价值,能与该职位的责任、风险等相匹配。 (二)与经营绩效挂钩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薪酬标准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固定)薪酬、绩效(浮动)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二)其中,绩效(浮动)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固定)薪酬与绩效(浮动)薪酬之和的百分之五十。 (三)公司每位董事津贴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税后), 按月平均发放。董事津贴所得税由公司代缴。 (四)董事长因实际执行公司业务,除按上列第三款获得津贴外,有权领取董事长薪酬。董事长薪酬每年 37.2 万元(税前), 按月平均发放,所得税按月自该薪酬中扣除。(五)内部董事除按上列第三款规定获得津贴外,有权依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最 高职务的薪资标准,按公司《能力薪资制度办法》按月领取基本(固定)薪酬,所得税自该薪酬中扣除。 (六)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按公司《能力薪资制度办法》按月领取基本(固定)薪酬,所得税 自该薪酬中扣除。 (七)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奖金(浮动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挂钩,依据公司每年的实际经营绩效,以公司 每年税后利润为基础计提年终绩效奖金,并结合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绩效考评结果发放年终绩效奖金。 (八)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均按国家及有关规定另行办理。(九)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 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业绩考核为重要依据,由公司依据实际经营需要和市场变化情况制定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等激 励方案,依相关激励方案确定。 第六条 绩效考核评价 (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相关资料考核评价董事出席会议,参与决策,履行职责等相关情况;考核评价高级管理人 员日常出勤状况,分管业务范围、职务履行完成及业务绩效情况,参照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 (二)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四)上市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六)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 第七条 薪酬发放 (一)每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上年公司实际经营绩效确定年终绩效奖金的计提比率并依照职务绩效考 评标准和程序,对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职务绩效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计提的比 率及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上列人员具体的年终绩效奖金金额及发放方式。 (二)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浮动)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之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应当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实际领取薪酬的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的 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八条 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监管单位组织的培训及参加公司项目考察活动等的差 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九条 止付与追索 (一)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及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 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或扣减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效薪酬或 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 4. 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5.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6.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修订程序同上。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a34865b2-c2bd-442a-94d2-614084e97523.PDF ─────────┬──────────────────────────────────────────────── 2026-03-18 15:50│信隆健康(002105):2026年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的公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6年为天津信隆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898047d2-fadb-4e3d-848e-b8d90a806c64.PDF ─────────┬──────────────────────────────────────────────── 2026-01-27 16:23│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00 ~ -5,500 -1,893.39 比上年同期下降 322.52% ~ 19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700 ~ -6,200 -2,364.89 比上年同期下降 267.88% ~ 162.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8 ~ -0.150 -0.052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 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基本持平,但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 1、受国际市场环境及关税变化影响,公司外销收入同比下降,虽然内销收入同比增长,但因市场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公司毛利 率下降导致毛利额减少; 2、人民币兑美元本年度升值超 2%,外销收入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减少导致毛利额减少,以及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增加 600 多万 元; 3、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材价格年度内持续上涨约 4%,且为历史高位,导致公司营业成本上涨; 4、基于参股公司--天腾动力 2025 年的股权交易估值,报告期内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业绩对赌赔偿计提单项 减值合计约 120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4cf4ada1-5788-41d6-b3af-4bac9c535f4a.PDF ─────────┬──────────────────────────────────────────────── 2026-01-12 11:42│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完成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 1、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其中 2 名 激励对象邓鹏程(获授 5 千股)及柯胧扬(获授 5 万股)因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主动辞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5 万 5 千股,并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另 1 名激励对象刘朝德(获授 2 万股 )因非执行职务的其他原因身故,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万股,合计回购注销 75,000 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2、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案,须由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现有的 60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的现有 6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3,486,100 股其中的 50%,即 1,743,05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000 股,及 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部分限制股票 1,743,050 股,合计 1,818,050 股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368,060,000 股 减少至 366,241,95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8,060,000 元减少至 366,241,950 元,公司并依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备案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具体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2025 