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8 沧州明珠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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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
│ │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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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 │
│ │相关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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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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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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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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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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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
│ │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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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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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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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 │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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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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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2026年 7月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合计 60,000.0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响应国家政策,深入落实广州“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定位,广州国资快速完善产业链布局,着力构建“3+5+X”战略
性新兴产业体系
2025 年 10 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十五五规划”提出,“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
体系”;2024年 9月,国务院批复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广州赋予了“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功
能定位,明确将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建设若干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
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本次向广州轻工发行股票有利于巩固广州轻工对沧州明珠的控制权,助力广州国资以沧州明珠的锂电池隔膜以及 BOPA薄膜等业
务作为切入点,快速完善新能源及新材料等产业链布局,实现“强链补链”的战略目标,着力构建“3+5+X”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2.产业政策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下游锂电池需求稳步增长带动锂电池隔膜产业持续扩张
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不断加速,随着能源低碳化越发成为共识,越来越多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绿色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锂电池具有安全性能好、能量密度大、循环性能好、无记忆效应及绿色无污染等优势,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优先支持和重点发展的新能
源产业,从而为锂电池产业链中的核心关键材料锂电池隔膜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锂电池整体产业链相关的产业政策,如《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
-2035年)》《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锂电池下游行业发展迅速。动力电池领域,在政策的大力扶持、消费者接受程度不断提高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
断攀升,带动动力电池市场增长。根据 EV Tank数据,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达 1,495.2GWh,同比增长 42.2%。在储能领域
,新能源发电作为清洁发电技术得到快速的发展,然而新能源的波动性与电网的安全性矛盾凸显,发展储能成为解决电力能源供需匹
配问题的关键。根据 EV Tank数据,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达 651.5GWh,同比增长 76.2%,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占比进一
步提升。在消费电子领域,随着发展中国家电子产品市场的拉动以及新兴电子产品需求的增长,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需求在未来依旧
强劲。下游市场的发展带动了整个锂电池隔膜产业的稳步增长。
3.国民消费能力的日益提升,包装需求向高端化升级,推动 BOPA 薄膜行业持续增长
BOPA薄膜是近几年世界上发展较快的高档包装材料之一,已成为继 BOPP薄膜、BOPET 薄膜之后应用比重第三大的薄膜包装材料
。BOPA 薄膜的优异性能满足了人们对包装材料高阻隔性、高强度、高透明度、薄型化、轻量化以及耐温性等要求,主要用于食品包
装,特别是耐蒸煮食品包装、油性食品包装、冷冻食品包装、液体调味品包装等,此外还广泛用于一般工业包装、医药包装、化妆洗
涤用品包装和电子产品(如锂电池用铝塑封装膜、部分电子产品包装等)、家居产品(如真空收纳袋等)、气球装饰及部分粮食产品
的包装等领域。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及我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包装需求向高端化升级,全球及中国 BOPA薄膜市场规模有望
保持持续增长,BOPA薄膜的未来市场前景良好。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报告,2025年全球软包装市场规模约 2,939亿美元,预计
2033年将突破 4,400亿美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分析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为上市公司核心业务持续扩张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主要产品有 PE 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公司作为国内 PE燃气、给水管道系统的主要生产厂商之一,产销量多年保持行业领先,市场口碑良好,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是 PE
管道细分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公司在 BOPA薄膜产品方面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产品通过布局同步、异步产品的生产来满
足不同市场的客户需求,产品质量稳定优异,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凭借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细分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
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已进入国内、国际主流电池企业供应
链体系。
近年来,随着 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保证对市场需求的快速跟进,以
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加大投入,新增幅度宽、速度快、产能高、相对成本低的 BOPA薄膜生产线以及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随着先
进产能的投产,公司综合竞争力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在上述背景下,公司必然伴随人员的增长,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增
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
2.补充流动资金,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符合国家提高
直接融资比重、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的政策导向。同时,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市
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提升,资本结构的改善和流动性水平的上升将为上市公司在业务布局、财务状况、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夯实可
持续发展的基础,增强公司的财务弹性,为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3.广州轻工进一步提升直接持股比例,巩固控制地位,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广州轻工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是广州轻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轻工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其对于沧州明珠的控制权将得到巩
固,为公司今后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本次发行体现了广州轻工对沧州明珠的信心和支持,有利于保障沧州明珠未来发
展战略的长期稳定及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
金保障。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沧州明珠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
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向变更、管
理与监督等进行管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显著增加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
债率,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可减少上市公司财务费用,使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未来盈利能力
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解决上市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和升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资本实
力,增强上市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上市公司长
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投资项目的报批事项。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经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未来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上市
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c38196a-a5df-46ab-8bac-0f6b52ed7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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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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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8a67322-7205-482a-bee3-c132d9bd7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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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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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3月 3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对与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作出了修
订,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文件名称 修订章节 主要修订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特别提示 1、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及限售期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2、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及签署的《关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二)》
释义 1、补充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
文件名称 修订章节 主要修订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
象发行相关协议内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
摘要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订情况
及主要内容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 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
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 更新了本次交易审批及交易终止的风险
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 涉及的程序情况
讨论与分析
第七节 本次向特定对 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
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分析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 更新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适当性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订情况
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 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报告(二次修订稿) 行性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 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平性、合理性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
限公司关于 2026 年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的影响
报、填补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二次
修订稿)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沧州明珠塑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 2026-07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78990d9-3fe2-4c19-bfc1-0ea41be86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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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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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6a052d11-3b3a-40e5-ba0e-bd04c018d7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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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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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项目实施安排及当前市场状况等因素,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调整为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具体如下:
