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20 韵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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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0:33 │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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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9 │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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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7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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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7 │韵达股份(00212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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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7 │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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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6 │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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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6 │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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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6 │韵达股份(002120):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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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5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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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5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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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0:33│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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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6047d936-a648-4932-82f1-f92a88473d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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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9│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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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41c2e30-9a36-47b9-b940-79e79dbee5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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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7│韵达股份(00212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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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
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1、项目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卉,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钢军,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签字注册会计师方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
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
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物流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
专业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
、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92da5de5-3c60-4a89-9fbf-1d3649b6a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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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7│韵达股份(00212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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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大瑞先生、胡铭心先生、
张大春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张大瑞先生、胡铭心先生、张大春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均不存在
同时在超过三家以上的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bb701c18-97e0-44d5-a676-bc8191a7b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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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7│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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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03c7b0b5-096d-4601-a7c3-b05714792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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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6│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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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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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6│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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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8e30089-d936-4243-b351-25ffc3ae7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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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6│韵达股份(00212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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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
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8 人(其中聂樟清、周柏根、张大瑞共 3 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
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同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
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张大瑞先生、胡铭心先生、张大春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公告。
4、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
施公告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9、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
聂樟清、周柏根、符勤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陈立英回避表决。
公司依据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以“量、本、利”为考核的核心内容,建立了一整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
薪酬管理体系。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绩效管理部门对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回顾,认为其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将 2
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定为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聂腾云、陈立英、周柏
根、符勤及关联董事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10、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
、聂樟清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 2025 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预计,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预计不超过 15,840.79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7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11、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
限为人民币 4,000万元(含),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大瑞、胡铭心、张大春
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张大瑞先生、胡铭心先生、张大春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性自查的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恪尽
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15、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 2024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报告。
16、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
5、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c8c995ae-35d1-4356-9c77-4fa04a0e8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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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5│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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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fae3ee6-cc0f-4809-a0fe-f7eede30b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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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5│韵达股份(00212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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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
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 年 4 月 24 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0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
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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