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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4(罗平锌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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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14 罗平锌电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0 00:00│罗平锌电(00211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尤立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人,代表股份 89,59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0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8,597,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39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99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99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99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8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1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11%;反对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77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6869%;反对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202 8%;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3%。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1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11%;反对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77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6869%;反对49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202 8%;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3%。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6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43%;反对49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67 %;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4855%;反对49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015 0%;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994%。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00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4%;反对9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25 %;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52%;反对 94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553% ;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95%。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00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05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00%;反对53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00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0945%;反对537,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905 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76%;反对8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34 %;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572%;反对 89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1434% ;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994%。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00 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5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564%;反对93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24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469%;反对 93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428% ;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3%。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00 关于《2024 年度拟对外捐赠》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4%;反对94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26 %;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52%;反对 9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653% ;弃权 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994%。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4%;反对97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6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52%;反对 9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48%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1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4%;反对97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6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352%;反对 97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48%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耿春丽、李妍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423e8c89-22a2-4405-8649-f7d5a4a0111c.PDF ─────────┬──────────────────────────────────────────────── 2024-04-20 00:00│罗平锌电(002114):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平锌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1) ─────────┴──────────────────────────────────────────────── 罗平锌电(002114):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平锌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1)。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a0a0c459-39d3-4273-894e-c00caf37a91f.PDF ─────────┬──────────────────────────────────────────────── 2024-04-17 00:00│罗平锌电(00211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4月 16 日上午 9:00 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公司实有董事 8人,参加会议的 董事 8人。本次会议发放表决票 8张,收回有效表决票 8 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18f058ae-95b5-4404-bded-f75347394cfc.PDF ─────────┬──────────────────────────────────────────────── 2024-04-17 00:00│罗平锌电(002114):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经事 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会议审议事项”的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如下(更正部分用加粗黑色字体显示):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2024年度拟对外捐赠》的议案 9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2024年度拟对外捐赠》的议案 9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 告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因本次更正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55c2cca6-f535-4dfb-b21e-e4284d426714.PDF ─────────┬──────────────────────────────────────────────── 2024-04-17 00:00│罗平锌电(002114):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罗平锌电(002114):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efbfe82f-483f-4416-9b77-42642a0e0cf9.PDF ─────────┬──────────────────────────────────────────────── 2024-04-17 00:00│罗平锌电(0021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罗平锌电(0021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1344c257-572d-4e9d-9862-e7cb17b9324f.PDF ─────────┬──────────────────────────────────────────────── 2024-03-30 00:00│罗平锌电(00211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罗平锌电(00211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d4f06b34-20c4-4413-ad96-e2367427c230.PDF ─────────┬──────────────────────────────────────────────── 2024-03-30 00:00│罗平锌电(002114):关于继续再暂提两年统筹外费用的公告 ─────────┴────────────────────────────────────────────────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继续再暂提两年统筹外费用》的议案,同意对已退休人员、在岗人员正式退休后发放的统筹外费用暂按 2年计提,即计提 区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 号)(以下简 称“19 号文件”)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关问题解答》 (国资厅发改革〔2020〕36 号)(以下简称“36 号文件”)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公司于 2020 年末已将全部已退休人员管理服 务职能、人事档案和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并形成常态化移交机制。 但因公司尚未实施企业年金制度,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目前仍对已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该部分补贴 属统筹外费用。为确保该部分费用的计提和发放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得到审议和准确核算,现根据文件精神对已退休人员、在岗人 员正式退休后发放的统筹外费用进行预估计提。 二、计提情况 计提期间:因公司未实施企业年金且尚无实施计划,故统筹外费用暂按 2年计提,即计提区间为 2024 年 1月至 2025 年 12 月 。 计提人员: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已退休人员 394 人;计提区间内即将退休人员自退休次月起计提至 2025 年 12 月,预测计提区间内退休人员 131 人。 计提方法:上述已退休人员及即将退休人员分别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计算的应补贴统筹外费用,按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 年期国债利率2.2098%折现,本次计提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现值为 6,842,674.71 元,期末已计提未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 费用余额为 6,842,674.71 元。 三、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计提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 6,391,770.51 元,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1,770.51 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25f3f326-6e35-4d3a-bfe5-f2bc3f1329e0.PDF ─────────┬──────────────────────────────────────────────── 2024-03-30 00:00│罗平锌电(0021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的原则。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于2012年 3月 2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 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是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3 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 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人。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 95万元(含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 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 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罗平锌 电于 2023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 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年 3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 2 月 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 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 3 月 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财务 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 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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