调整前:
……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发
行的股票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
合计 140,000.00
调整后:
……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
对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
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
发行的股票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合计 60,000.00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7f0a474-af2f-42ac-b918-c7d8897e18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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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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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41f4b76-0d8d-4d8c-930e-cc8b22fbd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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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
│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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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
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3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核查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
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149f399-e1c1-4676-9164-9a3a6c844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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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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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18d4426d-e352-4e0b-934c-b767369ef4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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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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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60e8c59a-624c-45f0-9183-93edaab6d5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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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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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5 日中午 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沧州明珠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董事廖济贞、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于桂亭回避表决。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进行调减并延长股票限售期,具体如下:
调整前:
……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发
行的股票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
合计 140,000.00
调整后:
……
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
对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
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
发行的股票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合计 60,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2026-070)。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
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董事廖济贞、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于桂亭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调整,相应编制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
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董事廖济贞、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于桂亭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编制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
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董事廖济贞、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于桂亭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
公司编制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
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董事廖济贞、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于桂亭回避表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
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 2026-072 号)。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
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董事廖济贞、康宽永、林哲浩、刘星昱、于桂亭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同意公司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
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 2026-074 号)。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事项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
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向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下属企业实际经营需要,支持沧州湿法隔膜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沧州明珠合创锂电隔膜有限公司顺
利开展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向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2026-075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8c97b8f-9212-412d-a707-87e4e68cd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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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沧州明珠(002108):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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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ec354801-2421-43a8-a884-b0dd1cfe9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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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沧州明珠(002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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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2492b965-5681-48f6-8a8a-00034f190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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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沧州明珠(00210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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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acd7b32-8735-4aab-ad68-4fae4f9bc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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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沧州明珠(002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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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6136ef9a-7a53-4f17-a9e6-8132b6ca1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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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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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75d8b23-5a31-476d-991d-5137bd84e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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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向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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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向孙公司增资的议案》,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下属企业实际经营需要,支持沧州湿法隔膜二期项
目的实施主体沧州明珠合创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合创”)顺利开展项目建设,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隔膜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隔膜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锂电”)增加注册资本 50,000 万
元。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隔膜科技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使用 50,000 万元对隔膜科技增资,再由隔膜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明珠锂电(
即公司孙公司)增资 50,000万元,该部分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隔膜科技注册资本将由62,660 万元增加至 112
,660 万元,明珠锂电注册资本将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100,000 万元,隔膜科技和明珠锂电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均仍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7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暨向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宜。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隔膜科技分期增资50,000万元,隔膜科技再
向其全资子公司明珠锂电分期增资50,000万元。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隔膜科技
1、公司名称: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树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4年1月21日
5、注册资本:62,660万元
6、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永济路北侧、吉林大道东侧。
7、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涂覆改性隔膜、微孔膜、过滤膜的制造、开发、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代理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明珠锂电
1、公司名称: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世有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6年2月17日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注册地址: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路北侧吉林大道西侧。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上述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一)隔膜科技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62,660 100% 112,660 100%
(二)明珠锂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100% 100,000 100%
五、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一)隔膜科技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651.04 25,633.96
营业利润 -3,178.56 -538.58
净利润 -2,769.72 -514.94
项目 2025年12 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4,373.34 206,894.73
负债总额 62,485.58 65,521.91
净资产 141,887.76 141,372.82
(二)明珠锂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1-12月(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760.25 9,104.54
营业利润 9,499.35 1,668.91
净利润 8,214.36 1,407.34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 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1,419.99 220,430.36
负债总额 112,271.27 119,874.30
净资产 99,148.72 100,556.06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基于沧州明珠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下属企业实际经营需要,明珠锂电公司收到注资款后将用于沧州湿法隔膜二期项目的
实施主体公司明珠合创开展项目建设,有助于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隔膜科技及明珠锂电公司经营发展正常,具备较好的市场风险把控能力,但后续仍可能面临项目建设进展、市场环境、行业趋势
、国际宏观经济形势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日益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