年 8月 23 日的公司《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及 2025年 10 月 24 日公司《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000 股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部分限制股票1,743,050 股,合计 1,818,050 股的 回购及注销手续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办理完成(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关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并且公司已于 2026 年 01 月 09 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368,060,000 股减少至 366,241,950 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 366,241,950 元的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5cac2226-1553-4784-820c-24d0e53a4d2f.PDF ─────────┬──────────────────────────────────────────────── 2025-12-25 19:52│信隆健康(00210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信隆健康(002105):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ecd811b0-130e-4067-9515-f75f1b21d0ee.PDF ─────────┬──────────────────────────────────────────────── 2025-12-24 15:57│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进展公告 ─────────┴──────────────────────────────────────────────── 一、《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决策及签署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隆公司)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一中轴九片区”的城市更新发展规划 及对“龙华商业中心”进行开发建设,经公司 201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相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52)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51)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并于 2014 年 1月 7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深圳 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相关的《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依上述股东大会同意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政府引进的中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 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简称: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该协议书),相关的《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3-050)已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前期的执行情况 (一)公司依照该协议书约定,已于 2016 年 3月 31 日前将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简称:龙华项目)内的被搬迁房屋(即公 司龙华厂区)腾空,并于 2016 年 4月 25 日正式交付中洲集团处置,双方就此次移交事项签署了《信隆工业区房屋移交确认书》; (二)依照该协议书约定的产权调换补偿方案,中洲集团将给予公司位置于龙华项目内待建的龙华人民路或工业路旁适当处的国际标 准甲级写字楼物业作为补偿回迁物业(简称:回迁物业、该物业),该物业交付时间应在公司被搬迁物业腾空移交开发商之日起 39 个月内(约定在 2019 年 7月 25 日前)。2018 年 7月 3日,龙华项目的项目公司深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洲龙商 )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中洲龙商同意代替中洲集团履行该协议书中约定的所有内容;同时,按照该协议书约定中洲集团承担担保 责任。 (三)2019 年 7月,基于约定的回迁物业应交付的时间临近,公司密切与中洲龙商沟通回迁物业交付事宜。2019 年 7月 22 日 ,中洲龙商向公司递交了《龙华商业中心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函》,主要内容为:由于龙华区城市更新局正在对《龙华商业中心城市更 新单元专项规划》进行审批过程中,并且龙华区城市更新局对该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及各片区地块功能属性进行了多次调整,中 洲龙商正在抓紧与区更新局对于项目相关的公配、路网、权属规范处置等方面作最后沟通等原因,中洲龙商将延期交付回迁物业,但 中洲集团将严格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的内容,履行该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向信隆公司支付相应的 临时安置费,以弥补信隆公司因回迁物业延迟交付带来的损失。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7 月 2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三、中洲集团、中洲龙商逾期未支付临时安置费的情况 自2019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中洲集团/中洲龙商持续依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的约定,每 期向信隆公司支付人民币4,407,874.8元的临时安置费,每3个月一期,每期在首个月的10日前支付。 但自2023年11月至今,经公司多方努力及相关单位居中协调,中洲龙商仅于2025年1月26日向公司支付人民币40万元、于2025年6 月24日向公司支付人民币4,407,874.80元临时安置费。但迄今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截至2025年11月,中洲集团/中洲龙商已逾 期支付约人民币34,862,998.40元的临时安置费【(734,645.80元/月×2)×27)-400,000元-4,407,874.80元=34,862,998.40元】( 费用期间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月)。四、公司后续的处置方式 公司已多次联系中洲集团及项目公司中洲龙商,敦促其履行合同义务,尽快支付其逾期未支付的“临时安置费”。公司后续将持 续加大催款力度,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和渠道加紧催促中洲集团/中洲龙商,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并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f364db60-5dbe-45d2-a543-ce6352a39c4a.PDF ─────────┬──────────────────────────────────────────────── 2025-12-23 17:11│信隆健康(00210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关的部分限 │制性... ─────────┴────────────────────────────────────────────────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关的部分限制性...。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f7ac052a-ea0a-4b46-bad0-3d86f8fe3475.PDF ─────────┬──────────────────────────────────────────────── 2025-12-12 20:16│信隆健康(002105):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信隆健康(002105):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15b76cb-4e8b-4094-a8de-4d0c42548fa4.PDF ─────────┬──────────────────────────────────────────────── 2025-12-10 16:47│信隆健康(00210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信隆健康,证券代码:002105。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5 年 12 月 9 日、1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无预期即将发生的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在本次关注、核实过程中并未发现其他涉及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f36ee19-651c-4738-8db2-8eab07c3c74e.PDF ─────────┬──────────────────────────────────────────────── 2025-10-30 00:00│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80,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通知: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4,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5%。减持后,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2,51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4%。