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20 韵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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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11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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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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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6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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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6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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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6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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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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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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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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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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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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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0:11│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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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
民币10.32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5日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252.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最高成交价为 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9元/股,成交总额为 1996.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10.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9962ae1-8054-49c9-a2c4-95a326d73a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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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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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
到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通知,上海罗颉思已于 2026年4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27.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增持金额为 999.7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
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本次增持前,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 1,525,104,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
60%;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73,376,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0-10,000万元,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6年 4月 29日,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127.2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增持金额为 999.7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首次增持后,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 1,526,376,8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5%;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票 1,674,649,1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6%。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海罗颉思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e9b28d2-26ee-4db5-9d9e-17df73f52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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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6│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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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4月 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25,104,168 52.60%
2 聂腾云 80,361,697 2.77%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0,950,536 1.76%
4 黄新华 29,512,684 1.02%
5 孙捷宇 20,608,300 0.71%
6 陈美香 18,353,262 0.63%
7 聂樟清 16,126,652 0.56%
8 陈立英 15,437,074 0.53%
9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3,537,811 0.47%
个人分红
10 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12,076,834 0.42%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下同。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
股份总数比例
1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25,104,168 54.18%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0,950,536 1.81%
3 黄新华 29,512,684 1.05%
4 孙捷宇 20,608,300 0.73%
5 聂腾云 20,090,424 0.71%
6 陈美香 18,353,262 0.65%
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3,537,811 0.48%
个人分红
8 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12,076,834 0.43%
9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8,996,800 0.32%
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8,996,800 0.32%
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4130bc-b1bf-44c6-8ba2-ab279d04e1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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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6│韵达股份(00212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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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10.32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5日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 12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最高成交价为 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96元/股,成交总额为 999.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10.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35e9b8-3177-43b0-94bc-dc08ac1c4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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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6│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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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d536c62-d400-4668-a7eb-164459629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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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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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近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罗颉思”)的通知,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上海罗颉思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10,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
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 1,525,104,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0%;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73,376,4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2%。
2025 年 5月 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 6月
12日-2025年 11月 3日期间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截至 2025年 11月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74)。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 6个
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10,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
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计划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及承诺事项:上海罗颉思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
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
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fcd809-5dd1-47d0-92e9-eb1ddb39f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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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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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24f9b59-d6a5-4761-b9d6-8e524497e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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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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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000d2bc-9017-40ed-ae0d-7106fc971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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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0│韵达股份(00212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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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
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亿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 4月 23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亿元(含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
: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提供
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
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
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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