相应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50,000万元分期投入,公司预计本次增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
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七、增资事项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增资事项在内,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增资累计金额62,0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时间 投资主体 投资标的 最终 投资主体在投资标 投资 投资金额
投资标的 的中的持股比例 类型 (万元)
2025年7月 沧州明珠塑料股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 沧州明珠锂电隔 100% 增资 2,000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膜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沧州明珠塑料股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 沧州明珠锂电隔 100% 增资 10,000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膜有限公司
尚未实际注资 沧州明珠塑料股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 沧州明珠锂电隔 100% 增资 50,000
(本次增资事项)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膜有限公司
合计 62,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6d51578-e57e-4565-abd7-b046205ed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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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5│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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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9a696d9f-1187-4e7d-b664-a23e74606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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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23│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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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2,000 万元–14,000 万元 盈利:8,280.6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44.92% -69.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11,030 万元–13,030 万元 盈利:6,855.75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0.89% - 90.0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28 元/股–0.0849 元/股 盈利:0.049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
本报告期,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金额较上年同期
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新增产能得到有效释放,同时在订单相对饱和的状
态下,成本管理进一步得到提升,以上因素增加了公司利润空间;报告期内,PE 管道产品受市场因素影响,售价较上年同期略有上
升,且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利润有所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391fd53-ca22-4215-a1b0-a92c810f63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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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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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2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7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7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7 月 1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
票,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在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担保预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07 月 07 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一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07 月 21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 7
7 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
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6 年 07 月 21 日 17:
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
信函请注明“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3c597979-63ad-4c6e-844d-b1606a0f9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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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1│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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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07 月 03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6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在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的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
沧州明珠合创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为被担保对象。公司拟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融资审批情况在全资子/
孙公司范围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更改为在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及其控制或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2026
年度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将不会发生变化。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0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在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 2026-066
号。
二、《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因议案一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 07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6 年 07 月 07 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2026-067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54560f2a-a5c2-41eb-b12c-aafe7cf5b2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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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20│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在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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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
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占经审计的 2025 年底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99.61%。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2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80
,000 万元。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
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2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
过38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沧州
明珠合创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锂电”)为被担保对象。公司拟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业务需要及银行
融资审批情况在全资子/孙公司范围内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更改为在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及其控制或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内
调配使用担保额度。2026年度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将不会发生变化。含本次新增的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可享担
保总额度为12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可享担保总额度为38亿元。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07月0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内增加被
担保对象的议案》,其中董事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新增的被担保对象担保
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在审批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对外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三)2026年度担保预计新增被担保对象的情况
公司拟在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增加合创锂电为被担保对象,增加被担保对象后将对原有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
调剂,调剂后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仍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新增被担保对象后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不变,仍为自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 调剂前 调剂后 调剂后担保额 是否为
持 2026 年 5 前 担 担 度 关联担
股比例 月 担保余 保额度 保额度 占上市公司202 保
31 日资产负 额 预 预 6
债率 计 计 年3月31日净资
产比例
沧州明珠塑料 沧州明珠锂电 100% 56.56% 141,000 250,000 199,600 39.61% 否
股 隔
份有限公司 膜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合创 70% 0.02% 0 0 50,400 10.00% 否
锂
电隔膜有限公
司
本次新增的对象详见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其他已经审议的被担保方清单详见《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沧州明珠合创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2、成立日期:2026 年 04 月 02 日
3、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观海路以北、国风大道以东沧州明珠湿法锂电隔膜项目(一期)锂电隔膜生产厂房
4、法定代表人:王世有
5、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 70%,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5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19,815.31
负债总额 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3
净资产 19,812.3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项目 2026 年 1-5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10.18
净利润 10.18
经查询,沧州明珠合创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与被担保方之间的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以实际担保合同为准。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400万元。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上下游合作方或商业银行等金
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及相关方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情况
本次新增的被担保对象合创锂电为本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0%,新增的被担保对象虽为非全资企业,但公司对其在
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
控制范围之内。公司为合创锂电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其获得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在发生担保业务时,合创锂电由本公司及沧州明创锂电发展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担
保,若本公司超股比担保,则由沧州明创锂电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或由公司向被担保人依据代偿风险程度收取合理担保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批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61.08%,占公司202
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9.61%。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 291,900 万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
的 35.66%,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8.15%。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beb6feb6-7e7c-4115-8d0d-5d66819a8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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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6│沧州明珠(002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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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c8746ea2-832f-420d-99b0-9635321f0c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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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6│沧州明珠(00210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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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9f26698-9ed6-453c-aeda-64e6cb09d9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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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6│沧州明珠(002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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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447c71e-83b0-483a-b3cc-0a10df37b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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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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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68 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
