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16 中国海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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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2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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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 │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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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 │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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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32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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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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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 │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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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 │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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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 │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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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订单数据及重大项目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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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 │中国海诚(00211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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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2│中国海诚(002116):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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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17日任期届满。目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b77c314-f557-4ae4-9bb3-6fdf8dd111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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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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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2:00在上
海市宝庆路 21号公司宝轻大厦 1楼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林琳律师、
冯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海诚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存档,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即 2026 年 4 月24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
了召开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议案、会议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
投票程序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下午 2:00在上海市宝庆路 21号公司宝轻大厦 1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召
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9:2
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15:00。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1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4,25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78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54,657,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6716%;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0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595,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
068%。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进行了计票、监票。
根据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传来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273,28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5%;反对 95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6%;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126,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3%;反对 953,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95%;弃权 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74,01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 21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8%;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861,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4%;反对 218,9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35%;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3、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
总表决结果:同意 273,29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1%;反对 95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6%;弃权 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136,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48%;反对 953,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95%;弃权 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 57,09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2%;反对 35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5%;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715,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77%;反对 353,25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87%;弃权 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6%。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票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88797d38-2a71-4778-a3f5-b73df46c1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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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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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
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国昂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作现场见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74,25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7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254,657,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7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19,595,13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6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1人,代表股份57,098,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5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7,503,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19,595,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68%。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28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5%;反对95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126,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73%;反对953,25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5%;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5,794,04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9309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2,152,827.0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93,158,81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558,952,859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01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21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861,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4%;反对218,95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5%;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3.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
总表决情况:同意273,29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反对95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6%;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136,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48%;反对953,25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5%;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09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2%;反对35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5%;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715,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7%;反对353,25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7%;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季立刚先生、陈强先生、黄俊先生、江英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陈强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与会股东作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73b216a-278c-4688-9d05-488e764e05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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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32│中国海诚(002116):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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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18日(星期一)15:00-16:00通过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
5w.net)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总裁李士军先生,独立董事江英女士,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林琳女士
。
为充分提升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192881b-1438-4886-abb2-ed5fb750bc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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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中国海诚(0021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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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
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使用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上海徐汇科技支行六个月的定期存款。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近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定期存款,收回本金 8,000 万元,获得利息收益 48 万元,上述本金及利息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ee66544-7d50-476d-862a-df70db16a7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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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0│中国海诚(0021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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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
”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国海诚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86,1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1
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2,768,593.5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259,447.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09,1
46.18元。2023 年 8 月 9 日,华泰联合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408,874,550.17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BJAA11B048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
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32,812,392.23
减:2025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78,603,692.46
加: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净额 1,724,504.17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55,933,203.94
项 目 金 额
其中:活期存款 75,933,203.94
定期存款 8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年 8月 15日,公司及保荐人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存储形式
交通银行上海徐汇科技 310066179013007115880 61,158,271.62 活期
支行 310066179013007116128 14,774,932.32 活期
合 计 -- 75,933,203.94 --
注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5,933,203.94元,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定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80,000
,000.00元,募集资金总余额为 155,933,203.94元。注 2: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现已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徐汇科技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
额为 15,588,457.11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通知
存款12,000.00万元。
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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