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11 威海广泰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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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 │威海广泰(0021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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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 │威海广泰(0021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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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6 │威海广泰(002111):关于广泰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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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1:50 │威海广泰(002111):威海广泰主体及广泰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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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6 │威海广泰(002111):关于广泰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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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威海广泰(002111):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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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威海广泰(00211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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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1 │威海广泰(00211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广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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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1 │威海广泰(002111):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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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1:48 │威海广泰(002111):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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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威海广泰(0021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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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本所孙广
亮律师、刘君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
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5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决议已于202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
意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下午14:30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符合公告通知的内容。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本
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
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截至2025年6月20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532,005,86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16,355,393股,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515,650,468股。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72人,代表股份222,116,69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75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级单
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70人,代表股份29,713,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2
4%。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192,440,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199%;
3、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
经本所律师审查,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8人,代表股份29,676,35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5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认证。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文轩先生主持。
5、现场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
席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为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现场投票由当场推选的股东代表及监事按《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和计票,本次现场会议投票结束后,公司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现场投票
统计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临时议
案。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685,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4%;反对 2,362,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7%;弃权 68,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08%。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219,684,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1%;反对 2,36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8%;弃权 64,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1%。
2.0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219,68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62%;反对 2,364,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7%;弃权 64,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91%。
2.0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67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95%;反对 2,423,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0%;弃权 21,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95%。
2.04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663,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56%;反对 2,389,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63,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87%。
2.05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638,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43%;反对 2,45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2%;弃权 21,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96%。
2.06审议通过了《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710,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68%;反对 2,389,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7%。
2.07审议通过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219,677,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19%;反对 2,41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弃权 29,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1%。
2.08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636,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32%;反对 2,44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8%;弃权 33,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0%。
上述议案 1、议案 2 中的 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
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必备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da96270c-02e3-44f7-a3aa-2be4de0cc1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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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34│威海广泰(0021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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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5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 16 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文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 532,005,86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 16,355,393
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 515,650,468 股。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72人,代表股份 222,116,694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0750%。
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70 人,代表股份 29,713,59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192,440,3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1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8 人,代表股份 29,676,35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68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4%;反对2,362,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7%;弃权 68,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08%。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219,684,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1%;反对2,36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8%;弃权 64,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1%。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219,687,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62%;反对2,364,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7%;弃权 64,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91%。
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672,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5%;反对2,423,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0%;弃权 21,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5%。
2.0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663,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56%;反对2,389,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63,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87%。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638,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43%;反对2,45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2%;弃权 21,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6%。
2.06 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710,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8%;反对2,389,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弃权 17,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7%。
2.07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219,677,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9%;反对2,410,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1%;弃权 29,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31%。
2.0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63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32%;反对2,447,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8%;弃权 33,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50%。
特别说明:
1、议案 1、议案 2 中的 2.01 和 2.02 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刘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4f9fefcb-cd26-430b-bb88-0c068ca60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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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7:36│威海广泰(002111):关于广泰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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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5
2、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3、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6月27日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自2025年6月19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广泰转债”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
期间广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广泰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6月27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ca74e80d-e087-456a-bfc6-a886ec882c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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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1:50│威海广泰(002111):威海广泰主体及广泰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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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002111):威海广泰主体及广泰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0afcc6d3-514f-4f8b-aa15-fdfa9ef8e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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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26│威海广泰(002111):关于广泰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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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
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主体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广泰转债”)进行
跟踪信用评级。
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主体及“广泰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5〕0170号),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广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广泰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620ce840-3016-4eab-98d9-8b687e0cb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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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威海广泰(002111):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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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广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95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9.25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9.15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7日
一、关于“广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万元(债券简
称:广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9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
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
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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