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af2d1e3-b29f-4484-a254-ee0666b9f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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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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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136b39a-5df1-444c-8ee3-b9f6a3fe9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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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42│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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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9009cec-399d-4f9e-a410-5cd28740a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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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5│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部分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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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锂离子电池隔膜扩产项目基本情况
1、年产 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1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
案》,该项目由孙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隔膜”)负责建设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
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孙公司
投资建设“年产 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年产 5亿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5 亿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1),该项目由孙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锂电”)负责建设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项目进展及投产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年产 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中的第一条生产线以及“年产 5亿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中的两条
生产线已于 2025 年 11 月公告投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芜湖投资建设的由芜湖隔膜负责实施的“年产 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中的另外一条生
产线已经投产,该条生产线年设计产能 1亿平方米;公司在沧州投资建设的由明珠锂电负责实施的“年产 5亿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
隔膜项目”中剩余的三条生产线已经投产,三条生产线年设计产能 3亿平方米。至此,公司“年产 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
目”和“年产 5亿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上述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的投产将提高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产能,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上述生产线从投产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有可能面临因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
效益不能如期实现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a6e6b26-7121-4ec6-8756-64f10d4eb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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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7│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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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48,598,206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 82,429,910.3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
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8,598,206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94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 08*****086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08*****053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明珠大厦
咨询联系人:李繁联、梁芳
咨询电话:0317-2075318、0317-2075245
传真电话:0317-207524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e1ed170-b909-4999-9f7e-12f5271e4a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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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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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765cbd5-cb2c-40f3-a119-2f56bb77f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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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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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 相 关 公 告 已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e6640de-da75-45bf-a31a-952a710e4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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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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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3月 3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已取得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
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并对与本次发行相
关文件作出了修订,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发行相关文件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文件名称 修订章节 主要修订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特别提示 1、更新了发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2、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及签署的《关
票预案(修订稿) 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
释义 1、补充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更新定价基准日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 1、更新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2、更新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发展情
文件名称 修订章节 主要修订情况
况
3、更新了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定价原
则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4、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 1、更新了控股股东广州轻工的注册资本、
本情况 股权结构
2、更新了控股股东广州轻工最近一年一
期财务数据
第三节 本次向特定对 更新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象发行相关协议内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
摘要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情况及主要
内容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 更新了本次交易审批及交易终止的风险
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 涉及的程序情况
讨论与分析
第六节 利润分配政策 更新了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及执行情况
第七节 本次向特定对 更新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 影响情况
期回报分析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更新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 更新了发行股票数量及对本次发行对公
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 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报告(修订稿) 适当性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 更新了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依据
则、依据、方法和程序
的合理性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 1、更新了发行股票数量
行性 2、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 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平性、合理性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更新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影响情况
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承诺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更新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限公司 2026 年度向 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及可行性分析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更新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文件名称 修订章节 主要修订情况
限公司关于 2026 年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影响情况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的影响
报、填补回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沧州明
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d1dd02c-795b-4664-ac6e-d02fb3150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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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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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2026年 6月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金额(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0
合计 140,000.0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响应国家政策,深入落实广州“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定位,广州国资快速完善产业链布局,着力构建“3+5+X”战略
性新兴产业体系
2025 年 10 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十五五规划”提出,“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
体系”;2024年 9月,国务院批复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广州赋予了“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核心功
能定位,明确将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建设若干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
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本次向广州轻工发行股票有利于巩固广州轻工对沧州明珠的控制权,助力广州国资以沧州明珠的锂电池隔膜以及 BOPA薄膜等业
务作为切入点,快速完善新能源及新材料等产业链布局,实现“强链补链”的战略目标,着力构建“3+5+X”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2.产业政策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下游锂电池需求稳步增长带动锂电池隔膜产业持续扩张
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不断加速,随着能源低碳化越发成为共识,越来越多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绿色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锂电池具有安全性能好、能量密度大、循环性能好、无记忆效应及绿色无污染等优势,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优先支持和重点发展的新能
源产业,从而为锂电池产业链中的核心关键材料锂电池隔膜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内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锂电池整体产业链相关的产业政策,如《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
-2035年)》《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为锂电池隔膜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锂电池下游行业发展迅速。动力电池领域,在政策的大力扶持、消费者接受程度不断提高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
