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09 ST兴化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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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37 │ST兴化(002109):关于子公司榆神能化例行停车检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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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ST兴化(0021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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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ST兴化(0021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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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ST兴化(00210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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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6 │ST兴化(0021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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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 │ST兴化(00210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化股份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持续督导保荐总 │
│ │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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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 │ST兴化(00210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化股份202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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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8 │ST兴化(002109):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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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08 │ST兴化(0021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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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21 │ST兴化(002109):关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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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6:37│ST兴化(002109):关于子公司榆神能化例行停车检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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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的
通知,为了确保其后期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结合乙醇装置催化剂使用周期,按照年度检修计划榆神能化安排例行停车检修。
榆神能化于2026 年 6月 2日开始进行生产装置陆续停车检修,预计 6 月 5 日全面停车,进行系统检修。本次检修预计停车约
35 天,具体复产时间以实际检修时间为准。
本次停车检修是榆神能化的例行年度检修,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实施停产检修有利于榆神能化提
升生产设备性能和运行质量、确保生产装置安全高效运行,能够促进榆神能化生产经营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将持续关注本次停车检修的进展,并根据检修、复产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进展请持续关注公
司公告,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382082a5-d89f-476c-b1e9-02317d2bb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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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兴化(00210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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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形,也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5 人,代表股份 754,512,310 股,占公司总股份 1,276,269
,851 股的59.1186%。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23 人,代表
股份 13,283,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06%,占公司总股份 1,276,26
9,851 股的 1.0408%。具体为: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741,228,444 股,占公司总股份 1,276,269,851 股的 58.077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13,283,866 股,占公司总股份 1,276,269,851 股的 1.0408%。
8、列席本次股东会的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事项类型 普通决议事项 回避表决股数 0 表决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表决情况 751,676,210 99.6241 1,996,300 0.2646 839,800 0.1113 通过
其中:中小投 10,447,766 78.6500 1,996,300 15.0280 839,800 6.3220
资者表决情况
2、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事项类型 普通决议事项 回避表决股数 0 表决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表决情况 751,686,210 99.6254 1,996,300 0.2646 829,800 0.1100 通过
其中:中小投 10,457,766 78.7253 1,996,300 15.0280 829,800 6.2467
资者表决情况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事项类型 普通决议事项 回避表决股数 0 表决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表决情况 751,688,010 99.6257 1,996,200 0.2646 828,100 0.1098 通过
其中:中小投 10,459,566 78.7389 1,996,200 15.0273 828,100 6.2339
资者表决情况
4、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事项类型 普通决议事项 回避表决股数 0 表决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表决情况 751,677,910 99.6243 1,989,800 0.2637 844,600 0.1119 通过
其中:中小投 10,449,466 78.6628 1,989,800 14.9791 844,600 6.3581
资者表决情况
5、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事项类型 普通决议事项 回避表决股数 0 表决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表决情况 751,679,710 99.6246 1,984,600 0.2630 848,000 0.1124 通过
其中:中小投 10,451,266 78.6764 1,984,600 14.9399 848,000 6.3837
资者表决情况
6、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事项类型 普通决议事项 回避表决股数 0 表决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表决情况 751,645,310 99.6200 1,993,500 0.2642 873,500 0.1158 通过
其中:中小投 10,416,866 78.4174 1,993,500 15.0069 873,500 6.5756
资者表决情况
7、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事项类型 普通决议事项 回避表决股数 0 表决
投票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总表决情况 751,687,010 99.6255 1,986,200 0.2632 839,100 0.1112 通过
其中:中小投 10,458,566 78.7313 1,986,200 14.9520 839,100 6.3167
资者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的陈欣荣律师、杨碗滢律师参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全文见《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签章件;
2、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ec2a32f9-8b10-4080-9bc4-b80df7793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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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兴化(0021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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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兴化(00210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61d2869-a98f-4088-9379-6b66d7fc2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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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兴化(00210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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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四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
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6日(周三)开市起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根据《上市规则》第9.4.4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若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
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4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若公司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
示公告。
二、采取的措施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本次事件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子公司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2.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管理层及中层干部进行了一次有关企业内控规范和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
度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点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为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并
将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措施,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早消除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将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有关事项的进展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
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cf5cddb-fd4f-44e9-b07b-67d7f3be8b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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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6│ST兴化(0021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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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兴化(00210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7ae6c32-1752-441b-95e6-3d982c558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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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ST兴化(00210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化股份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
│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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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兴化”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新增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 郭川舟
保荐代表人 申佩宜、李梓沐
联系电话 86-20-81008826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兴化
注册资本 1,276,269,851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
主要办公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
法定代表人 石磊
实际控制人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贾三宝
联系电话 86-29-3883993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 1月 18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3,325,0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3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999
,999.8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110,731.8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6,889,26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0001号)。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
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等义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查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经
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等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7、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8、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所属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2024年度至 2025年三季度财
务报表中部分收入的确认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存在差异;部分存货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存在差异。由于会计核算处理错误,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 2024年度至 2025年三季报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
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全面审查与评估过程中,发现公司控股子公司榆神能化 2024年度至 2025年前三个季度存在收入确
认、产量计量和制造费用暂估不准确的情形,导致已披露的 2024 年度至 2025 年前三个季度期间财务报表存在错报。该事项发生于
控股子公司,表明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及榆神能化的收入确认、存货管理、采购结算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度的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对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修订、培训及执行检查,并持续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坚决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对相关财务报告的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
现场检查等持续督导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所属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神能化)2024年度至 2025年三季度财
务报表中部分收入的确认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规定存在差异;部分存货的账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存在差异。由于会计核算处理错误,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 2024年度至 2025年三季报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6年 4月 28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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