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16 中国海诚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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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22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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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4 │中国海诚(002116):中国海诚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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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3 │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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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2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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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0 │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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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2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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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2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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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1 │中国海诚(00211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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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1 │中国海诚(0021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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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1 │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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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20:22│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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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86538ef3-6b09-4e29-af92-6cdfa0628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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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4│中国海诚(002116):中国海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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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中国海诚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387ba85-10b9-4bfc-ad22-05c2ecc16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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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3│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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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
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258,482,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9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217,389,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41,093,45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41,203,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0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41,093,45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7,033,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94%;反对1,432,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4%;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4,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34%;反对1,432,96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8%;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7,029,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379%;反对1,43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0,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39%;反对1,432,76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7,03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4386%;反对1,43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3%;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2,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83%;反对1,432,76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3%;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7,029,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9%;反对1,43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0,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39%;反对1,432,76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7,029,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8%;反对1,43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3%;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0,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34%;反对1,432,76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3%;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7,03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6%;反对1,43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3%;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2,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83%;反对1,432,76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3%;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57,031,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86%;反对1,43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3%;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52,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783%;反对1,432,76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73%;弃权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总表决情况:同意257,450,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5%;反对1,01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4%;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170,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40%;反对1,014,36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065da706-52d3-4606-8aea-aaa7972d7b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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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2│中国海诚(00211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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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093c8ffe-b225-4895-b868-12362c241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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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0│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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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340ead52-6dc6-4c8b-a70e-099187d9e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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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2│中国海诚(00211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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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 12 月 5日收到孙丹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
排,孙丹琳女士辞去担任的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
孙丹琳女士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孙
丹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孙丹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孙丹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孙丹琳女士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0cbfbe5c-0b69-4e34-94a4-85bad9b22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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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2│中国海诚(0021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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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5e4c068f-56d2-4476-ba79-d2f71f8b8a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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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1│中国海诚(00211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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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3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3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的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王庭玉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意将聘任王
庭玉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6a111ff8-10a7-42c1-8092-5d7151761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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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1│中国海诚(0021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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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c2dd4c26-797e-464a-8d1e-951912b15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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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1│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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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王庭玉
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5
年 12 月22 日(星期一)下午 2:00 在上海市宝庆路 21 号公司宝轻大厦 1 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截止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03aaad73-30bc-480a-92e1-e1dbd57b0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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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09│中国海诚(0021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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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22
日(星期一)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6)
2.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25年10月28日、2
025年12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提案1.00、2.01、2.02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9:00~11:00,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代理人应当持授权
委托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有
效身份证件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
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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