断攀升,带动动力电池市场增长。根据 EV Tank数据,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达 1,495.2GWh,同比增长 42.2%。在储能领域
,新能源发电作为清洁发电技术得到快速的发展,然而新能源的波动性与电网的安全性矛盾凸显,发展储能成为解决电力能源供需匹
配问题的关键。根据 EV Tank数据,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达 651.5GWh,同比增长 76.2%,全球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占比进一
步提升。在消费电子领域,随着发展中国家电子产品市场的拉动以及新兴电子产品需求的增长,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的需求在未来依旧
强劲。下游市场的发展带动了整个锂电池隔膜产业的稳步增长。
3.国民消费能力的日益提升,包装需求向高端化升级,推动 BOPA 薄膜行业持续增长
BOPA薄膜是近几年世界上发展较快的高档包装材料之一,已成为继 BOPP薄膜、BOPET 薄膜之后应用比重第三大的薄膜包装材料
。BOPA 薄膜的优异性能满足了人们对包装材料高阻隔性、高强度、高透明度、薄型化、轻量化以及耐温性等要求,主要用于食品包
装,特别是耐蒸煮食品包装、油性食品包装、冷冻食品包装、液体调味品包装等,此外还广泛用于一般工业包装、医药包装、化妆洗
涤用品包装和电子产品(如锂电池用铝塑封装膜、部分电子产品包装等)、家居产品(如真空收纳袋等)、气球装饰及部分粮食产品
的包装等领域。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及我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包装需求向高端化升级,全球及中国 BOPA薄膜市场规模有望
保持持续增长,BOPA薄膜的未来市场前景良好。根据 Grand View Research报告,2025年全球软包装市场规模约 2,939亿美元,预计
2033年将突破 4,400亿美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分析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为上市公司核心业务持续扩张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主要产品有 PE 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公司作为国内 PE燃气、给水管道系统的主要生产厂商之一,产销量多年保持行业领先,市场口碑良好,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是 PE
管道细分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公司在 BOPA薄膜产品方面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产品通过布局同步、异步产品的生产来满
足不同市场的客户需求,产品质量稳定优异,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凭借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细分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
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已进入国内、国际主流电池企业供应
链体系。
近年来,随着 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为保证对市场需求的快速跟进,以
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加大投入,新增幅度宽、速度快、产能高、相对成本低的 BOPA薄膜生产线以及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随着先
进产能的投产,公司综合竞争力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在上述背景下,公司必然伴随人员的增长,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增
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
2.补充流动资金,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符合国家提高
直接融资比重、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的政策导向。同时,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市
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获得提升,资本结构的改善和流动性水平的上升将为上市公司在业务布局、财务状况、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夯实可
持续发展的基础,增强公司的财务弹性,为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3.广州轻工进一步提升直接持股比例,巩固控制地位,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广州轻工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是广州轻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轻工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其对于沧州明珠的控制权将得到巩
固,为公司今后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治理基础。本次发行体现了广州轻工对沧州明珠的信心和支持,有利于保障沧州明珠未来发
展战略的长期稳定及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
金保障。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沧州明珠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
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将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向变更、管
理与监督等进行管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显著增加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
债率,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可减少上市公司财务费用,使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未来盈利能力
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解决上市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和升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资本实
力,增强上市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上市公司长
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投资项目的报批事项。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经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未来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满足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上市
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理、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f1786364-3db2-4cbb-8c4b-a6442db48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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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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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由“3.9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 35
0,877,192股股票(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350,877,192股股票(含本数),按本次发
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21.28%,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应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万元(含本数)(与本次变更前保持不变),且发行数量
上限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上限(即不超过 350,877,192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股东会审
议,如后续因市场环境或监管政策等原因需要增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量等而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
新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于 2026年 3月 3日召开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已取得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
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99元/股。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50,877,192股(含本数),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21.28%,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
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调整后:
……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价格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
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350,877,192股(含本数),按本次发行数量上
限发行测算,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21.28%,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股部分的对价赠予沧州明珠)。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
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b32d958-ac9c-446c-9362-6ad51e0ef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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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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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5072058-4032-445e-8cce-34b176ed9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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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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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64292a6-1913-4a45-b102-cb4b9f1c01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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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6│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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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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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25│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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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f6064b6-ac88-4d7c-846a-6b415d5af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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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8│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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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0019303-fd70-46ae-8fc4-db13c3780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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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5│沧州明珠(002108):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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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d7c367d-404d-49cc-829e-101f7a0207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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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3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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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5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5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济贞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1,124,0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9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4,651,8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8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472,20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810 名(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8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472,20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057%。
(三)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提案 1.00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华南基地
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933,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6%;反对 3,053,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950%;弃权137,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程明明、张晓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f8d9c1e-d922-4260-be6f-8facb326b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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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5│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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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 29.3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55%。请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和2026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沧州锂电隔膜”)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期限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2026-036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沧州市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孙公司沧州锂电隔膜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担保见下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2026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 经审批的 剩 余 担
