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15 三维通信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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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2 │三维通信(002115):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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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1 │三维通信(002115):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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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57 │三维通信(00211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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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52 │三维通信(00211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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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51 │三维通信(00211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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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50 │三维通信(002115):三维通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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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08 │三维通信(002115):三维通信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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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07 │三维通信(00211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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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07 │三维通信(002115):宋超江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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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07 │三维通信(002115):宋超江_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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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2│三维通信(002115):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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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002115):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24100b1-3bf7-42ef-b94f-172b60c553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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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11│三维通信(002115):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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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越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
公司”)于 2025年 12月20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越伦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906%,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1月 1
4日至 2026年 4月 13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越伦先生的《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告知函》,获悉李越伦先生相关减持计划实施期
间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
李越伦 集中竞价 2026-01-29 15.83 650,000 0.0807
李越伦 集中竞价 2026-04-08 12.32 700,000 0.0870
合计 \ \ 1,350,000 0.1677
注:公司股份总数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805,037,332股计算。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公司转增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越 合计持有股 78,262,700 9.7216 76,912,700 9.5539
伦 份
其中: 19,565,675 2.4304 18,215,675 2.2627
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8,697,025 7.2912 58,697,025 7.2912
股份
注: 公司股份总数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 805,037,332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越伦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情形。
2、李越伦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时间未超出计划减持期间。
3、李越伦先生本次减持行为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李越伦先生出具的《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c1f21e0-f21a-47ce-8cd1-d7c405e951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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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57│三维通信(00211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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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 581号三维大厦 C座 2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会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越伦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49名,代表股份 135,859,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
8761%。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人,代表股份 131,039,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75%。
2、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47人,代表股份 4,81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8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4,966,6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99.3431%;625,0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4601%
;267,4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19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927,090股同意,625,080股反对,267,43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81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六和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aa5186db-89da-40fc-b596-05756cd82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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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52│三维通信(00211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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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越伦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国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国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2c3a4904-b07d-4a04-9688-777aed847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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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51│三维通信(00211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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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3月 30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越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国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暨财
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5cdf472c-8ca9-4471-bed1-0506bf2a4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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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8:50│三维通信(002115):三维通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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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卢静静律师、金友旋律
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六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六和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公告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公告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等。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是六和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六和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除此以外,未经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六和律师根据我国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3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刊登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在会议通知
中公告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案及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3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
道 581 号三维大厦 C 座 2 楼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六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131,039,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775%,均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下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股股东,并出示了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的身份证件等。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347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1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987%。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含通讯方式参
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经验证,六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人员、召集
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提案事宜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会议通知,提请
本次股东会对《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予以审议。上述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经验证,六和律师认为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现场表决程序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需表决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和监票。六和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1.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1,347
名。
六、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召开的公告中列明的需表决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进行计票、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和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4,966,6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99.3431%;625,08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4601
%;267,43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 0.19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3,927,090 股同意,625,080 股反对,267,43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
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81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结论意见
综上,六和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ce002d35-05b7-491a-afeb-ef83701b03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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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08│三维通信(002115):三维通信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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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0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3 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者
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 581 号三维大厦 C座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日 9:30-11:30 和 14: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 581 号三维大厦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
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机构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机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机构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
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
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90981641-02e0-4fab-8fa7-38385c1e9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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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7:07│三维通信(00211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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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国昀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国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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