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公告☆ ◇002105 信隆健康 更新日期:2025-10-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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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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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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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  │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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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31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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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29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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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20:29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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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49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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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47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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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46  │信隆健康(00210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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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45  │信隆健康(00210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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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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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80,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通知: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4,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5%。减持后,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2,51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4%。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利田发展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4  7.4893          150,000         0.04%                                       
    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5  7.7323          354,300         0.10%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6  7.7731          550,000         0.15%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7  7.7549          450,000         0.12%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26  7.6721          500,000         0.14%                                       
    合计                                ---             2,004,300       0.55%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说明: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利田发展  合计持有股份数      154,522,500  41.98%        152,518,200  41.44%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54,522,500  41.98%        152,518,200  41.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利田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5a3ea45-fc5c-4fff-bb68-afa56fe1f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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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4 17:04│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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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61988a9-4334-47b9-98e6-049b9ae2d9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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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4 17:02│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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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办公楼 A栋 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
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                                                                                                              
    2、审议《关于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甘勇明(独立董事)、 廖蓓君(非独立董事)、 骆睿(独立董事)(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骆睿(独立董事)、华小宁(独立董事)、 廖学森(非独立董事)(3)审计委员会:                              
    委员:华小宁(独立董事)、 洪玮黛(非独立董事)、 赵锋(独立董事)(4)战略委员会:                             
    委员:廖学金(非独立董事)、廖学湖(非独立董事)、赵锋(独立董事)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4、审议《关于聘任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关于聘任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105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                                                                
    7、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关于聘任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的议案》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
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
件。                                                                                                                
    9、审议《关于聘任彭敏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同意聘任彭敏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务。彭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彭敏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106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                                                                
    本次会议决议形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c2dbcc65-50cd-41fc-a51f-c0551c99dc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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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3 20:31│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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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股东大会授权决议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原激励对象柯胧
扬、邓鹏程、刘朝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合计 75,000 股,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或者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案,公司应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现有的 6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即现有 6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486,100 股其中的 50%,即 1,743,050 股,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23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                                                                                                                
    本次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 1,818,05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68,060,000 股减少至 366,241,95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8,060,000 元减少为人民币 366,241,95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
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行使上述权
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00-11:30,13:30-16:30)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 
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信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丽秋 彭敏                                                                                             
    邮政编码:518105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 分机 8105、8106                                                                         
    传真号码: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7d0b913-39c6-4861-ac1a-d62788323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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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3 20: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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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9b0e7a32-b377-46af-8978-5490787012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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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3 20: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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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50ae86e-d638-4888-9253-e648fa2e9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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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7 16:49│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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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0c248c11-0eb6-49c3-b73d-0983baaf65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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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7 16:47│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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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拟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中汇所具
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 2024 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维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
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系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和纪律处分 1次
。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 
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坤,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 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婵娟,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3 年 3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8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昝丽涛  2024 年 1月 2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  对在聚赛龙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                             
                  日                           局        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     昝丽涛  2024年1月29    自律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  对在聚赛龙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                             
                  日                           交易所会  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计监管部  采取出具监管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后,审计总收费
为人民币 1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2 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费 
用)持平。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提交的 2025 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能按照国家的政策 
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综合考量公司发展
与审计连续性的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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