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13 *ST天润 更新日期:2023-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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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 00:00│*ST天润(002113):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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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6)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财信证券为公司的
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更正后:
2023年7月27日,公司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财信证券为公司的
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披露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03/25982c68-16b2-46a8-8024-d167c733fa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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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00:00│*ST天润(002113):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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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财信证券为公司的
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投
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一)主办券商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406480210
(三)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四)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五)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2栋(B座)26层
(六)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七)注册资本:669,797.98 万元人民币
(八)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许可证书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
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01/87035ebc-bb92-452b-b4ee-f71b663e2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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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2 00:00│*ST天润(002113):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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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天润,证券代码:00211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
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公司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天润
3、证券代码:002113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3年 5月 16日至 2023 年 6月 12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
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2.1 条第(四)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2.5 条的规定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指标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
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
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且公司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
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
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目前正与主办券商进行接洽,公司将尽快完成聘请主办券商事宜,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
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兴长石化大厦 6楼
3、联系电话:0730-8961179
4、电子邮箱:trkg002113@163.com
五、公司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六、其他重要事项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
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
七、备查文件
《关于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7-22/a0131282-3f50-4974-892c-3f686d7c7e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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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1 00:00│*ST天润(002113):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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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在指定媒体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3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湖
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兴长石化大厦 6 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
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2年度财务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戴浪涛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340,060,0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5124%。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 名,代表股份共计 6,981,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2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5 人,代表股份347,041,7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9746%。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0,276,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05%;反对6,765,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40,335,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7%;反对6,70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2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340,335,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7%;反对6,70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340,30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89%;反对6,73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反对6,736,
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4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40,335,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7%;反对6,70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0,282,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23%;反对6,75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曾浩波
承办律师:董胜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7-01/c9c3b1ee-1646-421f-981f-f064abb4fe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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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1 00:00│*ST天润(00211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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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润”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兴长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戴浪涛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 85 人,代表股份347,041,7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9746%。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公司股份340,060,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6,981,6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6,981,6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462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276,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505%;反对6,765,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
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38%;反对6,765,6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
6.90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35,8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77%;反对6,705,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
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9503%;反对6,705,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
6.04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35,8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77%;反对6,705,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
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9503%;反对6,705,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
6.04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05,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589%;反对6,736,3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
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5135%;反对6,736,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
6.48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35,8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77%;反对6,705,8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
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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