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利田发展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4 7.4893 150,000 0.04% 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5 7.7323 354,300 0.10%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6 7.7731 550,000 0.15%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7 7.7549 450,000 0.12%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26 7.6721 500,000 0.14% 合计 --- 2,004,300 0.55%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说明: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利田发展 合计持有股份数 154,522,500 41.98% 152,518,200 41.44%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54,522,500 41.98% 152,518,200 41.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利田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5a3ea45-fc5c-4fff-bb68-afa56fe1fcef.PDF ─────────┬──────────────────────────────────────────────── 2025-10-24 17:04│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61988a9-4334-47b9-98e6-049b9ae2d9a6.PDF ─────────┬──────────────────────────────────────────────── 2025-10-24 17:02│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办公楼 A栋 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 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 2、审议《关于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甘勇明(独立董事)、 廖蓓君(非独立董事)、 骆睿(独立董事)(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骆睿(独立董事)、华小宁(独立董事)、 廖学森(非独立董事)(3)审计委员会: 委员:华小宁(独立董事)、 洪玮黛(非独立董事)、 赵锋(独立董事)(4)战略委员会: 委员:廖学金(非独立董事)、廖学湖(非独立董事)、赵锋(独立董事)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4、审议《关于聘任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关于聘任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105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 7、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关于聘任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的议案》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 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 件。 9、审议《关于聘任彭敏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同意聘任彭敏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务。彭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彭敏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106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 本次会议决议形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c2dbcc65-50cd-41fc-a51f-c0551c99dcae.PDF ─────────┬──────────────────────────────────────────────── 2025-10-23 20:31│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股东大会授权决议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原激励对象柯胧 扬、邓鹏程、刘朝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合计 75,000 股,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或者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案,公司应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现有的 6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即现有 6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486,100 股其中的 50%,即 1,743,050 股,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23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 本次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 1,818,05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68,060,000 股减少至 366,241,95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8,060,000 元减少为人民币 366,241,95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 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行使上述权 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00-11:30,13:30-16:30)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 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信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丽秋 彭敏 邮政编码:518105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 分机 8105、8106 传真号码: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7d0b913-39c6-4861-ac1a-d62788323975.PDF ─────────┬──────────────────────────────────────────────── 2025-10-23 20: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9b0e7a32-b377-46af-8978-5490787012ad.PDF ─────────┬──────────────────────────────────────────────── 2025-10-23 20: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50ae86e-d638-4888-9253-e648fa2e90b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信隆健康: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592.PDF ─────────┬──────────────────────────────────────────────── 2026-04-24│信隆健康: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3356.PDF ─────────┬──────────────────────────────────────────────── 2025-10-25│信隆健康: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2075.PDF ─────────┬──────────────────────────────────────────────── 2025-08-23│信隆健康: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74226.pdf ─────────┬──────────────────────────────────────────────── 2025-04-26│信隆健康: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1543.PDF ─────────┬──────────────────────────────────────────────── 2025-04-23│信隆健康: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578.PDF ─────────┬──────────────────────────────────────────────── 2024-10-26│信隆健康: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8961.PDF ─────────┬──────────────────────────────────────────────── 2024-08-24│信隆健康: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1105.PDF ─────────┬──────────────────────────────────────────────── 2024-04-27│信隆健康: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725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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