股比例 年 3 月 31 日资 担保余额 后担保余 担保额度 保 额 度
产负债率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沧州明珠 沧州明珠锂 100% 54.38% 131,000 141,000 250,000 109,000
塑料股份 电隔膜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万元
2、成立日期:2016年2月17日
3、注册地址: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路北侧吉林大道西侧
4、法定代表人:王世有
5、与上市公司关系: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00%,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0,430.36 211,419.99
负债总额 119,874.30 112,271.2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6,893.00 77,228.00
流动负债总额 37,286.82 40,491.09
净资产 100,556.06 99,148.7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9,104.54 42,760.25
利润总额 1,693.90 9,294.04
净利润 1,407.34 8,214.36
经查询,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4)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
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7、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董事会意见
沧州锂电隔膜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
能力。因此,公司此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上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经审批的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61.08%,占公司2
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9.6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293,900万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
的35.90%,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55%。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da0da16-6419-4ea5-8bb6-67fc352fc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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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5│沧州明珠(002108):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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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
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9日在《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沧州明珠塑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
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在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廖济贞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811人,代表股份341,124,08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1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华南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337,933,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646%;
反对3,05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950%;弃权137,9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04%。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9f8ac657-4bca-4ad0-8839-f7aaf834e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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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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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0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0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6月0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数(14)
2.01 发行规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债券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还本付息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发行对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赎回或回售条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担保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1 偿债保障措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2 募集资金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3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4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20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 1、2、3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06月 0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
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
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
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
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 年 06月 04日 17: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
函请注明“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0e8fb09-567c-4141-8fe3-b1d2dcec1d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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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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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
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若本办法约定的条款同当前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颁布的有效规范发生冲突或不足以达到当前有效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则应参照当
前的有效规范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但不包括可
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履行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应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在存续期间改变或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应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违规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应接受受托管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事项进行持续督导工
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七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下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第八条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等均须在专项账户内进行。募集资金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设立专项账户的,在专项账户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情形:
(一)募集资金应当在专项账户内存储,不得将募集资金转存至其他银行;
(二)使用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应当通过专项账户划转;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可以随时到监管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料;
(四)避免其他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形。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九条 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应当遵循如下要求:
(一)发行人应当对募集资金用款申请按公司相关付款制度履行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程序及风险管理措施等规定
;
(二)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三)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发行人应当及时报告承销机构或受托管理机构。
第十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用于弥补亏损或其他非生产性支出;
(二)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十一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
会议作出决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改变资金用途,应当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及时跟受托管理机构沟通,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有关协议约定执行变更程序。
第五章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事宜。
第十四条 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接受受托管理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应遵守本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
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231a28e-11ff-4bcb-84ca-c640b205d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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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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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ed60b90-8382-4672-8c7d-8c753e29f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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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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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05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
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逐项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面向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年(含 5 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
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股权出资等。募集资金的具
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
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
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
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或许可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
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事项、发行时机、发
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和债券上市交易或流通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制度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信
息披露;
5、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
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一至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 2026-051
号。
四、《关于制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5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五、《关于制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5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因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议于 2026 年06 月 05 日(星期五)召开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2026-05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7395838-3b14-4994-bc3e-118c576647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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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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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10 亿元)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
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逐项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面向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年(含 5 年)。具体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0、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
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措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保障还本付息的必要措施。
12、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股权出资等。募集资金的具
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
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
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1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
