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8 沧州明珠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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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47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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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47 │沧州明珠(00210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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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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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意向性协议│
│ │》暨控制权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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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32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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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1:40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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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1:48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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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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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参加2025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半年报│
│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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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8:5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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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47│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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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制膜”)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到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 254,773,567 股,发行价格为 4.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238,199,535.62 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17,013,663.1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1,185,8
72.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验资 2022Y0008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8月 19 日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原计划的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募 实施主体
(万元) 募集资金(万元) 集资金(万元)
1 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 52,857.00 (万元) 49,098.00 芜湖明珠制膜
尼龙薄膜项目(芜湖) 49,098.00 科技有限公司
2 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 52,135.59 48,417.00 48,417.00 沧州东鸿制膜
尼龙薄膜项目(沧州) 科技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603.59 沧州明珠
4 偿还银行贷款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沧州明珠
合计 144,992.59 137,515.00 122,118.59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 已使用募集资 剩余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金(万元) (万元)
1 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 49,098.00 45,746.14 769.6
尼龙薄膜项目(芜湖)
2 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 48,417.00 37,474.63 236.92
尼龙薄膜项目(沧州)
3 补充流动资金 603.59 637.27 0
4 偿还银行贷款 24,000.00 24,000.00 0
合计 122,118.59 107,858.04 1,006.52
注: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项目 1 有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有 11,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公司募
集资金投入安排,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5,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沧州东鸿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1,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芜湖制膜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 3,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到期前沧州
东鸿和芜湖制膜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经营业务不断发展,存在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
进行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节省财务费用,按最近一期(2025 年 9月 22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一年期 LPR3.00%的利率计算,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每六个月可减少利息支出 225 万元,有效提高了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因此,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事项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将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必要决策程序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沧州明珠本次将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沧州明珠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长江保荐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39a1ec18-611d-400f-a097-2300a3741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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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47│沧州明珠(00210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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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的规定,对沧州明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沧州明珠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73,567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199,535.62元,扣 除 发行 费用 17,013,663.15 元 (不 含增值 税 ) 后 ,募 集资金 净 额 为
1,221,185,872.47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喜验资2022Y0008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入募集 实施主体
资金
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 52,857.00 49,098.00 芜湖明珠制膜
(芜湖) 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 52,135.59 48,417.00 沧州东鸿制膜
(沧州) 科技有限公司
偿还银行贷款 24,000.00 24,000.00 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603.59 公司
合计 144,992.59 122,118.59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制膜”)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沧州东鸿和芜湖
制膜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沧州东鸿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1,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芜湖制膜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沧州东鸿和芜
湖制膜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经营业务不断发展,存在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
进行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节省财务费用,按最近一期(2025年9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
期LPR3.00%的利率计算,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每六个月可减少利息支出225万元,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并降低了公司财务成本。因此,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事项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沧州东鸿和芜湖制膜将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必要决策程序
2025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沧州明珠本次将不超过15,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沧州明珠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75ff66f8-2f19-4c44-b250-5945b7ebf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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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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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采用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增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
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
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62 号,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a7c676c7-8326-4d19-9edb-34df633f0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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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意向性协议》暨
│控制权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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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意向性协议》暨控制权拟...。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0701a7d2-0276-434a-95ba-81e2a9efa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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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32│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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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
)函告,获悉东塑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期限 质权人 质押
称 控股股 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东或第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东塑集 是 38,000,00 12.11% 2.28% 否 否 2025 年 1 2026 年 1 一年 交通银行 补充流
团 0 0 0 股 动资金
月 13 日 月 13日 份有限公
司
沧州分行
合计 -- 38,000,00 12.11% 2.28% -- -- -- -- -- --
0
2、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质押后,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质 质押股份数 所 司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量 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份 本 限售和冻结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比例 (股) 比例
东塑集 313,912,90 18.85 204,000,000 242,000,00 77.09 14.53 242,000,00 100% 0 0.00%
团 3 % 0 % % 0
于立辉 11,847,622 0.71%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
赵明 388,100 0.0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
合计 326,148,62 19.58 204,000,000 242,000,00 74.20 14.53 242,000,00 100% 0 0.00%
5 % 0 % % 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含本次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6,600 万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比例 20.2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6%,对应融资余额为 12,9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
含本次质押)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0,4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31.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24%,对应融资余额为 20,99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
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东塑集团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东塑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细;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79c60fe8-b74b-4832-8955-7652d1358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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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1:40│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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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
)函告,获悉东塑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解除质押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原因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东塑集团 是 38,000,000 12.11% 2.28% 2023年10 2025 年 10 经双方协 交通银行股
月 16 日 月 10日 商一致,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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