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16 中国海诚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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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6 │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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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5 │中国海诚(00211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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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2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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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2 │中国海诚(002116):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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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0 │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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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6:05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订单数据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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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6:03 │中国海诚(002116):2024年度业绩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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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41 │中国海诚(00211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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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41 │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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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17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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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6│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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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44ac8735-1da5-4a9c-8679-ca4a1b140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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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5│中国海诚(002116):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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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国
海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86,1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
.13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2,768,593.5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259,447.3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
09,146.18 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85 号《验资报
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36,368.43 36,368.43
2 “双碳”科创中心项目 4,908.43 4,382.48
合 计 41,276.86 40,750.91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双碳’科创中心项目”所在行业市场情况和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调整,将计划完成时间由 2025 年 2 月延期调整至2026 年 8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双碳”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技术、应用场景、市场需求、后续测试与行业应用推广等因素,立
足长远发展,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审慎控制了投资节奏,延长募集资金使用周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
五、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中国海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e505acf1-86f1-4ae7-b749-48fb1b920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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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2│中国海诚(002116):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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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双碳’科创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8 月。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
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86,1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13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412,768,593.51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09,146.18 元。公司以上
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1B0485)。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36,368.43 36,368.43
2 “双碳”科创中心项目 4,908.43 4,382.48
合 计 41,276.86 40,750.91
二、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双碳’科创中心项目”所在行业市场情况和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
行调整,将计划完成时间由 2025 年 2月延期调整至 2026 年 8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在“‘双碳’科创中心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技术、应用场景、市场需求、后续测试与行业应用推广等因素
,立足长远发展,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审慎控制了投资节奏,延长募集资金使用周期。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事前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双碳’科创中心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其投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调整,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中国海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4cb29f4b-ef52-4bfa-a828-2d48d483f5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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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2│中国海诚(002116):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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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2e0bdbee-db95-4788-9c33-4f4df984bc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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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6:20│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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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
议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双碳’
科创中心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其投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117f167b-bf21-4696-96d8-8a9a30f14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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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6:05│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订单数据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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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新签订单及重大合同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第四季度新签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按产品分类 2024年第四季度
工程总承包业务 261,998.81
设计业务 37,151.16
监理业务 11,824.30
咨询业务 5,777.31
合 计 316,751.59
按行业分类 2024年第四季度
环保 13,829.87
制浆造纸 144,822.21
民建公建 22,207.99
日用化工 32,114.53
食品发酵 10,439.00
新能源新材料 71,672.01
市 政 19,609.80
医 药 584.95
其 他 1,471.23
按地域分类 2024年第四季度
境 内 247,505.81
境 外 69,245.78
注: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新签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25个。
二、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末公司累计已签约未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119个,金额人民币约80.34亿元;2024年第四季度已中标
未签约项目4个,金额人民币6.74亿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6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联合辽宁方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DEJENA化学工程公司签订了《埃塞俄比亚默克莱
市年产6万吨PVC树脂综合性生产厂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培训、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总承包交钥匙项目》,长沙公司为项
目总承包商,合同约定长沙公司承担提格莱州默克莱市年产6万吨PV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合同总金额为210,446,811.
35美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继续处于停工状态。
2.2019年12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公司与科特迪瓦咖啡可可产业管理稳定与发展委员会签订了《科特迪瓦阿比让一座可可
加工厂和一座可可豆仓库建设项目EPC合同》,合同总金额1.9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4.80亿元(按合同签订时汇率折算),工作范围
包括:基础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车。截至目前,该项目正在推
进中,施工安装已接近尾声,调试工作正陆续开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99ffebac-2de8-468d-8585-a9395e55e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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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6:03│中国海诚(002116):2024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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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80a0a088-d7c8-47b3-957a-6cf80de995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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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41│中国海诚(00211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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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5日以视频方式召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3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3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孙丹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孙丹琳女士的教育背景
、专业能力、工作经历以及职业素养等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意将聘任孙丹
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2e922f16-3dcd-4d75-adf1-df99a5df0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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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41│中国海诚(002116):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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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12份,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聘任孙丹琳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管理办法〉的议案》。
3.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的议案》。
4.以 12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2a3e6520-0ed6-4e2f-83f1-c043168d0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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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17│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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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315dbcf4-731d-4583-99a4-5601e2a85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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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29│中国海诚(00211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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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30 在上海市宝庆路 21号公司宝轻大厦 1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
现场见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 人,代表股份 272,558,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8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 254,368,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7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18,190,5
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3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人,代表股份55,516,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7,325,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18,190,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3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298,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5%;反对 2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6%;弃权 2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25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09%;反对 230,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6%;弃权 2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1,919,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3%;反对 59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0%;弃权 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876,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75%;反对 591,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53%;弃权 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三年。关联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219,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90%;反对 5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1%;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946,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40%;反对 54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79%;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293,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7%;反对 2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8%;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251,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5%;反对231,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5%;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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