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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05(信隆健康)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105 信隆健康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4 15:57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进展公告 │ ├─────────┼──────────────────────────────────────────────┤ │2025-12-23 17:11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关的部│ │ │分限制性... │ ├─────────┼──────────────────────────────────────────────┤ │2025-12-12 20:16 │信隆健康(002105):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 │2025-12-10 16:47 │信隆健康(00210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0-30 00:00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 ├─────────┼──────────────────────────────────────────────┤ │2025-10-24 17:04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4 17:02 │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3 20:31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10-23 20:29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0-23 20:29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12-24 15:57│信隆健康(002105):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进展公告 ─────────┴──────────────────────────────────────────────── 一、《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决策及签署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信隆公司)为配合深圳市龙华新区政府“一中轴九片区”的城市更新发展规划 及对“龙华商业中心”进行开发建设,经公司 201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相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52)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51)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并于 2014 年 1月 7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深圳 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相关的《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依上述股东大会同意授权,由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政府引进的中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 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简称: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该协议书),相关的《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3-050)已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前期的执行情况 (一)公司依照该协议书约定,已于 2016 年 3月 31 日前将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简称:龙华项目)内的被搬迁房屋(即公 司龙华厂区)腾空,并于 2016 年 4月 25 日正式交付中洲集团处置,双方就此次移交事项签署了《信隆工业区房屋移交确认书》; (二)依照该协议书约定的产权调换补偿方案,中洲集团将给予公司位置于龙华项目内待建的龙华人民路或工业路旁适当处的国际标 准甲级写字楼物业作为补偿回迁物业(简称:回迁物业、该物业),该物业交付时间应在公司被搬迁物业腾空移交开发商之日起 39 个月内(约定在 2019 年 7月 25 日前)。2018 年 7月 3日,龙华项目的项目公司深圳市中洲龙商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洲龙商 )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中洲龙商同意代替中洲集团履行该协议书中约定的所有内容;同时,按照该协议书约定中洲集团承担担保 责任。 (三)2019 年 7月,基于约定的回迁物业应交付的时间临近,公司密切与中洲龙商沟通回迁物业交付事宜。2019 年 7月 22 日 ,中洲龙商向公司递交了《龙华商业中心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函》,主要内容为:由于龙华区城市更新局正在对《龙华商业中心城市更 新单元专项规划》进行审批过程中,并且龙华区城市更新局对该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要求及各片区地块功能属性进行了多次调整,中 洲龙商正在抓紧与区更新局对于项目相关的公配、路网、权属规范处置等方面作最后沟通等原因,中洲龙商将延期交付回迁物业,但 中洲集团将严格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的内容,履行该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向信隆公司支付相应的 临时安置费,以弥补信隆公司因回迁物业延迟交付带来的损失。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7 月 23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三、中洲集团、中洲龙商逾期未支付临时安置费的情况 自2019年7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中洲集团/中洲龙商持续依照《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的约定,每 期向信隆公司支付人民币4,407,874.8元的临时安置费,每3个月一期,每期在首个月的10日前支付。 但自2023年11月至今,经公司多方努力及相关单位居中协调,中洲龙商仅于2025年1月26日向公司支付人民币40万元、于2025年6 月24日向公司支付人民币4,407,874.80元临时安置费。但迄今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截至2025年11月,中洲集团/中洲龙商已逾 期支付约人民币34,862,998.40元的临时安置费【(734,645.80元/月×2)×27)-400,000元-4,407,874.80元=34,862,998.40元】( 费用期间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月)。四、公司后续的处置方式 公司已多次联系中洲集团及项目公司中洲龙商,敦促其履行合同义务,尽快支付其逾期未支付的“临时安置费”。公司后续将持 续加大催款力度,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和渠道加紧催促中洲集团/中洲龙商,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并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执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f364db60-5dbe-45d2-a543-ce6352a39c4a.PDF ─────────┬──────────────────────────────────────────────── 2025-12-23 17:11│信隆健康(00210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关的部分限 │制性... ─────────┴──────────────────────────────────────────────── 信隆健康(00210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相关的部分限制性...。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f7ac052a-ea0a-4b46-bad0-3d86f8fe3475.PDF ─────────┬──────────────────────────────────────────────── 2025-12-12 20:16│信隆健康(002105):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信隆健康(002105):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15b76cb-4e8b-4094-a8de-4d0c42548fa4.PDF ─────────┬──────────────────────────────────────────────── 2025-12-10 16:47│信隆健康(00210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信隆健康,证券代码:002105。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5 年 12 月 9 日、1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无预期即将发生的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在本次关注、核实过程中并未发现其他涉及应披露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8f36ee19-651c-4738-8db2-8eab07c3c74e.PDF ─────────┬──────────────────────────────────────────────── 2025-10-30 00:00│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680,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通知:利田发展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4,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5%。减持后,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2,51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4%。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利田发展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4 7.4893 150,000 0.04% 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5 7.7323 354,300 0.10%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6 7.7731 550,000 0.15%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7 7.7549 450,000 0.12%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26 7.6721 500,000 0.14% 合计 --- 2,004,300 0.55% 利田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说明: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利田发展 合计持有股份数 154,522,500 41.98% 152,518,200 41.44%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54,522,500 41.98% 152,518,200 41.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利田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5a3ea45-fc5c-4fff-bb68-afa56fe1fcef.PDF ─────────┬──────────────────────────────────────────────── 2025-10-24 17:04│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561988a9-4334-47b9-98e6-049b9ae2d9a6.PDF ─────────┬──────────────────────────────────────────────── 2025-10-24 17:02│信隆健康(0021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办公楼 A栋 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 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10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 2、审议《关于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选举廖学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甘勇明(独立董事)、 廖蓓君(非独立董事)、 骆睿(独立董事)(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骆睿(独立董事)、华小宁(独立董事)、 廖学森(非独立董事)(3)审计委员会: 委员:华小宁(独立董事)、 洪玮黛(非独立董事)、 赵锋(独立董事)(4)战略委员会: 委员:廖学金(非独立董事)、廖学湖(非独立董事)、赵锋(独立董事)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4、审议《关于聘任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廖学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廖学湖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关于聘任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陈丽秋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105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 7、审议《关于聘任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邱东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关于聘任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的议案》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 弃权。 决议:同意续聘游建荣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总稽核,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详见附 件。 9、审议《关于聘任彭敏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决议:同意聘任彭敏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务。彭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彭敏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749423-8106 传真: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 本次会议决议形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c2dbcc65-50cd-41fc-a51f-c0551c99dcae.PDF ─────────┬──────────────────────────────────────────────── 2025-10-23 20:31│信隆健康(00210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股东大会授权决议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原激励对象柯胧 扬、邓鹏程、刘朝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合计 75,000 股,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或者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案,公司应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现有的 6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即现有 60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486,100 股其中的 50%,即 1,743,050 股,须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49 元/股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23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1)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 本次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 1,818,05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68,060,000 股减少至 366,241,95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8,060,000 元减少为人民币 366,241,95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 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行使上述权 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00-11:30,13:30-16:30)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 岗街道碧头社区碧腾路 1号信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丽秋 彭敏 邮政编码:518105 联系电话:0755-27749423 分机 8105、8106 传真号码:0755-27746236 电子邮箱:cmo@hlcorp.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7d0b913-39c6-4861-ac1a-d62788323975.PDF ─────────┬──────────────────────────────────────────────── 2025-10-23 20:29│信隆健康(0021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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