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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0(韵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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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20 韵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4 18:51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11-04 18:50 │韵达股份(002120):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30 18:29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0-30 18:29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8 19:19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1 19:47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0-17 19:27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9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 ├─────────┼──────────────────────────────────────────────┤ │2025-10-13 19:44 │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13 19:44 │韵达股份(00212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 ├─────────┼──────────────────────────────────────────────┤ │2025-10-13 19:44 │韵达股份(00212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 ─────────┬──────────────────────────────────────────────── 2025-11-04 18:51│韵达股份(00212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20,000 万元,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5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期间,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增持金额为 10,974.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罗颉思出具的《关于增持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本次增持前,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 1,510,552,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0%;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58,825,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2%。 上海罗颉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20,000 万元,实施期限为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月 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期间,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增持金额为10,974.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 1,510,552,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0%;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票 1,658,825,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2%。本次增持后,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 1,525,104,16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2.60%;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73,376,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2%。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做出的增持计划内容及承诺内容,增持金额在增持计划范围内,与此前披露的增 持计划一致。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持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abd51d43-ae4a-428f-9602-4777fea6819d.PDF ─────────┬──────────────────────────────────────────────── 2025-11-04 18:50│韵达股份(002120):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 韵达股份(002120):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fb99c236-933f-4ef6-8d2b-bb696a38395f.PDF ─────────┬──────────────────────────────────────────────── 2025-10-30 18:29│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 10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4:00在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召开。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现场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13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年 10月 14日通过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 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在 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9号召开,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 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71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38,537,69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616%,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546,609,05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82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91,928,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7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91,986,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27,237,8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04%;反对 10,914,786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1%;弃权 3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80,686,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157%;反对 10,914, 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56%;弃权 38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18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32,311,0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0%;反对 5,983,892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2%;弃权 24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其中,中小 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85,759,9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309%;反对 5,983,89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52%;弃权 24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32,264,1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1%;反对 5,949,192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1%;弃权 32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其中,中小 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85,713,0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799%;反对 5,949,19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75%;弃权 3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11,453,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70%;反对 26,677,929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82%;弃权 4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4,902,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63%;反对 26,677, 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020%;弃权 40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417%。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11,551,9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531%;反对 26,636,729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56%;弃权 3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65,000,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634%;反对 26,636, 7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572%;弃权 34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794%。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068fbc3-c5a8-453e-9548-fda1038fb364.PDF ─────────┬──────────────────────────────────────────────── 2025-10-30 18:29│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facfea0-af08-42b4-928f-64b1ec7d2b95.PDF ─────────┬──────────────────────────────────────────────── 2025-10-28 19:19│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b6d3090-30e9-4fa1-bdb0-4f0c0555344d.PDF ─────────┬──────────────────────────────────────────────── 2025-10-21 19:47│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 ”)通知,获悉上海罗颉思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上海罗颉思投资 是 30,000,000 1.97% 1.03% 2024/12/27 2025/10/20 西藏信托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股) 比 股 所 司 况 况 例 份数(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 份 本 股 质 份 质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押股 限售和冻 押股 和 份 结 份 冻结、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标 记数量 (股) 上海罗颉思投 1,520,260,0 52.44 213,660,0 14.05 7.37% 0 0.00% 0 0.00% 资管理有限公 88 % 00 % 司 聂腾云 80,361,697 2.77% 0 0.00% 0.00% 0 0.00% 60,271,2 75.00 73 % 陈立英 15,437,074 0.53% 0 0.00% 0.00% 0 0.00% 11,577,8 75.00 05 % 聂樟清 16,126,652 0.56% 0 0.00% 0.00% 0 0.00% 12,094,9 75.00 89 % 陈美香 18,353,262 0.63% 0 0.00% 0.00% 0 0.00% 0 0.00% 玄元私募基金 8,996,800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 玄元科新135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玄元私募基金 8,996,800 0.31% 0 0.00% 0.00% 0 0.00% 0 0.00% 投资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 玄元科新136号 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1,668,532,3 57.55 213,660,0 12.81 7.37% 0 0.00% 83,944,0 5.77% 73 % 00 % 67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涉及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 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33a52fc0-9507-4c2e-8ff2-8a75f74c34c2.PDF ─────────┬──────────────────────────────────────────────── 2025-10-17 19:27│韵达股份(002120):2025年9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快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2025年修订)》的规定,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9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 9 月快递服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2025年9月 同比增长 快递服务业务收入(亿元) 42.52 4.14% 完成业务量(亿票) 21.10 3.63%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02 0.50% 二、数据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cb1658eb-15d8-4c81-a89e-f3c3f29ec348.PDF ─────────┬──────────────────────────────────────────────── 2025-10-13 19:44│韵达股份(002120):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 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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