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12 三变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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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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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49 │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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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45 │三变科技(002112):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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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1:41 │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关于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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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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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1:52 │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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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6 │三变科技(00211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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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1 │三变科技(00211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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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0 │三变科技(002112):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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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40 │三变科技(00211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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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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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62,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345,6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其实施距离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2,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 咨询联系人:章日江、倪晓娜
咨询电话:0576-89319298 传真电话:0576-8931929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2186b5ee-83d9-4cbc-9bbd-8b2f4ee66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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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49│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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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16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
: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 369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伟世先生。
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 2025 年 4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28 人,代表股份 41,895,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58%,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38,702,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7人
,代表股份 3,193,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1,33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72%;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7%;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3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42%;反对460,3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39%;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3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76%;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7%;弃权1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2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259%;反对460,3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39%;弃权1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322,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16%;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7%;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476%;反对460,3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39%;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32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2%;反对45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8%;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820%;反对459,1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63%;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1,323,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3%;反对479,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8%;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2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695%;反对479,6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83%;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30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91%;反对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6%;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0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217%;反对485,0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4%;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0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27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34%;反对50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3%;弃权1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57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976%;反对503,3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04%;弃权1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27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94%;反对50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3%;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57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758%;反对503,30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04%;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施念清、陈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82ade52c-89f4-4fc6-ba25-b25e69722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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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45│三变科技(002112):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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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
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指
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发布的《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14:30 如期在: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 36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
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通知》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验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1 人,代表股数 38,702,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673%。
2、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律师等,该等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7
名,代表股数为 3,193,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
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227 人,代表股数为 3,193,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5%。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
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7、《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且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并于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
综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d808a57e-719d-4c2b-8451-acd93b731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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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1:41│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关于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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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关于公司个别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88e27005-1814-4dcd-9ab0-84c48fa92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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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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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47b0a2d4-fc6e-40ea-bc60-c4e238c24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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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1:52│三变科技(002112):三变科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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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1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003c0c7-8f11-4638-9b24-98109c2e9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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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6│三变科技(00211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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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茂松先生、管宏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伟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79b2f95-29a2-4780-8184-fea2b2d17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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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01│三变科技(002112):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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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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