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17 东港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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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6 │东港股份(0021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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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9 │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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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9 │东港股份(002117):东港股份202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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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 │东港股份(002117):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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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 │东港股份(0021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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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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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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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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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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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 │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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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6│东港股份(0021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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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0021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a9e2119-f8f3-43e0-9d67-160867100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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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9│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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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5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1,171,5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837%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1,503,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377%;通过网络投票
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9,668,2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461%。
8、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170,623,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7%)赞成、47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755%)反对、76,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2025年度
工作报告和2026年度工作计划》。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119,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89%;反对471,64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83%;弃权7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
928%。
2、以170,525,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3%)赞成、480,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806%)反对、166,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2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32%;反对480,34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3%;弃权16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7185%。
3、以170,640,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7%)赞成、471,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756%)反对、5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137,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68%;反对471,74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3%;弃权5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
139%。
4、以170,260,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77%)赞成、833,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867%)反对、77,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757,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764%%;反对833,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3%;弃权7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62%。
5、以170,668,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1%)赞成、427,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95%)反对、75,8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各商业银
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165,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74%;反对427,14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0%;弃权7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
845%。
6、以170,491,2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6%)赞成、567,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313%)反对、113,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987,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636%;反对567,04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50%;弃权11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1714%。
7、以170,632,9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3%)赞成、409,0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390%)反对,129,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129,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91%;反对409,04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8%;弃权12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34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8448605-73c3-405a-b312-0ca5740e3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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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9│东港股份(002117):东港股份202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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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002117):东港股份202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80154cb-4703-4bef-b4e3-af79beef4d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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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37│东港股份(002117):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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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张萌先生不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萌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
运作,因此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公司董事会对张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8311e87-e328-462c-85b0-cb1e95ef4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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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52│东港股份(0021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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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16.4
8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34.77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644.77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30.47 万元。根
据交易所利润分配规则,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830.47 万元。
202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644.77 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830.
47 万元。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建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 523,720,955 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分红总额 157,116,286.5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
,不派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7,116,286.50 136,167,448.30 137,615,414.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163,397,062.74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164,774.85 157,817,362.20 163,311,009.5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29,347,696.10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38,304,655.55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430,899,149.1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163,397,062.74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55,097,715.5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594,296,211.84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430,899,149.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本公司在过去
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也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b01d55e-b941-424e-a17d-a3cb6c340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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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东港股份(0021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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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
文详见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5:30至17:00时举办2025年
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史建中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郑理女士,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齐
利国先生、独立董事冯威女士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
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45f4d44-7474-421d-944b-50355f2979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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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东港股份(002117):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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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
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为公司进行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 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
),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 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菁女士,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 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1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决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
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8feeedf-693f-436b-ada1-7eba44345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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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8:42│东港股份(0021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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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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