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或许可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核准或许可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
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担保事项、发行时机、发
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和债券上市交易或流通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挂牌转让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制度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信
息披露;
5、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
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
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1d9342d-3e2c-4bc5-ad9e-2326d8208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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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9│沧州明珠(002108):沧州明珠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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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济贞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2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2,159,3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4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4,651,8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86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507,4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522 名(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52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507,48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620%。
(三)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14,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40%;反对 1,24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0%;弃权1,09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30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17,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48%;反对 1,245,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50%;弃权1,09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30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200,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02%;反对 1,07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27%;弃权8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48,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07%;反对 1,07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23%;弃权 8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7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96,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8%;反对 1,326,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94%;弃权9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
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629,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3%;反对 1,399,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214%;弃权1,1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40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14,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1%;反对 1,30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19%;弃权9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
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42,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6%;反对 1,3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045%;弃权9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91,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93%;反对 1,3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36%;弃权 9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7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8.00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90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15%;反对 1,25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777%;弃权99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
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53,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74%;反对 1,25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64%;弃权 99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6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钟茹雪、张晓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60be619-ca54-448f-80f2-5ef5f6e6f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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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9│沧州明珠(00210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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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
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在《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
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廖济贞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523人,代表股份332,159,35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48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29,814,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940%;
反对1,245,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50%;弃权1,09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09%。2.00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29,817,095股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948%;
反对1,245,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50%;弃权1,096,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01%。3.00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330,200,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102%;
反对1,071,8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27%;弃权88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71%。4.00 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29,896,7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188%;
反对1,326,6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994%;弃权93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818%。5.00 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同意329,629,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383%;
反对1,399,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214%;弃权1,13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403%。6.00 表决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329,914,3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241%;
反对1,301,6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919%;弃权94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840%。7.00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329,842,9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026%;
反对1,343,4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045%;弃权9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929%。8.00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329,905,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215%;
反对1,254,6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777%;弃权99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008%。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
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1至议案6、议案8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7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a7955a4-3d54-416f-887a-165487d529b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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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沧州明珠: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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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7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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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沧州明珠: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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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7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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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沧州明珠: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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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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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沧州明珠: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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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0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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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沧州明珠: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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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8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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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沧州明珠: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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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86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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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沧州明珠: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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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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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沧州明珠: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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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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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沧州明珠: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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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3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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